2008年1月31日星期四

雪候鸟

文/雪小禅
推开了老北京四合院那扇门时,他真的看到了她曾说过的海棠花,而春天里轮椅上坐着的女子就是陈晓薇,因为她的背影还是那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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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薇搬到欧嘉楠对门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吧?有那么深深黑黑眼睛的男孩子,穿着红色的衬衣和格子裤子,象是电影里的人,那时,整条街上全身盛开了极美丽的木棉花。

  不过是十二三岁的少年吧,陈晓薇细细的瘦瘦的,皮肤白白的,穿有点发旧的裙子,她和母亲住,父亲出国了,和她母亲离了婚,她的母亲是从北京搬回了这个城市,没了爱情的女人,总是想远离那些曾经伤害过她的城市。

  陈晓薇插班到了欧嘉楠的班里,很多人笑话陈晓薇,一个不会说广东话的女孩子,没有那种正流行的卷舌音,那时,欧嘉楠会勇敢地站出来说:"你们说话才不标准,陈晓薇的北京话多好听啊。"

  生活了十二年的北京,因为父母的婚变,陈晓薇来到一个陌生的城。


  如果不是欧嘉楠,她简直要偷偷地跑回北京去,那古典而美丽的四合院,种着海棠花、牡丹花,还有参天的古树和松柏,没有人知道她对北京的感情,蓝蓝的天上鸽哨响起时,她就觉得心里似一朵朵小花在开着,那是多么美好的北京的秋天啊。在老舍先生笔下,在朱自清笔下,四季分明的北京是多么让人留恋啊,它和没有四季的广州有多么的不同啊!如果再没有欧嘉楠,陈晓薇真的不知道日子应该怎么过下去啊。

  常常,在散了学之后,欧嘉楠会拉着她的手,教她怎么说广东话,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两个少年,站在木棉树下,似两朵美丽的花,那时陈晓薇想:这样的画面,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偶尔,欧嘉楠会用自己积蓄下来的零钱为陈晓薇买一个女孩子捆头发用的小发夹,放在她和铅笔盒里。那时,她们已经十六岁了,陈晓薇也知道放两个红苹果在欧嘉楠的小抽屉里,两个少年的秘密,有了甜蜜的味道。

  十八岁那样夏天,欧嘉楠把陈晓薇叫出来,还是在木棉树下,他对她说:陈晓薇,我们的愿望可以实现了。

  什么愿望啊?

  回北京啊,我们一起考北京的学校!要知道,凭你我的成绩,我们应该没有问题的。陈晓薇看着眼前这个唇边长了茸毛的男生,这个陪着她一起走过了六年寂寞日子的男子,眼睛里散落出如珍珠样的一串眼泪,是啊,他是为她才去北京的,不然,他怎么舍得离开广州,他的父母,让他上中山大学的。

  他们伸出了细细的手指,在漫天飞舞的木棉花中拉了拉勾,那是两个少年的诺言,一起去北京。

  那年七月,陈晓薇的母亲出了车祸。

  那天,正是陈晓薇高考第二天,陈晓薇不知怎么进的考场出的考场,十二岁父亲离她们而去,十八岁,母亲又因意外从她的世界永远消失了,她知道,母亲是来考场的途中出的车祸,因为她是母亲唯一的希望了。

  一个月后,欧嘉楠去北大,在未名湖畔写信给陈晓薇:"我在这里等你,相信吧,花谢了还会再开。"

  那时,陈晓薇又取得了和父亲的联系,因为她要上学,父亲说,"来美国吧,我负责一切。"

  她拒绝了,因为她要去北京,她没有去美国,她选择了复读。

  那年,是最苦的一年吧,读到头发掉了很多,每天睡三四个小时,还要给欧嘉楠写信,欧嘉楠写很长的信,却嘱咐她:"你只要短短的几句话就可以,告诉我你好就可以,明年,明年我们在未名湖边来尽情说吧。"

  又是一年芳草绿时,陈晓薇已然成了那一届中最出色的学生。因为与欧嘉楠的相约,因了要回北京的梦想,她在高考的考场上发挥得淋漓尽致,一个月后,她收到北大的录取通知书。

  打电话给欧嘉楠时,她甚至有点调皮,"欧嘉楠,我考得不理想啊。"欧嘉楠安慰她,"能来北京就行啊。"她笑了,"才考了北大。"欧嘉楠在电话中狂喜地吼她:"小丫头,还才考了北大?"那年暑假,欧嘉楠参加北大登山队没有回家,但是她说,"来吧,晓薇,提前来吧,我在北京接你,先带你玩遍北京!"陈晓薇就他,"还带我?还是我带你吧。"

  陈晓薇答应了他,但却没有说哪天到北京,她想给他一个突然惊喜。

  父亲给陈晓薇寄来了不菲的学费和生活费,父亲说,"我就是北大毕业的,读完四年来哈佛吧。"

  那一刻,她原谅了父亲,也许父母离婚真的有自己的理由吧,何况,母亲也并没有怪罪过父亲,她只说,是我们无缘做夫妻。

  但是,开学几天后,陈晓薇没有到北大报到,欧嘉楠打电话过去,他的父母说,"陈晓薇去了美国,她不准备在国内读书了。"

  欧嘉楠的心凉下去,他孤单地站在未名湖畔,想着这个秋天应该是很美好的,却没有想到如此寒凉,那个与他有约的女孩子,连个招呼都没有打就走了,也许美国的吸引力远远大于北大吧?

  很快,他就有了女友,是一个很漂亮的北京女孩子,有着北京女孩子的特质,爱说、洒脱、利落,就爱谈论国家大事,连飞机失事这样的事情也愿意津津乐道,她说:"前些天又有一架飞机失事了,现在的飞机事故太多了,以后,真的不能做飞机了。"

  他侧着脸看着她认真的样子,很好笑地说:"真是北京的女孩子的天性,关心这些做什么?还是想想怎么好好爱我吧。"

  四年后,他和北京女孩一起去澳大利亚留学,再过两年,结了婚,然后他又被调到美国总部工作,飞到美国的一刹那他忽然感觉心酸,"陈晓薇,六年后的陈晓薇在美国的哪个城市呢?"

  根据记忆,他觉得好象陈晓薇的父亲叫陈子东,于是他背着自己的妻子,上网查一个叫陈子东的人,他输入了chenzidong ,一下子出来四十多个,看来,在美国叫陈子东的也不少。

  就是凭着那些星星点点的线索,他开始去找一个个陈子东,有搞化学的博士,也有唱摇乐的,还有中东的大老板。最后在快绝望的时候,他查到了一个纽约研究所的陈子东,那上面写着他的介绍:50岁,来自china。当天,他从得克萨斯州飞到了那里,这次,凭着直觉,他觉得这一定是陈晓薇的父亲!

  看到陈子东的第一眼他开始心慌,这一定是他的父亲,那眼神,那身材,绝对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

  欧嘉楠的眼睛有些酸涩,好象有眼泪要流出来,但却觉得那么不合适宜,他握住那双男人的手,直接就问:"陈晓薇好吗?她在美国还好吗?是不是读了哈佛,想当年没有去那么好的的学校,一定是在这里过得很好吧?"

  陈晓薇的父亲看着这个年轻人,眼睛里泛出一些一层雾光来,他说,"你一定是欧嘉楠吧?"

  欧嘉楠心里一颤,"你知道我?"

  陈晓薇的父亲说,"知道,很久以前就知道,你是要找晓薇吗?那我帮你联系,你等我回答可以吗?她现在的性情变了好多。"

  欧嘉楠心里很是不悦,不就是一个哈佛女生吗?有什么了不起啊。

  五分钟之后,陈晓薇的父亲从屋里走出来,他面色有些激动地说,"她只肯用邮箱和你联系,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给你。"

  那是欧嘉楠冲动地飞到纽约之后得到的唯一的东西,一个陈晓薇用了多年的邮箱,那个邮箱,当他打开一看他呆了一下,居然是用的他的英文名字和生日日期注册的!他一阵冲动,却又马上平静了下来,这算不了什么?因为她都没有见他的冲动。

  他给她发去了第一封信,那上面只有一句话:"你还记得那些木棉树吗?"

  回信却很长,他打开,近乎几千字吧,她用细腻的文字描述了那六年,她和他在一起的六年,当然,她说,"如果我知道我以后会那么想念那些木棉树,我不会去北京的。"

  他更怅然了,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他就又问:"你结婚没有?我的小孩子一岁了。"

  她回信:"我也结了啊,嫁了一个美国人,他长得好壮啊,反正比你要高,南方人个子就是矮啊。"

  他们在信中谈着生活谈着别后的日子,她一直在说美国有多好,当初放弃北大就算对了,他说现在自己也在美国,为什么不能见上一面?即使给他一个电话也好啊?干什么搞得这么神秘?是怕老公吃醋?美国的老公不至于吧?

  时间越久,他越想见她。她变成什么样子了?还那么美丽还那么水嫩嫩地白吗?还那么亭亭玉立吗?他要了很多次她的电话,她就是拒绝。他说,"没想到你变得这么无情无义,连个电话都不肯给,看来,你是假恩情了。"

  一连三天,没有了她的消息,再过了十天,还是没有她的邮件,欧嘉楠心急如焚,打他父亲的手机,陈子东说,"她病了。"

  三个字"她病了",又让他坐飞机飞了过来,见到陈子东他说,"不管她愿意不愿意,我这次都要见到她。"

  陈子东说,"你真的这么迫切想见到她吗?无论她变成什么样?"

  "是的,"欧嘉楠说,"无论她变成什么样。"他想,不就是读了哈佛吗,还能变成什么样?

  这次,陈晓薇的父亲给了他一个电话,接了电话,他呆住了,因为,那是一个北京的区号。

  "她去北京了?"

  "不。"陈子东说,"她从来没有来过美国,她一直在北京。"

  他更加不明白,"没来过美国?那哈佛?那美国老公呢?"

  陈子东摆摆手,不肯去解释,眼里全是眼泪了,"七年前,我为她在北京买了一个四合院,她说,在哪里离你近些,能感知到你,所以,不肯跟我回美国。"

  "为什么?为什么?请给我一个解释。"他几乎发狂地喊着。

  "七年前,晓薇去北京看你,订了到北京的机票,那架飞机中途坠落起火,晓薇九死一生,脸被烧得变了形,双腿瘫痪,双目失明,声音嘶哑,所以,她没有去北京大学报到,所以,她说自己去了美国,那都是她给自己的借口,而她编造的幸福,是为了让你更加幸福。

  一刹时,欧嘉楠心内似万箭穿心,那个木棉树下站着的少女,为了一份爱情做了怎样的隐忍?她宁肯就这样沉默一生,也不肯来打扰他的幸福。

  我不想南飞,泪一滴一滴地坠,我空虚的双臂没有你的包围

  我有过的一切,你给的最美

  我又回头去飞,去追,任往事一幕一幕催我落泪

  天都为它伤悲,冷得爱快枯萎,任漫天风雪覆盖我的心醉

  那是在回北京的飞机上,欧嘉楠听到的这首《雪候鸟》,他一下子伏下脸来,泪流满面。她多象一只雪候鸟啊,为了自己的爱情,一直往南飞着,但却离自己的幸福越来越远。

  推开了老北京四合院那扇门时,他真的看到了她曾说过的海棠花,而春天里轮椅上坐着的女子就是陈晓薇,因为她的背影还是那么美丽。

  你还记得那些木棉树吗?他站在背后说。

  回美国之后,他手机的问候语换成了一句话:我爱雪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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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老马和小马的幸福生活

文/艾妃
前段时间,流行一首歌,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反正小马天天哼哼,他说:"老马,下辈子如果你还记得我,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尽管无休止的争吵与冷战让我几乎筋疲力尽,可我依旧没没在离婚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她说:"你这样做只会让我们一家三口都不幸福。"我坚定地摇头,在小马没同意我们可以分开以前,我绝对不会协议离婚!

  她找小马谈过,我也同小马商议过,他的答复只有一句:"我不同意你们离婚,如果你们离婚我就离家出走!"小马是个说到做到的孩子,尽管他刚刚十周岁。我和她商量,等小马的情绪稳定下来再说,然后,我们开始真正意义的分居,我睡在客厅沙发上。

  小马叫我和他一起睡小床,被我拒绝,我说:"你明天还要上学,小床太挤,你会睡不好。"他站在原地,许久进了房间,再出来时抱着一个被子,盖在我身上,他说:"那你可别着凉!"我看着他和我相象的脸,鼻子酸酸地想哭,这是我最常对他说的一句话。

  那晚,我做梦:小马真的离家出走了,我到处找他,终于看到马路对面的他,我急匆匆地跑过去……然后我醒了,嘴里还在喊着"小马,小马"。


  客厅的灯开了,是只穿着一条内裤的小马开的。我一把把他拉进怀里,告诉他我做了什么样的梦。他在我怀里咯咯地笑,我也跟着笑起来。笑过,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很严肃地说:"老马,我同意了,你们离婚吧!"

  我和她领了离婚证。她从家里搬出去那天,小马一直躲在自己房间,不肯出来。她在门外叫小马,里面没有回应。

  厚重的防盗门发出沉闷的响声,小马忽地打开房门,冲出去,喊:"妈,妈妈别走!"我没有拦他,他跑出去后,我听到走廊里传来母子俩的哭声,我靠在墙上,眼泪哗地落了下来。我觉得,没有维持好这场十年的婚姻,最愧对的就是小马。

  晚上,我一个人躺在那张一米八的双人床上,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儿,忽然想到某个作家说过:一个人的双人床很冷。台灯始终开着,小马推门进来,问我:"怎么还不睡?"我说:"睡不着!"他掀开被子躺在我身边,学着我的语气:"睡吧,早睡早起长大个。"我伸出胳膊抱他,他甩开我,"哎呀,别搂搂抱抱的。"我忍不住笑了,给了他一巴掌,我问:"为什么忽然就同意了?"

  他不说话。我追问,他转过身,舔了舔嘴唇:"快到冬天了,我不想再让你睡沙发。"我看着他,久久没有出声,他摆摆手,不耐烦"睡吧睡吧,明天还得上班,我就今天陪你,明天你可就得自己睡了,"

  我对着他的背,嘿嘿笑了,两行眼泪随之落了下来。

  令我欣慰的是,小马是个快乐的小孩儿,单亲家庭的孩子,最难得的就是快乐。

  大多时候,我甚至觉得他快乐得有点没心没肺——他从没说过想妈妈,我们两个人去动物园,看到别人都是一家三口时,他从不流露出羡慕的样子,还会跑到人家孩子面前问:"你的棉花糖在哪儿买的?"

  直至我发现他枕头下的照片前,我一直这样认为。

  那是一张二寸的小照片,他妈妈很多年前照的。我在小马床上坐了很久,看着那张已经泛黄的照片,我知道,小马其实很想念他的妈妈。

  那晚,小马赤着脚站在我门外,小心翼翼地问:"老马,你拿我照片了?"我点头,说:"你来,这里有很多照片,你挑张大点的吧!"他咧着嘴笑:"不用不用,我不想妈妈,真的,老马。"说完他跑回自己的房间,我跟了过去,把照片还给他:"为什么说谎?那是你妈妈,你想她,我又不会生气!"他犹豫着伸过手接了照片,说:"这张,我妈最漂亮,像电影明星。"

  从前,漂亮的妈妈始终是他的骄傲,可我们离婚后,他几乎不再提起妈妈,这对一个孩子而言,是多么苛刻的事情。我转身,没让他看到我眼底有泪,他在身后叫住我:"爸,其实我挺想我妈,我就是怕说出来,你会伤心。"

  那天,我接到了小马班主任的电话,让我到学校去一下。我没有想到,让我去的原因竟然是他在厕所里抽烟。我当时紧紧握着拳头,强行把他拉出办公室,路上,我一边骑摩托,一边大声喊:"马天旭,你为什么抽烟,说!"

  他没有回答,我更加气愤了,把车停在路边,抬起脚踢在他屁股上,有些用力,他险些摔倒,却依旧不答话。我从来没有对他发过这么大的脾气,以往,他即使因为打架被找家长,我也尽量心平气和地同他谈,这次,我真是气愤到了极点——小小年纪,竟然偷着学抽烟。

  回到家,他一声不响地扫羽绒服上的鞋印——那是我踢的,我看着他,心软下来。我说:"小马,如果你现在对我说,你以后再也不抽烟了我就原谅你。"他抬起头盯着我,一字一顿地回答:"老马,如果你现在对我说,你以后把烟戒了,我就答应你!"

  我愣住,不知道他小小的脑袋里在想什么。他死死盯着我,忽然就哭了出来。小马太久没有哭过,他这一哭,我有些不知所措,蹲在他面前柔声问:"是不是爸踢疼你了?"他摇头,抽泣着:"爸,你把烟戒了吧,我们教务主任,被检查出肺癌了,听说是抽烟给害的,你要是不戒,我就也学抽烟,要死,咱俩也得死在一起!"

  我摸着他的头,本想笑一笑,对他说"怎么会呢,爸不会死的",可是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涌出来。我点头,我说:"不抽了,儿子,咱谁也不抽了,咱爷俩都好好活着!"

  天气渐渐暖起来,冰雪开始融化,小马说路滑,不让我再骑摩托,让我办两张公交卡。我说:"不用,老马的技术你还不放心?摔不到你,胆小鬼!"

  他急了:"谁是胆小鬼,我才不怕摔,我是怕你摔坏了,就你老胳膊老腿的。"说着他还装出弯腰驼背的样子,咳嗽着:"哎呀,人老了,不承认不行呀!"我追上去,两个人扭打成一团。后来楼下的邻居说:"你们爷儿俩天天在家打野战啊,丁零当啷的。"

  结果没想到,应了小马那句话,我在下班去学校接他的路上,滑倒了,摩托车倒下后,惯力又带着我滑出去一小段路,我试图用胳膊支撑着站起来,却发现,右胳膊疼得无法动弹。到医院去,果然是骨折。

  小马赶到医院时,我在病房里就听到了走廊传来"狼哭鬼叫"声,也听不出来他喊的是老马还是老爸,反正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浑身都是泥,他直接扑到我身上,哇哇地哭得很夸张。

  我笑:"哎哎哎,老马活得好好的,你这么一哭,容易把火葬场的哭来。"他还是赖在我身上,哭得浑身颤抖,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吓死我了!"

  他擦着眼泪说:"我来医院的路上,摔了一跤,挺疼的,当时费半天劲才爬起来,我就想,这点小伤算什么,怎么能比得上黄继光堵枪口,怎么能比得上邱少云火烧身,怎么能比得上……"

  眼泪还没擦干,他就开始贫嘴,把医生护士逗笑了,后来他说:"老马,我挺后悔的,不让你来接我就好了。"

  我说:"没事,不疼!"

  他说:"不疼让我打一拳试试!"

  他笑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个和我长得一个模样的小男子汉,心理満是幸福。我想,小马,是上天赐给我的幸福。

  很久以后,有热心的朋友帮我介绍女朋友,我试探性地问小马:"再给你找个妈妈好不妈?"他正喝水,含在嘴里半天没咽下去,我连忙改口:"算了算了,我和你开玩笑呢!"

  他喝完水,吧嗒嗒嘴说:"老马同志啊,你也这么大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吧。"我嘴里的水险些喷出去。

  也真的去看过几个,总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未能修成正果,小马替我分析:"是不是你要求太高了?"我摇头。他说:"那就是人家嫌你条件不好!"我也摇头。他想了想,"哦,那可能人家觉得你长得太寒碜!"我给了他一拳,说:"马天旭,你别忘了你和我长得格外地像,损我你也没好处!"

  那次家长会后,小马的班主任把我留下,说马天旭最近有进步的,不过还是上课时搞小动作,而且……班主任顿了一下,笑着说:"你儿子想帮你做媒呢!"我不解。班主任说:"上课时,马天旭和别人传纸条,被我没收了,上边写着:你回家问问你妈单位有没有单身女性,给我爸介绍一个,不用太漂亮,过得去就行,你知道,我爸长得也很谦虚!"

  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回家和小马对证此事,他嘻嘻哈哈地承认,还强词夺理地说:"我这也是为你好!"我说:"一边去,我的事不用你管,你要是再被老师告状,看我揍不揍你!"

  他拍我的肩膀:"老马啊,武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你这样会把那些对你有意思的女同志吓跑的,何况,虐待儿童罪,可是不小啊!"

  我"扑哧"一声笑了,他凑过来,严肃地说:"爸,和你说真的,下次去约会,先别和人家说你有个儿子了,这样效果可能好点。"我推开他:"这不是骗人吗?,再说人家要来家里,你怎么办?"他说:"我去同学家躲躲。"这次我没笑,揽过他的肩,没再说话,喉头发紧,如此委屈小马的事情,我怎么做得出来,当时我就决定,再也不去相亲了。

  前段时间,流行一首歌,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反正小马天天哼哼,他说:"老马,下辈子如果你还记得我,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这是小马给我的承诺,父子间的海誓山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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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中我们回家过年

 

夏末Blog上写着: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你站在我面前,
而不知道我爱你,
……
而是从广州火车站广场到站台的那100米。"

  回家过年,似乎是我们每个人过年时不可动摇的情结,与往年不同,今年回家的路显得格外长、格外难,春运的焦点不再是买票难,而是行路难。

  由于我国中部和南方罕见的连续暴雪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拥堵、封路,火车飞机停运或延误,并导致数以万计的春运旅客滞留在了回家的路上。谷歌地图工程团队也紧急推出"春运交通图", 以标注式电子地图的形式提供了全国春运沿线各主要城市的天气和交通整合信息。

  Google"春运交通图"各类图标上详细的标注,春运沿线重要城市详细的天气情况、城市交通的最新情况,如停止售票、关闭机场和汽车停运的时间和原因,停运的车次,车站或机场滞留的旅客人数以及在何处退票等。甚至还标出了主要的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如果铁路或公路被"加红加粗"、那就说明它可能处于封路或受阻状态。点击后即可了解滞留人数、目前情况、持续时间。


 

  今年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雪,给回家过年的人们却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虽然顺利的购着票,可是还需要原地滞留,盼望着早日能踏上回家的归途,那种焦急的期盼,我想是非常难以用言语来表达的。Google地图小组,细心的为能够上网的人们提供了一个春运交通信息反馈的平台,透过这个平台,大家能够及时了解到最新的春运动态,使得家里人、在外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到运输的动态,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行程安排。

  希望这场暴雪能够尽快过去,给大地一片温暖的阳光,所有盼望着回家的人们能高兴的踏上回家的列车,开心过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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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9日星期二

听,雪落的声音

文/纤手破新橙
夜晚的风吹过两个人心间,竟是暖暖的。落落听说:这是一个暖冬,尽管下着雪……


加菲猫说:我是你哥哥

  落落装订档案时,档案皮居然一不小心把手指划破了。落落吮了吮手指,眼皮怦怦跳了好几下,今天会有特别的事发生吗?

  下班时,落落成了最后一个。要把故纸堆里每个人的每一项信息都完整无误地输入电脑里,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地上落了薄薄的一层雪,踩上去会咯吱咯吱地响。落落与门卫大爷打了招呼往外走时,突然被一只足足有一米高的加菲挡住了。猫旁站着一位男孩,他说:落落,我是你哥哥。


两块字母饼干的记忆

  落落喜欢吃饼干,而且只吃那种小孩子的字母饼干。L和P的饼干落落总是挑出来,放到最后。那时,落落的心里总会有甜蜜温暖的东西。她说:蒲蒲,你也可以吃到字母饼干吗?

  从前蒲蒲吃饼干时,小兔子样把饼干咬出齿轮样的小牙印。落落大声笑他一个男孩子像小猫一样。及至长大落落才明白,为什么蒲蒲总会有饼干给她吃。那实在是种太慢太慢的吃法。

  落落把所有带L和P的字母饼挑出来送给蒲蒲。她说:哥哥,你看我有好大的脚,你有好大的头。说完,两个孩子很开心很开心地笑,落落的豁牙子,蒲蒲额头的小黑痣在阳光下都变得美丽异常。

  这样好的日子并不会天长地久。不久,蒲蒲被人认养走了,阿姨说:那是很好的人家,会有很多很多的字母饼干吃。于是落落就不哭了。她手里握着蒲蒲留给她的L和P,说:你一定要多吃点哦!说是不哭,眼泪却流了下来。

  后来,落落被一对夫妇领养了去。落落对父母说:我还有一个哥哥,他叫蒲蒲。他有好大好大的头。他吃字母饼干时像小兔子一样……

  落落说着说着泪就流了下来。

超大棒棒糖里的兄妹情

  落落愣了足足三十秒,然后看着眼前高大的男孩问:你是……我哥哥?

  男孩说:落落,我是蒲蒲,很大头的那个!

  那是只有蒲蒲才懂的暗语。落落站在原地,时光轻轻巧巧地从两人身边跳过,似乎中间只隔了胖胖的加菲猫。落落说:哥哥,你怎么不早点来找我!可是,可是你怎么变得这么……这么好看了呀?

  那当然啦,谁叫你总说我眼睛小的,我就长大给你看。他说着还使劲地对眼。

  落落笑着挽住他的胳膊,天哪,真像是在做梦。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着你了呢?

  傻丫头,想吃啥,哥哥请。

  落落指着街边新开张的糖果店:字母饼干。

  买了大盒的字母饼干,蒲蒲说,再给我两个那种特别大的棒棒糖。

  落落说:原来你还没长大。对了,给我找嫂子没?

  蒲蒲把糖含在嘴里含混着说:找了,没找到!我现在叫边宇,新家给我起的名字。

  落落说:还是大头蒲蒲好。

  初冬的风穿过两个人的薄外套,两个人立刻胖了很多。

  蒲蒲说:现在我们变成《瘦身男女》里的刘德华与郑秀文了。

  落落使劲咯吱地:傻了吧,你!我们可是兄妹。

  蒲蒲说:是啊,是啊,我只说是大胖子嘛。不过,丫头,你这体形也真够……用手使劲比划着。

  落落站定,学着加菲猫很严肃地说:这个嘛,球形也是身材!

  那晚,落落做梦都在笑。有了哥哥,她就不会那么孤单了。

两位帅哥横空而世

  落落重新成了蒲蒲的跟屁虫,什么事都跟蒲蒲说。撒娇耍赖,像个小女孩。蒲蒲说:喂,小姐,你可是大机关里的档案员,多神圣的职业啊。落落就笑:我还没谈恋爱呢,我还要当小妹妹呢!

  落落上网对万家大少说:我找到哥哥了。

  那位大少说:也见见我吧!

  落落对蒲蒲说,最近我大概是遇到了观音菩萨。找到了哥哥,也有人追求我了!

  蒲蒲立刻像遇到敌情的小公鸡一样:是万晓牧?

  落落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哦,那天我无意中看了你的聊天记录。知道这小子追你。

  还是我老哥最关心我。他是我的网友,最近见了面,他说喜欢我。

  周落落,你有没有大脑,这种来路的求爱者你也信,人家把你卖了,你还帮人数钱吧?蒲蒲很生气的样子,就像从前落落被人欺负时那样。

  我又不漂亮,他能骗我什么?落落很委屈。

  你自己看着办吧!蒲蒲转身走掉了。落落想:分别了这很久,哥哥的脾气还真是有些吓人了呢。

  再见万晓牧时,落落就有些心不在焉。她说:如果哥哥不喜欢你,可怎么办呢?他可是我唯一的哥哥啊!

  万晓枚眼神犹犹豫豫,终于说:你确定是他是你哥哥吗?他说是你就以为是啊?真是个傻丫头。

  落落的目光落到我风里,是啊,为什么生活是一下子横空出世了两位大帅哥呢?

陪我去高空速降吧

  落落发短信给蒲蒲与万晓牧说:可以陪我去高空速降吗?两个人很很回复:当然没问题。

  站在悬崖顶,落落挂上了保险带。蒲蒲说:你真的可以吗?落落说:如果你可以,我也可以。

  蒲蒲把身体控制到合适的角度,腾空而起,然后放任身体自由地在空中悠来荡去。

  落落闭上眼睛,跳了下去。眼泪飞在了风里。她说:你们干嘛都骗我?

  落落脸色苍白地坐在路边的小店里,轻轻地对两位帅哥说:你们说吧,你们是谁?为什么处心积虑地接近我?

  边宇抓住了落落的手,说:我是你哥哥,你看,我还带着你喜欢吃的字母饼干,我知道你说L是长脚,P是大头……

  可是,你做了美容吗?你头上那粒米粒大的痣怎么不见了呢?还有,蒲蒲有恐高症,他是连站到凳子上都害怕得会哭……你是边宇,不是蒲蒲。

  你呢?万晓牧,为什么你们装做不认识?我查了你们的学校毕业名单,你们是大学同学……

  两个人面面相觑,然后说:落落,你听我们说……

杯子在阳光里破碎的声音

  我们都是蒲蒲最好的朋友。是铁哥们儿那种。从小玩到大,一起上大学。蒲蒲是老大。

  蒲蒲总跟我们说:他有个爱吃字母饼干的妹妹,她长得像极了加菲猫。脸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

  他在哪?蒲蒲他现在在哪?

  万晓牧扭过头不看落落的眼睛。边宇紧紧地握住了落落的手。

  落落,你别急。在蒲蒲的讲述里,我和晓牧都把你当做妹妹。我们有个共同的妹妹周落落。

  那时,我们陪蒲蒲去孤儿院找你。去你养父母从前的单位找。可是,都没了你的影踪。蒲蒲说:我一定要找到落落,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一年前的冬天,我们得知你就在我们这座城市,就在这个小机关里时,我开车带着晓牧和蒲蒲来找你,可是那天正好下了去年冬天的第一场雪,路滑……

  蒲蒲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送到医院时,他只说:好好照顾落落……

  两个男人泣不成声。落落的泪不停地流进嘴里,她说:蒲蒲,你答应过我给我买好多好多字母饼干的。

  我们答应蒲蒲要好好照顾你。用了一年的时间,我了解你。晓牧千方百计找到你上网的QQ号。后来我决定冒充蒲蒲出现在你面前,晓牧说他愿意当护花使者。可是,我发现,我也喜欢上了你……

  落落站起来,杯子不小心落到了地上,落落听到杯子在空气里破碎的声音。她说:谢谢你们的好意。然后留下孤单的背影,一个人走进雪雾中。

听,雪落的声音

  朝九晚五,落落把自己的悲欢都放进了故纸堆里。只是爱皱眉头了,常常看着手里的旧档案,就轻轻叹息。窗外雪花飘时,她的眼睛也总是雾朦朦的。

  晓牧在网上留言说:落落,我们都是真心的。只是守护你的方式不同而已。还有,边宇每天都去接送你下班。你知道吗?或者他比我更爱你。

  落落说:我只想要个哥哥,我依然希望他是我的哥哥。

  鹅毛大雪覆盖了整座城市。落落走出机关时,天已黑了下来。落落站在马路的转弯处,大声喊:边宇,你出来!

  边宇从暗处走了出来,他拉住她的手说:落落,如果你真的把我当成哥哥,那我就做你的哥哥吧。只要你快乐!

  风从落落的脸上吹过,异常的温柔。我爱你。落落听到自己的声音在空气里散开,像滚落的小雪珠,很轻很轻地碎裂。对不起。落落松开手。飞快地逃走,她不敢回头,怕一转身就会停留。

  回到家,落落的手机响了,边宇说:听,雪落的声音。落落拉开窗帘,昏黄的灯光下,边宇在抬头微笑。

  落落抱着大大的加菲猫,累吻着它,说:听,心跳的声音。

  夜晚的风吹过两个人心间,竟是暖暖的。落落听说:这是一个暖冬,尽管下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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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8日星期一

九月的薄荷香

文/雪小禅
很多年前的九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象在眼前一样。


[一]

  莫朴树和倪小麦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男生和女生的新生各选一个发言,莫朴树紧张得不行,背了几百遍的稿子忽然在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倪小麦,梳着马尾正在吃着一种什么东西,那时校长正在讲话,"庆祝我们这几十年的著名学府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莫朴树问倪小麦,你不紧张吗?

  倪小麦就摸出一片薄荷糖来,吃一粒,又凉爽又镇定,莫朴树接过来却没有吃,这个时候还吃糖,真有些说不过去,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腿肚子差点转了筋,到底是照着稿子念了,而倪小麦是空着手上去的,侃侃而谈,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那次发言之后,他们同时进学生会,每次见到倪小麦,总是吃着薄荷糖,她嘻嘻笑着,小时候我得过蛀牙,所以,一直要口气清新,然后她象小孩子一样呲开牙,你看看我牙长得多难看,一口暴牙,我妈说将来没有男孩儿会喜欢我这种牙。

  莫朴树就笑了,摸了一下倪小麦的头发说,从前巩俐也是一口暴牙,后来,她成了国际影星,不要灰心,总会有人爱你的。

  后一句他没有说,那一句是,比如我。

  其实是一瞬间爱上倪小麦的,但她总是心无城府的样子,对着莫朴树哈哈大笑着说,你说我们班有一个长得和葛优一样的男生还好意思给我写情书,还有我中学一个同学,也千里迢迢从天津来找我,说是从十三岁就爱上我了,哈哈,十三岁我还流鼻涕呢。莫朴树就跟着她一起笑,他想,这个黄毛丫头,实在是不谙风情的,也许大些就好了?

  而莫朴树也是在那次发言上喜欢上了这个羞涩的男生,白白的衬衣天蓝的仔裤,笑时,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一个瞬间而已啊,当晚会上他抱着吉他唱高晓松的歌《白衣飘飘的花样年华》时,她眼里呆呆的,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一直看向他,但是他低着头,兀自地唱着。

  让她失望的是,她告诉了莫朴树自己有人追求他居然都无动于衷,也许是她太自做多情了,这样想着,就又把手伸向口袋里,无聊的时候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象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二]

  大三的时候倪小麦终于有了男友,是外文系的男生,学西班牙语,将来是要出国的,答应了男生的追求以后,倪小麦再遇到莫朴树的时候就说,我有了男友了!很张扬的样子,其实是想激怒莫朴树的,但莫朴树觉得这是一种挑衅,于是笑着,也祝贺我啊,我也有女友了,然后说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其实不过是欺骗别人欺骗自己,莫朴树想,自己是配不上倪小麦的,倪小麦的父母都是北京的教授,自己的父母是小城中的工人,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做大使夫人的,何况倪小麦的男友正是大使的儿子,西班牙的大使,选择这样的一条道路,可以让倪小麦过和优雅而舒服的生活,他又能给她什么呢?

  转年七月的时候他们毕业了,莫朴树送给了倪小麦一整盒价格不菲的薄荷糖,全是荷氏牌的,价格不菲,倪小麦伤感的说,再多的薄荷糖总有吃完的时候吧?莫朴树心里一动,但还是笑笑说,等你真大了,大概就不会吃糖了。送莫朴树上火车的时候,莫朴树问道,倪小麦,西班牙语的再见怎么说,用西班牙说吧,否则我怕自己会流泪的。

  倪小麦轻轻地说着,Te a'mo,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没有学会西班牙语,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是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发音这么好听。

  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Te a'mo,Te a'mo,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黠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作一名中学的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象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象《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自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三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味道,苦涩冰凉,象他的恋一样。

  很多时候莫朴树还是会想起倪小麦,那个牙齿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大概现在结婚了吧?或者早就去了西班牙,有谁知道他的心思呢?

  这样的暗恋是一枚早熟的苹果,没有到秋天就落了下来,他想,再给自己几年,等到三十岁,就找一个人结婚,然后慢慢地变老,有什么不好呢?有时,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难道真的和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在那个九月里认识过吗?

  是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然,他屋子里怎么会有薄荷香呢?

  小城里因为旅游渐地热闹了起来,到最后,依着小桥流水开了一条洋人一条街,他偶尔去那里坐坐,这些洋人,把他们这里的奇山秀水当做宝物一样,记得曾有一次他说过带着倪小麦来这里看看,没想到竟然成了一句空话,倪小麦大概早就去欧洲旅行了,哪里还会看上这样的小镇?

  没想到洋人街上居然还有西班牙的酒巴,圣诞节的时候他去了那家酒巴,酒巴里人不多,有几个西班牙人在喝着酒,他也要了一点红葡萄酒,大家相互祝着圣诞节快乐,他又记起了第一年圣诞节他是和倪小麦一起过的,那天他们去了外滩,外滩的风很大,莫朴树脱掉衣服让倪小麦穿上,他们看了上海最美丽的夜景,倪小麦说,上海真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城市,胡兰成就是在上海常德路95号爱上的张爱玲,也是从倪小麦开始,莫朴树喜欢看张爱玲,开始知道有哀伤的时候,明白了男女之间的情分就是一个缘字,毕业几年了,没想到倪小麦象一个影子一样无时不出现在他的生活细节里,如影随形,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走出酒巴的时候他回头和那帮西班牙人说,Te a'mo。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一打过去,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你干吗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脑袋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Te a'mo真是我爱你?

  是啊,那人说,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

  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完全是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天那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 a'mo。

  他一下子颓然地倒在椅子上,而对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苦酒,慢慢地饮下。

[四]

  和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

  那时,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人的追求不过是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下去的必要了吧?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但是,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暴牙吧?

  总有老妈让她相亲,今天是这个部长的儿子,明天是同事的公子要出国,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万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九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九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象在眼前一样。

  见到彼此的一个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时期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

  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暴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得意地笑着,我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着,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到这时候,两个人有点斗智和调情了,以为会哭个稀里哗啦,却只不过平静地拉着手到了阳台。

  莫朴树说,你是个傻姑娘。

  倪小麦说,你是个傻小子。

  你傻,你傻。两个人说着,倪小麦把手伸到莫朴树暖暖的口袋里,却摸到一把薄荷糖。她惊奇地问,怎么,你也爱吃薄荷糖?

  莫朴树说,你从来不知道吧,我从来不吃任何糖,因为我一吃糖就牙疼,但我想有一个女孩子爱吃薄荷糖,早晚有一天我会让她吃到我买给她的薄荷糖,这些糖都是给她的,而且,我要给她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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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7日星期日

这个人重不重要

文/佚名
敌对的关系有时要比爱的关系来得更深沉,恨一个人要比爱一个人付出更多的情感。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与同事交恶,几乎到了水火不融的地步,以至于家庭生活与工作都大受影响,最后他选择了离职。

  我问他:"如果不是那个人,你会留下来吗?"

  他回答:"当然,这工作我很喜欢,但是我恨透了那个家伙,只要他在一天,我便觉得芒刺在背,只能离开。"

  "你为什么要让他成为你生命的重心?"被我这么一问,他顿时哑口无言。

  一个老师将学生分组,12个人一组,一个学生请求老师让他换组。老师问:"为什么?"

  这学生说:"因为我很讨厌其中的一个人。"老师就让他换了。不过问他:"其他的组员你也都讨厌吗?"

  学生说:"不会啊,都蛮喜欢的。"

  老师说:"那这个人在你生命中重不重要?"

   那个学生答:"不重要,讨厌死了!"

  老师说:"但是10个好朋友留不住你,你却为了他一个人离开。你说,这个人重不重要呢?"

  敌对的关系有时要比爱的关系来得更深沉,恨一个人要比爱一个人付出更多的情感。你若一直处于跟某个人的抗争中,慢慢就会失去自己;当你把整个焦点都集中在那个人身上时,他就涵盖了你的整个世界,成为你生命的重心。

  这样的结局,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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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6日星期六

两个人,必须一起做的事

文/佚名
爱情中,有几件事情,必须一起做,吵架,以及,相爱。
 
[audio:http://www.fongfeifei.com.cn/linda/1a8d61216897dfc.mp3]

  我的城,枯叶渐萎,我便在紧身黑毛衣上,搭一条来自丽江的雪域红土布大披肩,垂下长长的流苏。而他的城,听说,已经下雪了。  我陪父母吃剩菜火锅的当儿,他正在应酬,侍者端上红鳟鱼来;我在书店翻新到的《史诺比全集》,他在地铁站匆匆买一张晚报;我半夜咳醒,涕泪交流,他却睡得正安稳,翻一个身。不在同一地,因之也不在同一时,这一定是相对论最庸俗的例证。

  必须共同做的事,往往是吵架。


  打电话过去他没有接到,十分钟后再打过去我就没有好声气:"大冷天的,你都不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他说:"我上厕所。"我说:"啊呸。我打一次电话你上一次厕所,这么百发百中?我可没中过奖券。"他说:"你根本就不买奖券,怎么会中?"……

  又道,问得气势汹汹:"圣诞节你送我啥礼物?"他声音里有一天辛苦积累下来的疲惫:"炎黄子孙过什么洋节呀?"我说:"你就是小气。"

  他想一想:"那,我给你钱,你自己买?"一贯地慢条斯理,"从前呀有个人,养了一头猪,给猪吃剩菜被罚款,说是不卫生,给猪吃海鲜更加被罚款,浪费,后来你知道这农民怎么样吗?给猪十块钱,让猪想吃什么就自己买。"

  我喝道,"滚!"扑哧一声笑出来。笑过吵过,搁下电话还是各忙各的。

  我仍在电脑前,嘀嘀嗒嗒到半夜,是永不消逝的电波。寒气锐利有齿,啃噬我的赤足,我拖了被子盖在腿上。而他那边,一定更冷吧?眼前不期然浮现的,是他半空的衣柜,清一色的黑与灰……

  信手开了一个又一个窗口,心神一定,原来停在一个购物网站,鼠标正指着一件厚厚的LEVIS羊毛衫。A货吧?然而色调是极温婉的浅蓝,织工细致,隔了屏幕也觉出那一握的柔软。肘、肩都衬了小牛皮,朴素而酷。

  半睡半醒间,决策却格外爽捷,我以一口价拍下,信用卡在网上转了账,又留言给卖家:"请按下列地址发货。"然后心满意足睡了。

  睡醒了,隔夜事只有模糊影子,如玫瑰搁在玻璃茶几上,烙出一个轻粉微香的印子。要不要打个电话告诉他呢?还是不要吧。这是一桩秘密了,他不知晓。我怀抱秘密,如花朵羞涩丰盈的含苞。而衣服在路上走,悄无声息,会带去春天的消息。

  不断地想像那一刻,是个早晨还是下午?他总归是在电脑前、画板间、流水线上,戴着晶黄的防尘帽,忽然广播响起,"某某某有快递包裹"。

  他会疑惑,是客户发来的图纸还是一根返修的轴承?以一贯的敬业态度,赶紧下楼去取。拆开包裹,抖出毛衣,轻软温存覆满他一身,那一刻,会不会有阳光,突然透过阴霾的天空?

  焦虑地,等着一个惊喜的电话。他还是每天打电话给我,却只字不提此事。难道我不幸是网络购物骗局的受害者?抑或,他真的狼心狗肺至此?

  心思沉重,而武汉也越来越冷了。自暖气开得极足的办公室,走到空旷的长廊,听见自己的脚步声,是一种无人知晓的自怜。收发室里,抱出一堆邮件:样报、淡绿汇款单、大小包裹——封碧蓝的特快专递。

  后来他才说,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天空黑如墨色,同事们讶异地问他:"下班怎么不回家呀?"他只窘窘地笑,抱紧毛衣像盾牌,冷得灵魂出窍,却忘了穿上新簇簇的毛衣。

  一家一家商厦看过来,连的士司机都奇怪:"先生你到底要买什么宝贝呀?"而那天,在好多家珠宝柜台,他是惟一的顾客,大衣渐渐被雪湿透了。

  此刻我手里闪烁的,是一根细细的白金手链,一端挂着三个小天使,其中两个都闭目祈祷,最右手的那一个,却顽皮地一眼开一眼闭,向世间打量,光环稚气歪戴,长袍下,露出小小脚趾。

  恍惚是记得的,我们曾经一同浏览杂志,我指给他:"我喜欢。"他笑:"像你。"

  人声喧哗,是谁捧了水仙上楼来,顿时满室生春。我低了头,再也藏不住一脸笑意,笑骂一句:小样儿。

  我猜那一刻,隔着一千两百公里,他听见了,并且也同时低头,微微一笑。

  远隔的爱,像黑暗中的舞者,我红裙扬起,裙摆掠过你的脸,而我,必听见你热烈至极的掌声。

  爱情中,有几件事情,必须一起做,吵架,以及,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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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出我个性

  你是有车一族吗?你的宝贝车子外观,是否被你涂鸦过呢?或者你也有这样的想法,让自己的车子与众不同呢?可在此之前,想不想看看自己亲手设计的车子的彩绘效果呢?来参加"智'绘'我本色活动"吧!

  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即将在2008年推出丰田的全球三大战略车型之一:Yaris,中文名:雅力士。雅力士是为体现现代都市人时尚、个性和智慧而诞生的。为了让所有渴望展现自己个性和创意智慧的人们有一个充分发挥自我的舞台,广州丰田特举办此次"智'绘'我本色——Yaris雅力士彩绘设计网络大赛",并送出四部雅力士作为大赛的大奖!

  本次大赛为大家开放四个风格各异的地带供大家挥洒个性,它们分别是:

"炫动风潮"sporty——针对爱运动、爱大自然,还要极具运动感以及爱炫的超强表现力的你。
"都市魅影"urban——在大都市中来来去去,每个人都想与众不同,你的都市感觉是否够魅力、够锐利就赶快来参加。
"潮爆至上"fashion——只要你认为自己是个十足的潮人,你把爱车看作是最精锐的时尚战车,并认为你的作品能掀起时尚的浪潮,就请过来试一试。
"典雅风情"elegant——绅士还是淑女,只要你有本事让你的爱车和你一点一处都精致细腻,就让我们领略一下你的无限风情。

  广州丰田这次"智'绘'我本色活动",从另一个角度来让各位个性十足的年轻人更快的接触到该款新车,不失为一个非常棒的营销策略,市场定位准确,迎合了都市青年追求时尚、个性和智慧的追求,同时也给喜欢DIY的朋友,一个展现自我的空间。这样的活动,无疑能更直接有效的带动新车的上市,达到与众不同的广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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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5日星期五

我们总会遇见这样一个男孩

文/沈沧眉
在那些懵懂的青葱岁月里,我们或许都曾遇到过和李暮哲一样的男生——经常惹你生气,逮到机会就和你唱反调,你犯一点小错误,他就带头起哄,一副随时准备看你笑话的样子。你非常讨厌他,祈祷他离你远远的,最好永远都不要出现。可是,有一天,当他真的远远离开了,你才猛然发觉,你是那么地,那么地,想念他。 
莫小菲想象的完美生活

  莫小菲上学的路上要过4个红绿灯。第二个红绿灯的左手边有一家永和豆浆。她每天都在这里买一杯豆浆和一根油条,一边骑车一边吃。

  到第三个红绿灯口的时候,李暮哲就会突然冒出来,在她身后把车铃按得乱响,大声嘲笑她:全城38万女性中,只有莫小菲同学敢这样吃油条。说完,就学着她把油条叼在嘴里,鼓起腮帮子的模样,活脱脱一只青蛙。

  她朝他翻翻白眼,嘟囔一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然后,两腿把自行车蹬得飞快,一头黑亮的短发在风中飞扬。

  莫小菲长得不算漂亮,圆圆脸蛋,小小鼻子,留一弯齐眉刘海,瞳孔清澈单纯,嘴角有一股近乎傻气的倔强。她也不爱打扮,经年是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混在男生堆里压根儿看不出性别。通常来说,只有内心不停做加法的女孩,才会在外表上做减法。所以,莫小菲的功课总是第一。


  可是,这样冰雪聪明的莫小菲一遇上李暮哲就头大得要命。他比她所遇到最复杂难解的方程式还要难缠,常常把莫小菲搞得哭笑不得。他在体育课上把口香糖粘到她头发上;还经常在她的文具盒里    放一些吓人的小玩具,蜥蜴、瓢虫什么的。在政治课上,她偷看武侠小说,他却在她身后用小镜子不停地反光,结果老师没抓着她,倒把她的《倚天屠龙记》给没收了。

  她实在气到无奈,弱弱地问同桌:你说,那个混蛋为什么总和我作对?我哪里得罪他了?同桌对她神秘地笑:我看啊——他一定是喜欢上你了。她听得毛骨悚然,然后扔下一句决绝的话:全校的男生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喜欢李暮哲。

  莫小菲觉得这个世界要是没有了李暮哲,就是许巍歌里所唱的完美生活了。

美女都爱坏男孩

  莫小菲所厌恶的李暮哲,还是有很多女生喜欢的。他高高个子,漆黑眉眼,鼻梁高挺,嘴角总挂着一抹坏坏的笑。这个笑容迷倒了一帮小女生。她们经常给他写情书,有的还附带照片。

  李暮哲整天游手好闲,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成绩却总能保持在一个中等偏上的水平。暑假前几天,班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苦口婆心地教导一番,叮嘱他暑假里不要贪玩,多看书多用功。

  李暮哲正不大耐烦,一眼瞥到进办公室交作业本地莫小菲,立刻爽快地答应了:好的老师,我一定努力。但是老师,我还有个要求,我想让莫小菲给我做做辅导。

  莫小菲一听这话,立刻全身发冷,圆圆的眼睛里激射出两把飞刀,恨不得将他当场钉死。却听到班主任说,好啊,莫小菲,你……就这样,莫小菲成了李暮哲的暑假辅导。

  38℃的大热天,她跑去给他补习,可他却告诉莫小菲他正在麦当劳吃东西。等她赶过去的时候才发现,他不是一个人在吃,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她真想把一杯可乐倒在他的脸上。

  她认识那女生,高中部的校花沈彤。听说追求她的男生排成队,想不到她竟喜欢李暮哲这样的坏男孩呢。
 
你的笑,忽然让我寒冷

  一天下午,李暮哲接了一个电话后,就丢下课本,一边换鞋子一边说:同学叫我去郊区水塘里捉龙虾。莫小菲立刻双手合十道:谢天谢地,终于解脱。

  他却一把拉住要出门的她,笑嘻嘻要她跟他一块儿,理由是帮他欺骗父母,而她可以获得一个礼拜的自由。于是,莫小菲坐在李暮哲的自行车后座上路了。
 
  田埂里一条条青草小道,把莫小菲的屁股颠得生疼,她忍不住闷哼了两声,两眼死死盯住李暮哲的后背。他似乎察觉到了,再遇到凹凸不平的地方,就骑得很慢。

  到达那个芦苇丛生的水塘时,许小辉他们几个就在等着了,还有两个女生。他们高高卷起裤腿,脱了鞋子准备下水。

  莫小菲坚持待在岸上,李暮哲皱眉看看太阳,脱下衬衫递给她:这么大的太阳,用我衣服遮一遮吧。她摇头拒绝了。他便将衬衫扔在地上,无所谓地笑了笑,转身走进水里。也许是太阳晃花了眼,在他转身的一瞬间,莫小菲觉得他的笑容,就像车轮碾过冰封的雪地,有一种寒冷伤心的感觉。

  可是,她来不及多想,就听见女生惊恐的叫声:蛇,有蛇。

  男生们迅速聚拢过去,七手八脚,很快就把蛇给打死了。

  许小辉提着蛇的尾巴吓唬那两个女生,她们吓得花容失色,东躲西藏。他得意地哈哈大笑,将死蛇不停地甩啊甩,忽然就滑了手。

  于是,那条蛇就直直挂到了莫小菲的脖子上。她愣了两秒,然后才尖叫出来。李暮哲第一个冲过来,一把抓过那条蛇扔进水塘里,嘴里不停地说;别怕别怕,是个死蛇,死的。可莫小菲仍然尖叫着,停不下来。李暮哲腾地站起来,对着许小辉的胸口就是狠狠的一拳,面红耳赤地吼道:你这是怎么搞的。然后弯腰把莫小菲抱上自行车,在烈日下绝尘而去。许小辉看着他的背影,嘀咕道:他是不是疯了,我又不是故意的。

  莫小菲被吓坏了,一连高烧两天。李暮哲给她打过电话,可是她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挂断了。她父母被她的反常情况搞得疑疑惑惑,担心她是不是早恋了,从旁敲侧击到严重警告,把她说得又羞又气,心里越发记恨李暮哲。

仿佛一瞬间,苍老了

  开学的第一天,莫小菲就收到了李暮哲的信。信里,他用一种她从没见过的严肃态度,很认真诚恳地跟她道歉。她把那封信折成一个纸飞机,放在日记本里夹着。那一页工整地写着一行字:有些飞翔,必须要经过漫长的等待。

  学业日渐繁重起来,李暮哲变得沉默了。期间,他有一个礼拜没来上学。据说,是为了沈彤和高二的某个男同学打架了。莫小菲听到这则传闻时,在心里冷笑了一下。傍晚,她把那只纸飞机翻出来,用力射出去,然后看着它在秋风里翻滚,像一只被人践踏过的蝴蝶,扇动着一双垂死的翅膀。

  临近中考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开始相互赠送礼物,写留言册什么的。莫小菲的留言册上,李暮哲只写了一句话:哀,莫大于心死。然而,这句话,莫小菲要在很多年以后,才能理解其中的深刻涵义。

  高考后的晚上,在莫小菲回家经过第三个红绿灯的时候,李暮哲突然冒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音乐盒。他说:莫小菲,我们好歹也是同学一场,你应该不介意,我送你一份礼物吧。

  莫小菲不理他,他便一直跟到她家楼下。她拗不过他,只好接过来,音乐盒里有一个会旋转的洋娃娃,透明的玻璃底座上刻着王维的《相思》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她红着脸,一直到《爱情万岁》的旋律声结束时,才抬起头看他。她的脸上出现一股奇怪的表情,然后慢慢把音乐盒递回去,轻轻说了声:对不起。

  月光下,李暮哲的脸上又露出那日午后在水塘边的那种笑容,有些寒冷绝望的味道。他说:送出去的礼物,我就不会再收回来。

  他们就这样你塞过去,我再推回来。于是,那个音乐盒突然掉落在地上,摔成一堆亮晶晶的碎片。李暮哲的神色骤然变了一下,嘴角唇边掠过一些细微的表情,仿佛在那一瞬间,苍老了。

原来,我们一直在笨拙地相互爱恋

  那晚之后,莫小菲再也没有见过李暮哲。

  有一天,她在街上遇到许小辉和他的女朋友。许小辉说:莫小菲,其实李暮哲一直很喜欢你,只是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一样。对了,他们全家上个月移民瑞典了,跟你说了没。

  莫小菲笑着仰起头,不让眼泪落下来,正好看到天空一架飞机呼啸而过。

  李暮哲不知道,其实,莫小菲一早就原谅了他。暑假给他补习的那段日子,她无意中看到他藏在床下的玻璃鱼缸,里面有很多纸飞机,每只飞机上都写了她的名字。那一刻,她就已经原谅他了。

  那一晚,莫小菲本想收下音乐盒,可当她抬头时,看到母亲站在阳台上,于是不得不违心地拒绝他。在他离开之后,她把那堆玻璃碎片一一捡了回去,放在储蓄罐里保存着,像储存一场过早夭折的爱情。

  后来的后来,她跑过很多地方,想买到一个同样的音乐盒,但是,再也没能找到。就像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无法再回头。

  在那些懵懂的青葱岁月里,我们或许都曾遇到过和李暮哲一样的男生——经常惹你生气,逮到机会就和你唱反调,你犯一点小错误,他就带头起哄,一副随时准备看你笑话的样子。你非常讨厌他,祈祷他离你远远的,最好永远都不要出现。可是,有一天,当他真的远远离开了,你才猛然发觉,你是那么地,那么地,想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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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

莫明其妙的超流量

  早上上班的时候,收到系统邮件,网站因为流量超过48%,被关闭了,莫明其妙的关闭。目前网站的流量,月2G,访问量还没过百,凭什么会高达4G多的流量呢?

  盗链!我想是,Blog有四首mp3,是在本地的,估计流量就是这样莫名的倍增。

  和服务商交涉后,需要增加流量(费用挺贵,实在不愿这样超计划支出),才能保证网站的正常访问,否则,接下来一周,blog的访问会不正常,请各位关心幸福花儿绽放的朋友,多多包涵!
另附言盗链者:话就不多说了,请自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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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英,2008,我很好

  还记得刘若英《一整夜》这张CD吗?那段时间,小B每天上班就打开Winamp听这张CD,喜欢奶茶的歌,仿佛已经很久很久,具体到多久,我也记不清。刘若英每张CD都会保留一些属于她自己的风格曲目,多年来,不曾改变,这也许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吧,就像我事隔这么久依然喜欢她的歌曲一样。

  08年1月11日,刘若英新专辑《我很好》发行,曲目里有一首"还是一样",刚好和我上面说的这段话相似。《我很好》这张专辑依然保持着奶茶那张淡淡的情歌风格,抛开文艺,生活感满溢。这张专辑奶茶让人觉得温暖而明亮,唱腔也展现以往不常见的中高音色,褪下以往文艺压抑调性,作品处处显现生活里的原汁原味。极度生活的句子,直白简单的口气,诉说对现代人对爱情的观点。专辑从刘若英第一人称出发,贴近且诚实的坦白更让人进一步认识全新生活感的刘若英。

  打开刘若英的官方博客,首页是这张新专辑的宣传画面,背景音乐就是主打歌!还记得经常出现在奶茶博客里面的那只棕色的小熊吗?专辑里面的"熊",我想,就是在为它歌唱吧。最后,小B引用奶茶专辑的话来结束这次推荐,大伙如果喜欢奶茶,买张CD听听,或者先试验听专辑里面的"还是一样"

  2007,再见了;2008,我很好!

曲目:

我很好(电影《把爱找回来》中文预告曲)
熊 
落跑新娘 
给你
还是一样 
栀子花 
静静坐着
口香糖
12月3日,北京
训练
不能跟情人说的话 - 刘若英/范玮琪


试听:刘若英--还是一样
[audio:http://www.vven.net/mp3/hai_shi_yi_yang_2008.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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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吧,开吧,爱情的水仙花

文/雪小禅
镜头里的伊蕊一脸拘谨和羞涩,我不敢看她,只是忘情地注视着镜头中那个女子,那个象水仙花一样的女孩子,轻轻地摇曳着,在我的眼睛里,在我的心中。
 

  我十八岁的时候烦死了学习,看着老师讲得立体几何就发晕,英语老师说的什么我更是听不懂,那时还有几个月高考,我知道我没戏了,但我画画好,还整天拿着一个破照相机照相,有自己的暗房,除了学习,我几乎是个天才,但是这些有什么用?常常,我支了下巴,看着外面的天空发了呆,那么深那么远的天空里藏着什么?云彩来回变换着颜色,深紫的晕黄的淡蓝的月白的,到最后看得我眼里蓄满了泪水,因为再好的云也是转瞬既逝,就象青春,就象我手里的时间,透过我的青春一滴滴流着。

  父亲是在生日那天找我谈话的,这个一向严肃的男人总是冷眼看着我,他说我注定成不了什么气候的,也许吧,学习上我是个差生,平时吊儿朗当,我进屋时他说,过几天你去成都吧,我和自己的战友说了说,你到那里去当兵,反正你高考是没有希望的。

  就这样,我穿上了军装,当我每天早晨被军号吹响时,当我每天被一项项纪律要求时,我觉得人生怎么这么无聊啊,我的人生梦想是象哥伦布那样去探险,或者拿着我的照相机去全国各地拍片子,只要让我自由,吃多少苦也无所谓,每天每天,当我在军里和那些半大小子们跑操训练甩扑克时,我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里,父亲是为了让我在部队这个大融炉里来锻炼的,然后也许能复员找到一份工作,但是没想到我感觉更无聊,我打发着日子,没有事的时候,我会一个人在山后边的山坡上,呆呆地看云,直看到太阳下山去。

  一切的改变是从伊蕊的出现开始的,当她从山坡的那边渐渐向我走来,我正举着相机拍落日,而她闯入了我的镜头,梳着短发,穿着一身军装。


  夕阳中的伊蕊英姿飒爽,我从来不知道女孩子穿军装会这么美丽,比起那些穿吊带裙子的女孩子要美丽一千倍,我傻了一样,把相机的快门摁下去的刹那,伊蕊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谁让你拍我的?

  我呆呆地站在她对面,展颜一笑,那是很平常的一天,但对于我,远处渐次出现的彩霞绚丽到想让人落泪,伊蕊,这个十七岁的文艺兵,象一棵水仙花在我心中摇多姿着,我冲下山坡,几乎是一路跑着回到连队,然后拿起把笤帚把宿舍里全打扫干净了,连长说了几次的被子也被我认真地叠成了豆腐块。

  每当我一个人看她的照片时,总会晕了过去。

  文艺兵营房和我们连离得不远,有事没事我就去伊蕊那里,她是不理我的,而我每次只是路过,透过窗子看着里面的排练情况,伊蕊是拉二胡的,很多次我路过那里她正在深情地拉着,我从来不知道二胡的声音这样好听,以前我是不喜欢的,但现在,我买了十盒二胡带子,从《二泉映月》《江河水》到《病中吟》,我终于明白伊蕊身上为什么总有一种淡淡的雅致和美丽了,明白她为什么象一朵水仙花了,因为那些二胡曲子美仑美奂幽咽婉转,当我戴上耳机一个人听时,总是会泛起微微的酸来,而十七岁的文艺兵伊蕊,根本没有注意到一个叫康明阳的男兵,那个男兵把他拍下的那张照片放大了搁在日记本里,那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伊蕊,阳光灿烂,穿着肥大的绿军装,短发在风中扬着,每当我一个人看她的照片时,总会晕了过去。

  几个月之后,文艺兵的连长莫红来找我,她大大咧咧地说,小康,听说你会照相,我们文艺连想请你去给女孩子照照相,可以吗?

  我差点跳起来,因为伊蕊马上会出现在我的镜头里了,这样的美差如何会不愿意?

  当那些文艺兵换了五彩缤纷的衣服出现在我的眼里时,我却发现少了一个人,因为伊蕊没有在那里边,我有些失望地问莫红,你们就这些人啊?

  莫红说,奥,少一个,她去演出了,给人救场,如果她回来愿意照就让她再去找你。

  那天我心情很乱,照来照去的女孩子们在我镜头里象一只只蝴蝶,直到我把五个卷全照完了她们才饶了我,其中一个叫米玉的女孩子在走之后忽然让我打开手,我手开了手,然后她掏出笔来,在我的手心里写了一个呼机号码,然后甜甜在一笑,转身走了。

  但我只想到那个穿着军装的女孩子,她笑得时候,我的心中象千万朵花在开,在开。

  那些美丽的债影如一张张永远的底片

  周日,一个人在床上着看伊蕊照片的时候,有人敲门,我去开门,门外,站着照片上的人。

  我慌了手脚,因为以为是战友,所以,穿得几乎衣不遮体,而且刚理了极难看的头发,象个逃犯一样,她笑着看我,康明阳,连长说照相可以找你,因为只有我没有照过,可以再给我照吗?

  我几乎颤抖着,当然当然,然后倒水给伊蕊,不小心烫了手,再拿出老妈寄来的话梅饼,发现被我放得快发了霉,我解释着,成都太潮了太潮了,而同样的紧张的小女兵伊蕊拿着我倒给她的水说,不会喝不会喝。

  当我拿出照相机时我脑袋轰就大了,一下就傻眼了,上次给那帮女生照相所有胶卷全用完了,而要再买新的胶卷要去成都市里,往返几乎要半天,怎么办?错失良机吗?这个周末,我可以整天和伊蕊在一起的,但照相机里却没有卷!

  有事吗?女兵伊蕊问我。

  没有没有。我立刻镇定下来,我们走吧。

  所有的女兵,只有伊蕊没有换衣服,她穿着那身肥大的军装,英姿飒爽,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偏偏喜欢她了,而没有去呼一次那个叫米玉的女兵了。

  我和伊蕊,两个少年去了后山,后山上,大片大片的野花开得正灿烂,伊蕊站在那些花中间,风吹过来起她的短发,镜头里的伊蕊一脸拘谨和羞涩,我不敢看她,只是忘情地注视着镜头中那个女子,那个象水仙花一样的女孩子,轻轻地摇曳着,在我的眼睛里,在我的心中。

  那天我一直在拍,好象永远也拍不完一样,伊蕊从来没有问过我,她只是按照我的要求摆着姿势,一张又一张我摁着快门,只有我知道,那里什么也没装,但是,伊蕊的身影已经不用照相机了,因为它的每一笑每一颦都刻在了我的心里,那些美丽的债影如一张张永远的底片,只要我想,她就会瞬间影印出来。

  终于累的时候,我们坐在后山的山坡上,伊蕊说,有机会我给你拉二胡听吧。

  好。我说,然后我伸出了手,把你的呼机号码给我吧。

  伊蕊笑笑,在我手上写了一串号码,为了怕出汗把号码洇了,我就那样张着手,一直到宿舍,其实,那个号码我早就背过来了,只是怕一转眼我背错一个字。

  在帽圈里,一直有那一行小字:伊蕊,很爱很爱你。

  那次照相成了我和伊蕊的秘密,当一帮女生穿着军装湿着头发从澡堂子出来碰上我时,我总装做不认识伊蕊,因为我和伊蕊都明白在军队里恋爱意味着什么,何况,我们从来没有说爱,但我在我的军帽里写了一行字:伊蕊,很爱很爱你。

  在伊蕊和我要照片的时候我对她说,背着二胡去后山等我吧。

  在后山上拉二胡的女子,忽然让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尽管我骗了她,尽管我没有为她照相,但是,她早已经在我心中,曲子一个接一个地给我拉了听了,然后她伸出手来:我的照片呢?

  对不起,我说,胶卷坏了,所以,我们要重照。

  她愣愣地看着我,然后说,你是骗子,然后背起二胡转身走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也许我那天应该告诉她相机里根本没有胶卷,也许我应该把偷拍的那张给她?

  一切还来不及细想如何解决,文艺兵整个调离了成都,她们全去了北京,我呼了伊蕊有几万遍,但转眼间烟消云散,我竟然忘记她的呼机出了成都是呼不通的,一个月后,我从成都调往江苏,从此永远失去了她的消息。好象我与这个小女兵从没有认识过,我有的,只有那张黑白照片,淡淡地笑着,有点拘谨有点生气的样子。

  还有她们湿着头发从澡堂里出来的样子,每每我想起,我总有一种哽咽在心里面。

  几年后,我终于如父亲所愿上了军校,然后一直留在了部队里,而伊蕊却再也没了消息。

  军校毕业后我留在了部队,很快就成了一个团职干部,当部队新招了一批小文艺兵进来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十七岁的伊蕊,穿着肥大的军装,短发在风中扬着,羞涩的笑着。

  两年之后,我结了婚,和一个地方上的女子,并且举办了自己的摄影展,摄影展的第一张照片就是伊蕊,十七岁的伊蕊,在后山的山坡上被我偷拍的那一张,只是我一直没有机会和伊蕊说,那次我们去后山上照相,我的相机里是没有胶卷的,而之所以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爱上了她。

  那顶旧军帽我一直留着,在帽圈里,一直有那一行小字:伊蕊,很爱很爱你。

  我的妻几次想扔了它,都被我阻止了,她没有发现其中的秘密,除了我,没有人知道军帽里的秘密,那曾是开在我心中的一株水仙花,只开在十八岁那年的夏天,然后,转眼既逝。

  偶尔的一天,我坐在电视前翻着台,忽然停在了一个台上,那个台上坐着一个穿黑色紧身衣的女子,长发,正深情地拉着二胡,是拉了几十年的《二泉映月》,一曲终了,主持人说,请二胡演奏家伊蕊再为我们拉一曲《光明行》,我呆呆地看着,直到眼泪象虫子一样堆满了双眼,演出结束后记者做了随机采记,有人问伊蕊,开这样的二胡演奏会是不是特别激动特别紧张特别难忘?伊蕊摇着头,笑着答,不,如果说难忘,那么我十七岁时的那场演唱会最难忘,因为听众只有一个,并且,我还爱他。

  妻过来,递给我一杯咖啡,怎么了你?

  我笑笑,夜风太大了,何况,你知道的,我是风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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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点地错过

文/安宁

  他们读书的时候开始暗恋上彼此。但也只是暗恋,谁都不开口去说。

  他是学生会叱咤风云的人物,不仅被全校女生们崇拜着,连老师都敬他三分。她则是省大学生音乐大赛的冠军,而且人也漂亮,是许多男生的梦中情人。都是优秀的人,当然也都有自己的骄傲,等着对方能先写情书来,说破这段难熬的暗恋。

  她本是在大学附近的舅舅家住的,因为厌恶拥挤的宿舍,尤其是夏夜里猖狂的蚊子。她的皮肤很敏感,被蚊虫叮咬了,立即就起大片的斑痕,严重了还要打针吃药才能彻底治愈。但自从知道文学院的女生宿舍楼对面,就住着政法学院的男生时,她还是毫不犹豫地从舅舅家搬进了宿舍。

  暮色四合的时候,她开始抱着吉他,在阳台上坐下来,唱自己编写的歌曲。一首首地唱,直唱到对面阳台上,都站满了男生,他们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在她的歌声里狂欢,甚至有大胆的会朝她喊"我爱你!"她只是轻轻弹唱着,全然不理会他们歇斯底里的喊叫。夜色里的她,优雅,迷人,又伤感。伤感什么呢?只有她自己知道。对面那个宿舍的阳台上,她弹了那么久,都不见他走出来,哪怕是站上片刻也好啊。微微合起的窗帘里,可以看见他不停地走来走去,似乎有什么东西,郁积在他的心里,只有靠这样走,才能一点点地将它们从心里丢掉。

  她当然不知道,其实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像那些普通的男生们一样,大胆地站到阳台上,高喊出心中的渴盼与柔情。可是,这歌声,不只是唱给自己听的吧?如果他主动地去求她,她会不会像对别的男生们一样,高傲地扭头走开去?


  他克制着自己,不去听她的歌唱,也任由她一天天忧伤地唱下去,还有他所不知道的,蚊虫对她猖狂的叮咬。但他清楚地记得她所有的课程安排,记得她常去的自习室。他会守在外面,等上几个小时,看她出来了,迅速躲到阴影里去,而后在夜色里,陪她走一段。当然,是一前一后地走,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还欢快地吹着口哨,像一个狂放不羁的少年。

  他举办了许多歌唱比赛,每一次都好评如潮。但他并不开心,因为缺少了她,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他所有的劳累,只是为她的。所谓的荣耀与夸赞,对他而言,不过是空气一样,可以忽落不计的。

  可她却从没有参加过。并不是不屑,而是担心,他会不会看轻了她?曾经在省里屡次获奖的一个人,连学校里这样不成规模的小活动都来参加,不会是歌声衰退了吧?她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躲在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看他在台上潇洒自如地做着主持。直看到他给获奖的选手颁奖,还很幽默地拥抱她们。每年的冠亚军,总是女孩子。在他的拥抱里会兴奋地来一声大叫。有一届的冠军,甚至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吻。她总是看不到结束,就从沸腾了似的人群里,匆匆逃了出去。

  她和他一样,都是不缺少绯闻的校园名人。人人都以为他们是被爱情宠坏了的,所以便不怎么专一和认真。但只有他们自己明白,其实对彼此的爱恋,任是什么样的狂风暴雨,都不会摧毁。他们坚信,只要,只要对方能够先走上前来,说一句:能不能让我爱上你……

  那么,他们便会放弃掉一切的虚荣和骄傲,奋不顾身地投入到这场渴盼了许久的爱情里去。

  可是,那样艰难又轻易的一步,却是谁都没有迈出。四年的大学生活,她的身上,被蚊虫叮咬得伤痕累累;他的心,被她的歌声,缠绕得几乎窒息。在毕业的散伙饭上,他们被彼此的朋友叫到一块去。

  不知是谁喝醉了酒,拉着他大声地朝她嚷;如果没有这座显赫的大山在前面挡着,估计全校男生的情书会把你淹没!可是这家伙,怎么就从来不去阳台上听你的歌呢?已是毕业,大家都肆无忌惮地开着玩笑,他们便也只是在哄堂大笑里,跟着笑。直到曲终人散,他们抱着留言簿各自走开,心里在默默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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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2日星期二

08年的群聚

  新年伊始,各个群都在筹划着聚会一下,增进一下群友间的友谊,沟通彼此的生活,认识过去一年新加入的网友,小B游荡在群间,也喜欢凑凑热闹。其实现在常逛的群,大都参加过群内的活动,和固定的群友也算是比较熟悉,感觉就像朋友间,久别重逢。

  这个星期天,很凑巧,白天毽子群要去烧烤,晚上教师群去喝茶,整个星期天,我就这样晃晃悠悠的玩了一天,很久没有这么痛快的在外面放松下自己了,心里轻松了许多,那晚,我也睡得特别踏实,一觉就到天亮。

  08年的这次群聚,流水帐的在这里记录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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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1日星期一

刘若英--我很好MV

  在土豆挖到奶茶新专辑里面《我很好》的MV,拍摄的风格,我很喜欢,最后,我和片中的奶茶一样,朝着天空大声的喊: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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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只招财鼠

  妈妈买维他奶送了只招财鼠,一直手捧元宝的储钱罐,一副"钱来我笑"的模样,我挺喜欢,放在鼠标旁,顺便给自己提个醒,注意开源节流,把平常零碎的硬币,暂存招财鼠,待到有需要的时候,小小的献出点心意,也是件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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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

茶·爱

文/雪小禅
面前,是一杯上好的碧螺春,那是他不曾说过的爱情。
  那年,他正是最青涩的年纪,茫然喜欢了年长的女子。

  那是他的语文老师,十七岁的他,迷恋上年长自己六岁的她。

  听她的声音、看她的微笑,甚至,想到她就会脸红心跳。他知道自己正暗恋着她,也知道她喜欢喝茶,一种叫做碧螺春的茶。

  于是,他攒零用钱,去买价值不菲的碧螺春,去买的时候,他问:茶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卖茶人告诉他,这茶有传说。

  从前,太湖边有个叫碧螺的姑娘,湖中的一条恶龙想强占她。一个始终爱恋着碧螺的小伙子挺身而出,打败了恶龙,自己也倒在血泊中。碧螺在他们交战的地方发现了一株茶苗,她把茶苗带回来,很快居然长出了芽苞。为了让茶苗活下去,每天清晨,碧螺都要把茶苗的所有叶片含一遍。有一天,碧螺摘下茶叶为小伙子冲了一杯茶,没想到小伙子喝了以后居然一天天好起来,但碧螺却一天天憔悴下去,因为她的元气都给了小小的茶叶。后来碧螺去世了,人们为了纪念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就把这种茶叫做碧螺春。


  他仔细观察碧螺春:茶叶纤细,蜷曲成螺状,绿色上是层淡淡的白毫,银丝条、螺旋形,冲出的茶味道芳香、色泽碧绿,令人爱煞。

  但她却不知道那是他偷偷买给她的。那是他的秘密,一个少年最幸福的秘密。

  第二年,他考上大学走了,四月,她收到一包明前茶。是碧螺春。

  此时,她刚刚新婚,脸上常常挂着的是新妇的甜蜜。她不知道一个少年的暗恋,不知道那袋碧螺春里有多少爱情的滋味。

  那每年的碧螺春,他寄了十年。从男孩寄成了男人。十年间,他也恋爱,也和别的女孩子一起,但她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结。

  期间,她却经历了太多,不再当老师,成了有钱人的太太,然后被抛弃,一个人带着孩子,让她活下去的,是那如期而至的碧螺春。

  虽然她一直在找,一直想知道到底是谁这样执著地把这她最爱的茶寄给她,但总也没有结果,可是她知道,一定有双眼睛在注视着她,一定有颗心在爱着她!

  她幸福的时候,他没有想去打扰她,当听到她离婚的消息后,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买一张飞机票飞到她身边,这次,他要亲自将碧螺春送到她手里。

  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他要走的时候,在他等了十年之后,他得了可怕的传染病。正是他要把刚刚上市的碧螺春送到她手里的时候,他倒在了医院里。

  他想起了那个故事。此时,他和她,四千里路云和月,自己生死未卜,有什么未来可以许诺?他只是嘱咐好友把茶寄给她。隐隐地,她感觉到了什么。抛下一切按照地址寻来,因为好友不知道其中隐情留下了地址。

  她还是来晚了,连见他一面亦是不能,甚至,她想不起她教过的学生里有他。怎么会?!一个人默默地爱了十年!十年啊,多么漫长的光阴!

  他的故事,她是听他好友说的,她流泪到崩溃。有的人,因为错过了一步,真的就错过了一生啊。

  回来的飞机上,她翻看着同学录:那个笑着的大男孩儿,在阳光下站着,头发在空中飞扬着。面前,是一杯上好的碧螺春,那是他不曾说过的爱情。她不知道,但那些碧螺春知道,因为它们从远方寄来时,曾经在她的杯子中怎样地沸腾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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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会遇见这样一个男孩

文/沈沧眉
在那些懵懂的青葱岁月里,我们或许都曾遇到过和李暮哲一样的男生——经常惹你生气,逮到机会就和你唱反调,你犯一点小错误,他就带头起哄,一副随时准备看你笑话的样子。你非常讨厌他,祈祷他离你远远的,最好永远都不要出现。可是,有一天,当他真的远远离开了,你才猛然发觉,你是那么地,那么地,想念他。 
莫小菲想象的完美生活

  莫小菲上学的路上要过4个红绿灯。第二个红绿灯的左手边有一家永和豆浆。她每天都在这里买一杯豆浆和一根油条,一边骑车一边吃。

  到第三个红绿灯口的时候,李暮哲就会突然冒出来,在她身后把车铃按得乱响,大声嘲笑她:全城38万女性中,只有莫小菲同学敢这样吃油条。说完,就学着她把油条叼在嘴里,鼓起腮帮子的模样,活脱脱一只青蛙。

  她朝他翻翻白眼,嘟囔一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然后,两腿把自行车蹬得飞快,一头黑亮的短发在风中飞扬。

  莫小菲长得不算漂亮,圆圆脸蛋,小小鼻子,留一弯齐眉刘海,瞳孔清澈单纯,嘴角有一股近乎傻气的倔强。她也不爱打扮,经年是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混在男生堆里压根儿看不出性别。通常来说,只有内心不停做加法的女孩,才会在外表上做减法。所以,莫小菲的功课总是第一。


  可是,这样冰雪聪明的莫小菲一遇上李暮哲就头大得要命。他比她所遇到最复杂难解的方程式还要难缠,常常把莫小菲搞得哭笑不得。他在体育课上把口香糖粘到她头发上;还经常在她的文具盒里    放一些吓人的小玩具,蜥蜴、瓢虫什么的。在政治课上,她偷看武侠小说,他却在她身后用小镜子不停地反光,结果老师没抓着她,倒把她的《倚天屠龙记》给没收了。

  她实在气到无奈,弱弱地问同桌:你说,那个混蛋为什么总和我作对?我哪里得罪他了?同桌对她神秘地笑:我看啊——他一定是喜欢上你了。她听得毛骨悚然,然后扔下一句决绝的话:全校的男生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喜欢李暮哲。

  莫小菲觉得这个世界要是没有了李暮哲,就是许巍歌里所唱的完美生活了。

美女都爱坏男孩

  莫小菲所厌恶的李暮哲,还是有很多女生喜欢的。他高高个子,漆黑眉眼,鼻梁高挺,嘴角总挂着一抹坏坏的笑。这个笑容迷倒了一帮小女生。她们经常给他写情书,有的还附带照片。

  李暮哲整天游手好闲,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成绩却总能保持在一个中等偏上的水平。暑假前几天,班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苦口婆心地教导一番,叮嘱他暑假里不要贪玩,多看书多用功。

  李暮哲正不大耐烦,一眼瞥到进办公室交作业本地莫小菲,立刻爽快地答应了:好的老师,我一定努力。但是老师,我还有个要求,我想让莫小菲给我做做辅导。

  莫小菲一听这话,立刻全身发冷,圆圆的眼睛里激射出两把飞刀,恨不得将他当场钉死。却听到班主任说,好啊,莫小菲,你……就这样,莫小菲成了李暮哲的暑假辅导。

  38℃的大热天,她跑去给他补习,可他却告诉莫小菲他正在麦当劳吃东西。等她赶过去的时候才发现,他不是一个人在吃,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她真想把一杯可乐倒在他的脸上。

  她认识那女生,高中部的校花沈彤。听说追求她的男生排成队,想不到她竟喜欢李暮哲这样的坏男孩呢。
 
你的笑,忽然让我寒冷

  一天下午,李暮哲接了一个电话后,就丢下课本,一边换鞋子一边说:同学叫我去郊区水塘里捉龙虾。莫小菲立刻双手合十道:谢天谢地,终于解脱。

  他却一把拉住要出门的她,笑嘻嘻要她跟他一块儿,理由是帮他欺骗父母,而她可以获得一个礼拜的自由。于是,莫小菲坐在李暮哲的自行车后座上路了。
 
  田埂里一条条青草小道,把莫小菲的屁股颠得生疼,她忍不住闷哼了两声,两眼死死盯住李暮哲的后背。他似乎察觉到了,再遇到凹凸不平的地方,就骑得很慢。

  到达那个芦苇丛生的水塘时,许小辉他们几个就在等着了,还有两个女生。他们高高卷起裤腿,脱了鞋子准备下水。

  莫小菲坚持待在岸上,李暮哲皱眉看看太阳,脱下衬衫递给她:这么大的太阳,用我衣服遮一遮吧。她摇头拒绝了。他便将衬衫扔在地上,无所谓地笑了笑,转身走进水里。也许是太阳晃花了眼,在他转身的一瞬间,莫小菲觉得他的笑容,就像车轮碾过冰封的雪地,有一种寒冷伤心的感觉。

  可是,她来不及多想,就听见女生惊恐的叫声:蛇,有蛇。

  男生们迅速聚拢过去,七手八脚,很快就把蛇给打死了。

  许小辉提着蛇的尾巴吓唬那两个女生,她们吓得花容失色,东躲西藏。他得意地哈哈大笑,将死蛇不停地甩啊甩,忽然就滑了手。

  于是,那条蛇就直直挂到了莫小菲的脖子上。她愣了两秒,然后才尖叫出来。李暮哲第一个冲过来,一把抓过那条蛇扔进水塘里,嘴里不停地说;别怕别怕,是个死蛇,死的。可莫小菲仍然尖叫着,停不下来。李暮哲腾地站起来,对着许小辉的胸口就是狠狠的一拳,面红耳赤地吼道:你这是怎么搞的。然后弯腰把莫小菲抱上自行车,在烈日下绝尘而去。许小辉看着他的背影,嘀咕道:他是不是疯了,我又不是故意的。

  莫小菲被吓坏了,一连高烧两天。李暮哲给她打过电话,可是她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挂断了。她父母被她的反常情况搞得疑疑惑惑,担心她是不是早恋了,从旁敲侧击到严重警告,把她说得又羞又气,心里越发记恨李暮哲。

仿佛一瞬间,苍老了

  开学的第一天,莫小菲就收到了李暮哲的信。信里,他用一种她从没见过的严肃态度,很认真诚恳地跟她道歉。她把那封信折成一个纸飞机,放在日记本里夹着。那一页工整地写着一行字:有些飞翔,必须要经过漫长的等待。

  学业日渐繁重起来,李暮哲变得沉默了。期间,他有一个礼拜没来上学。据说,是为了沈彤和高二的某个男同学打架了。莫小菲听到这则传闻时,在心里冷笑了一下。傍晚,她把那只纸飞机翻出来,用力射出去,然后看着它在秋风里翻滚,像一只被人践踏过的蝴蝶,扇动着一双垂死的翅膀。

  临近中考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开始相互赠送礼物,写留言册什么的。莫小菲的留言册上,李暮哲只写了一句话:哀,莫大于心死。然而,这句话,莫小菲要在很多年以后,才能理解其中的深刻涵义。

  高考后的晚上,在莫小菲回家经过第三个红绿灯的时候,李暮哲突然冒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音乐盒。他说:莫小菲,我们好歹也是同学一场,你应该不介意,我送你一份礼物吧。

  莫小菲不理他,他便一直跟到她家楼下。她拗不过他,只好接过来,音乐盒里有一个会旋转的洋娃娃,透明的玻璃底座上刻着王维的《相思》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她红着脸,一直到《爱情万岁》的旋律声结束时,才抬起头看他。她的脸上出现一股奇怪的表情,然后慢慢把音乐盒递回去,轻轻说了声:对不起。

  月光下,李暮哲的脸上又露出那日午后在水塘边的那种笑容,有些寒冷绝望的味道。他说:送出去的礼物,我就不会再收回来。

  他们就这样你塞过去,我再推回来。于是,那个音乐盒突然掉落在地上,摔成一堆亮晶晶的碎片。李暮哲的神色骤然变了一下,嘴角唇边掠过一些细微的表情,仿佛在那一瞬间,苍老了。

原来,我们一直在笨拙地相互爱恋

  那晚之后,莫小菲再也没有见过李暮哲。

  有一天,她在街上遇到许小辉和他的女朋友。许小辉说:莫小菲,其实李暮哲一直很喜欢你,只是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一样。对了,他们全家上个月移民瑞典了,跟你说了没。

  莫小菲笑着仰起头,不让眼泪落下来,正好看到天空一架飞机呼啸而过。

  李暮哲不知道,其实,莫小菲一早就原谅了他。暑假给他补习的那段日子,她无意中看到他藏在床下的玻璃鱼缸,里面有很多纸飞机,每只飞机上都写了她的名字。那一刻,她就已经原谅他了。

  那一晚,莫小菲本想收下音乐盒,可当她抬头时,看到母亲站在阳台上,于是不得不违心地拒绝他。在他离开之后,她把那堆玻璃碎片一一捡了回去,放在储蓄罐里保存着,像储存一场过早夭折的爱情。

  后来的后来,她跑过很多地方,想买到一个同样的音乐盒,但是,再也没能找到。就像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无法再回头。

  在那些懵懂的青葱岁月里,我们或许都曾遇到过和李暮哲一样的男生——经常惹你生气,逮到机会就和你唱反调,你犯一点小错误,他就带头起哄,一副随时准备看你笑话的样子。你非常讨厌他,祈祷他离你远远的,最好永远都不要出现。可是,有一天,当他真的远远离开了,你才猛然发觉,你是那么地,那么地,想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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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

文/子迅
她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爱他。当她认为他不会要她,就选择了离开。
人和人的外表可以相同,但心是不一样的。他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是已经晚了。
  [壹]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一片世外桃源般的美景中。

  那时他和几个朋友穿越一片山区,试图从一个小镇到另一个小镇。他们是户外运动爱好者,买几千块钱的装备,坐几千块钱的飞机,来到这个偏远的山区,却舍弃只需要20块钱的大巴,背着巨大的包,准备徒步到一个小村庄去看风景。

  他是这一行人的领队,因为他是户外玩家中的老手,又是一个赫赫有名的户外网站的版主,经验和威信当仁不让。而且,他在念大学的时候碰巧选中了后来天上掉钱的专业,成为中国最年轻的一代"金领",有足够的后盾支持他用最昂贵的装备,队里的GPS、步话机都由他提供。
 
  他们十几个人在溪流野花中鱼贯而行,有的队员在山清水秀中不时地爆发出惊叹,有的队员背着完全没有必要的沉重背包挑战自己的体能极限。

  突然他脚下一滑,整个身子往右倾斜,右边是一条小溪。他还没反应过来,就扑倒在水中。队员们七手八脚地把他拖到岸上,德国原产的背包和美国原产的冲锋衣显示了与之价格相称的防水性能,英国原产的登山鞋也称职地保护了他的脚。但,右腿的膝关节竟然莫名其妙地受伤了,一阵阵隐隐作痛,在短短的十几分钟内,变得又红又肿。


  他们的穿越计划还需要一天的时间,而公路在3个小时路程外的地方。

  这时,她出现了,蓝布白花的头巾,淡粉色的粗布衣服,背上背着一个竹篓,像一朵素雅的山花,开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
  
  [贰]
  
  那次,他以养伤的名义,在她家里住了整整一个礼拜。

  那是绿树间的一栋房子,院子里立着一棵大树,门口卧着一条看起来很乖的大狗,树下有一张大桌子,桌面是一片未经雕琢的巨大石头,上面有天然的花纹,不绚丽却很大气。
 
  那天她说她的父亲下午会回家,能用摩托车送他去赶公路上的最后一班大巴。他谢绝了几个朋友要陪伴他的好意,决定在此单独等女孩的父亲回来。

  后来他改变了主意,他在那里度完了他的整个假期。

  他整个白天都坐在院子里,面向峡谷坐着,可以看见峡谷里的一条河,飞过的大鸟,云彩投在对面山上变幻的影子。

  她的母亲是个和蔼的妇人,会做很香的熏肉,会把瓜果制成脆脆的零食;她的父亲每天傍晚才回来,他和她父亲彼此听不懂对方的语言,却经常在一起喝点酒,用手势聊天,她偶尔会来当他们的翻译;他和她年幼的小弟下棋,那是一个喜欢思考的孩子,两个人像仙风道骨的老者一样在山风中沉思;她从很远的地方找来奇怪的野草,捣碎了,敷在他的膝盖上,他把云南白药藏在背包的最里面,生怕她看见。

  她是一个真正美丽的女子,不同于那些刻意的冷艳或惊艳。略显黝黑的皮肤散发着健康的味道,束起的长发有着自然的芬芳。他轻柔而缓慢地讲话,忘了自己其实是一个做什么事都急匆匆的人。她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回答他的问题,他和她开无伤大雅的玩笑时,她的脸总是红的。

  7天后,他要离开了。说再见的时候,他坦言告诉她他爱她。他抓住了她的手,她挣脱了,低着头,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

  他是真的爱上了她,但他完全没有想到她会千里迢迢来到这座城市。
  
  [叁]
  
  他安排她住在离他的寓所不远的一家宾馆,告诉她怎么使用房间里的东西,她安静地听,很认真。

  他要走的时候,她说:"你明天带我去买衣服吧,我不想自己和这座城市不一样。"

  他明白,她是个简单的女孩,需要的只是一个简单的结果。

  第二天他带她去了以前常常带女友们去的那条街。

  一夜之间,她脸上的欣喜和新鲜消失殆尽。她好像在完成任务似的,认真得有点严肃。

  突然想起了电影《Pretty Woman》,那是一部典型的好莱坞大烂片,他想了好久也没明白,除了性和钱,里察·基尔和朱丽娅·罗伯茨还有什么可以相爱的原因。

  但他爱她不是盲目的。善良和纯洁,这两点已经足够。

  她倒是真的有一点像prettywoman一样脱胎换骨了,用丝质的内衣衬起了圆润的凹凸,合体的长裤和衬衣显出修长的身材,质感的外套烘托出从容的气质。当她最后从一个日本的理发师手中经过后,已经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都市丽人。是有味道的丽人,因为脸上有纯真的表情。

  接着他和她参加了朋友的一个party,在最炫的酒吧。
  
  [肆]
  
  他满脸炫耀的表情,带着她来到一堆都市的俊男靓女中,她明亮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是一道锐利的光芒,她拘谨的笑容在或淡漠或疯狂的男女中有着鲜亮的杀伤力。

  Party里有他的朋友陈,陈曾和他一起参加了那次野外穿越。陈竟然一眼就认出了她。陈把他拖到了一旁,骂他无耻。他本应做出的反应是:得意地一笑,说这是他自己的事,谁也管不着,再用诡秘的玩笑隐射她的美妙绝伦。

  可他这次的反应竟然是语无伦次的解释,他重复地向陈发誓他和她的纯洁。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穿过人缝找到了她,她正在不知所措地应付着面前拥挤的人和酒,还有吵闹的音乐和变幻的灯光。

  他和她在party的一角坐了整整一个晚上,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周围的一切。她告诉他她喜欢这里。

  他心中慢慢涌出一团悲哀,他眼看着她要变成千篇一律的丽人中的一个。

  在回宾馆的路上,他问她想不想在这座城市找一份工作。

  她点点头。
  
  [伍]
  
  他把她介绍到一个朋友的广告公司工作,在他的寓所旁租了一套公寓给她住。她迅速地适应了工作,每天穿着高跟鞋去挤公交车,从不抱怨漫长的坐车时间,堵车的时候安静地玩手机上的贪食蛇游戏。

  不久她便能独自去逛街买漂亮的衣服、上美容院,也能在party上优雅地端着酒讨论小资的话题,还能记得住西餐宴会上的繁文缛节。

  日子渐渐平淡,她那曾经让他惊叹的纯真也像是沉入了水底的石头,激起的波澜涟漪已经不复存在了。他总在同事或朋友面前这样介绍她:"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只不过开始的骄傲已经慢慢退去,像是机械性地重复梦中的咒语。

  大概是一个月之后,他看着她娴熟地用刀叉将小块的牛肉送进涂着淡粉色口红的小嘴里,他叹了口气。她突然停了下来,沉默了一会儿后,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他立刻愣住了,说了一句世界上最混蛋的话:我好像没向你求过婚吧。

  话说出口想后悔也来不及了,他看见她的眼睛慢慢地变得湿润,紧接着大滴的泪水滚落了下来。银质的刀叉互相撞击着跌落在白色的餐盘上,一只装满纯净水的透明玻璃杯被打翻了,水溅到她的衣服上。

  任凭水在粉红色的桌布上漫延,又一滴滴掉到地上,他们都没有动;沉默中只有她压抑的啜泣和他欲言又止的叹息。相持了很久,她终于站起来,走了。他独自坐了一会儿,埋了单,开车独自回自己的寓所。

  一路上有说不出来的伤心。
  
  [陆]
  
  一连几天没有她的消息,他也没有去找她。他已经帮她在这座繁华的城市立足,对于从那么一个边远山区出来的她来说,应该知足了。几天后,他收到了她的一封信。

  "其实,我畏惧和讨厌这座城市,一切都是因为你,才去逼自己适应关于这座城市的一切:束缚的华装,难吃的西餐,吵闹的酒吧、不自由的工作。我以为这样就能和你在一起。"

  她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爱他。当她认为他不会要她,就选择了离开。

  人和人的外表可以相同,但心是不一样的。他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是已经晚了。
  
  [柒]
  
  GPS上的小箭头渐渐贴近那个小圆圈,他给那个小圆圈取的名字是"pretty"。

  他再一次看见了绿树间的那个古旧朴实的屋顶,卧在门口的那条大狗必然还认得他,树阴下石头桌子的花纹必然还在。
 
  他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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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重不重要

文/佚名
敌对的关系有时要比爱的关系来得更深沉,恨一个人要比爱一个人付出更多的情感。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与同事交恶,几乎到了水火不融的地步,以至于家庭生活与工作都大受影响,最后他选择了离职。

  我问他:"如果不是那个人,你会留下来吗?"

  他回答:"当然,这工作我很喜欢,但是我恨透了那个家伙,只要他在一天,我便觉得芒刺在背,只能离开。"

  "你为什么要让他成为你生命的重心?"被我这么一问,他顿时哑口无言。

  一个老师将学生分组,12个人一组,一个学生请求老师让他换组。老师问:"为什么?"

  这学生说:"因为我很讨厌其中的一个人。"老师就让他换了。不过问他:"其他的组员你也都讨厌吗?"

  学生说:"不会啊,都蛮喜欢的。"

  老师说:"那这个人在你生命中重不重要?"

   那个学生答:"不重要,讨厌死了!"

  老师说:"但是10个好朋友留不住你,你却为了他一个人离开。你说,这个人重不重要呢?"

  敌对的关系有时要比爱的关系来得更深沉,恨一个人要比爱一个人付出更多的情感。你若一直处于跟某个人的抗争中,慢慢就会失去自己;当你把整个焦点都集中在那个人身上时,他就涵盖了你的整个世界,成为你生命的重心。

  这样的结局,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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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永远也等不到那个人

文/恩恩娅娅
诚如张爱玲所说,在时间的旷野里遇见那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那就是命中注定的我们要等的人。
  冬日的夜晚,和三两个朋友聚会,窗外低声嘶吼的风让室内的温暖显得更加让人依恋,这是个适合讲心事的气氛。叶耶说:最近有两个男人在追我,年轻的有锐气有青春,却没有太多的事业心和物质基础;年龄稍长一些的有物质基础有野心,可没有第一个男人令人愉悦的容貌和活力。好像一直以来碰到的人都是这样,所以我不知道是自己太苛刻,还是,我等的人他还没有来?

  你不知道做何选择了?我微笑,看向旁边的男性朋友。李,你应该有发言权。

  李沉吟了一下,说:其实你根本等不到你要等的人,包括我,我们谁都等不到。我听后先是有点微微地震动,可想了一下,便马上认同了李的话。


  诚如张爱玲所说,在时间的旷野里遇见那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那就是命中注定的我们要等的人吧——所有的人都曾执著过这么一个念想。

  可是想想看,我们要等的那个人到底什么样子?是不是完好地符合着年少时对爱情的憧憬,还有成年后因着现实而做出的修改?我们凡能想到的优点,都希望对方达到。可是,请冷静地想一下,上帝真的给我们每个人都准备好了完美无缺的另一半吗?

  想想你的经历,看看我们周围,有谁能很肯定地告诉我们:我的另一半完完全全具备着我想要的一切特点?没有。

  即使恋爱中我们眼里的彼此都完美得像个天使,婚后也会有"他(她)怎么像变了一个人"的疑惑和感慨,那是因为爱情的盲点在婚姻中被放大无遗。

  所以,我,还有你,我们谁都等不到那个人,这并不可怕,至少我们可以把爱自己的人,变成要等的那个人;也把自己,变成对方心里所等待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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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的八月

文/雪小禅
小米的八月,象烟花一样散去,甚至留下的痕迹极少,如果有,也是那关怀的眼神和线装书的味道,还有那个有了温度的名字——若隐。
  整个八月,小米穿行在北京的地铁里。因为工作让她焦头烂额,本来她可以回到家乡的小城去做财政局的一名小公务员,但是灿然要她留下来,灿然说,你留下来,我们的爱情就可以留下来了。

  灿然去了北京中关村的一家电脑公司,他是不发愁分配的,因为北大的高材生到哪里都有人要的,小米只是一个普通的学校,学的是历史,她想,哪个公司了头会要一个历史系的学生呢?除非这个公司想知道秦始皇除了修长城还做了什么!每天挤在地铁里去找工作时,小米想,自己也许真生错了年代,速食时代的人们,哪里还管得了过去?

  所以,遇到了举着一本线装书看的若隐时,她呆了一下,对面的男子,格子衬衣、棕色的裤子,背着一个很大的牛仔包,正在看一本《芥子园画图》,那时她中学时看过的,再过两天,他又看一本极黄的线装书,好象稍微一抖就能把岁月的尘霜掉出来。

  看来,喜欢怀旧的不仅仅是她小米啊。


  他的名字,是从封面上看到的。若隐。很古典的名字,象他的人,灿然就没有这样的气质,一副计算机业新宠的样子,喜欢西服革履地在镜子前说,放心吧,几年之内我就成为张朝阳,那时周围也会美女如云啊。

  小米说,呸,周灿然,你别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我不美吗?

  你美吗?周灿然说,五分姿色三分打扮两分聪明而已,以后,我要找个李嘉欣那样的美女,养养我的眼。知道他是开玩笑,小米还是不悦,这样的男人,真不知有了钱会怎么样?

  遇到若隐的第十天,小米找工作已快筋疲力尽,外面的温度快四十度了,买了一张三块钱的地铁票在地铁里来回逛着,翻看着自己的简历和各个公司的招聘广告,心里灰蒙蒙的,不知要如何把这个八月过去?

  所以有时候就对灿然发脾气,说为他为爱情两肋全插满了刀,而灿然说,你别觉得多委屈,你可以回你小城,这世界谁离开谁都能活。

  本以为他会说着甜言蜜语,谁知却冷冷地说着这样不咸不淡的话,怎么刚进了社会就变得这样?以前追自己的时候象个大情痴一样,这样一想,心就凉了下去。

  进地铁的时候,她感觉头有些晕,这才想起,从早晨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喝过一口水,怕是要中暑吧?正想着,才看到那个穿着格子衬衣的男人就觉得软软得倒了下去,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醒来时,在一个男人怀里。男人有淡淡的香气,象是用过香水,清凉的那种,她睁开眼,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地铁轰隆隆地开走了,只有他和她坐在站台的椅子上,他拧开一瓶冰水,递过一个三明治,然后说,太热的天尽量少出来跑。

  她心里一酸,眼泪差点落下来。这种话,灿然一句也没说过。
  再次在地铁里遇到,她和他会相视一笑,从那瓶冰水和那个三明治开始,她已经把他当成朋友。

  而他,还是常常拿一把旧书在地铁里读着,抬起眼看她时,眼里露出淡淡的笑。

  小米躲开他的眼神,她知道,这种男人是对她有致命的诱惑的。

  而此时,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公司上班,和历史没有关系,负责收收文件打扫卫生,下了班和灿然一起到租的房子里缠绵,给他做红烧带鱼和青菜鸡蛋面,那是一个三十多平米的小屋,没有空调,她常常会热得整夜整夜不能入睡,八月,这么热腾腾的粘连着,灿然还粘人,总是没完没了,事后却又沉沉地睡去,根本没有问过她的工作和感受。

  倒是地铁里的若隐有一天抬起头来问,找到工作了吧?小米很感激地点头,他又说,在北京能站住脚就不错,慢慢来,总会好起来的。

  自始至终,小米没有问过他做什么工作,遇到的时候,他们相点点头,她看他来回换的线装书,有一次居然看他看的是李渔文集,能看李渔的人得多聪明啊多有智慧啊,灿然喜欢看的是《无间道》和《黑客帝国》,她就喜欢看那些绝望的电影,比如《惊情四百年》,一个女人为了自己爱的男人变成了僵尸,比如《胭脂扣》,那样的悲情总让她与灿然的爱情无法联系起来。

  她总觉得她和灿然的爱情少了什么。

  但地铁里的若隐却让她有一种温暖。

  常常,他们只有十公分的距离,甚至,她能感觉到她的呼吸,但是她不敢抬头,在这个有些湿热和暧昧的八月里,她莫明其妙地觉得那么欢喜又那么悲伤,偶尔的眼神交流,她会避开,再不避开,她怕自己又会晕倒。

  难道自己爱上了这个叫若隐的男子吗?不过二十多天在地铁里遇到,甚至说过的话不过十句。但她喜欢看他出了地铁迎着风走的背影,有点孤独有点寂寞,有一次,她正呆呆地看着,他忽然回了一下头,然后展颜一笑,那笑里,竟然有着那么多让人回味的内容。

  再回家,她从后面搂住灿然,灿然,我们结婚吧。

  灿然说,别闹了,我们才刚站住了脚,怎么可能?

  她的眼泪,泅进灿然的衬衣里,灿然说,神经兮兮的,怎么了?掰开他的手,一个人去打电动游戏。

  有五天,她没有去坐地铁,一个人换公共汽车,正热的天里,站在艳阳下,想着地下铁里看线装书的人,忽然想掩面。

  八月的最后一天,她又去了地下铁。

  见到他,他说,来了?怎么好多天没有来?病了?

  小米呆呆看着他。他也着着她,好象有一生一世那么长,其实不过几秒种吧。

  我等了你五天,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不要说。小米说,不要告诉我。她内心里挣扎着,我有男友了。她说。

  他笑了,我下周就走了,去法国,谢谢你让我在这一个月遇到你。因为每次与你的相遇,你都象一阵清风吹在我心头,还有,你那件紫色的裙子非常漂亮。

  小米都忘记什么时候穿了紫色裙子,而面前的男子却记得他的紫色裙子。

  眼泪浮上来时,地铁到站了,他走出去,她继续往前走,在车开门的刹那,他忽然大声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小米的眼泪哗就下来,门关上了,她在地铁里嚷着:我叫小米,我叫小米。

  所有人全看着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笑着说,姐姐,我叫大米。全车厢的人都笑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小米出了地铁时才发现,秋风好象是来了,从腿下钻进去,一阵凉似一阵,短裙子在风中显得那么瑟瑟,她抱了抱肩,觉得有点冷,她知道,这冷,全然不是天气的事情。

  小米的八月,象烟花一样散去,甚至留下的痕迹极少,如果有,也是那关怀的眼神和线装书的味道,还有那个有了温度的名字。若隐。

  六年之后,小米已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做主管。六年是多长?她倒真是不晓得,但六年的改变却那样真实,她一直努力,读了MBA,又来了香港,和灿然分了手,是因为半年之后小米在自己家的床上看到了另一个女孩子,灿然老总的女儿,用小米的话来说,不过三分姿色的一个女子,却让灿然对五年的感情说了再见。

  之后,她又谈了若有若无的几次恋爱,开始的时候淡,结束的时候更是觉得寡味,她再也没有地铁里那份爱和忧伤,常常,她会想起那个看线装书的男子。

  后来,她到香港,过着单身的白领丽人的生活,一个人去中环逛商店买东西,去书店也喜欢看那些古旧的书,日子一天天过下去,香港的爱情不似《倾城之恋》中的香港了,后来遇到了美国回来的汉瑞,汉瑞说,小米,我们做个同居情人可好?

  小米说,汉瑞,我只想找个人天荒地老。

  汉瑞说,小米,你好象不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你白白用这么好的包和香水,还有你那巴黎的粉底,也没遮住你的那份古典,可惜,能欣赏古典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大家都在找一份快餐爱情吃,你太古怪了。

  小米轻轻弹调手上的烟灰说,汉瑞,你要相信,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相信地久天长的人。

  那日去中环和一个客户谈生意,约了在蓝夜咖啡吧,那里气氛是极浪漫的,她喜欢那种淡雅和清幽,那里还有好多印刷精美的杂志,铜板纸,很多前卫而时尚的东西浮在纸上,非常美丽的文字和图片。

  等待客户的时候,她常常会随意翻翻那些杂志。那天也是这样,忽然,她的目光停住。

  是一张美丽的画。那地铁里站着的女子,那穿紫色的女子,那眼神里有绝望和爱的女子,不是小米,又是谁?很久很久,她的眼泪落了下来,画底下是作品的名称——《小米的八月》,急急地泪似洪水绝堤,作者是压在心底里那么多年的名字。若隐。

  原来他是画家。

  还有一文字,是若隐写的。

  他写道这幅画的创造过程:那年八月,在北京地铁里,在故乡的最后一个月里,我遇到一个清凉的女孩子,她每天穿行在地铁里,有一种古典的美和忧伤。

  但我与她擦肩而过。因为小米的八月,是她一个人的八月,不曾有我。

  她的眼泪落到那幅画上,那落下的眼泪说明了一切:在小米的八月里,始终有你啊。

  只是他与她一直在错过,错过了八月,又错过了今生,就象他提起过的那件紫色裙子,小米再也没穿过,一直挂在衣柜里飘来荡去,不是不想穿,是再也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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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星期三

美丽心灵 美丽在心

文/雪小禅
心灵的美丽,可以让自己生活得更美丽,美丽在心,生活在手,很多事情全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我有一个朋友,是盲人。不是先天盲,23岁那年,一场大病让他永远地生活在黑暗中了。虽然命是保住了,但却永远地失去了眼睛,我总以为这种失明比那种先天的盲人更痛苦,困为曾感受过这个世界的五彩缤纷,知道那种阳光刺眼的滋味。

  但是几乎没有听到他抱怨过。失明后他的眼睛和以前一样明亮,不知道他是盲人的几乎看不出来,因为他的眼睛非常地明亮,根本不象一个盲人的眼睛。我们去吃饭,有人扶着他进饭店,服务生说,怎么喝成这样还来喝?以为他是醉了的酒鬼。他总是笑着,一脸的得意,并不觉得悲哀。人活到这个份上,算是心清心明了。和他喝酒,他总是专注地看着你,仿佛比有眼睛的人还动情,而在他眼皮底下,我们一点小动作也不能有,因为他全知道,那双眼睛,真挚的让人心疼。


  他是小城中的盲人作家,他的写作比正常人要困难一千倍。先用一张塑料板打成空格,然后压在一张厚些的纸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只靠感觉,开始的时候是字撂着字,后来渐渐地好了。他坚持不使用盲文,因为总觉得自己和正常人一样的快乐,有一天他让我猜一个脑筋急转湾,他说,有一天他灵感来临,半夜就起来写稿子,等天亮时他写了厚厚的一叠,他很兴奋,因为这篇文章在心中酝酿好久,好象是十月怀胎,今天终于写完了。他打电话让他朋友过来整理誊抄。他的朋友过来说,抄什么?他说,我写的稿子啊。朋友说,稿子在哪里?他说纸上啊。朋友说,纸上什么也没有啊。然后他问我,你说纸上为什么什么也没有?我想了想,没想出来。他说,真苯啊,因为钢笔根本就没水。

  我的眼泪一下就流了下来。他看不见我的眼泪,还笑着说,我还傻瓜一样对着白纸抒情呢,就象一个人对着一个聋子说我爱你一样,真是好玩。我擦了一把眼泪。说,是挺好玩。

  他就是那样,把什么都看开了,他说过,人生最大的生与死都经历了,剩下的都是些细枝末节,如果还不欢乐地活着,真的对不起自己挣来的命。我从不问他是否感到无聊这样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本身就很无聊,在他的小书房中,我每次去听到的几乎都是笑声,他经常开玩笑地说,多亏我眼睛看不见了,否则我要迷倒多少美丽的少女呀。

  有一天他说,眼睛失明了还不要紧,关键的是心不要失明,心要是失了明,一切就完了。这句话我始终记着,他还说,怎么样都是要过一天,不如快乐地过吧,想想自己,只不过是眼睛失明了,比起那些从来没有看到过颜色的人,我是多么幸福啊,最起码,那些美丽的色彩可以让我充满了怀念的味道。

  所以,我也经常地告诉自己,心灵的美丽,可以让自己生活得更美丽,美丽在心,生活在手,很多事情全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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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在国内访问Google Blogspot的方法

  自从看了月光博客里一篇《自动邮件发送博客文章的WordPress插件》的文章后,就开始捣鼓月光修改后的邮件Plus——post2mail,插件可以在主博客发表文章,通过Email同时更新MSN Live Spaces和Blogspot这两个博客,这款插件,特别适合小B我这样的懒虫。

  回归主题,幸福花儿绽放发布主题之后,我登陆Blogspot控制台查看文章,访问速度还可以,可是去预览Blogspot前台,总是无法访问,ping之后,查IP是美国的,小B想,是不是国内屏蔽了?或者是速度太slow。

  还是搜索引擎伟大,百度之后,网上有很多方法,可以顺利访问到Blogspot,至于这些方法是如何实现,小B就没深入去研究,能达到目的就好。:P

方法一:修改本地系统的host法
有一点技术含量,但却很有效,访问速度也很快,但局限于访问单一博客
打开系统盘里面的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文件,添加72.14.219.190    xxxx.blogspot.com(PS:xxxx.blogspot.com,这里前面的XXXX,需要改成你的博客名字)

举例:我的系统盘是在C盘,找到hosts文件的路径就是: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用记事本,打开这个文件,添加72.14.219.190    my-vven.blogspot.com,保存后,就能访问到我的博客了。

注意事项:如果按照上面的路径找不到hosts,说明该文件被系统隐藏了,打开顶部菜单栏里的"工具",选择下拉列表中"文件夹选项",选择"查看",把"隐藏受保护的操作系统文件(推荐)"勾选去掉,下方选择"显示所有文件和文件夹"。F5一下,hosts是不是显示出来了?

方法二:透过网址访问法
没有技术含量,稳定性有待考证,速度一般,但可以访问多个博客

http://www.pkblogs.com/my-vven

http://anonymouse.org/cgi-bin/anon-www.cgi/http://my-vven.blogspot.com

http://my-vven.blogspot.com.nyud.net:8090/

经小B测试,以上三个网址都可以访问,请注意把"my-vven"换成你要访问博客的名字就OK!
罗罗嗦嗦,就说这么多,最后还是要感谢为此信息辛苦研究的朋友,感谢提供、转载信息的朋友,感谢搜索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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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4日星期一

永久链接实现WordPress静态化教程

  还记得小B上次写过《WordPress永久链接(PermaLink)修改错误问题》吗?如果您主机不支持Mod Rewrite功能,非常抱歉,以下内容可能对您帮助不大,或许您可以看看小B其他的文章。要是您的虚拟主机支持Mod Rewrite功能,恭喜您,咱们继续来看看wordpress中文资源站提供的《设置永久链接实现wordpress静态化教程》吧!

wordpress默认的日志URL格式通常是:http://wp-site.cn/?p=POSTID,这个URL是动态的形式,不利于搜索引擎收录你的日志,所以我们可以通过修改永久链接的方法 将你的博客地址静态化

前提是你的博客主机必须支持Mod Rewrite

在本地用记事本新建一个1. htaccess 文件 然后上传至你的博客根目录 并改名为 .htaccess 设置属性为644

登录到wordpress后台,"设置"→"永久链接"。

在"自定义结构"中填写永久链接的格式。

常用的写法有:

样式:http://www.yourwebsite.com/123.html
写法:/%post_id%.html
样式:http://www.yourwebsite.com/archives/123.html
写法:/archives/%post_id%.html 
样式:http://www.yourwebsite.com/2007/09/16/post-name.html
写法:/%year%/%monthnum%/%day%/%postname%.html
样式:http://www.yourwebsite.com/2007/03/post-name.html
写法:/%year%/%monthnum%/%postname%.html
样式:http://www.yourwebsite.com/category/post-name.html
写法: /%category%/%postname%.html
样式:http://www.yourwebsite.com/archives/post-name.html     
写法:/archive/%postname%.html
样式:http://www.yourwebsite.com/post-name.html     
写法:/%postname%.html

说明:

%year% 日志发布的年,4位数字,如:2004
%monthnum% 日志发布的月份,2位数字,如:05
%day% 日志发布当月的第几天,2位数字,如:28
%hour% 日志发布时间中的"小时",2位数字,如:15
%minute%  日志发布时间中的"分钟",2位数字,如:43
%second% 日志发布时间中的"秒",2位数字,如:33
%postname%  一串处理过的日志标题。如,日志标题为"This Is A Great Post!",那么%postname%表示为"this-is-a-great-post"
%post_id% 日志的唯一编号
%category% 日志所在的分类
%author%  日志的作者

注意:设置完的永久链接 要等待一会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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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遇上爱情

文/雪小禅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一、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这是他一直以为的梦想,我问为什么。

  小烟,他叫我,人都有梦想。就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娶到你。

  我们从八岁在一起,有人打哭我,是吴家义去给我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十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十岁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十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子,梳着两个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


  那时,我们二十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于我,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然后,我哭了。

二、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一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反正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过来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而且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十分雀跃地围上去,我仍在电脑上自己画图案,仿佛与我无关。

  他也并不理我,只和熟悉的女同事们打情骂俏,哈哈,小姐们想我了吗?真想请你们吃饭啊,因为实在是秀色可餐。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个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这么小,原谅我吧,如果不,就太欺负人了。我"扑哧"乐出来,这么好玩的小新。

  你乐我吗?他问,然后走过来,听说我的合作人是你,方案怎么样了?

  我怎么会乐你?你有什么好笑?说着,递过我的方案,并不看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做和尚也会叛道离经,一个色和尚而已,我最反感的就是这种男人,没有半点真心,女人于他们都是过客。

  但真是英俊。眉宇间全是风情,怪不得女人喜欢,其实女人与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

  我叫林张扬。你可以喊我张扬。他居然笑着说,然后伸出手来。

  我并不伸手,只是说,知道了。

  但我并不喊他张扬,还是连名带姓,我喊男人的名字,只喊家义一个不带着他的姓。

  第二天他再来,径直走到我面前,方案不错,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文案。不愧是北大的毕业生。

  我解释,我不是北大毕业,我只是一所普通院校设计系毕业,而且学的专业和广告无关。

  我们接的是一单洗发水广告,洗发水广告当然要找长发美女,这是大多洗发水广告的路,然而我想,谁记得住那么多长发美女,不如找一个短发的,然后和一个男生爱了,为了爱的男人,不停地养头发,然后最后头发才长了,如果继续把这个广告拍下去的话,可以在最爱的时候是长发,忽然有一天不爱了,一狠心,当然再是短发。这是我的创意,林张扬说,真好,把头发和爱情结合起来。

  因为我是为了家义才留的长发,他说喜欢长发,我便一直是长发,直到现在,依然是。

  而林张扬说,小烟,你和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讽刺他,不要拿我和那些欢场上的女子比,我也不希望你拿我做比较,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纵然有许多美女喜欢你,与我无关。

  他笑我,你这孩子太有个性,大概从小父母离异,是吗?

  我低下头,五岁时,父亲和情人跑了,丢下我和妈妈,一直孤独相依。然后被一个陌生男人说中,我无端落下泪来。

  他给我纸巾,我拒绝,把眼泪抹得稀里哗啦,彩妆全部玩完,他说,不要再哭,别人会以为咱们俩谈恋爱,然后以为我欺负了你。

  我果然不哭了,他说得对,我怎么能和他搅在一起,上了都市版的花边新闻不是我愿意的,因为没有人比家义在我心里更重。

  我给家义写信,告诉他,身边有个大色狼。

  家义说,那就告诉他,你有一个好猎人保护。

  每次收到那盖着三角的信都要等很多天,吴家义说,在海上漂着的时候,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想你,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你,想你,想得骨头都疼了。你感觉到了吗?

  我的眼泪就一滴滴落了下来,我对吴家义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三年,不是很长,转眼就过,不是吗?

  况且我并不寂寞,有一个贫嘴的人合作,虽然不常在一起,但是,他总能说出很多出人意料的话来,所以,林张扬给我的印象是花拳绣腿,我怀疑那些作品根本不是他拍出来的,一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东西做出来?我不信。

  然而到现场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找的演员总也表演不出那种意境,他骂了起来,神态一反以往,脸上半点嘻皮笑脸也没有,那种严肃,让人一下以为看到的人不再是林张扬,真让人刮目相看。

  他回头看我一眼,忽然呆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以那样的眼神看我?

  吃中饭的时候他端着盒饭过来,还是盯住我的胸部,我气急了,然后嚷着:你是色狼啊?

  周围的人都看我,我低下头吃青菜,不再看他。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

  我这才知,他看的是我戴的项链,而这个项链,是母亲才给我,她说,这是她一直留着的项链,是一个男人给她的,那个男人,是她初恋的人,所以,上面有太多爱情的记忆和味道。

  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

  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我惊愕地看着他,不信他说的话,因为世界怎么会这么小,而他说,不信,你可以回去问你妈妈,因为父亲两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说起这个秘密,父亲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戴着这个项链的女人,那是咱们父子命里的人。

三、

  事情急转直下。林张扬每天来找我,当我打开房门看见他,我总是解释说,不要来找我,那只是上辈子人的事,和我们无关,而且,我的男友还有一年就回来了,那时我就是新娘了,你不要再这样。

  而他倚着门说,小烟,这是宿命,我为什么遇到你?为什么见你第一眼便觉得似曾相识?

  你是否和所有女人说过这样的话?爱情不是你的游戏,我没有精力和你玩的。

  我说过的,你和所有女人不一样,她们那么娇艳,却不是我喜欢的,而你是一朵朴素的花,那么自然芬芳,原来,我和父亲会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这种女子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当我看到你穿着旧棉布裙子光着脚披散着头发站在屋里时,我知道,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女子,可以爱一生,不是爱一时的那种。

  我再度落下泪来。我承认,我被这个家伙打动,但家义的信一封又一封飘到我的手上,他说,当我离岸比较近的时候,我就想,爱情也快到岸了,每到想到你快成为我的小妻子时,心里就快乐得发疯。

  对不起。我对林张扬说,当爱情遇上爱情,我只能选择当逃兵。

四、

  一个人可以爱上两个人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不能不能。我大声地说着。但是我心里却是在极度地否认着,因为,林张扬和吴家义,仿佛我的左手与右手,我拿出比较,没得比较。

  林张扬开车带我去郊区的一个寺庙,很荒凉也很旧的寺庙,他说,在这里,让我们的心清静一下,然后抽一个签,决定我们的爱情吧。

  我竟然不能拒绝,因为那小小的签仿佛是一个宿命,一个诱惑。

  寺里只有三四个人,那个主持大概有七十岁了,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有缘人常常无分啊。

  林张扬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凉汗涔涔。

  当我们从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近黄,就象我和林张扬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落幕了,因为彼此都知道结局,那个老者说林张扬,你注定会和最爱的人擦肩而过,因为你从前犯的桃花太多,这是一个孽债。

  我看到林张扬的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而我呢,会一生在感情的路上营营役役,就是老者不说,我也明白得很。

  下山的时候林张扬冲着落日喊,小烟,我——爱——你。

  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象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沿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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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英,2008,我很好

  还记得刘若英《一整夜》这张CD吗?那段时间,小B每天上班就打开Winamp听这张CD,喜欢奶茶的歌,仿佛已经很久很久,具体到多久,我也记不清。刘若英每张CD都会保留一些属于她自己的风格曲目,多年来,不曾改变,这也许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吧,就像我事隔这么久依然喜欢她的歌曲一样。

  08年1月11日,刘若英新专辑《我很好》发行,曲目里有一首"还是一样",刚好和我上面说的这段话相似。《我很好》这张专辑依然保持着奶茶那张淡淡的情歌风格,抛开文艺,生活感满溢。这张专辑奶茶让人觉得温暖而明亮,唱腔也展现以往不常见的中高音色,褪下以往文艺压抑调性,作品处处显现生活里的原汁原味。极度生活的句子,直白简单的口气,诉说对现代人对爱情的观点。专辑从刘若英第一人称出发,贴近且诚实的坦白更让人进一步认识全新生活感的刘若英。

  打开刘若英的官方博客,首页是这张新专辑的宣传画面,背景音乐就是主打歌!还记得经常出现在奶茶博客里面的那只棕色的小熊吗?专辑里面的"熊",我想,就是在为它歌唱吧。最后,小B引用奶茶专辑的话来结束这次推荐,大伙如果喜欢奶茶,买张CD听听,或者先试验听专辑里面的"还是一样"

  2007,再见了;2008,我很好!

曲目:

我很好(电影《把爱找回来》中文预告曲)
熊 
落跑新娘 
给你
还是一样 
栀子花 
静静坐着
口香糖
12月3日,北京
训练
不能跟情人说的话 - 刘若英/范玮琪


试听:刘若英--还是一样
[audio:http://www.vven.net/mp3/hai_shi_yi_yang.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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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3日星期日

在劫难逃的爱情

文/雪小禅
如果我死了不暝目,他说,那就是我还在想你,如果我睁着右眼,说明我爱你,如果我睁着左眼,说明我忘不了你,如果我两个眼全睁着,那就说明我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为了爱,为了生活。
  那天我一个人在酒吧里买醉,从陈以飞走后我就一直混在这里,因为回去也是一个人,空空的屋子空空的心,签证迟迟办不下来,我已经被拒签三次了,他们说我有移民倾向,真是火眼金睛啊,因为我确实想到那个花花世界中去,那里又有爱情又有钱,可以每天吃饱了喝足了光谈爱情,这是我的长项,你说,我为什么不去?陈以飞说,小心肝再等等吧,我们不怕它不签,抗战还八年呢,别说签证了,和日本鬼子斗争就得有耐心。

  所以我有的是时间泡在酒吧里,白天去读个托福什么的,然后晚上在酒吧里消磨时间,看着进进出出的红男绿女暧昧的表情,没有办法,这是个暧昧的年代,谁还和我一样,守着个初恋不放手,还要死追着人家去日本?

  当我手机响了我以为又是米丽这个小妖精,她做了人家二奶不算,还养了一个小白脸,多数时间花在脸上和上街购物上,想当年,在大学里我们也是两个风云人物,至少是两个被许多男人追的美女,怎么如今落到这个地步,一个做了二奶,一个等着飘洋过海,我看了一下号码,陌生的很,但还是接了,居然是一个嗓音磁性的男人。


  小妖吗?我是表哥,你在哪?

  表哥?小妖?我懵了,这是个打错的电话,但无聊也无聊,我倒想看看,这个表哥做什么!

  我亲热地叫了一声,表哥,有事吗?

  然后我听得出他很兴奋,你能出来吗?我们一起吃个饭,我在西单商场门口等你好吗?你记住,我穿米色风衣,你穿什么衣服?

  这是哪跟哪呀,一时间我觉得自己成了福尔摩斯一样,我说表哥,咱才几天不见,你怎么认不出我了吗?

  天知道我哪里冒出这么个表哥来!我说我穿黑色毛衣,一顶贝雷帽,同样的黑靴子。我说了谎,其实我穿得是白毛衣,我是想看看,这是怎么样的一出戏,太好玩了,说了半天,居然还没有露馅。

  晚上九点的时候,我站在了西单商场门口,然后看到一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来之前我就想,他要长得好看我就和他一起吃个饭,否则我会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天知道他长得怎么会这么帅。他往哪一站,好多女人回头看他,我走上前去,然后说,表哥,我是小妖。

  还没等我回过身来,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了我的手上,天啊,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说,别动,我是警察。

  那是我和朗丛林的第一次见面,富有戏剧性。象是提前排练好的,后来才知道那是一个误会。

  当天,我被带到警察局,警察说,你是小妖?

  我说是啊。那时我还觉得这事好玩。

  跟你联系的老狼呢?老狼?我听得一头雾水,还兔子呢。我嘻嘻笑着。

  别嘻皮笑脸,你们这个贩毒团伙已全部被我们控制,你是主要联线员,估计活着出去的希望不大了。

  我哇地大哭起来,然后说,我不是小妖啊,我是明媚,我指着朗丛林,他也不是我表哥。

  朗丛林说,谁让你答应我,表哥是接头暗号。

  我靠!这次真离死不远了,我指着朗丛林大骂,你他妈打的谁的号码啊,你看看你打的对吗?他们拿来我的手机,过了一会朗丛林接我出来,对不起,我打错了一个号码,谁让你叫我表哥呢?

  真是对不起。

  他打开我手铐的时候我只说了一个字,滚。

  谁愿意和警察叔叔打交道啊。但从那天起,我开始和警察打交道。

  他找我来的时候我倚着门框说,我一辈子再也不和任何人叫表哥,因为这两个字差点要了我的小命,现在我是一合法公民,一没有犯法,二没有偷人,请你离我远点。

  他手里有一束红玫瑰,然后是含笑的他,我讽刺他说,你穿着一身黑警服,拿着一束红玫瑰,真是不太合适,朗丛林,如果没事,我要关门睡觉了。

  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朗丛林说来赔礼道歉的,我拒绝了他,因为有些事情不是赔礼能解决的。

  一个月之后我们在一家超市遇上,一人推着一辆购货车,他始终看着我,我不理他,这种人,离得越远越好,我一向对警察没有好感,太不风花雪月,对于一个整天画画的画家来说,我更喜欢那些留着长发的嬉皮,就象陈以飞,常年留着长发,他出去后说两年之内准让我也出去,可现在我的签证连点影子都没有!而朗丛林的工作除了抓坏人就是毒犯,虽然我们平静的日子离不了他们,但谁会爱上他们?

  我们转了几圈总能遇上,购货车已经满了,我看着身边的他忽然大嚷:别以为你是警察就能控制人的自由,请你离我远点!话音刚落,我看到一群人向出口处奔去,包括他,而有一个黑衣人跃过栏杆跑了,所以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些便衣警察拿出枪来在追捕那个黑衣人,但黑衣人跑了。

  我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因为那句话,我破坏了他们的一次追捕行动,那天我们只是偶然遇上,自作多情的我还以为他在追求我,原来他是有任务的。

  没有办法,有理的变了没理的。我只有请他吃饭,他说要随他,我说好吧,反正我卖画又卖了几万块,你挑王府我都不怕。

  他嘻嘻笑着,我要吃你炒给我的菜。

  我哪里会炒菜?但没有办法,谁让我欠他的。于是买了烹调书,一克克用天平称了把菜炒了,全是川菜系列,因为他是重庆人。

  那道跳水鱼我做得最成功,我说没想到自己做菜这么有悟性,他吃得滋滋拉拉地说,是啊是啊,没准你当警察也是个好警察,你要是做人媳妇呢,肯定也是个好媳妇。

  然后他问,你不准备做人媳妇吗?

  我说准备啊,快了,签证下来我就走。

  朗丛林嬉皮笑脸的说,我还以为是我呢。

  我说开什么玩笑,我最不喜欢警察,整天地命悬一线,没准那天就成了小寡妇。

  但我们是朋友吧?他问。

  当然。我说。因为这些天的接触,我发现警察真是和别人不一样,他们正直、率真、诚实,而且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我认真地说,中国人民还真少不了你们啊。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那你呢?他反问。

  我说不知道。

  我要是死了,你会哭吗?

  会吧。我说,那要等你死了我才知道啊,不过大概会哭,或者给你去献一束花也可能。

  那天我们喝多了酒,开着玩笑,他说如果他死了也不会暝目,因为他在人间还有一件事没有做,那就是找个象我这样的女孩子结婚,进了门,能喝到我煲的汤。

  如果我死了不暝目,他说,那就是我还在想你,如果我睁着右眼,说明我爱你,如果我睁着左眼,说明我忘不了你,如果我两个眼全睁着,那就说明我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为了爱,为了生活。

  我打了他一下说,行了行了别煽情了,我不会爱上你,你也不会死,你还是找个不错的良家妇女结婚生子吧,你结婚时我包个大红包给你,放心吧。

  但他还是约我,我们一起去香山,他没想到我会爬那么快,当我们到达山顶的时候他说我们握个手吧,庆祝我们的胜利,结果是我的手刚碰到他的手就被他拉进怀中,风很静,甜蜜的呼吸缠绵着我,我嘻嘻地笑着说,哥们,你心跳好快。而朗从林说,如果一个男人心跳加快就说明他爱上了一个女人。我们下山的时候朗丛林有点不好意思,我故意大声地唱着歌,很流行的《盛夏的果实》,结果是越唱心跳得越快,就象朗丛林说的,爱上一个人,也许会心跳加速吧,但我爱上了朗丛林吗?我否认。因为我即将成为新娘了。

  几天后朗丛林给我来电话,说想见我,我说你想见我就见我吗?我不去,我又不是你女友。电话中忽然传来他一声叹息,他说人在生病的时候往往会想念一个人。

  你生病了?我的心跳起来,然后买了一兜子进口水果就去了医院,他做了一个小手术,阑尾切掉了,人在被子里窝着显得瘦了很多。我削了个苹果给他时他一把捉了我的手,哥们,给我当媳妇吧,我是想你才得了阑尾炎的。

  我啐了他一口说,别胡说了,有想人想成阑尾炎的吗?真是让人听了汗毛孔都要张开,你赶紧起来去抓坏人,别胡闹了。但我知道他是真心的,因为握我手的时候,他手心里有潮湿的汗。在电梯里的时候我看见一对情侣正亲密地拥抱着,而我忽然一阵甜蜜,那个时刻,我渴望被拥抱,而拥抱我的人,我希望是朗丛林。

  他好了以后给我买了很多女人用的小东西,口红、丝袜、香水,那举止太不象一个警察,我生日的时候他送了我一枚戒指,我想了想,然后在他走的时候又放在了他的兜里,一个女人一生只能要一个男人的戒指,我已经有了陈以飞的戒指,所以,不再要他的,但是那天晚上我很高兴,我们喝了很多酒,在一起跳了一支又一支舞,当他提出要亲吻我一下时,我拒绝了他,虽然我渴望被他拥入怀中,但朗丛林并不知道,女人是口是心非的,拒绝的时候,也许是假的,那天,他极失望地走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朗丛林,然后他去云南抓捕毒犯,偶尔我们打个电话,朗丛林说,想我了吗?我说不不不,我成了快煮熟的鸭子了,因为签证下来了,我马上就要走了,时间超不过一个月了吧,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变卖家中物件,该扔的就扔吧,但朗丛林给我的那束玫瑰我没有扔,虽然已经干了,我用包装纸把它包好,然后放到了箱子里。

  订好飞机票后陈以飞打来电话,他说婚礼我在日本安排好了,你到这正好是樱花盛开,然后我们结婚。我没有太多的快乐,反而有种失落感,直到我蓝色的屏幕上出现了朗丛林的短信息,我才明白我的失落是为什么!

  那条短信息很短,短到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我看了看时间,四月六日晚上十点06分。

  那三个字在蓝屏上闪烁时,我感觉自己脸上湿湿的,我流泪了么?还是对他难以割舍?

  第二天凌晨,公安局的同志给我电话,说我的朋友朗丛林于昨天早上十点被歹徒袭击,中了两颗子弹,然后再也没有醒来。

  我飞到昆明的时候天正下着蒙蒙细雨,天色灰得和朗丛林的脸色一样,他两只眼睛都睁着,好象从没有离开一样,我想起他曾开玩笑说的话:如果我两只眼睛都睁着,那是我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为了爱,为了生活。

  我轻轻地把他的眼睛合上,把那束已经干了的玫瑰放到他胸前,然后把自己炽热的唇贴在那张冰凉的唇上。

  我爱你。我轻轻地说。

  我打开手机,看到了那条短信息,那是他最后一条短信息,因为手机已经被鲜血模糊,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告诉自己所爱的女子:我爱你。

  我把朗丛林的骨灰带回了北方,然后给陈以飞打了电话,日本,我不去了,因为有很多刻骨铭心的东西让我难以割舍,正象我对朗丛林的爱情,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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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遇上爱情

文/雪小禅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一、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这是他一直以为的梦想,我问为什么。

  小烟,他叫我,人都有梦想。就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娶到你。

  我们从八岁在一起,有人打哭我,是吴家义去给我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十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十岁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十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子,梳着两个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


  那时,我们二十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于我,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然后,我哭了。

二、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一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反正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过来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而且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十分雀跃地围上去,我仍在电脑上自己画图案,仿佛与我无关。

  他也并不理我,只和熟悉的女同事们打情骂俏,哈哈,小姐们想我了吗?真想请你们吃饭啊,因为实在是秀色可餐。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个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这么小,原谅我吧,如果不,就太欺负人了。我"扑哧"乐出来,这么好玩的小新。

  你乐我吗?他问,然后走过来,听说我的合作人是你,方案怎么样了?

  我怎么会乐你?你有什么好笑?说着,递过我的方案,并不看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做和尚也会叛道离经,一个色和尚而已,我最反感的就是这种男人,没有半点真心,女人于他们都是过客。

  但真是英俊。眉宇间全是风情,怪不得女人喜欢,其实女人与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

  我叫林张扬。你可以喊我张扬。他居然笑着说,然后伸出手来。

  我并不伸手,只是说,知道了。

  但我并不喊他张扬,还是连名带姓,我喊男人的名字,只喊家义一个不带着他的姓。

  第二天他再来,径直走到我面前,方案不错,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文案。不愧是北大的毕业生。

  我解释,我不是北大毕业,我只是一所普通院校设计系毕业,而且学的专业和广告无关。

  我们接的是一单洗发水广告,洗发水广告当然要找长发美女,这是大多洗发水广告的路,然而我想,谁记得住那么多长发美女,不如找一个短发的,然后和一个男生爱了,为了爱的男人,不停地养头发,然后最后头发才长了,如果继续把这个广告拍下去的话,可以在最爱的时候是长发,忽然有一天不爱了,一狠心,当然再是短发。这是我的创意,林张扬说,真好,把头发和爱情结合起来。

  因为我是为了家义才留的长发,他说喜欢长发,我便一直是长发,直到现在,依然是。

  而林张扬说,小烟,你和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讽刺他,不要拿我和那些欢场上的女子比,我也不希望你拿我做比较,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纵然有许多美女喜欢你,与我无关。

  他笑我,你这孩子太有个性,大概从小父母离异,是吗?

  我低下头,五岁时,父亲和情人跑了,丢下我和妈妈,一直孤独相依。然后被一个陌生男人说中,我无端落下泪来。

  他给我纸巾,我拒绝,把眼泪抹得稀里哗啦,彩妆全部玩完,他说,不要再哭,别人会以为咱们俩谈恋爱,然后以为我欺负了你。

  我果然不哭了,他说得对,我怎么能和他搅在一起,上了都市版的花边新闻不是我愿意的,因为没有人比家义在我心里更重。

  我给家义写信,告诉他,身边有个大色狼。

  家义说,那就告诉他,你有一个好猎人保护。

  每次收到那盖着三角的信都要等很多天,吴家义说,在海上漂着的时候,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想你,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你,想你,想得骨头都疼了。你感觉到了吗?

  我的眼泪就一滴滴落了下来,我对吴家义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三年,不是很长,转眼就过,不是吗?

  况且我并不寂寞,有一个贫嘴的人合作,虽然不常在一起,但是,他总能说出很多出人意料的话来,所以,林张扬给我的印象是花拳绣腿,我怀疑那些作品根本不是他拍出来的,一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东西做出来?我不信。

  然而到现场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找的演员总也表演不出那种意境,他骂了起来,神态一反以往,脸上半点嘻皮笑脸也没有,那种严肃,让人一下以为看到的人不再是林张扬,真让人刮目相看。

  他回头看我一眼,忽然呆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以那样的眼神看我?

  吃中饭的时候他端着盒饭过来,还是盯住我的胸部,我气急了,然后嚷着:你是色狼啊?

  周围的人都看我,我低下头吃青菜,不再看他。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

  我这才知,他看的是我戴的项链,而这个项链,是母亲才给我,她说,这是她一直留着的项链,是一个男人给她的,那个男人,是她初恋的人,所以,上面有太多爱情的记忆和味道。

  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

  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我惊愕地看着他,不信他说的话,因为世界怎么会这么小,而他说,不信,你可以回去问你妈妈,因为父亲两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说起这个秘密,父亲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戴着这个项链的女人,那是咱们父子命里的人。

三、

  事情急转直下。林张扬每天来找我,当我打开房门看见他,我总是解释说,不要来找我,那只是上辈子人的事,和我们无关,而且,我的男友还有一年就回来了,那时我就是新娘了,你不要再这样。

  而他倚着门说,小烟,这是宿命,我为什么遇到你?为什么见你第一眼便觉得似曾相识?

  你是否和所有女人说过这样的话?爱情不是你的游戏,我没有精力和你玩的。

  我说过的,你和所有女人不一样,她们那么娇艳,却不是我喜欢的,而你是一朵朴素的花,那么自然芬芳,原来,我和父亲会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这种女子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当我看到你穿着旧棉布裙子光着脚披散着头发站在屋里时,我知道,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女子,可以爱一生,不是爱一时的那种。

  我再度落下泪来。我承认,我被这个家伙打动,但家义的信一封又一封飘到我的手上,他说,当我离岸比较近的时候,我就想,爱情也快到岸了,每到想到你快成为我的小妻子时,心里就快乐得发疯。

  对不起。我对林张扬说,当爱情遇上爱情,我只能选择当逃兵。

四、

  一个人可以爱上两个人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不能不能。我大声地说着。但是我心里却是在极度地否认着,因为,林张扬和吴家义,仿佛我的左手与右手,我拿出比较,没得比较。

  林张扬开车带我去郊区的一个寺庙,很荒凉也很旧的寺庙,他说,在这里,让我们的心清静一下,然后抽一个签,决定我们的爱情吧。

  我竟然不能拒绝,因为那小小的签仿佛是一个宿命,一个诱惑。

  寺里只有三四个人,那个主持大概有七十岁了,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有缘人常常无分啊。

  林张扬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凉汗涔涔。

  当我们从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近黄,就象我和林张扬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落幕了,因为彼此都知道结局,那个老者说林张扬,你注定会和最爱的人擦肩而过,因为你从前犯的桃花太多,这是一个孽债。

  我看到林张扬的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而我呢,会一生在感情的路上营营役役,就是老者不说,我也明白得很。

  下山的时候林张扬冲着落日喊,小烟,我——爱——你。

  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象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沿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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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到没有机会说爱

 

文/不详 
既然能在一起相爱,那就好好的。爱一个人,不要羞于把爱说出来。有些爱,不趁早说出来,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那天,他们又吵了起来。才结婚一年,两人大吵小吵不断。他和她都想不通,婚姻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们以为结婚是恋爱的延续,没想到延续的不是花前月下,而是柴米油盐。这次吵架的原因很简单,他晚起了几分钟,没有下楼买早餐。

  她在化妆间里化完妆,走出来看见他还没起床,就嚷嚷道:"还不起来?你想饿死我呀?饭不吃了?"
  
  "少吃一顿饿得死吗?"他不高兴了,"你只知道在镜子前浪费时间,有这嚷的功夫,早餐早买回来了!"

  "可那不是我的事。"她说,"早就说好的,你负责早餐,我负责晚餐。你可别无理取闹!"

  他们就这样吵了起来。他穿上衣服,脸也没洗就出门了。她"砰"的一声关上门,还嚷道:"晚上别回来,不让你吃我做的饭!"他骑摩托车绝尘而去。


  当初恋爱时,她要是生气,他会吓得像丢了魂似的,赶紧跑过来哄她,直到把她哄开心为止;可现在,她再怎么不高兴,谁会拿她当回事?她扑到窗前,没好气地把窗台上的花盆乱扔在地上,花盆"哗啦啦"碎得厉害。她委屈地哭了。

  晚上下了班,一个人待在黑暗的屋子里,想着早晨的争吵,她觉得真是无聊。他不过是晚起了五分钟,自己至于冲着他吼吗?

  天越来越黑了,外面下起了大雪,这么冷的天,他去哪里了?天冷,让他进门多喝点汤吧!她一边想,一边煲了一锅鸡汤。  

  而他,郁闷了一天,正在外边徘徊。他想打电话回家,又怕她说:"没做你的饭,你回来做什么?"晚上有朋友过生日,他借酒消愁,结果喝多了。

  她一直在等他回来。汤热了又热,但还是没有听到他的摩托车声。她想打电话给他,又怕他得意忘形。  

  喝到半夜,他发动了摩托车。10分钟后,一辆载重大货车迎头把他撞翻在地。顷刻间,他血肉模糊。趁着最后的清醒,他按下手机的第一个键,那是她的号码。

  她仍然坐在沙发上等,眼皮狂跳不已。突然,手机响了,她跳起来接听,却一直没有声音。她回拨过去,接听的是一个陌生男人。

  "请问你是谁?"她问。

  "我是警察。这个男人出了车祸。你是谁?"陌生男人说。

  她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早晨走的时候他还好好的,再次见到时,已经阴阳相隔。

  她一次次扑过去,又一次次被人拉开。

  她哭了又哭,想把最甜蜜的话说上一万句给他听,可他再也听不到了。她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爱他。失去了他,她好像死了一样,整个人是那样的虚弱,不堪一击!

  整理物品时,她看到一条短信,那是他在喝酒的时候写的,但没有发出去。上面写道:"亲爱的,等着我,一会儿就回家。"但是,他再也没有回来。

  几年后,她又结了婚。这回,她极少和丈夫争吵,而且再也没有说过那样的话:你不要回来。

  她想,既然能在一起相爱,那就好好的。爱一个人,不要羞于把爱说出来。有些爱,不趁早说出来,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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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星期五

七月的爱

文/豆豆小孩
多时候我相信冥冥中注定的一些东西,关于前世,今生,譬如爱情。
或许,在某一天,阳光灿烂,四周静寂无声,我的耳边会突然响起,小孩,你还好吗?
  一下飞机,阳光忽的耀眼起来,刺得我眼睛生疼,只觉得四周一片白茫茫,慢慢睁开眼,才发现这个城市的美丽,蓝天白云,椰树摇曳。我一时忘了此行的目的。

  到了宾馆,放下行李,便去宾馆内小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回到房间,一下人便茫然,不知该如何是好,略一思考,决定还是去海边转一转,这个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却是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去认识它。没有游泳衣,我只想闻闻大海的味道,享受最后的阳光。

  我叫优蓝,今年24岁,没有工作,没有爱情,在过去的24年中没有很灿烂的生活过,以后更不会有。一直以来,我一个人孤独的生活着,我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我仍然孤独。


  仰或,我并不是一个人,有的时候,我会和别人的老公在一起,忧伤而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两年了,从我大学毕业开始,我工作的第一个公司的老板,我很爱他,并没有经济的原因,只是他身上成熟男人的味道,他淡定的笑容吸引了我,我拔不出来,所以只能痛苦。很多时候我们一起缠绵的时候,我都会碰到他手指上的结婚信物,我会抚摸它,它有着金属的质感,冷冰冰的,砹得人生痛。

  这样的男子,爱了两年了,没有结局,没有未来,出不来,却一直一直的难受着,于是,需要一种方式来解决,只有一种方式能够解决。于是,我来了到这个海滨城市,享受我最后的阳光。

  我寐着眼睛躺在沙滩椅上,心里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想法,很奇怪的在最后的时候没有任何欲望,或者留恋。这个世界对于我来说已是混沌一片。突然感到身上一阵疼痛,我睁开了双眼,一阵莫名。跑过来一个男孩子,很远就大声喊到:小孩你没事吧?更是一阵莫名其妙,我环顾四周,看见一个排球,有点所悟。

  待他走近我身边,突然一下脸红,神情尴尬的说,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是一个小孩子呢。我淡然的笑了笑没有答语。他又问,你哪里有没有撞伤?没事吧?

  我当然没事,身体上的疼痛算得了什么,我的心早已经支离破碎了。我摇了摇头继续闭上眼睛,不想再理会。

  夜晚很快的降临,海边玩耍的人越来越少,我仍然不想离去,最后的时候仍然不喜欢孤独的一个人。或许,我可以直接走进那冰凉的海水里,简单干净,这样,不会再有人记得我,因为,他们连我的尸骨也无从寻找。那群打球的年轻人也收拾着准备离去,耳边又响起了声音,是那个拾球的男孩,走吧,和我们一起回去,你看,只有你一个人在这里了,很危险的。

  很好听的声音,我看了看他,一张生动的脸庞,纯净而阳光,莫名的一阵感动,原来,还有人关心着我。于是,我第一次和陌生人一起,虽然短短的几分钟路程,感觉却从来没有的温暖。在宾馆的沙滩玩耍,自然便住在同一个宾馆,到了宾馆,想要道别回房间,他却坚持要送我回房间,送到房门,他问我,你的电话多少,我们留个电话。我摇了摇头,既然出门,电话自然也不会开着。

  他又说,那我们明天一起去游泳好不好,明天早上8点我来找你,就这么说定了。然后转身跑掉。留我一个人呆呆的站在那里,那一晚,我什么也没做,很快便睡了,我不知道我是否留恋了,或许我只是不能想象他明天看见那样的场面时的表情。

  我想很多时候我只是一个想要爱情的女子,单纯而倔强的想要追寻自己的幸福。第二天一早,他来找我,我们一起去海边游泳。很诧异的,很惊讶的,我感到温暖了,感到快乐了,我有留恋了,我想我喜欢上他了,这个叫木木的男孩。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一直在一起,象所有年轻人一样,我们恋爱了。

  旅游结束后,我们一起回到了我的城市,我们商量,等暑假结束后再一起去他工作的城市去生活。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

  一直以来,我想我都相信缘分这样的东西,很老套的话题,但很多时候我相信冥冥中注定的一些东西,关于前世,今生,譬如爱情。于是,当我在一个炎热的下午在街头偶然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时,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所谓的缘分。

  常去的咖啡厅里,却不是那张熟悉的脸,苍老的脸庞,凌乱的头发,才分隔没多久,却恍如几世之隔。

  我搅着手中的咖啡,听他诉说这两个月的变故,或许真是天意弄人,短短的时间里,一切都已改变,妻子车祸而亡,生意被骗几乎破产,现在的他孑然一人无牵无挂,更不知自己应该如何去从。一个下午就在他的絮絮诉说中流过,我始终保持着淡定的笑容,临走起身时,放上应付的咖啡钱,一个简单的道别,转身后心里却有一丝止不住的心痛。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的突兀而又迅速,一切让我无所适从。在过后的几天中的一个下午,依然是那家咖啡店,他突然向我求婚,一个银光闪烁的钻戒,据说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看着他满是期望的眼神。我有一点感动,一点伤感,却没有惊喜的感觉,虽然那是我曾经梦寐的事,有的只是满满的迷惘。

  我没有马上决定,只要求他让我好好考虑,他给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以后的七天里,我一直心里坎坷不安,虽然和木木在一起,一闭上眼,却都是他落寞的神情,什么时候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男子变成了这样,或许我的到来,会给他带来一丝慰籍。我想,这个我曾经爱过两年的男子,早已将我的灵魂占据,我满满的大把大把的爱都早已给了他。

  是时候离开木木了。

  对于一个自己对他仍有感情的孩子来说,说分手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我最终还是开了口,一切如我预料中的一样,一开始他诧异,惊讶,然后有点醒悟,但是不能接受,于是持久的哭泣,脸上满满的悲伤,哀求我回来,再然后是沉默,不再搭理我,也不再哀求我。我知道,他是有自尊的。

  然后很快的,他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回到了他的城市,迅速而果断,在我不在家的时候,他离开了,只是在机场发了一个短消息给我。我不知道是否会想念他,但是有满心的内疚。

  很快的,我和安结了婚,我知道他需要一个家的慰籍,所以,我给他。没有钱,所以我们没有举行婚礼,只是简单的请家里人吃了顿饭。一切那么平静,没有太多喧闹,也没有太多人的祝福,所有人都不看好这段婚姻,我却一如既往的坚持了下来,也许我只是想要一个安宁的家。

  最初的日子里,建立新家的愉悦和新奇感让我忘记了一切,然而,慢慢的,我会在夜晚的梦寐里,不经意的抬头间,脑中浮现出那个熟悉的身影。想念越来越浓烈,于是,我给木木打电话,不为别的,只想听听他的声音,手机却已经停机了,又打家里,却知道了一个意外的事,他没有去原定的单位上班,只是背上简单的行囊,向家里借了路费,然后开始了他的旅途。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包括他的父母。一阵愕然。

  于是,常常的,独自于窗边沉思,这个曾经在我生命中无比清晰的存在过的男孩子,是不是以后会永远消失在我的视野中。

  生活就这么单调的继续着,安开始慢慢恢复他的生意,以一种良好的状态发展着,渐渐的,他脸上愉悦的表情增多了,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而我,每天的日子一如既往,上网,阅读,逛街,和不同的人聊天,很多时候我甚至忘记了安的存在,忘记了我曾经对于这个男子呼天动地的爱情,忘记了我们曾有的激情,更多的时候,我思念木木,日益强烈的思念。

  时间永远是从你手中抚过的一阵清风,迅速而无声,一年的时光就这么平淡的过去了。我以为我的生活会一直这么下去。却在不经意的某一天,这静寂的日子被我给打破了。很无心的,某一天,我在街上无意的撞见了安,身旁还有一个妖媚的女子,他吓坏了,而我却那么淡定,从脸上到心里,彷佛早就知道这个答案而一直在等它公布。平静的,我离婚了,不故安的极力反对,即使只分到了一点财产。我不是太在乎,这本来就是他的,只是,我为此付出了太多光阴。

  离婚后我很快的收拾了行李,我想要去找木木,那个从未从我心中消失的男孩。我去了他家,他的父母拿出了大把的名信片,很多的地方,几乎遍布全国。

  他的父亲说他在不同的地方打工,挣路费,很艰难的生活着,却仍然倔强的继续着他的旅途。或许有一天,他真正的累了,才会停下前行的脚步。

  我失意的回了家,没有他的踪迹,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找寻。却意外的在几天后收到了他的电子邮件,蓝蓝,一切安好,听说你到我家打听我的消息,我现在在新疆,这里的天很蓝很空旷,我很喜欢。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遇见了你,那时你很不开心,我怕你出意外,所以和你交了朋友,才发现其实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有一颗柔和的心,所以,即使受到了伤害,我仍然不后悔。一年的时间让我明白了许多,一路上,我感受到了以前从未有的感觉,原来,感情不是一切,我不想再去刻意的追求一段感情,如果我们有缘,会再见面的,祝你幸福。

  读完后,我不禁泪流满面,什么力量会让我们天涯相隔,什么样的缘分又能让我们重逢。我只好打起行李,带着对你满满的思念去寻找这种缘分。

  或许,在某一天,阳光灿烂,四周静寂无声,我的耳边会突然响起,小孩,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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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访问IP突破百人大关

  昨天是2008年1月11日,对于"幸福花儿绽放"博客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自从小B开博,两年多的时候,据CNZZ的统计,单日的访问量还没突破百人,今天,就在今天(小B激动的语无伦次),博客终于突破百人大关啦……

CNZZ的统计

幸福花儿绽放博客——漂流岛绿豆蛙瓶子里面的同时在线蝌蚪

小B终于在CNZZ的来路统计里面知道今天访问量增多的原因

是QQ的书签,小B把Blog上的部分文章增加在QQ书签上。

总结一下,多把自己的Blog拿出来晒晒,有一天,不经意,百人的访问量就这样诞生了。最后希望"幸福花儿绽放"访问量和订阅量都能慢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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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9日星期三

如果爱,就在原地等待你

文/雪小禅
如果爱一个人,就会在原地等待他,一直等待,哪怕,到地老,到天荒。
戏剧的偶遇

  我和叶小猫的相遇是有戏剧性的。

  也许世界上的爱情都具有戏剧性,但是,再戏剧性也不会赶上我吧?我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去天津出差,刚一出天津机场站,就看到写着我名字的牌子。

  更让我感觉幸福的是,接我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一米七三的身高,小模特儿似的站在那里,腰是腰腿是腿的,我们公司女孩子个子矮,猛一见高个美女,还是接我的,心跳快是正常的。这个女孩子就是叶小猫。

  嗨,美女。

  我很热情,一张嘴,海蛎子味道就出来了,青岛小伙子都帅,我想我也没有例外,一米八三,加上一张印小天的脸,许多女孩子喜欢我。

   可我见叶小猫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女孩子,怎么这么眼熟呢?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我这开场白很无聊,许多男生都用过,可是,我说的是真的啊。

  无聊。她果然骂我。

  是真的。我肯定地说。

  还有事吗?没事快走,我接人呢。

  我说你不是接我吗?你看你这牌子上写着接杨宁宁呢。

  滚。她终于说。

  我终于火了,我是让人请来给人做广告策划的,又不是让人请来骂的,我说你再说一句我让老总炒你鱿鱼。

  滚。她继续说。

  我这次真生气了,我刚要掏身份证,以证明我真是杨宁宁,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扑了过来,然后搂着叶小猫的小腰说,姑娘,等半天了吧?

  我问老太太,您贵姓?

  杨宁宁。

  我眼都绿了,这时,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冲我扑过来,是杨总吧?堵车,晚了晚了,对不起,对不起。

  两个杨宁宁,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全错了。叶小猫不好意思了,强词夺理地说,谁叫你也叫杨宁宁的?

  我对她说,我妈让我叫的。

  看,这就是我和叶小猫的戏剧性场面。为了弥补我的损失,为了证明我不是流氓,她准备请我吃个晚饭,然后晚上请我去天津的戏园子听戏。要知道,天津的戏园子是最棒的。

  那天晚上,我和叶小猫去吃了天津小吃,狗不理包子,耳朵眼炸糕。最后,我们落座在戏园子里,我想,叶小猫算棋逢对手了,我父母从前是京剧团的名伶,生旦净末丑,你就说吧,而且,我还能唱两口,特别是马派,如果唱《甘露寺》,一般的人听不出来我是票友。

  结果那天晚上我露了脸,台上台下互动,正好点到我,结果可想而知,掌声雷动。

  她拍拍我的肩,我能拜你为师吗?

  我说,可以考虑。就这样,我收了叶小猫为徒弟,回到青岛之后,我们常常在QQ、MSN电话中交流。我发现我喜欢上了这个性格像男孩儿一样的天津姑娘,我没有想到自己小时候学的这点京剧有了用处,这可真叫艺不压身啊。

  于是,我奔波于天津和青岛之间,所有天津的任务我全接了下来,为的是,和我心爱的姑娘在一起。

甜蜜的相恋

  当然,我们去得最多的是戏园子。后来我才知道,叶小猫的爷爷从前是伶人,唱旦角,在天津曾经特别有名,我去过叶小猫的家,家里很多京剧的道具,大大的脸谱挂在墙上。

  和叶小猫在一起,我才知道天津有多可爱,五大道从前也去过,可是和叶小猫一起去那么不同。也曾夜游过海河,两个人静静面对,那时的叶小猫很安静,长发垂下来,异常动人美丽。

  我知道,这样美丽的女孩子不可能没有故事。我看到过她拍的封面,也听天津的朋友说过,她曾经是天津的什么什么十佳。可是在我看来她真是单纯,总是问我让我感觉特别可笑的问题。我想,我得好好地爱她,不能辜负她。

  冬天来时,我收到她织的围巾。她说,天津下雪了,这是我第一次织东西,手都扎破了呢。

  我是围着围巾来到天津的,这次我坐火车来,她站在站台上,穿了火红的裙子,分外美丽。我跑过去,紧紧地拥着她,我要告诉她一个好消息,我准备在天津开一个分公司,然后安营扎寨,和她在这里白头到老。

  那天,我把买好的戒指戴在叶小猫的手上,然后跪下来很俗气地说,嫁给我,我不能保证你过上荣华富贵的日子,可是,我能保证倾尽全力去爱你,一直到,我爱不动的那天。

  你为什么爱我?她问。

  我说,如果从前有1000个理由,那么现在我只有一个理由。

  什么理由?

  因为上帝让我遇到你,然后,爱上你。

  我看到叶小猫的眼泪落到戒指上,她轻轻地吻着那枚戒指,然后说,好吧,我嫁给你。

三年后再见

  我回青岛办各种手续,然后打电话给叶小猫,却发现,叶小猫的手机停机了。打她家,居然没有了这个号。

  不过十多天的时间啊。我急了,火速回到天津,却发现,人去楼空,她从前的公司说,早辞职了,人不知去了哪里。

  问她的邻居,说搬家了,不知搬到哪里去了。其中一个邻居说,前几天,有一个开宝马车的男人来接她们一家走的。

  我愣了。没想到叶小猫是这样轻浮的女子。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给自己找一个好归宿也属于正常。可是,我为什么为什么觉得这么绝望呢?

  一晃3年过去了。3年之后我有车有了房。我再来天津已经是自己开了分公司。我没有忘记叶小猫,她一直在我心里。

  我发动了天津所有的关系找这个叫叶小猫的女孩子。

  她25岁,一米七三,我在网上发了她的照片,然后去电台和电视台,凡是能找她的地方,我都要尽力。

  我是在这个春天的晚上有了她的消息的。是一个同事告诉我的,说有一个开花店的女孩子长得特别像叶小猫,只是她们不敢确定,因为她一直坐着轮椅,看不出有一米七三。我急急地赶往那个叫花语的花店。

  远远地,我看到了她,她坐在轮椅上,白衣白裙黑发,安静地向客人介绍着花。是的,这是我的叶小猫,她还是那么好看,只不过,短发换成了长发,只不过,不是两条修长的腿站着等待我,而是坐在轮椅上,面容安静而美丽。

  叶小猫,我轻轻地叫了她一声。她转过头来,看了我有一分钟之久,然后说,回来了?

  是。我说,回来了。

  来,帮我把那束百合包上。

  送走客人之后,我看到她手上还戴着我送的戒指,我抚摸着她的手: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不让我和你一起承担?

  她轻轻地笑:因为爱。

  我把头轻轻地放在她的手上,你曾经问过,爱上你为什么?我曾经有一个理由,那么现在我告诉你,我现在,一个理由也没有了,我是为你而来到这个世上的,你不要扔下我了,你休想再跑了。

  她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亲爱的,你知道吗?如果爱一个人,就会在原地等待他,一直等待,哪怕,到地老,到天荒。

  我知道,我说。

  我们十指交缠在一起,我看到她眼泪掉到我的手上,和我的那滴泪融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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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我,我知道

文/宁子
童童慢慢把脸贴到若蓝已经没有任何温度的胸口上,小声说:"妈,我听到了。你爱我,我知道。"
场景一

  面对诊断结果,若蓝眼前忽然一片漆黑,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天塌了的那种感觉。她才36岁,人生还没走到一半呀!

  包里的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响起来,好像是个错觉,世界上所有的声音和画面在这时都像一种错觉,可电话却响个不停。

  路过的人推推她:"电话,电话!"若蓝一个愣怔反应过来,茫然地在包里摸索了半天才摸出电话,按了接听键,没等开口,女儿童童就在电话那端冲她嚷:"妈你在哪呢,也不回来做饭,饿死我了,真是的……"


  12岁的丫头,发起脾气来有板有眼的,说完还"哼"地一声把电话挂了。

  若蓝一个激灵,世界在这个瞬间恢复正常。她知道眼前要紧的,是回去给童童做晚饭,吃完饭,童童还要补课,马上要升中学了,又要学书法和钢琴,时间紧得让一家人透不过气来。

  若蓝把诊断书塞进包里匆忙往外走,听到身后医生追出来说:"回去赶紧办理一下病休手续来住院吧,可不能再拖了。"

  若蓝装着没有听到,也不回头,脚下的步子更快了。

场景二

  童童正坐在沙发上撅着嘴巴胡乱摁着遥控器,看到若蓝进来,遥控器一丢,又开始嚷:"妈你看看几点了,都快来不及了……"

  若蓝一边换鞋子一边卷袖子,然后包一丢冲进厨房,刚要淘米,忽然想起什么,心里一咯噔,犹豫了一下转身走到门边,表情严肃地说:"童童,进来!"

  童童站起来不解地看着若蓝,歪着头问:"进去干吗?"

  若蓝伸手把童童扯进来,说:"从今天起,你要跟我学做饭。以后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还想让我给你当一辈子保姆啊,哪有这样的孩子……"

  若蓝几乎是喊叫着跟童童说话,说得童童一愣一愣的,没等反应过来,却看到妈妈忽然掉了眼泪。

  "妈,你怎么了?"童童心里有点怕了,小心翼翼地问。

  若蓝才意识到什么,慌忙把眼泪擦去。童童抿抿唇不敢再说话,只是一直都觉得疑惑,听着妈妈认认真真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讲着做饭的程序。最后背课文一样背给她听。若蓝确定童童记住了,才松口气,放童童出去。

  终于,童童吃过饭去补课了。若蓝一屁股坐下来,再度腿软心也软,可忽然抬头看到墙上挂着的童童100天时的放大照片,便又打起精神,拉开抽屉找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想了想,开始写一些东西,边写边絮叨:毛衣在第三个抽屉;袜子在最下面的抽屉;卫生巾买绿色包装的护舒宝;来例假不能喝凉水;公交车卡充值在南京路32号总站;有事先打爸爸的电话,打不通就找姑姑;要尊重长辈尊敬师长尊重残疾人尊重没有钱的人更要尊重自己……

  丈夫应酬完回来时,若蓝还继续趴在那里飞快地写着什么,头都没抬。丈夫打趣:"是不是偷着写日记呢?"若蓝笑笑没应声。

  丈夫又问:"该接童童了吧?"

  "不接。"若蓝依旧没有抬头,"我跟她说了,让她自己和同学结伴走回来。"

  丈夫奇怪起来:"不接你怎么会放心?"

  若蓝白了丈夫一眼:"我说了不接就不接,以后不再接送她了,她是大孩子了,这样的事让她自己去做。"

  丈夫愣在那里,半天,诧异地问:"若蓝你怎么了?"

  若蓝忽然顿住,怔怔地呆了半天,叹口气,说:"明年单位可能会派我去外地工作,你现在那么忙,我想让童童自立一些。"

  丈夫舒口气,想了会儿点点头,回身坐下来。

场景三

  童童觉得妈妈从那天晚上起整个人都变了,从一个最好脾气的妈变成了脾气最坏的"恶婆婆"。更让童童受不了的是毕业考试刚刚结束,妈妈就开始让她做所有的家务—洗衣服、做饭……不是让她学,而是让她亲自去做,妈妈在旁边看着。

  到底只是12岁的孩子,有一次童童实在受不了了,洗着洗着菜一下把洗菜盆丢出去老远。还有一次她干脆大声叫嚷,把碗砸了好几个……这样的时候若蓝反而不发脾气,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着童童,任她哭闹,完了,若蓝把东西收拾起来重新摆在她面前,要童童继续翻炒锅里的菜……

  那年的暑假,童童觉得自己过得苦不堪言,好像忽然落在了书上写的后妈的手里了,发狠上了中学就住校,不再回来受若蓝欺负。

场景四

  起初,若蓝还打开电脑到处查找与自己的病相关的资料,大体都看了一遍后就再也不上网了。许多次的查找结果是一样的,诊断出来的病,即使做了手术,最好的结果,用药物维持着,能撑三五年就算奇迹。不做手术,只有一年或者一年半的时间。最后一次关闭电脑的时候若蓝下了决心:放弃治疗。她不想让童童看到她在残存的光阴里一直以痛苦的姿势躺在病床上,她怕那样会从此带走童童生命中的微笑。她要把治病的钱省下来留给女儿。

  决定后,若蓝把所有的积蓄买了好几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教育储蓄。她没有对丈夫说,一个人忍着越来越清晰的痛楚。

  终于吃到了童童做的像样的一顿饭,小丫头很不情愿,听着若蓝的赞叹始终一言不发,直到若蓝说,周末把同学都叫来吃童童做的饭好吗?童童的眼神才亮了起来。

  若蓝帮着童童准备了晚宴,同学来了一帮。童童的脸上带着掩不住的喜气。若蓝趁机发表言论:童童是个好孩子,她听话,懂事,又自立;你们也都是好孩子,是童童的好朋友,希望你们以后能互相照顾,互相关心,永远都做好朋友。

  小孩子们噼里啪啦地鼓掌,童童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小声说:"妈,你今天晚上真漂亮。"

  若蓝也笑,摸着童童毛茸茸的小脑袋,说:"这些日子妈对你太严厉了,可是妈想让你做个骄傲的小孩。有本事的人才有资格骄傲,才会让人尊重和羡慕,知道吗?"

  童童吐吐舌头,大度地说:"算了算了,我不跟你计较,谁让你是我妈。"

  若蓝心酸无比,孩子在对她粗暴脾气的容忍中,不知不觉学会了宽容。她微笑,以此掩饰身体内越来越急剧的疼痛。

场景五

  暑假过后,童童一下子长大了很多,独立生活的能力让她自己都感觉到吃惊。她有说不出的欣慰。秋天的时候,若蓝终于撑不住倒下了。丈夫将她送去医院,医生大发脾气,然后无奈的摇头,做手术已经来不及了。

  丈夫眼前一片漆黑,脑子一片空白,感觉天塌了一般。若蓝却非常平静,无非是该来的结局到来了,早一天晚一天而已。而此时,她已经不再害怕,几分钟前童童还打电话过来,问:"妈,晚上你跟爸想吃什么啊?"又说:"给你和爸买几双袜子吧,我觉得78%精梳棉的那种就挺好穿的……还有啊,妈,我给那个男孩回信了,他觉得我说得对,他说等他过了18岁再追我……
 
  若蓝的心缓缓放下,对丈夫说:"走吧,咱们别在这里,咱们回家。"

  两个月后,入了冬,童童过13岁生日。吹蜡烛的时候,童童说:"妈你放心吧,我长大了,会照顾好自己照顾好爸爸。"

  那一刻,所有的坚持和伪装全部崩溃,若蓝的眼泪无拘无束地洒了下来。
 
  若蓝在一个下着雪的晚上离开了。童童在若蓝的身边坐了很久,没有哭,只是坐在那里,后来慢慢把脸贴到若蓝已经没有任何温度的胸口上,小声说:"妈,我听到了,你爱我,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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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6日星期日

我的新球拍--OLIVER(奥立弗)DYNAMIC 2000

  买这新球拍已经几个月了,一直都没把拍好的照片发上来,这几个月我都和它相伴,感觉挺不错,期间还被我不小心敲了一次,球拍的烤漆真的很好,居然没有掉漆,仔细看才能发觉那一点点被敲痕迹。

  说说我的新球拍,OLIVER(奥立弗)-DYNAMIC 2000,应该是比较老一点的拍子,银色的整体外框和我原来那只蓝黑色的高仿YY成为鲜明对比,试打过之后,呈方形的头部,比较重,我觉得DYNAMIC 2000还是属于进攻型。

OLIVER(奥立弗)-DYNAMIC 2000

编号:C33046
重量:84+/-3g
长度:668mm
刚性:中软
材质:高钢性钛碳纤维METACARBON
拉线磅数:24-28LBS
官方网站:OLIVER(奥立弗)


方形的头部,增大了球拍的甜点区。

孔雀形状的OLIVER标志(我觉得像孔雀,不知道是不是)。

红色的OLIVER标志。

OLIVER的边框,做工很精细。

中杆,标注着球拍的型号"OLIVER-DYNAMIC 2000"。

手托下部,立体的方块状OLIVER防伪标志,从不同角度看,呈立体变化。

84g,球拍的重量。

我上的是Yonex BG65的线,24磅,以我的力量,可以轻松把球拉到后场。

OLIVER奥立弗羽毛球拍真假识别:

球把后端,有简单美观的标志视觉效果,全方位四维立体,半隐藏,四视角全息图像;
Oliver产品正品拍子银色的地方呈现的是皓月白。假的Oliver拍子银色的地方会有红晕,有成色不均的情况出现(别有用心的人称之为粉红色限量版);
正品Oliver拍子带保修卡、部分高端的型号(9900、FlexonA等)还配备用的钉,假的Oliver拍子没有;
正品Oliver拍子普遍能上24-28磅以上。(当然罗也要配上好一点的线,例如yonex85线、Oliver的原装线等),假Oliver球拍自然是上不了;
Oliver同一个型号的拍子只有一种重量,一般为84g(不像Yonex那样分2U、3U),特别的型号除外。但是同一个型号的拍子只有一种重量。假的却有多种重量。

文章整理:幸福花儿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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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Pai实录

闲着无事,偷偷拍房间里面的小摆设,配点文字,乐得其所。

挂钩先生,经常被我挂衣服用,任劳任怨,第一位置,属于你!


矗立在音箱上,听见强烈节奏音乐,摇头摆脑。

每次想偷懒的时候,看看这头羊,Ta总是摇摇头,告诉你别偷懒。

猫头鹰,就站在门口,守护着我的车卡:P

变脸叮当,按一下肚皮上的按钮,立刻大变脸蛋,喜怒哀乐。

陶瓷小猪,幸福的小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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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小猫的小手指

文/凌九九
古人说,用线线牵住右手小指的两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2007年夏,我和梅小眉坐在麦当劳里喝奶昔,她的是草莓,我的是巧克力。我边喝边咬吸管,咬得扁平扁平。

  要是急,就先走吧。我原本是打算走的,可她这样一说,我就只好和她一样很讲义气地说,不急不急,我也得等林扬。

  晚上11点,林扬和顾明明连个影子都没有。我苦笑着说,看吧梅小眉,我们被他们甩了,我送你回寝室吧,总不能在这里过夜啊。梅小眉咬着嘴唇,点点头。

  那天晚上的风真凉啊,她穿着短袖,一路都在用手搓胳膊,我几次想表现得有风度一点,把衣服脱下来给她,最后还是忍住了。我觉得这是件很暧昧的事,是男朋友对女朋友才能做出来的,我还没有谈过恋爱,我的第一件衣服不能披在一个陌生的女孩身上,尤其是圆脸短鼻子的梅小眉。

  结果她们的寝室楼关了门,怎样敲都敲不开,她站在风里,都要哭出来了,我只好陪她找旅店。她真是挑剔,要干净,要安全,又要便宜,转来转去腿都软了,我第一次知道陪一个女人是这样麻烦。


  后来林扬告诉我,我会觉得烦,是因为我不爱梅小眉,如果爱着一个女孩,是甘当牛马的。他这样说的时候,怀里搂着顾明明,顾明明露着一口细小洁白的牙齿,笑得很明媚。我在心里说,如果梅小眉像顾明明一样漂亮,我也会甘当牛马的吧。

  我骗了林扬,说那晚我安顿好梅小眉之后,一个人从窗户跳回了寝室。其实我没有。我怕梅小眉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不安全,窝在她房间的沙发上睡了一夜。那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住在一起,虽然是一个在床上一个在沙发上,连外衣都没有脱,可我还是沮丧得半个晚上都睡不着。我想,这该是多浪漫多难忘的一次经历啊,怎么偏偏就是梅小眉呢。

  第二天我们很早就醒来,分道扬镳的时候,我们一起说,保守秘密啊,然后都笑起来。她笑的时候眼睛眯着,鼻子很小,有一点像猫。于是我说,再见啊,梅小猫。

[她怎么一点也不害臊]

  事实上,顾明明的笔友是我,并不是林扬,我老师那个收过她99封信的孤狼。林扬看见这名字那天还笑了我整整一个晚自习。他也笑顾明明,那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她叫顾明明,只知道叫花杀,他说一个女生叫什么花杀。最后他说,这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人交笔友,都是QQ、MSN了。

  可是看见顾明明那天,他双眼放光,一本正经地说花杀很动听,又神秘又古典。我在一旁一直垂着头,用脚去踢地上的石头,心昊懊恼得不得了。早知道就不让林扬冒充我,尴尬就尴尬,紧张就紧张,有什么大不了,总好过现在把一个喜欢了好几年的女生拱手让给别人。

  后来他们走了,要我和梅小眉在麦当劳里面等,我看到林扬出了门就去拉顾明明的手,顾明明没有拒绝。梅小眉问我,你喝什么,我说随便,她说,奶昔得吗,我说随便。她都走到了点餐台前面,我才回过神去追她,说,你回去吧,我来请。她说,我来吧我来吧。我什么也没有说,抓住她的胳膊强硬地拖回去,一把按到座位上,凶巴巴地说,我说我来就我来。

  可是我在凶什么呢,梅小眉并没有错,她好心好意地陪顾明明来见笔友,又好心好意地陪我坐在这里等。她只是长得奇怪了一点,脸又小又圆,眼睛大得不成比例,又是塌鼻子。可是这总不是她的错,我凭什么拿人家出气呢。于是喝奶昔的时候我说,对不起啊,刚才。她笑嘻嘻地摇摇头,过了一会儿忽然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男生给漂亮女生付账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有面子?我一口奶昔噎到嗓子里,险些喷出来。

  那时我以为梅小眉是在开玩笑,可是后来我知道并不是,她不止一次地提到自己是美女,逛街的时候,试衣服的时候,包括去动物园看到孔雀的时候,她都会蹦蹦跳跳地对孔雀说,开屏啊你,不是见到美女你都会开屏的吗。

  她每次笑起来都很像猫,我就说,梅小猫,你害不害臊。她也不恼,依旧没心没肺地笑。

  其实我从来没有找过梅小眉,可是林扬和顾明明约会的时候,总是会分别带上我们两个,看得出他们是想撮合我们。可他们既然没有明说,我就也装着不懂,因为懂了就不能再出来,不出来就见不到顾明明。

  我还是很喜欢顾明明,并不是因为她漂亮,我常常想,如果她不这么漂亮就好了,这样林扬就不会喜欢她。我总是在夜里偷偷地看顾明明以前写给我的信,打着电筒,看得眼睛又酸又疼。

[我不是她的王子]

  一个月之后梅小眉过生日,请了很多人,也有我。那天顾明明穿了一件纯白棉布的连衣裙,特别漂亮。林扬一直紧紧攥着她的手,很神气的样子,生怕别人不知道这是他的女朋友。

  我躲在角落里喝酒。那是我20年来第一次喝酒,真苦,一点也不好喝,可是我还是强迫自己喝下去。

  梅小眉过来请我跳舞。我说我不会,她说没关系每他也不大会,我说我怕踩到她的脚,她说没关系,我说人太多了,乱,她说也不是很多呀,不是每个人都在跳。最后我烦起来,脾气很不好地说,我没心情,不想跳总行吧。她这才不说话了,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起身走了,我一直没有抬头看她,只是好像听到她抽了抽鼻子。

  我再抬头时,她已经在与一个高个子男生跳舞,男生小心翼翼地搂着她的腰,脚步很不自然,梅小眉还是在笑,只是这次笑容与平常有一点不一样,微微的,很恬静。我从来没看过他这样的表情,她一直是疯疯闹闹的野丫头,可现在好好像一下子就长大了。

  顾明明也在跳,背挺得很直,舞步很轻盈,全场的人都在看她。我一边看一边喝酒,不知道喝了多少,只感觉最后头昏昏的,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醒来已经在寝室里,林杨说,你可真沉啊,不会喝酒就别逞能,喝那么多干什么呢。他还说,你耍酒疯了你知道吗,把梅小眉推了个大跟头,她的新裙子拉了个大口子,她都哭了。

  我摸着自己的头,很疼,裂开一样。我努力回想后来发生的事情没,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却又不那么清晰。好像梅小眉后来又找过我,要我伸出右手的小手指,我不肯,她就伸手来抓我,我醉醺醺地推了她一下,好像没怎么用力,她就摔倒了。

  后来我给梅小眉打电话,决心很郑重地道歉,可是她没有接。我打了好几遍,都是她的彩铃在对我唱:你哭着对我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红线牵住小指的人一辈子不分开]

  梅小有了男朋友,就是那天陪她跳舞的高个子男生,比我高半个头,很帅。我惊讶地问林扬,那么帅的男生怎么会喜欢梅小眉呢,林扬说,梅小眉可爱死了,那么多人拿她当宝,只有你拿她当草。我更惊讶了,仔细回忆梅小眉的样子,大眼睛,短鼻子,小嘴巴,不知怎的,竟也觉得她很可爱,为什么以前没有这种感觉呢。

  没有了梅小眉,林扬和顾明明便没有再找过我了,我整个人都闲了起来,闲得无所适从,于是买了很多书来看,还有一些杂志。有一天下午,我看到一本书上写,古人说,用线线牵住右手小指的两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我忽然觉得这句话很熟悉,好像在哪里看过,想来想去,终于想起来,是顾明明的信。我把她所有的信都找出来,一封一封地找,果然找到了。信里还说,我找到了喜欢的男孩,一定牵一根绒线在小手指上。我看着信,不知道怎么就又想起梅小眉生日的那天晚上,她要我伸出右手的小手指,我不肯,她哭得很伤心。

  我动了动了小手指,又动了动,忽然觉得心理有一点凉。

  我去找顾明明,她很慌张,最后几乎哭出来,她说其实她不是花杀,梅小眉才是,梅小眉太紧张,才要她来假扮的。她求我不要告诉林扬,她怕林扬知道之后就不喜欢她了。

  我从来没有过顾明明哭,现在才知道,原来她哭的时候一点也不好看,还没有梅小眉好看。梅小眉的眼睛很亮,鼻子皱皱的很可爱,总是喜欢活蹦乱跳。她从来都不生气,怎样说都不生气,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可是我推她那天她哭了,她一定很伤心吧。

  像我现在一样。

  后来我又见过一次梅小眉,那时候已经是冬天,她穿了一件雪白雪白的羽绒服,和高个子男生一起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过去,我知道她看到了我,可是她没有停留。我站在原地看着她,她小巧巧的,真像一只雪白的小猫。她骑到很远很远的时候,我忽然很用力地喊了一声,梅小猫。

  我以为她听不见,可是她停了车,缓缓在雪地蹲下去,将头埋地手臂里,很久很久也没有站起来。

文章整理:幸福花儿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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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在你胸口的唇膏印

文/梅吉
我和她是高中同学,那个时候我就喜欢她,但是那时觉得我们太小,喜欢太重,所以一直没有说。现在,我们已经长到可以负担爱的时候了,我恋爱了。
[失败的出走计划]

  晚饭后,米小粒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很长时间,眼泪啪嗒啪嗒地掉,难过不已。爸爸带了女朋友还有女朋友的儿子回来,他们相谈甚欢,其乐融融,仿佛米小粒才是这一家的多余者。

  她决定给爸爸一点颜色看看,于是收拾了书包离家出走。

  过巷子,是一所大学,是微凉的三月,紫荆花开得正浓,米小粒撅着屁股趴在紫荆花树下的铁椅上借着灯光写作业。她还记得明天要交物理作业,她是课代表。

  是这个时候遇上了齐大东。他站在紫荆花树下说,不冷吗?这样写作业。他在灯光下柔柔地笑,影子在他的身后挺拔着,米小粒手里的笔突然掉了下去,她揉揉眼睛说,蝙蝠侠?  
 
  这句"蝙蝠侠"让齐大东笑得直不起腰来,他说,我没那么黑吧?  

  齐大东是这所大学大四的学生,在听完米小粒的"出走"计划后,执意要送她回家。他说,米小粒,夜里有大灰狼,会吃掉离家的小孩。米小粒就笑了,你骗小孩呢,我都已经十五岁半了,不信。 
 
  离开时,米小粒摘了一朵紫荆花。她想做个纪念,为很特别的一天。回到家的时候,还没有人注意到米小粒离家出走了,其实她的出走仅仅一个小时四十五分钟就宣告失败了。她趴在阳台上给齐大东挥手告别,满心欢喜。

  
[失败的美女计划]

  倒春寒里,米小粒感冒了。整夜的咳嗽,睡不塌实,醒着的时候,齐大东的脸就跳在她的脑海里,笑得很温暖。她买了编织书学着编围巾,一边含西瓜霜一边听音乐,不觉无聊。围巾没几日就编好了,松松垮垮歪歪扭扭的,可是她怎么看就是觉得好。抱着围巾坐在紫荆花树下等齐大东,把脸埋在围巾里,就嗅到了春天很暖的味道。

  齐大东看着围巾直笑,他说,你不说围巾我还以为是围巾的原材料——一陀毛线呢!

  米小粒的自尊心严重受损,可那条围巾齐大东到底还是围上了,他接过米小粒的书包帮她拿,他说,米小粒,做我妹妹吧!

  米小粒在写物理作业的时候就决定,一定要考上齐大东的大学。那些日子,米小粒安静了不少。她像个小淑女样穿白衬衣蓝色百褶裙,把头发披在肩上,昂首挺胸地走路——杂志上说,美女都这样。她还去买了最浅的唇膏,对着镜子描了又描;她吃苹果的时候,不再只是洗洗了,她要削皮小口小口地抿;她早晚都要喝大杯的牛奶,希望迅速地发育和长高。

  她说齐大东,我是不是美女?  
 
  齐大东很努力地让自己严肃起来,他说,小不点,这样打扮和走路你不觉得别扭吗?米小粒像一只被吹胀的气球,忽然巴巴地就焉了。
  
[失败的绯闻计划]

  米小粒在爸爸的女朋友再来的时候,就大声宣布,爸爸,我早恋了。

  爸爸根本没有当真,笑着说米小粒你又喜欢上哪个明星还是歌星了?李宇春的海报是该换了……
   
  米小粒把门"咚"一声关掉,她觉得自己真失败呀!怎么都引不起别人的注意,大家都当她是小娃娃,可她都要满十六岁了,已经长大了。那么,就真的早恋吧——给爸爸一点颜色看看!  

  她用了半天时间才把巷子里的路灯打碎,还要避开别人的目光,这确实有难度。她嘿嘿笑,这样就有理由天天让齐大东送她回家了吧!   
  
  齐大东很干脆,说好呀。那天晚自习后,齐大东就真的在学校门口等她了。有同学问,米小粒,是你哥哥吗?她笑得很诡异,就是不回答。她想制造点绯闻出来。
  
  经过巷子的时候,米小粒把手小心翼翼地伸出去,但是齐大东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米小粒的书包。

  米小粒的手哆嗦着就收了回来,她真想找一块豆腐撞死!而过了好些天,也没有同学来问问齐大东到底是谁。他们说,米小粒,你好幸福,你哥哥天天接你放学!然后,巷子里的路灯就被人重新装上了。

[失败的感冒计划]

  紫荆花快要凋谢的时候,爸爸宣布要结婚了。米小粒去找齐大东,他请她吃晚饭,她对着她碗里齐大东夹来的鱼头哭得稀里哗啦委屈不已。

  齐大东哄了又哄,他说,米小粒,你该长大了。

  米小粒在夜里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见爸爸把鱼头全给了他的女朋友,还有女朋友的儿子。她的感冒突然严重了些,她开始以嗓子疼为由拒绝和爸爸说话。那些日子,她常常去看齐大东。他不在的时候,她就坐在他的宿舍等,她翻他的英文书,很努力地去拼解,她想,等到她能读懂他的书时,她就是大人了。

  她端了盆子去给齐大东洗衣服,还没有洗完齐大东就回来了,他忍俊不禁地说,小丫头,你洗的衣服是我才洗过的,干净的呢!  

  米小粒就又有了挫败的感觉,为什么自己就是读不懂英文书,为什么自己总是做不对事。她只好咳嗽,努力地咳,齐大冬很温柔地拍她的背,说,去打针吧,这样感冒就好得快了。
  
  一听要打针,米小粒的感冒突然就好了。她对爸爸和齐大东说,不用打针,已经好了,真的全好了。

[失败的离间计划]

  齐大东要去实习了,有个女生来找他,说她想和他去同样的单位实习。女生走后,米小粒说,齐大东,她喜欢你。
 
  他拧她的鼻子,说小丫头,你懂什么是喜欢?

  米小粒努力地挺挺胸脯,说,我懂。

  她给齐大东的女同学写信,说要谈判。但是女生一瞧见米小粒就笑,她说,姐姐请你吃火焰冰淇淋。大约是冰淇淋太有诱惑力,那次谈判以米小粒失败告终。她又给那女生写信,说不喜欢她,让她死心,署名留的是齐大东。她像个斗士样捍卫自己喜欢的人不被别人夺去。
 
  大东买大份的爆米花给米小粒,说,米小粒,你写的那封信她给我看了,我给她解释说不是我写的,其实我喜欢她。我和她是高中同学,那个时候我就喜欢她,但是那时觉得我们太小,喜欢太重,所以一直没有说。现在,我们已经长到可以负担爱的时候了,我恋爱了。

  米小粒手里的爆米花就散下去,跌得到处都是,她的心也跌疼了。
  
[不算成功的初吻]

  齐大东和女生去实习了,春天正浓。米小粒在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她想起齐大东说过,我们太小,喜欢太重。她想,她不过只是太害怕失去吧,很小的时候,她就失去了妈妈的爱,现在,她又要失去爸爸的爱了,还有,齐大东在这个春天给她的温暖,她很喜欢。  

  爸爸又带女朋友还有女朋友的儿子回家吃饭了。爸爸的女朋友把鱼头夹给米小粒,米小粒的眼泪就落了下来。她一边抽泣一边说,爸爸,上次阿姨他们来吃饭的时候,你把鱼头夹给了她儿子。你说过的,你心里最疼爱谁你就把鱼头给他吃,以前都是我吃鱼头的……  
 
  爸爸揽过米小粒,说,爸爸妈妈一直都爱你,以后,阿姨也会爱你。她点头,然后笑了。她想起齐大东了,他也会把鱼头夹给她吃,他真的当她是他妹妹一样疼爱着。
   
  齐大东和女生走的那天,米小粒去送他们。他和她告别的时候,轻轻地拥抱了她,他说,妹妹,再见。他不知道,米小粒抹了唇膏,她把唇膏抹在了他胸口的位置,她想说,谢谢。谢谢他让她第一次有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这很美,她要好好珍藏,然后很认真,很认真的,长大。

文章整理:幸福花儿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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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个好习惯

文/吴明
性格形成习惯,习惯决定成功。
  从前有一个人非常穷困。一个好心人见他可怜,就想帮他致富,送给他一头牛,叮嘱他好好开荒,等春天来了撒上种子,到秋天就可以远离那个"穷"字了。

  这个人满怀希望开始奋斗。牛要吃草,人要吃饭,日子比以前还难。他想,不如把牛卖了,买几只羊,先杀一只吃,剩下的还可以生小羊,长大了拿去卖,可以赚更多的钱。

  他的计划如愿以偿,只是吃了一只羊以后,小羊迟迟没有生下来,日子艰难,忍不住又吃了一只。于是他想:不如把羊卖了,买成鸡,鸡生蛋的速度要快一些,鸡蛋立刻可以赚钱。

  这个人卖羊买鸡后,日子并没有改变,于是又忍不住杀鸡,杀到只剩一只鸡时,他的理想彻底崩溃。他想:致富是无望了,还不如把鸡卖了,打一壶酒,三杯下肚,万事不愁。


  春天来了,那位好心人兴致勃勃地来送种子,竟然发现他所帮助的人正就着咸菜喝酒,牛早就没有了,房子里依然一贫如洗。

  很多陷入困境的人都有过梦想,甚至有过机遇,有过行动,但要坚持到底却很难。一个投资家说自己成功的秘诀是:没钱时,不管怎么困难,也不要动用投资和积蓄,压力会使你找到赚钱的新方法,帮你还清债务。这是个好习惯。

  性格形成习惯,习惯决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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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5日星期六

贱卖恋爱遗产

 

文/胡小命
房子小算什么,照样什么都能装下,过去、现在和未来。收藏过去,并不妨害现在和将来,只要相爱,心就辽阔如海。
  结婚了。

  他和她拿出全部积蓄买了这间40平方米的小房子,不远处就是他们曾经就读的大学,他们是校友。

  两人搬进一张双人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台电脑、一个柜子,还有单身时用过的许多东西,一人一堆。她的,是曾带给她短暂美丽的过时衣裤、窄小的被单、绿色的抱枕、同学送的小礼品,光性感的娃娃就有六个,此刻全令她心疼地睡在地上。他的,是一对哑铃、一双球鞋、一条白围巾,还有一纸盒光碟和齐全的"发烧友"装备,与她的娃娃们对峙着,都想抢占柜子里最后一点宝贵地盘。

  两人商量着,每个人只选一样最珍贵的放进去,其余的全部送到大学生自由市场卖掉。她围着她的东西看了又看,最后捡起那个抱枕。他则绕过珍爱的"发烧友"装备,捡起了那条白围巾。两人都笑了:不用猜,这都是前任恋人留下的。忽然她把自己的抱枕拿出来,说,这个也拿去卖掉!她带了头,他也效仿。


  第二天,两人各自提着自己的东西去学校的二手市场。他在东头卖,她在西头卖,两人约定,后卖完的那个将被罚洗碗100天。

  此时正是大学新生进校,卖二手货的黄金时间,二手市场里很热闹。她蹲在路边,有一个男生看中了她的娃娃,他只愿出10元钱,她咬着牙把原本70多元一个的娃娃卖出一个。看着男生抱着娃娃走远,她哭了,那个男生买走的是她的回忆。后来,又来了一个女生,她看中了她的绿色抱枕,说是喜欢上面手工绘出的那张脸。那是前任恋人画的,让她抱着他睡,后来,他们分手了。女生说出5元钱,她气坏了,这可是无价之宝啊!女生从5元涨到50元,她还是不卖。

  他在市场东头,也在努力地卖着东西,可惜只卖出了几张光碟,就已经心疼得要命。那条白围巾,曾被一个女生看中,愿出5元。他瞪着眼说,那可是一针一线手工织出来的,别说5元钱,就是5万元都值……

  晚饭前,他俩又背着自己的东西回来了,堆在屋子里。两人相视一笑。他说,没办法,价钱谈不拢,比如这条白围巾,人家只出5元。她说也是,那抱枕上还有手工绘画,得卖天价啊!沉吟一番后,她说,不行,明天我们换着卖,你卖我的,我卖你的。

  早晨,两人提着对方的东西来到大学生自由市场。她把他的东西摆在地上,翻看着。她拿起那条白围巾,对着光一看,针脚稀稀拉拉,还掉了几针,露出几个小洞,像老鼠咬过。心想,送都没人要的东西,5元钱还不卖!她心里涌上深深的醋意。

  他也在卖她的东西。他拿起她的抱枕,上面那张男人的脸清晰可见,他在心里说,还卖天价,丑晕了的男人脸送都没人要!正好,一个女孩和她的母亲经过,他果断地说:买一送一,买一个娃娃送一个抱枕。那女孩拿起两样东西看了看,母亲说,快走,妈不让你抱这个!

  他暗笑,真解恨。
 
  她卖了一会儿,不耐烦了,决定对他的东西进行降价处理,所有物品一律由人看着给价!大学生都围过来。几分钟,光碟卖完了,鞋卖掉了,只剩下那条白围巾,既没特点,又不时髦,脱去爱情的外衣,就是废物一件。她对一个小男生喊,送给你,不要钱!那男生喜滋滋地跑过来,看了看,说,姐姐,这是破的。他也不要。

  他推行的买一送一政策也吸引了不少女孩子,只是抱枕没有送出去,因为那上面有张男人脸,没有女孩肯抱陌生的男人。这时,有个男生看中了抱枕,扔下了一枚硬币。他心里一阵欢喜:她爱过那男人一场,值多少?一元钱!

  他立刻把抱枕递给他。递出去的时候,他突然很心疼,他不知她抱了多少天,但是抱的每一天她一定有梦想,有憧憬,那些曾经有过的幸福,岂能一元钱卖掉?他涨价了,十元,百元,千元……总之,这个东西不能卖。
 
  还早得很,她还在寻找送出围巾的人。她突然想,那个抱枕,想必他也正四处找人送吧!她有点想哭。

  他看了看时间,心想,她是个小气鬼,不会轻易降价的,肯定正和人侃价侃得口干舌燥。那条围巾,不卖到30元,她肯定会抱回家,到那时候,他来说服她留下白围巾。

  到了正午,很热,他先回家,把抱枕放进柜子里,也放进了一个少女的初恋。他给她做饭时,她空手回来了,他好失望。两人算账,她一共卖了97元4角,他卖了60元。

  可是,这餐饭他们都没心情吃,不用推算,她的抱枕,他的围巾,一定都被对方贱卖了,真没意思。

  吃完饭,她找睡衣换,打开柜子,抱枕掉了出来。她惊喜交集,一回头,看见他满脸阴沉。她扑到他怀里,哭了。他要推开她,她却紧紧地抱着他说,傻,围巾我拿去干洗了。

  房子小算什么,照样什么都能装下,过去、现在和未来。收藏过去,并不妨害现在和将来,只要相爱,心就辽阔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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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4日星期五

恋爱好像棉花糖

文/忆明
有人问我:什么是完美的棉花糖,什么又是完美的爱情?
我想,甜而不腻,可以长长久久吃下去的棉花糖,也许是个完美的棉花糖吧。
  没错,它是个理论。因为没有实地实验过,所以它只能称做理论,而不是真理。其实,它只是我这个痴人自觉的一个大道理。

  我觉得谈恋爱,就像品尝棉花糖一样。

  我说的棉花糖,不是坊间一包包的,而是大街小巷里老伯伯卖的那种:将糖撒入正在打圈圈的机器里,然后用木签放入其中转啊转地,裹成一个软软粉粉的大糖球般的棉花糖。

  说到吃棉花糖,相信大家都知道,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吃法。有的人喜欢大口咬着吃,有人喜欢轻轻抓来吃,有人则是抓下糖之后,揉成一颗小糖球之后吃,还有人和我一样喜欢找出糖丝的源头,然后像是古老的打卡式计算机般,吞食着甜甜腻腻的糖丝。但是不论吃法如何,吃相好坏,人们吃棉花糖为的就是追求口中的那种不很甜,但又不是不甜的美好感觉。

  就像谈恋爱一样。


  我想了又想,总觉得爱情其实很简单,但在爱情里乱了阵脚的人却有往往把他给复杂化了。就像是吃棉花糖一样:只是单纯地享受一下甜美的滋味,没想到却为了它黏人的厌恶感,而放弃不吃。但,哪个棉花糖不黏人,哪段爱情不烦人呢?

  首先是制造棉花糖的过程。第一步就是打开机器,先热机,等到时间之后把糖粒撒进去。乡下的老师傅告诉我,最好找甜度高的精制糖,这样才好吃。撒入后等一会儿让糖粒完全散开。当看到糖丝出现,就要把木签放进正在旋转的搅拌器上方,仔细小心地旋转木签,让糖丝裹成一个"大小适当"的棉花糖团。这点很重要喔。如果太大,棉花糖拿起来会不顺手,而太小则又吃的不够痛快。如果吃完了之后,还意犹未尽的话,只要把糖粒撒入机器里,然后拿木签再裹一球就可以了。

  看出来棉花糖和恋爱的相似之处了吗?

  爱情往往先由暗恋开始。先热机,也就是培养恋爱的气氛。把糖撒进去时,也就是告白的时候了。你内心对对方的爱恋程度,往往影响着将来爱情是否甜蜜。这不就是找精制糖吗?当对方接受你后,首先要让彼此的生活有共同中心。随着两人慢慢地"沟通"互相不同的生活概念与想法,爱情也会越陷越深,就像糖丝越裹越多。这时候,如果不学会把感情适当收敛的话,就会像棉花糖一样:糖太多了不顺手,最后因为舍不得丢弃这段努力经营的感情,而爱的很辛苦;糖少了又不够甜蜜,让对方怀疑是不是真爱。

  此后就开始迈入所谓的平淡期了。以往深刻的爱恋感觉已变淡,取而代之的则是把对方视为生命中的理所当然。就像吃棉花糖的方法各有不同,每个人的应对方式也不同。有人依然一如往昔,有人不停地寻找当年的感觉,有人则随性所致地分享彼此生活中的乐趣。这时候,当初裹上糖丝的那一刻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如果当初裹的不够匀,那么吃棉花糖时就会有时候太甜,有时候却又一点甜味也没有。感情也是如此。起伏太大的时候,丢也不是,不丢也不是。

  如果当时转木签的次数太少,糖衣裹的太紧,吃起来太甜,就像是在吃糖精一样地难以下咽。这样的爱情会频频往外寻找第二春。

  如果转的次数太多,糖衣就裹得太松散,吃起来没什么味道,甚至风一吹,糖就飞走了;然后只能呆呆地望着被风吹落的爱情,苦苦地追问。这一切只是因为你们彼此之间太透明了,没有让对方保有一个私密的空间。

  当然,吃的速度也很重要。吃得太快,就会感觉太甜太腻,从而不想继续下去;吃得太慢,又会让人觉得自己并不喜欢这份感觉。所以要在口中的甜美感觉快要消失之际,再吃一口,好让爱恋甜蜜的滋味能够一直留存在心中。

  棉花糖吃完的时候呢?如果觉得这个棉花糖你已经不想再吃了,那就把吃剩的木签往垃圾桶一丢,然后走人。别还频频地回头看。忘了吧!把以往你和她生活中共通的部分拿去垃圾桶里丢了吧!不这样,你可是只会惹得一身垃圾的臭味,没什么好处。

  如果你觉得这个棉花糖越吃越爱吃,那就再撒些糖粒下去新做一个吧!不过制作的技术可要越来越高明喔!谈恋爱和做棉花糖的技术一样,都要多多练习。就算是老师傅也没办法每次都能做出一个完美的棉花糖的唷。

  有人问我:什么是完美的棉花糖,什么又是完美的爱情?

  我想,甜而不腻,可以长长久久吃下去的棉花糖,也许是个完美的棉花糖吧。

  爱情还用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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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日星期四

吻你,交换秋天的爱情

文/心慧
爱情和财富有关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从穷爱情过渡到富爱情,爱的砝码才是先锋。
  我站在阳台上摩挲着一支黑色的"派克"钢笔。有那么一刻,我忍不住想,如果用这支钢笔来写下我的爱情,该是多么浪漫的一段文字?

  半年前,我在立水桥一家公司做着排版的工作,月薪少的可怜,刚租了一个单间房子,买了个垫子,我就几乎一无所有了。有一天,同事阿磊在QQ上不知发什么神经,突然说:"慧子,你相信吗?等我有一天有钱了,我就在三环内买两套房子,住一套,空一套。"

  我说:"得了吧。"

  他笑嘻嘻的:"我会有这么一天,你等着。"


  其实我知道阿磊喜欢我,可是喜欢我又有啥用。他是做网络维护的,那点工资,还敢说在三环内买一套房子,空一套?开啥子玩笑呢?

  过了一段灰蒙蒙的日子,我想买套灶具自己做饭吃,可我并没有余钱。想了想,决定上易物网去换。我决定将不常用的那支"派克"钢笔放到网上,看能不能"异想天开"地换到一只电饭锅?

  阿磊却说:有啥异想天开的!在美国,有位叫麦克唐纳的青年,用一枚特大的红色曲别针,还换到了一套别墅呢!

  我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周六,我向朋友借来一部二手数码相机,拍下那支钢笔传到网上。哈哈,网上真有这样的大傻子,一个叫"七宝"的人愿意与我交换呢我趁热打铁,打蛇随棍上,马上约他见面。

  我们约好傍晚六点在立水桥城铁口见面。我到达时,阿磊居然也在那儿,见到我,突然把一个电饭锅举到我面前:"奔腾牌最小号电饭锅,有它做饭不用愁!"一副央视广告模样。

  "原来是你?"我有种被捉弄的感觉,转身就走。他嬉皮笑脸跳到我面前:"怎么啊,嫌我不够帅?你占大便宜的交易也不做了?"

  我瞟了一眼他手中的小电饭锅,看起来有八成新。我一下就猜测到他是为了讨好我……

  我若无其事:"你真的很需要我这支钢笔吗?"

  他点点头。

  我笑了笑,把钢笔从口袋里递给他,端起那个小电饭锅掉头就走。

  阿磊在背后喊:"喂,就不能聊多一会儿吗?干吗这么冷酷!"

  有了电饭锅,我还想要一套炒菜的灶具。第二天,我将一只发卡拍摄下来传到网上。我郑重"告诫"阿磊:咱这次决不跟你交换。

  发帖两天,回应者无。阿磊说:"看,除了我,哪有人这么傻与你不等价交换呀?"我说:"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咱走着瞧。"

  这一回,"傻大个"是一位陌生网友。为了证实他不是阿磊的"马甲",我和他通了电话。他说由于灶具太重,怕我扛不动,可否报个地址,让他把东西送上门,哈哈,送货上门,求之不得!

  傍晚六点多,我兴冲冲的赶回"家"。还没歇过气来,有人敲门,我拉开门,看见的却是阿磊,我又气又恼地赶走了他,东西却留下了,说什么这都是我正当换来的啊。

  晚上,他往我的手机里发短信了:"美女,要注意安全,要记得检查煤气罐的阀门是否关好哦。"果然忘了关阀门。关好煤气罐阀门后,我有些心软了,终于给他回了短信:"谢谢!"

  阿磊复道:"谢啥呢?当我女朋友就得了。"

  流氓,有这样求爱的吗?我不想再理他。

  阿磊却又来一条短信:"说真的,我喜欢你,想照顾你。我想只要努力,只要有爱,我一定能让你在北京有一所温暖的家。你愿意爱我吗?"短信后面,他又说:"非常严肃的一个问题。请以同样的态度回答!"

  看着手机里的表白,我迷惑了。其实,我并不讨厌阿磊,他为人热情,有上进心又幽默……只是我对漂泊的爱情没一点安全感,他说给我一个温暖的家,这能成为现实吗?很明显,不可能。

  现在这个社会,那个女孩不现实呢?穷人的浪漫,只是小说里的情节了。

  思虑良久,我回复他:"对不起,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在公司,一连几天,阿磊表现的很失落。不和我说话,也不和我开玩笑。这是我所希望的,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却莫名空虚起来。

  这样的日子过了半个月,我突然接到老家的电话,说母亲病了,住院需要一大笔钱。挂了电话我惊慌失措,在这空中到处漂着钱的味道,可是我的兜里空空如也呀。

  我找遍了能借的人,却借不到……唯有硬着头皮去找阿磊。没想到,阿磊拒绝了我。

  我在QQ上换了签名档:人心难测,寒呀……

  我请了两天价,把自己所有能卖的东西都陆续拍照放到易物网上,希望能换点钱。原本我并不期望有人回应,没想到,却居然有不少网友真的愿意用现金与我交换。那几天,我穿过的衣服,用过的洗发水,一双高跟凉鞋,一床棉被,手机,甚至阿磊和我交换的那套灶具和电饭锅……全都在5天后成功交易。晚上,我清点了下,天,居然换到了3500元钱。

  有了这笔钱,母亲的病情得到控制。那天,阿磊假惺惺的问:"慧子,你母亲好点了吗?"我也假惺惺的笑:"多谢费心!多谢!"

  母亲病好后,我听到阿磊要离开公司的消息,心里快意恩仇。

  "慧子。"同事李小凡冷冷地看着我,冷冷地说:"你知道为什么你能换到钱吗?是阿磊。他把自己所有积蓄都拿出来,分别给了那帮网友和你交换,还不够。为了凑钱,把自己出租屋的东西都贱卖了,甚至把房子转租了,每晚挤在我家阳台喂蚊子。你昨天没来上班不知道,因为阿磊晚上睡不好,昨天工作出错,被老板骂了一顿今天才辞职的……"

  我不解:"阿磊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李小凡几乎就要吼出来,唾沫喷到了我的脸上:"还不是因为阿磊不想你觉得是你欠他,他不想你为难,笨蛋!"

  我拔脚跑出公司,追上阿磊。我挡在了他的面前。他面无表情:"干吗呢?我欠你的钱吗?"

  我说:"阿磊,不要走好吗?"

  他说:"给个理由。"

  我瞪着他,他也瞪着我。我突然有些气鼓鼓的:"我不想你走。"

  他冷冷地:"这不是理由。"

  我语无伦次:"我想和你交换东西,换了你在走。"

  他说:"换什么呢?"

  我豁出去了:"阿磊,本小姐想用我的吻来交换你的人。"

  阿磊的嘴张成了O型。趁他发愣,我飞快地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今天,在北京秋天素静的阳光下,阿磊突然问起我爱上他的理由,他说他要一个浪漫一些的理由。我想了想,如实回答:——也许我一辈子都没有运气等到一个既有钱又爱我的男人,而阿磊却真实存在。一个可以为了我付出所有积蓄的男孩,一个可以为了我连落脚的小屋都转租出去的男孩,相信如果他拥有了整个世界,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将整个世界都交给我!

文章整理:幸福花儿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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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Press永久链接(PermaLink)修改错误问题

  看了网上关于WordPress的SEO的方法,在没有查清楚服务器对Mod Rewrite功能是否支持之前,就把Options(选项)里面的PermaLink(永久链接),由"默认",改成"基于日期和名称",结果,整个Blog都无法访问,出现500错误如下:

Internal Server Error
The server encountered an internal error or misconfiguration and was unable to complete your request.
Please contact the server administrator, [no address given] and inform them of the time the error occurred, and anything you might have done that may have caused the err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is error may be available in the server error log.
Options(选项)的PermaLink(永久链接)界面

问题原因:
服务器不支持Mod Rewrite
Mod Rewrite,一个基于一定规则的实时重写URL请求的引擎,此模块提供了一个基于正则表达式分析器的重写引擎来实时重写URL请求。它支持每个完整规则可以拥有不限数量的子规则以及附加条件规则的灵活而且强大的URL操作机制。此URL操作可以依赖于各种测试,比如服务器变量、环境变量、HTTP头、时间标记,甚至各种格式的用于匹配URL组成部分的查找数据库。 

此模块可以操作URL的所有部分(包括路径信息部分),在服务器级的(httpd.conf)和目录级的(.htaccess)配置都有效,还可以生成最终请求字符串。此重写操作的结果可以是内部子处理,也可以是外部请求的转向,甚至还可以是内部代理处理。
解决方法:

用FTP登陆主机,找到Blog所在的目录里面的.htaccess,把它改个名字,重新登陆Blog,进入控制面板进行修改原来的设置,改成"默认",即可;(如Blog还是无法访问,按照该步骤操作多一次);
如果在FTP上找不到.htaccess,即该文件在服务器上是隐藏的。可联系空间服务商开通Mod Rewrite功能,或者删除掉.hta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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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Press主题(themes)编码让源文件乱码的解决办法

  从开始使用WordPress起,就发现查看源文件的时候,有关中文的代码,都是乱码显示,后来换了Hoofei的Themes,这个无伤大雅的问题,还是没有办法解决,虽然这和显示效果没有直接的影响,可我每次去看源代码的时候,总是觉着不舒服,终于,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和我一样追求完美的人,他叫:Leo,更棒的是,他在WordPress 中文论坛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下面是他的介绍:
原来,页面正常而源文件乱码的根源出自主题的字符编码集。原版的编码集用的是ANSI,我修改之后,添加了中文,so...

解决方法也简单,按该帖子所述,随便找个文本编辑器,将主题的php文件另存为UTF-8编码即可。这样的文本编辑器太多了,我自己常用的就有Edit Plus、UltraeEdit、EmEditor、Notepad++……推荐EmEditor,因为可以直接在另存为对话框中控制是否添加 BOM。
  刚开始,我把Themes里面所有的文件都用Edit Plus,另存为过(在此之前,注意备份),可是本地测试的时候,发现有些地方位置都改变了,碍于时间,我没有一一去琢磨,最后,恢复到我备份前的文件,把header.php,重新另存为,再次查看源文件,哈哈,好了,亲爱的中文字体又回来了。

LEO关于"WordPress 主题编码导致页面正常源文件乱码"的原文链接:
http://cuteleo.cn/2007/10/21/theme-inappropriate-coding-causes-garble-code-in-sour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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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Press Plus插件列表(不断更新中……)

来自博客联盟的WordPress插件列表。

Sawchuk buttons plugin:为你的模版添加按钮。
Full-featured comments:个性化评论页面
Installer Plugin:自动安装插件
FeedBurner Plugin:把默认的rss全部替换成feedburner烧制的rss
Pagebar v1.2:分页插件
Search Meter:前台搜索,后台可以查看浏览者的搜索关键字
wordpress Calendar:wp日历插件
Category Manager:批量处理日志分类
wp-Table:创建表格的插件
Snap Preview Anywhere Plugin:预览链接所含页面的外观

Ultimate Tag Warrior:tag插件,可生成tag云
Easy Announcement v1.1:发表公告
Target Adsense:adsense定位
wp-tiger-administration:后台美化
Kottke Style Archives:存档插件,按月和按分类存档
Permalinks Migration Plugin:实现url跳转功能
Paged Comment Editing:后台控制评论显示的条数
My Page Order:控制页面显示顺序
FeedBurner Category Feeds Plugin:把各个分类的rss替换成feedburner烧制的分类rss
yaapn:分页插件
Extended Live Archive:存档插件,按月,按分类存档
wp-cache:缓存插件,提高速度
Sitemap Generator Plugin:生成网站地图,seo插件
Filosofo Home-Page Control:控制任意页面当首页,cms插件
Search Everything:搜索插件,可以搜索日志,评论等
Guestbook Generator:生成一个留言本
Downloads Suite:文件下载控制插件
PodPress:podcast插件
Role Manager:控制注册用户权限,cms插件
Today Posts:显示每日更新文章
Autolink URI:自动把网址转换成超级链接格式
External Links Plugin:控制链接属性
skypebt:显示skype在线状态
pagepost:文章分页插件
TDO Mini Forms:联系插件
支付宝捐赠插件:添加支付宝捐赠图像
Wordpress Comment Url Validation:自动更正留言者的网址
WP-Cats:分类插件
next to last:后台管理插件
QuickStats 1.1:统计插件
DJ-Email-Publish:邮件发布日志
WP-ShortStat mod:统计插件
Home page for WordPress:设定任意页面为首页,cms插件
Related posts for your 404:自定义404错误
Wordpress Video Plugin:视频插件,在日志中插入视频
Batch Categories:批量处理日志的分类
Email Users:给注册用户发邮件
wp-slimstat:统计插件
SEO Title Tag 1.0:优化标题,seo插件
WP-Forum:生成一个论坛
Custom Admin Menu:后台美化插件
WPexportfor2:自定义数据格式导出,搬家工具
DupPrevent Plugin:防止因重复内容被google惩罚,seo插件
Add Bookmarks:添加收藏书签链接
Cricket Moods:在日志里显示心情图标
AJAX Shoutbox:添加聊天窗口
mighty adsense:监控google adsense
aggregated blog feeds:聚合多个博客的内容
Some Chinese Please:阻挡非中文垃圾评论和trackback
All in One SEO Pack:整体优化你的wordpress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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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WordPress分页插件PageNavi的错误

  从调整Blog的设置,和增加Plus之后,发现下面的分页页码总数变成999999,是max_page的最大值,刚开始以为是不是我不小心改动了程序,或是WP-PageNavi插件问题,本地备份文件覆盖一次后,问题依旧,可是本地测试Blog,显示却是正常的,无奈,只好把网上备份的数据库导入到本地,嘿嘿……这次就连本地测试Blog,也是同样的问题了,查来查去,没进展,还是搜索引擎伟大,百度一下后,在94smart's Blog找到了问题关键,是后台设置的问题。


后台的(Options)选项->(Reading)阅读->将页面显示天数改为页面显示帖子数
问题就这样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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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日星期三

茉莉情结

 

文/薛红泪
茉莉花一定要拣那种似开未开含苞待放的,那时的花所蕴涵的香气才是最好最多的;倘若等到全部绽放了,花气又都跑了,那做出的茉莉香片就不够味儿了。
  我执著地喜欢茉莉,就像一个痴心的女子,全身心地投入她爱郎生命里。那一朵朵玲珑的小花,淡淡地散发着它的幽香,久久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十年不衰。

  在伤城的许多公园都栽有茉莉,但都不多。或是在茵茵的草坪上,零星地点缀着;或又像个调皮的小孩儿,躲在灌木丛里与人们捉迷藏,忽地探出半个脑袋吓你一跳。我常常漫步在清风里光临它们,聆听着它们的低语,沉醉在它们的微笑里,同时也感受着设计者的匠心独运。

  我的茉莉情结追溯到十年前,那时我还小,我外公还在。我自识字起,就被他守在身边,那次在慕容寨做事的大舅请他去帮忙,我也跟去在那边读书。因为听不懂那边奇怪的方言,硬生生被留了一级,但功课还是得心应手的,所以也有时间帮他们干点轻活。寨里主要是靠花茶赚钱的。家里有一大片的茶林,还有几亩茉莉花地。茶叶是要拨心的,茶心的利润要比茶叶高出十几倍,我拨茶心的速度深得外公欢喜,在晚上点上灯,经常要与大舅的大女儿嘉嘉姐比赛,直到外公劝着才肯上床睡觉。但我最爱的还是那几亩茉莉花地,一放学就扔下书包往地里跑,背上竹编小花篓,跟在大人身后采花儿。这有个讲究,花一定要拣那种似开未开含苞待放的,那时的花所蕴涵的香气才是最好最多的;倘若等到全部绽放了,花气又都跑了,那做出的茉莉�!
�片就不够味儿了。还有一种是初生的花,一粒粒像蚕豆一般俏立枝头顾盼,微微泛着淡黄,在阳光下几乎无法察觉,这也是不能摘的。但我从小眼神不好,除了全开的花儿不能摘知道,其余的一骨脑地统统丢进花篓里,很快就装满了。待回家倒在地上一看,嫩黄黄的一大片。那时茉莉花是很昂贵的,但外公从来不责怪,反而笑呵呵地把我搂进怀。但如今人们谈起我的情景,总是说我采得好,也不知是何缘故了。

  我在慕容寨一呆就是一个春秋。在夏日的傍晚,常常在地上铺一张编织袋,躺在上面看天空。那时的天湛蓝湛蓝的,水一般的清澈,并且有大片大片的飞鸟涌过。我总是注意着它们飞去的方向,天马行空地乱想,想它们飞去哪里。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外公正坐在床边眯着眼一脸慈祥地望着我(我无法想象外公是怎样用他年迈的身体将我背回去的)。我告诉外公,我在梦里闻到了茉莉的香味。外公忽然哈哈大笑,让我惊疑我想法的荒唐。然后,外公说了一声:傻孩子。是啊,我是外公的傻孩子。

  现在外公走了,再也没有人能够包容我的傻气。秋意料峭,公园里茉莉都凋落了,慕容寨的茉莉也因想我而惆怅了吧。可是我的心里萦绕着一缕幽香,十年不衰,甚至二十年,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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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星期二

你不可不知的人性

文/刘墉
人天生就喜欢冒险、喜欢新奇、喜欢云霄飞车的感觉,也可以说人天生就不喜欢"过度的平静"。
  一盏一直亮着的灯,你不会去注意,但是如果它一亮一灭,你就会注意到。

  每天吃饭、睡觉、上学、上班,你不会觉得自己幸福,但是当有一天你遭遇了大病、失业、失学、失亲,然后,事情过了,你突然对眼前的一切特别珍视。你觉得太感谢老天,觉得老天太厚待自己,觉得自己太幸福了。

  这就叫"人在福中不知福",只有当某一天,把你拉出福去,你才懂得。

  有一首流行老歌《思念总在分手后》讲的也是这个道理:两个人天天在一起,越来越觉得平淡,直到厌了、分了,才突然发觉"过去的深情"。


  工作也一样。你会发现许多人有着令大家羡慕的工作,但是某一天,他居然辞了职。

  最后,他另找工作,却再也找不到像过去那么好的。

  你可以猜:那时候,他一定会偷偷后悔。

  问题是——这是人性。

  人天生就喜欢冒险、喜欢新奇、喜欢云霄飞车的感觉,也可以说人天生就不喜欢"过度的平静"。

  所以,你处在一个隔音室里,四周一点点声音都没有,你不见得感觉宁静,你反而会听到一种近乎耳鸣的喧哗声从你身体里面发出。相反,如果你置身在森林,有竹韵、松涛、鸟啭、虫鸣、水流,你却觉得宁静极了。

  人不能长处在平静之中,太平静、太没变化,会使人不安,甚至发疯。

  于是聪明的医生,当你没病找病,去找他诉苦的时候,即使他一眼就看出你没毛病,也会细细地听听、打打、敲敲、压压,再神情严肃地开几味药(天知道!可能只是维生素、镇静剂),又叮嘱你"过两个星期再来"。

  两个星期之后,你又去了,他再细细检查,笑说有进步,又开药,又要你隔周再来。

  你又去了,他检查、再检查,拍拍你的肩:"恭喜你,病全好了。"你岂不是感激涕零,要谢谢他这位神医吗?

  懂得经营大企业的老板,绝不提早发布"今年会发多少年终奖金"的消息,因为当你这么一说,就变成了"当然",你当然得信守诺言,当然得"如数发给"。

  于是,从你这么一说,你就欠员工的。

  反而是,你可以先放空气,说今年的景气不好,怕发不出来,甚至有可能裁员。于是人心惶惶,员工非但不再指望发多少年终奖金,而是生怕自己被裁。

  结果,当你不但不裁员,反而说"亏损由我吃下,员工福利不可少",而再多多少少发了些奖金时,你得到的是掌声,是感谢,是坐云霄飞车,吓得半死之后终于到站的笑容。你很高明!对不对?

  这就是人性!人性多么可悲啊,人居然像猴子,由"朝三暮四",换成"朝四暮三",换汤不换药,猴子就会高兴。

  问题是,作为人,如果没点儿合理与不合理的变化,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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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马云语录总结

马云:一个有着和拿破仑一样身高,也同样有着和拿破仑一样宏图大志的杭州人。这位最早在中国开拓电子商务应用并坚守在互联网领域的企业家,曾经创造了中国互联网商务的众多第一。
关于网络公司

 网络公司将来要判断两个:第一它的team(团队);第二,它有technology(技术);第三它的concept(观点),拥有这些东西,才是存在的必要。
一个公司在两种情况下最容易犯错误,第一是有太多的钱的时候,第二是面对太多的机会,一个CEO看到的不应该是机会,因为机会无处不在,一个CEO更应该看到灾难,并把灾难扼杀在摇篮里。
我觉得网络公司一定会犯错误,而且必须犯错误,网络公司最大的错误就是停在原地不动,最大的错误就是不犯错误。关键在于总结我们反思各种各样的错误,为明天跑的更好,错误还得犯,关键是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我们公司是每半年一次评估,评下来,虽然你的工作很努力,也很出色,但你就是最后一个,非常对不起,你就得离开。在两个人和两百人之间,我只能选择对两个人残酷。
我们花了两年的时间打地基,我们要盖什么样的楼,图纸没有公布过,但有些人已经在评论我们的房子怎么不好。有些公司的房子很好看,但地基不稳,一有大风就倒了。

关于互联网

互联网是四乘一百米接力赛,你再厉害,只能跑一棒,应该把机会给年轻人。
互联网上失败一定是自己造成的,要不就是脑子发热,要不就是脑子不热,太冷了。
互联网是影响人类未来生活30年的3000米长跑,你必须跑得像兔子一样快,又要像乌龟一样耐跑。
互联网像一杯啤酒,有沫的时候最好喝。

关于管理者

如何把每一个人的才华真正地发挥作用,我们这就像拉车,如果有的人往这儿拉,有的人往那儿拉,互相之间自己给自己先乱掉了。当你有一个傻瓜时,很傻的,你很会很痛苦;你有50个傻瓜是最幸福的,吃饭、睡觉、上厕所排着队去的;你有一个聪明人时很带劲,你有50个聪明人实际上是最痛苦的,谁都不服谁。我在公司里的作用就象水泥,把许多优秀的人才粘合起来,使他们力气往一个地方使。
看见10只兔子,你到底抓哪一只?有些人一会儿抓这个兔子,一会儿抓那个兔子,最后可能一只也抓不住。CEO的主要任务不是寻找机会而是对机会说NO。机会太多,只能抓一个。我只能抓一只兔子,抓多了,什么都会丢掉。
我认为,员工第一,客户第二。没有他们,就没有这个网站。也只有他们开心了,我们的客户才会开心。而客户们那些鼓励的言语,鼓励的话,又会让他们像发疯一样去工作,这也使得我们的网站不断地发展。
30%的人永远不可能相信你。不要让你的同事为你干活,而让我们的同事为我们的目标干活,共同努力,团结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下面,就要比团结在你一个企业家底下容易的多。所以首先要说服大家认同共同的理想,而不是让大家来为你干活。

关于自我实现

我们与竞争对手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知道他们要做什么,而他们不知道我们想做什么。我们想做什么,没有必要让所有人知道。
我是说阿里巴巴发现了金矿,那我们绝对不自己去挖,我们希望别人去挖,他挖了金矿给我一块就可以了。
我永远相信只要永不放弃,我们还是有机会的。最后,我们还是坚信一点,这世界上只要有梦想,只要不断努力,只要不断学习,不管你长得如何,不管是这样,还是那样,男人的长相往往和他的的才华成反比。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绝对大部分是死在明天晚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今天。
对所有创业者来说,永远告诉自己一句话:从创业得第一天起,你每天要面对的是困难和失败,而不是成功。我最困难的时候还没有到,但有一天一定会到。困难不是不能躲避,不能让别人替你去抗。九年创业的经验告诉我,任何困难都必须你自己去面对。创业者就是面对困难。
在前一百米的冲刺中,谁都不是对手,是因为跑的三千米的长跑。你跑着跑着,跑了四五百米后才能拉开距离的。
三年以前我送一个同事去读MBA,我跟他说,如果毕业以后你忘了所学的东西,那你已经毕业了。如果你天天还想着所学的东西,那你就还没有毕业。学习MBA的知识,但要跳出MBA的局限。

文章整理:幸福花儿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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