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银戒指

文/雪小禅
他一直以为她不知道这个秘密,原来,她一直在用自己的爱呼唤着他。这个在他心中已经不美丽的女人,突然之间让他懂得了,夫妻之间那种爱,已作一朵美丽纯洁的莲花悄悄地芬芳着,而他却一直没有闻到。


  那不是一枚普通的戒指,于她而言,甚至比生命还重要,那不是一句爱情的信物就能解释的。

  那时,他们一贫如洗,两个刚刚毕业的穷学生住在北京的地下室里。冬天的时候,两人一起去地铁取暖,因为地下室里没有暖气。

  常常,他们把超市里剩下的菜买回来,不放什么油,只用水煮煮就吃掉。

  但是他爱她,记得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买个红苹果,记得情人节买一枝打折玫瑰送给她,所以,她觉得自己跟了他真是值。


  终于提到婚嫁了,他们除去地下室的被子和移动衣柜外几乎一无所有。但是他觉得应该给她买一样东西,那小小的戒指,象征的是天长地久,可以把自己的爱人拴住,一生一世爱相随情相依。

  但那时他们太穷了,刚刚只能吃饱饭,当他们牵着手去逛街时,她总是在卖戒指的橱窗稍作停留就尽快躲开,她怕他为难。

  那才是他最难过的时刻,他想,好日子会来的,但现在,他即使再穷,也要给她一枚戒指。

  终于,他想起了一个办法——他去卖了血,卖血的二百块钱给她买了一枚十分精致的银戒指。当她戴在手上时,高兴的样子让他心疼。

  结婚那天,请了几个同学和朋友吃了顿饭就算结过了。她一直追问哪里来的钱,而他说,从同学那里借来的。

  直到婚后的一天,她收拾屋子,从抽屉最里边看到了一张单子,一张卖血的单子!她的眼泪轰然而落。这个男人所给予她的,岂止是一枚戒指?

  她想,为了这枚戒指,她就值得和他生死相随。

  十年之后,他成了有名的房地产老总,名车名房,钱多得数不清,女儿去国外读书,什么都是新的,自然,身边也多了新人。

  很多时候,是她一个人守着空房子,守着有了钱的寂寞回忆过去。她开始有了很多戒指,他买给她的,但是,她最爱的还是这枚已经有点褪色的银戒指。那上面刻着两颗心,那上面,有着太多刻骨铭心的记忆。

  一次,他带她去一个场面上参加一个应酬,这个场面都要带太太的。虽然他不再爱她,但她依旧是他的太太,这是不可更改的。而她虽然不再年轻,可是依然那么朴素美丽。

  去的那帮太太们,个个珠光宝气,每人的手上都有两枚以上的钻戒在闪闪发光,只有她,一身黑衣戴着那枚银戒指。他觉得丢了自己的脸,觉得寒酸,于是趁上卫生间的时候把她拉到一边,从包里掏出一枚亮闪闪的钻戒送给她。本来,这枚新戒指是要送给小姐讨人家欢心的,但现在只好救急了。

  她笑着,拒绝了。

  他嚷着,你就愿意这么穷酸是吗?你不知道丢人吗?好像咱们家没钱似的。

  她盯着他:知道我为什么一直戴着这枚戒指吗?知道我为什么纵容你去欢场上纵情而没有和你离婚吗?那是因为我曾发誓要和你厮守终身,因为我知道这枚戒指是一个人卖血为我换来的!

  他呆住了,眼泪哗地下来了。他走过去搂住自己的妻,走吧,我们就戴着它!

  他一直以为她不知道这个秘密,原来,她一直在用自己的爱呼唤着他。那天晚上,他始终陪着自己的妻子跳舞,这个在他心中已经不美丽的女人,突然之间让他懂得了,夫妻之间那种爱,已作一朵美丽纯洁的莲花悄悄地芬芳着,而他却一直没有闻到。直到听了妻子的那些话他才知道,爱一个人,原来可以爱到忘记一切。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61

又见茉莉花

文/雪小禅
  爱是奉献,绝对不是索取。


  十七岁的时候,他爱上了隔壁班的女生,那个美丽而才华横溢的女生,第一次看她发在校刊上的文章就心动了,于是一行行抄下来,因为喜欢,就愿意在她路过的道口,在她去的阅读室里偷偷看她。

  其实,她是注意到他的,这样出色的男生,常常要被女生宿舍的女生们议论呢——他高高帅帅的,不但学习好,而且踢球时会把球衣围在腰间,就是邻班的女生也要为他加油的,所以,所以不动心怎么可以?

  目光相对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

  女孩子没有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来,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他轻轻地把双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中,然后转过身跑了,他的心中,开出千万朵盛开的茉莉花来。


  一年后,他们考上大学,他在南,她在北。

  她问,茉莉花可还在?

  他答,在啊。四年之后,他带这些美丽的茉莉花去求婚,飞雁传书之间,他们爱得浓情蜜意,说好了四年之后他们一起去上海或者北京的,他们说,有了爱情,什么都是美丽的。

  毕业那年她在北京租了房子,然后对他说,毕业后来北京吧,我们一起为自己的爱情筑个爱巢。

  然而他说,不了,我觉得上海好,不如,我们散了吧。电话中是他冷漠的声音,她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说,要不我就去上海也行的。

  而他说,不是上海北京的问题,是因为,不爱了。

  她的心凉下去,因为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但纠缠下去又有什么意思,于是放了电话,放电话之前只说了一句,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她指的是那包茉莉花。

  几天之后,她再打电话过去,把我的茉莉花还给我,少年的相思,情起茉莉花,也让它缘灭茉莉花吧。

  他说,做个纪念吧。

  五年之后,她做到一个公司副总,屋子里总是种着很多盆茉莉花,有一次她负责招聘员工,一个员工进来说,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也爱种茉莉花,满屋子的清香。

  她的心动了一下,想到是他,但还不确定,因为也许很多男人喜欢茉莉花呢。

  结束的时候她随便问了一句,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

  招聘的男人轻轻地说了三个字,她呆在那里,正在发愣,男人又说,不过,他是个盲人,他说,眼睛看不到了,再闻不到茉莉花的清香,这人生真的没有趣味了。

  她几乎愕住,什么?什么?男人说,那个男人五年前眼睛失明,学习了盲文,在那家公司做速记。而她只觉得天昏地暗,哗啦啦的声音在心里响起,如泪雨飞舞,怎么会这样?以为的绝情绝义却是他的不忍,他不忍把她带到那个黑暗中的世界去。

  坐上飞往上海的飞机时,她用一个香袋装了很多新鲜的茉莉花,见到他的一瞬间她安静地站了好半天,说好了不哭的,但眼泪还是流了满面,因为她不知他是否已经结了婚或者已经为人父,还是和她一样傻,为了一份感情把自己的爱恋冻结了?

  他嗅到了空气中的花香,就轻轻地问,请问是谁带来了茉莉花?

  她走到他面前,然后轻轻地说,把手打开。

  对面的人一下子惊住,然后几乎是颤抖着把手打开,她把一袋子新茉莉花倒在了他的手里,然后对他说,这是十年后的茉莉花,和当初一样芬芳美丽。

  他的泪,一滴,又一滴落到茉莉花上,那些茉莉花因为泪水的滋润而生动美丽,她拉过他的手,我是否还能成为你心里最美丽的一朵茉莉花?

  他拥她入怀,傻女孩,那朵茉莉花在我心中开了十年,而且,她一直是最美丽的一朵茉莉啊。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59

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茶苦茶香

文/雪小禅
茶苦茶香,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品味出来的,因为很多人没有耐心品到茶的甘甜就放弃了。
爱是一个慢慢的等待的过程,就像茶苦到茶香。


  他爱上她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女孩子是如此地爱喝茶。而他从来不爱喝茶,入口就是苦涩,所以,冰箱里总是各式各样的饮料,而她总是笑着说,早晚有一天,你会爱喝茶的。他想,江南的女子大概都爱喝茶吧,一杯上好的龙井或者碧螺春往往就是一首诗呢,这是她说的。所以,他以后去江南出差,总是买了最好的明前茶给她,爱情就是这样吧,如果爱了,就愿意给爱人最好的。

  而他依旧喝他的饮料,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打开即喝,不像她似的,要那么讲究的茶具,还要一步步慢慢地运作。他像在看茶艺表演,多累啊。他总是笑话她,说她注重过程更甚结果,而她说,没有精彩细致的过程,怎么会有好的结果?

  但他爱看她喝茶。她手捧一本旧书,听着古筝的曲子,长发柔柔地飘下来,然后手执那精致得不像样子的茶具,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真是一幅好画,仿佛仙女下凡吟诗,那一刻,他是喜欢的。


  她和他说过,一斤茶叶要采七万个幼芽呢。那一刻他惊住,不相信要采七万个才得这一斤茶?她笑说,就像好的爱情,也许要历经很多次的风雨才能达到吧,而他不信。当然,他仍然坚持喝自己的饮料,这般的方便和刺激,像广告上说的,晶晶亮透心凉,夏天里一杯冰凉的饮料,多爽啊,比喝那热热的茶要美妙得多。

  后来结了婚,她仍然是保持原来的习惯,只是生活的忙碌让他有些看不惯她的作派了,永远一副懒散的与世无争的样子,像泡在杯子里的那温温的茶。其实,她的性格也像那茶,温润的、散漫的、自然的,只是他,越来越不习惯了。于是他说,别把光阴浪费在那些茶上吧,你也可以尝试着喝饮料啊。

  而她笑说,不习惯。第一次,他讨厌她那慢吞吞的样子,永远和现实有一步距离,不像那些和他一些泡酒吧的女孩子,真悬啊,什么都敢喝下去,而她,单薄到只是喝茶,而且长年一个人在家里喝,一个姿势,仿佛永远不厌倦。

  但他倦了,对于婚姻的厌倦就像讨厌那屋子里散发着苦涩味道的茶香,很快,他们分开了。她走了以后,屋子里没有淡淡的茶香,开始他觉得很好,还找了一大帮相熟的朋友来家里喝酒聊天,结果弄得家里乌烟瘴气,烟草味混合着酒精味,家里再也没有那种清香的气息了。

  他一个人过了很久。

  他还是喝饮料,但久了才发现,这种东西喝多了胃涨,而且色素太多,刚喝下去刺激,时间越长胃就越不舒服。有一天,他一个人实在太闷,整理旧物时,忽然看到抽屉里还有一罐封存得很好的碧螺春。于是他找出一套她留下的茶具,然后自己简单冲了一壶茶,放了一年多的茶,居然还是那么清香,很快,茶的清香弥漫了整个屋子。他忽然感觉到眼睛酸酸的,这么久了,他才知道,那些气息对于他来说是如此熟悉,甚至有了一种久违的亲切。

  他喝了第一口茶,苦涩,先是舌尖,然后迅速达到舌根,他皱了一下眉头,然后再喝,居然喝出了温润,一下到了胃里,极温暖,像是一把熨斗在熨。他想起她说过的话,喝茶是在品生活的味道。喝到第二杯,如在空灵的雨中禅寺,于是想起恋爱时她喝茶的样子,那样的清丽与不俗。喝到第三杯,已有了淡淡的甘甜,他才知道,茶到三杯原是淡淡的香和淡淡的甜,只是,他一直没有耐心喝到第三杯,就像他们的爱,没有等到好好体会到爱情的美好就中途散了场,落得个无言的结局。

  后来,他也爱喝茶了,当然,又结了婚。新婚的妻子问他,怎么这么爱喝茶啊?他总是笑着,淡淡地说,茶苦茶香,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品味出来的,因为很多人没有耐心品到茶的甘甜就放弃了。

  所以,他总是还会想起她来,只不过,是在那偶尔喝茶的午后,因为是她教会了他——原来,爱是一个慢慢的等待的过程,就像茶苦到茶香。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57

我不要做一朵阴暗的花

文/雪小禅
三毛说过的:"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


  那年,她爱上了他,她是待字闺中,而他,已为人夫为人父。

  可就那样爱上了,不顾一切。因为她看他是世上最好的男子,他的英俊挺拔,他的聪明睿智,他的幽默风趣,甚至,他发脾气的样子她都喜欢,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没有理由。

  也许爱情开始总是这样,好的时候全是好,哪怕知道他不可能娶自己,不可能给她一份完整的爱,但还是如飞蛾扑火一样,她爱到不能自拔。

  甚至,她每天紧张到不能呼吸,不知穿什么衣服见他?不知他喜欢哪种颜色的口红?有时候,为了配一个包,她要挑上大半天。

  而见了面,她为了保持自己淑女形象,甚至不敢动打了摩丝的头发,就那样呆板地待着,他倒的水,她也不肯喝,怕碰掉了口红。


  就那样爱了,很苦很累。有年轻的帅气的小伙子追求她,她也动过心,可终究觉得少了些什么,于是她依旧要这朵阴暗的花,因为觉得是爱情,为了爱情,哪怕付出?

  但时间久了,她越来越委屈,要的也越来越多,她不想就这样生活在暗影里一辈子,她想让他娶她,但他说,不可能。

  于是她哭她闹,如一个孩子一样,以为他会宠着她,但他却说,开始你要的只是爱情,没要过婚姻。

  她跑到他单位去闹,他骂她,泼妇!

  这就是爱情的结局了?她不心甘情愿,于是拿出上吊自杀方式来,以为他会心疼,但他居然带着太太去旅行了。

  她哭了,这样绝望到崩溃。

  请了假回家休息,那个男孩儿一直陪在她左右。男孩儿说,你知道为什么苔藓不能长高,而阳光中的植物却能健康地成长吗?

  她不语,男孩儿说,爱情也是一样的,只有在阳光下,才会有好的爱情,美丽的爱情。

  火车上,男孩儿陪她下象棋,下了10次,她满盘皆输。其实她的棋艺不错,但却输得落花流水,男孩儿说,因为你总是舍不得放弃,甚至一个小卒也舍不得丢掉,所以最后才输掉了全盘,爱情也一样,不懂得放弃的人,永远不会有赢的时候。

  那时,是她最难过的时刻,她什么都不懂,只是一味地向前走,结果被碰得伤痕累累。后来,她终于明白了,在错的事情面前,应该学会放弃。

  她之前原本想到了要和他同归于尽,或者让他妻儿过得不舒服,因为她投入那么多,怎么会这样心甘?但听了男孩儿的话,她一下开悟,是的,放弃是为了前进,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她没有再回到那个城市,而是与这个男孩儿到了另一个城市,单纯地相爱,在阳光下单纯地微笑。她想,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原来,美丽的爱情这样美好,最起码,她可以大胆地拉着他的手在路上走,或者,一起去吃饭看电影,一起去公园。在从前,这都是奢求。她不再吸烟,不再忧郁,而是绽放在阳光下,似一朵美丽的合欢花,她想,美丽的爱情就是一朵合欢吧,美好、清香、温馨。

  结婚后,男孩儿总是在厨房给她煲养颜汤。她穿着平常的家居服,趿着拖鞋,素着一张脸,很随意地靠在沙发上。他们吃西瓜,两个人吃得无所顾忌,声音很响。那一瞬间,她忽然有所感悟:判断爱情好坏的标准不是能否让你呼吸急促、心跳加快、不知所措,而应该是能不能让你放松。只有放松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只有当你在他面前没有丝毫的紧张时,你才能做到真正的自我。而爱情中,最重要的,便是保持自我。

  两个人要生活在一起,你不是舞台上的演员,他也不是台下的观众。

  而她在前一段感情中,却一直感觉自己在演戏,表演得再完美,也只是一个虚拟的形象。三毛说过的:"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他们开始一起攒钱贷款供房子供车,在其中找到了很好的乐趣,爱情真正落到了脚踏实地。而那些如水中月雾中花的爱情,与生活隔着千里之远。真正爱你的人,就是那个你可以不洗脸不梳头不化妆见到的那个人,而见到之后他也会说,亲爱的,你真的很美。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54

2008年2月24日星期日

地老天荒的爱情

文/雪小禅
他们是两棵树,彼此欣赏,也彼此拒绝着。


  我总以为,我爷爷和我奶奶是没有感情的,他们是父母包办,结婚之前没有见过一面,当一顶小轿把奶奶抬到爷爷家时,爷爷还躲藏在屋里写大字,因为他说过,书法是他的情人,他可以不结婚的。

  但他们还是拜了天地。洞房花烛夜的时候,爷爷不见了,他去找少时朋友聊天去了,两个人研习王曦之的《兰亭序》,奶奶一个人在新婚夜里独自在灯前坐了一夜。那一夜,奶奶想她唱戏时的搭档,因为当初被奶奶的母亲看出了端倪,所以,早早地把她嫁了。

  在父亲的记忆中,爷爷奶奶一直是在吵架,奶奶曾把爷爷的笔墨全扔到院子里,而爷爷则把奶奶的戏衣撕成一条条,结果是他们从此分居,一人住一个屋,一直到老。


  我想,如果那时能够离婚,他们一定是离婚了的,而父亲说,傻丫头,他们不会。

  我不明。

  他们一直就那样分居过着,一个练字,一个唱苏三。直到爷爷八十岁,奶奶七十六岁,那一年,奶奶病了,再也到公园里唱不了苏三,爷爷从对面的屋子里走出来,每天给奶奶放着京剧,典型的梅派青衣,奶奶走的时候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她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箱子交到爷爷手上,我以为那箱子里一定是奶奶一生的积蓄,她留给爷爷养老送终的。

  而那个箱子,打开的时候我们都呆住了,里面是各式各样的书法碑贴,还有被爷爷扔掉的那些得奖的证书,最后,是一把毛笔,用一根红丝线捆住。在漫长的人生中,这两个老人是用多么含蓄的方式在表达着他们的爱情啊。

  我终于明白了父亲的话,是的,他们永远不可能离婚,因为爷爷知道奶奶喜欢什么要什么,奶奶也明白爷爷,只不过他们个性太强也太固执了,他们是两棵树,彼此欣赏,也彼此拒绝着。

  爷爷去的时候只说了一件事,把他和奶奶葬在一起,因为下一辈子,他要守着她,听她唱苏三。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52

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

又见角花开

  "又见角花开"系列是在"双色角花"后拍的另外几盆角花,时间大概在9月至10月间,下面第一张,是我拍得最喜欢的一张。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49

我是一条寂寞的鱼

文/雪小禅
我是抛下了一个旧的躯壳,那个躯壳,曾经因为暗恋太寂寞了。


我爱上了女友的男友,格飞叫我土豆。

  从第一眼看到格飞开始,我就知道我会爱上他。他瘦而高,眼神有一丝丝忧郁,他还喜欢唱京剧,是我最喜欢的程派青衣,当米米第一次把他领来让我把关时,我就知道我要犯错误了——从小到大,我一直是好孩子,但这次我要犯错误了。

  他叫我土豆。我们三个吃着必胜客,米米去取可乐时他伸过手来给我夹了一个必胜客的辣饼,然后对我说,米米是蕃茄你是土豆。

  我有那么胖吗?趁着去卫生间我仔细地看了看我自己,腰围63cm,身高一米六八,还粉面朱唇。凭什么,他叫我土豆?

  米米去卫生间的时候,我伸出手去,上面有我的号,他笑了笑,然后掏出笔来,在我的号下面写了他的QQ号。我们同时笑起来,我喜欢这种暧昧,而米米傻乎乎地冲了出来,啊,官人,我这女友可有几分姿色?

  格飞说一般吧,我看着也就是一粒土豆。


  我在下面踹了他一脚,然后背起包来走了,因为我不想做他们的电灯泡。

  那天晚上我一直挂在QQ上,等到半夜的时候格飞终于来了,他的网名叫暗夜开花,而我把网名改成了土豆。

  他说,在聊天吗?

  而我说,在等你。

  我以为,这句话会吓跑他,但他打出一个鬼脸,然后说,张爱玲说得对,男人不仅需要一支红玫瑰,也需要一支白玫瑰。你说,你愿意做我的红玫瑰还是白玫瑰?

  我想起米米来,从十六岁起开始我们死缠烂打在一起,抢她的男友怎么忍心,我回了他一句:我要做你的仙人球,如果你来,就扎你个头破血流!

  这句话说出来,我就没戏了。我一向喜欢这种快乐单纯又点忧伤的男人,从三年级开始我就暗恋自己的男老师,暗恋是我的一道刺,它也像一道光,既照亮了我又刺伤了我。

暗恋,真的是一件寂寞的事情。但是,我喜欢暗恋,不可救药。

  你带来一个英俊的男人说,说,这是我的哥们

  一有时间我就和米米他们泡在一起。米米对格飞说,不如把陈颂扬介绍给樱樱吧?我歪着头看着格飞,格飞不看我,这个每天在网上和我聊半天的男人说,好啊。

  我的心凉下去,他只是喜欢着网上那个叫土豆的女孩子,并不喜欢现实中的我。

  见到陈颂扬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不是我找的那种类型,如果格飞是梁朝伟那种类型的男人,那么陈颂扬就是陆毅那种的,高大英俊,充满了阳光。陈颂扬开着一辆城市猎人,然后穿着一条七个洞的牛仔裤,而格飞永远会穿那种米色的衣服,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道,偶尔也会有香水的味道,那是我和米米一起逛商场时为他买来的,我指着那个奇型怪状的瓶子说,就是它吧,米米是个没有主意的人,她从小就什么都听我的,只恋爱这件事自己做了主,还交了一个这么出色的男友。格飞是一个公司的副总,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但他选中了普通得像一朵小花的米米。我曾问他,为什么?而他笑着说,你知道,男人都想娶个有点傻的妻子,然后再找一个比较聪明的情人。

  这些话我没有告诉米米,因为米米相信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格飞更爱她的男人了。

  为了感谢格飞和米米的好意,我开始和陈颂扬约会,我们一起去泰山一起去江南。坐在他的城市猎人里,我想到的人往往是格飞,如果格飞在我身边,他会如何?

  陈颂扬是个老实的孩子,我们住的旅馆在隔壁,像《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和范柳原的房间,但我很快就听到了他的梦中呓语,这是个没长大的大男孩儿,我掏出手机,把电话打给格飞,占线,一直占线,他在网上。

  终于通了。我说,在聊天?

  他说,是啊,在想念一个人。

  我很久没有说话,他忽然问,你那里有月亮吗?我心里一热,这也是《倾城之恋》中的对白。这句话,应该隔壁的男人问,但他早就入了梦乡,他并不知道,他的女友,正和远在南京的一个男人聊天,而这个男人,是他的哥们。

  这就是男人和男人的不同吧,我点头,你那里有月亮吗?格飞说,有啊,只不过是我一个人看,有时候,男人是寂寞的,要找一个懂得的女人欣赏。

  他开始给我唱京剧,我喜欢程派,从很小的时候,他唱的是《春闺梦》,我疑惑自己在梦中,声音从手机中传过来,丝丝缕缕,恍若隔世,一个男人,在深夜里为我唱京剧,而我在江南小镇上,外面是一轮红月亮,我不是在爱吗?从他第一次把号码写到我手上的时候,从我偷偷地在底下踹他的时候。但是,但是有什么哽在我心头,就是不能说不能说,一说就破?

  天亮了,手机没电了,也没钱了,一切都结束了,格飞还是格飞,我还是我。

  陈颂扬站在门口,一笑,露出极白的牙齿,樱樱,今天我们去哪里?

  回家!我说。

  我们四个常常在一起,郊游、参加谁谁谁的party,人人都知道我是陈颂扬的女友米米是格飞的女友,有时我们四个一起打麻将,格飞和陈颂扬哗啦啦搓着牌,嘴里不停地说着,我和格飞是沉默的,偶尔看对方一眼,然后装做认真地打牌,各自怀各自的鬼胎。

  牌掉下去的时候,格飞低下头去拾,我赤着脚,脚上涂了艳红的丹蔻,我感觉他在摸我的脚,只有三秒种吧,但我觉得过了一万年,脸上是不动声色的。我打了五万出去,米米跳起来,啊,我和了,居然是捉五万!脸上的表情活色生香,打完牌,大家一起去吃麻辣水煮鱼,格飞点了小醉虾,活的基围虾,格飞拿起来,然后剥掉皮,蘸到酒里,虾几乎跳着进了他的嘴里,然后他扭头问我,你,要不要吃?

  我点头。米米和陈颂扬是不吃的,他们吃着温吞的烧茄子,那盘小醉虾吃得我醉眼朦胧,我们开了房间唱歌,米米和陈颂扬唱的全是情歌,他们一曲接一曲地唱下去,而我和格飞坐在那里继续喝酒,我们是同一类人,从看到格飞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们颓废而忧伤,对生活不抱幻想,甚至只相信自己想像中的爱情,所以,我和格飞永远不会说出爱来。

  他们俩深情唱着时,我和格飞举起酒杯来对望着。土豆,你是个很好看的女子,就是太瘦。这是格飞和我说的话,我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玩弄着手里的那杯酒然后一饮而尽。

  他凑过来,声音低到几乎听不到,而音响的声音高得要震破房顶,我喜欢——我一震,他又诡秘地一笑,我喜欢你的不动声色,这样的女子适合做男人的情人。

  我站起来,哈哈地笑着,然后点了一曲《热情的沙漠》——我的爱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再和格飞对视下去,我会疯掉,他明知道我是一条寂寞的鱼,却偏偏来诱惑我,这样的男人,是可怕的动物。

因为寂寞,所以结婚吧!

  收到格飞和米米的请帖我愣了好半天,电话同时响了,格飞说,我周日结婚,你当伴娘,陈颂扬是伴郎。我说好,只一个字,然后缓缓挂了。外面的阳光很好,我推开窗,正是五月天,结婚的人很多,而请帖上的新人相依相偎。昨夜,这个男人还在网上和我聊天,半夜的时候,他唱了一个多小时的青衣曲给我,然后叹息一声,为什么,你和米米如此不同?

  而今天,他打电话,照样不动声色地说,我要结婚了。

  那天的米米美貌如花,我笑容灿烂,最好的朋友结婚我应该高兴,但我没有敢看一眼格飞,我怕我会哭得面目全非,我来回忙着,不停地给米米补妆。陈颂扬过来了,他对我说,不如过几天我们也结婚吧,你看看结婚多好?

  我扭过头去,看到格飞和米米正在给客人敬酒,格飞脸上堆着笑,他穿黑色的阿玛尼西服,那是我亲手挑的,米米说要灰色的,而我挑了黑色的。他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精神,但我知道,在眼底深处,他是黯淡的。

  去酒店卫生间的时候我拿了很多纸巾,我知道我一到那里就会控制不住自己。

  在出来的时候我看到门口站着婚礼上的新郎倌,我们那么呆呆地看了好一会,他说,樱樱,你知道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是喜欢做梦的,但是,梦总有醒的时候。

  我轻轻一笑,把纸巾扔到垃圾筒里,转身走了。回来的路上,陈颂扬向我求婚,我对他说,我从来不爱你,你只是道具,现在Gameover了,所以,再见。

  他呆呆地坐在城市猎人上,我下了车,一个人在风中疾走着。我不是格飞,不会选择一个不爱的人结婚,我会告诉他我和他是不同的,这也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男人总抱着幻想,而我不,不爱你,我不嫁给你。

  我们同时从网上消失了,一周之后,我从这个城市里消失,米米在电话中哭着,樱樱,你为什么抛下我一个人走了?我说傻瓜,我不是抛下了你,我是抛下了一个旧的躯壳,那个躯壳,曾经因为暗恋太寂寞了。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25

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

我的爱,游弋在你唇齿之间

文/雪小禅
这个从呼伦贝尔坐了三天三夜火车回来的男人,再一次把眼泪流到了我的长发里……


  我是一个靠写字为生的女子,一个人住在海边的老房子里。不过,靠海的房子不是我买的,是有个男人买了送我的,那个男人,从十六岁我就爱上了他,一直到他结婚,一直到他成了有钱人。他知道我的梦想,为了表达他的爱,他买了海边的房子给我。在交给我房子钥匙时他说,"蝶儿,在这儿编织你的梦吧,什么时候你累了就给我打电话,我会陪你在沙滩上散步。"这句话总是很感动我,为了他,我其实已经做好了独身的打算。因为从十六岁开始,我再也没有爱过别人,所有的人在我眼里没有了性别,世界上惟一的男人就是林之傲。没有他我寸步难行。

  我好像是一只寄居蟹,离了林之傲就再也活不下去。林之傲来的时候,我像一条鱼一样粘上去不肯下来,湿嗒嗒的眼泪像海水一样,是的,我爱他。但是,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我爱,为什么不娶我?我问了又问,林之傲总是笑我单纯,他说我太贪婪了,既想要他还想要爱情,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男人嘛,爱情是点缀,是领带上的夹子,有了当然好,没有就没有了。这句话让我黯然好久,但我还是爱他,林之傲身上有种特别的东西,冷冷的,吸引着我,仿佛鸦片,明知有毒,还是要吸,戒他,好难。


  但贝尔闯入了我的生活。他是记者,我没想到那天被他拍入镜头,因为是一个美女作家的新书发布会,我去不过是陪衬。我倒了杯干红,静坐在角落里,想林之傲什么时候再来?每次来都有礼物,但他从来没有给我买过戒指,从来。我甚至暗示过我的手指有多么修长,但他无动于衷,于是我的手指总是光光的,什么也不戴,一个不戴戒指的女人拥有爱情吗?

  我想总有一天他会买给我的。因为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林之傲。他身体上的味道,他爱抽的香烟牌子,他喜欢的香水味道……呵,一切已深入骨髓。

  但贝尔说林之傲不爱我。这句话听起来是惊心动魄的。贝尔说,如果他爱你,他会舍不得让你做他的情人。真正相爱的人,是两个人牵手一直到老。

  林之傲没说过爱我,他只说,我会让你过一种优裕的生活。比如给我买了海边的房子,推开窗可以看到大海,海风把落地窗帘吹得像云飘浮起来,我坐在摇椅中听一些诡异的音乐。我常常会听《悲情城市》,贝尔只听了一遍就说,蝶儿,你这里妖气太重,搬出去吧,你需要一种透明的健康的生活。

  我们不过见过一面而已。他偷拍了我,然后把照片给我送过来,居然是黑白的,我没想到自己的神情这么落寞。他嘻嘻地笑着说,我可能对你一见钟情了,所以,我偷拍了你,你不会生气吧?谁像你啊,什么年代了还自闭,装张爱玲啊,张爱玲还稀里糊涂地爱了胡兰成呢。

  我也笑了,笑过之后才愣住了,我好久没笑过了,和林之傲在一起,总是情意缱绻,或者泪水缠绵,什么时候这么开心地笑过啊。

  我说,你又不是胡兰成,他作深情状,我是徐志摩的表哥,胡兰成的表弟,你看我的表现吧。他的话让我笑得肚子疼,徐志摩和胡兰成听见要气死。

  他领我去吃饭,又向侍应生要了一枝玫瑰送我,说二十六年来第一次送女人玫瑰。

  我才知他比我还小,于是更加不提防,我喜欢的是比我大十岁以上的男人。比如林之傲。我就当他是小弟胡闹而已。

  他给我讲自己的故事,他的家在呼伦贝尔,那里的天空、草原、林场、呼伦湖都快让他想疯了,每次做梦都是家乡的蓝天白云,家乡好啊,什么都好,让人的心里满满的,而在这里,他的心却空旷如野。说到这里,他大喝了一杯,然后从腰里摸出一把刀,说送给我,我吓了一跳,为什么送我刀?他这次没笑,说,我家乡的,你可以放在包里,一是防身,二是削水果,三是可以给负心人放血。

  我说你这礼物好吓人。他深情一笑,你若爱上我,我第一个送你的礼物是戒指。

  我的心一动。似心弦被弹拨。

  我说,贝尔,你怎么那么容易对人一见钟情?他一下握住我的手,然后惊喜地说,啊,你的手指怎么这么漂亮,可以去拍钻石广告。

  他居然所答非所问,还是一直赞美我的手。我的手真的很好看,林之傲也说过,不过从来没有拿过来珍宝似地看。我很不好意思,抽出手来说,你怎么这样?一见面就摸女孩子的手吗?他说不是的不是的,是太喜欢了。我们蒙古族人就是这性格了,很难改。

  我听了生气。提了包转身要走,他喊住我,听我解释,蝶儿,我很早看你的文章,它们早就打动了我,那天去采访是我的一个阴谋,因为我不是娱乐版的记者,但我想见你,你果然吸引我,你知道你在那群花枝招展的女人中有多么不俗吗?像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那么清香。

  他说,我以后每天给你发信息。不管你愿不愿意。

  我打开手机,信息一个接一个来了。第一个是:蝶儿,我就想我的美甲和她的主人了,我要先努力当上你的首席男朋友,然后再是恋人,多好啊。

  从那时起,几乎他的信息每天都狂轰乱炸而来,他说,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你把我记牢记死,如果有一天没有我的信息你会寝食难安,这样,你就会慢慢地爱上我,这样,我就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我会爱他吗?我摇头。因为我喜欢的是林之傲,他在我心里盘踞着,像一条蛇。但我真的有了变化,我不再听悲情的音乐,不再一个人坐在摇椅中看那些飘渺悲伤的东西。落日时,我去海边散步,拣回一些漂亮的贝壳,然后养了几条小金鱼。贝尔再来的时候,惊喜地说我妖气少了,有了人气了,然后他问,是不是爱上我了?他依旧是没有正经。

  吃饭时我们喝了酒,我低头喝酒的工夫手机又来短信息。我抬头看他,他装作若无其事,我看短信息:你的眼睛一眨,我就死去,再一眨,我又活过来,你不能总眨来眨去啊,我的爱人,否则我要死去活来了。我扑哧笑了,说,贝尔,如果将来哪个姑娘爱上你,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这么体贴,又这么善良,而且……我犹豫了一下,你身上有一种野性的美。

  他又拉过我的手,为什么不是你爱上我?

  我叹息一声,你太小,不懂。这句话伤了他,他真是不懂,一个从16岁开始就爱上一个男人,并且想为这个男人独身的女人他怎么能懂?

  终于不欢而散。他临走央求我,我能抱一抱你吗?我摇头,他转身走的时候,忽然又转过身来紧紧地抱住了我,勒得我骨头都疼了。我爱你,他说。我觉得我的头发里流了很多湿湿的泪水,林之傲没有这么紧紧地拥抱过我,总是我在紧紧地拥抱他,总怕松了手他就跑了,再也不是我的了。原来,拥抱可以体会爱情的,只有你紧紧地拥抱一个人,你才知道你是真的爱他了。

  我相信贝尔是真的爱我的。他没有开我玩笑。因为有泪水湿了我的长发。

  他走后我的眼泪也下来了,我为什么哭呢?我爱上了这个爱开玩笑的男孩子了吗?我怎么会呢?

  他又发了短信息,他说,这是最后一条了,然后就回内蒙古老家看看,也许可以让心安静下来,那条信息看了让我心痛:蝶儿,我的爱,我已经努力过了,对你,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那天晚上林之傲居然来了。他从后面环住我,说,外面好多女孩子诱惑我,我还是到你这来了。我惊诧地看着他,怎么了?他托起我下巴,我定定地望着他,我要一枚戒指。口气是从来没有过的坚定。他笑了,怎么又耍开了小孩子脾气,这房子比戒指多值多少钱?我说我可以不要房子,我只要一枚戒指。他生了气,说我怎么是这样的女人,如此蛮不讲理?我蛮不讲理?天啊,我问,你爱过我吗?

  他漠然,然后点一支烟,什么爱不爱的?

  我好累。我叹口气,不再说话。他怒发冲冠,你还累?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心血,包十个二奶都够了。我举起手,很响亮地给了他一个耳光,这一句话,完全可以结束十二年的爱恋。

  第二天,我从海边的房子搬出去,把钥匙给林之傲留下,把一切干净地结束。

  好久没有收到贝尔的短信息了,那些信息一直被我保存着,满了我就录在电脑里,夜深的时候我就一条条看那些信息,有一条他写道:终天有一天你会怀念我的,当你一个人回忆我的短信息时没准还会流眼泪,那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如果你真的是为我流的眼泪,那你就给我发一个短信息吧,不论我在海角天涯,我会立刻飞到你身边。

  贝尔说对了,在看这条短信息时,我已经泪流满面。我终于发了短信息给贝尔,我写道:如果你还在等待一朵千瓣莲花的开放,那么来找我吧。

  第三天的晚上,一个大胡子的男人推开了我的家门,他扔下行囊,把我紧紧地拥抱在怀里,这个从呼伦贝尔坐了三天三夜火车回来的男人,再一次把眼泪流到了我的长发里。

  我吐气如兰,如夏日一朵盛开的荷。我轻轻地在他耳边说,我爱你,贝尔。

  是的。我爱贝尔。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23

2008年2月17日星期日

不哭,美人鱼

文/雪小禅
很小的时候看过安生的《海的女儿》,那个爱上王子的美人鱼,最后为王子变成了大海里的泡沫,但王子却一直不知道她爱他。


[一]

  唐诗诗第一次看到蓝宇的时候,他穿着旧的牛仔裤,白衬衣洗得领子都发白了,蓝宇是父亲带的研究生,每周两次来她们家上课,有时一个人,有时还带着一个穿着格子裙子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是父亲的研究生。
 
  那时,唐诗诗只有十四岁,十四岁,还是一个太小太小的年龄,蓝宇进来时总是笑着说,妹妹好,她就说,哥哥好,那时她还不到蓝宇的肩头,而蓝宇的女友和他几乎一样高,他们一同夸过她长得漂亮,象童话里的公主,唐诗诗是安静的,很多时候,她会在窗前弹弹钢琴,要不就看父亲给她从法国带来的小说,从五岁起,曾留学法国的父亲就让她学法文,父亲说,我一定把自己亲爱的的女儿培养成中国第二个林徽因。
 
  所以,她懂得,要做林徽因那样的女子,不仅要有美丽的容颜,并且要有那种兰花一样的气质,而蓝宇显然和她不是一类的,这个来自青海的男生,因为家里太穷,曾试图退学,是父亲帮助了他,并且很快他成了父亲的手,唐诗诗十八岁上大学时,蓝宇已经二十六了,他早已经研究生毕业了,留在学校助教,和父亲成了忘年交,总忘不了开她的玩笑,妹妹,你越来越象一朵水仙花,那样的圣洁与脱俗,其实,唐诗诗是很在意蓝宇对她的看法的,蓝宇虽然出身微寒,但对事物的洞察力却是有着过人的机敏,他如果说哪件裙子不好看,唐诗诗就再也不穿,相反,唐诗诗就会穿一件衣服穿起来没完。
 
  高三的时候唐诗诗的化学不太好,父亲说,让蓝宇辅导你吧,他曾是高材生。两个人在台灯下离得很近,近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唐诗诗慌乱地把手里的笔转来转去,蓝宇讲得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蓝宇的散发垂下来,有着海飞丝薄荷的清香,虽然衣服总是朴素的,但蓝宇那种干净让她喜欢,就是那一刻吧,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爱说不出来,因为喜欢是这样的禅意芬芳。

  但那时蓝宇已经在刷房子了,唐诗诗上大学的那个秋天,蓝宇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唐诗诗站在北方的屋下,感觉好冷好冷,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秋风起,落叶纷纷。

[二]

  大学四年,没人理解唐诗诗为什么没有谈恋爱,因为追求的人太多,而她又总是有着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冷漠,所以男生们给她起的外号叫雪公主,也有人和她叫"林徽因",因为她实在和那个美才女有着太多相似之处,美就不用说了,法语没人比她说得好,而且会弹钢琴,一手的草书,大学二年级,她写的小说已经上了最时尚的文学刊物上,后来,没有男人再来追了,因为自知她如高山上的雪莲,只能远远地看着,追是追不到了。

  毕业后都以为她要出国的,比如去法国,但她只是回到了父亲所在的那个大学做了一名辅导员,和蓝宇离得很近,两个人又经常见面了,只不过这次早已经物是沧桑,三十岁的蓝宇已经一身疲惫,妻子不肯要孩子不算,还经常和他大吵,一个穷老师,到最后还不是穷死!

  他就跑来和她诉说,你说,怎么女人会如此不同?她如果和你一样多好。

  唐诗诗的心就咚咚跳着,这个话,如果他结婚前说,她会让他等,等自己长大,然后嫁给他,因为她喜欢他似乎与生俱来的那种散淡气质,有点忧郁,又有点清新,象是童话里的人物,看尽那么多男子,还是蓝宇让她不能释怀,也许是最初的最初吧,因为那个台灯下闻到他头发里薄荷香的夜晚,于唐诗诗是刻骨铭心的,虽然她那时只有十八岁。

  她就劝他,总会过去的,结婚的人说过,能把七年之痒过去就能白头到老了,而自己的心里的痛的,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着什么鬼话。

  一年之后,蓝宇到底离婚了,因为他忍受不了自己一顶绿帽子,那个曾经是他妻子的女人嫁给了当地一个房地产老板,做人家的续房,老板是死了妻的,以娶到一个大学老师为荣。

  他们重又象以前那样在一起,蓝宇经常来,和父亲下下国际象棋,唐诗诗就在厨房里给他们做着西式甜点,象个地道的小妇人,那时候,她是快乐的,但这快乐的时光如此之短,几乎转瞬既逝了。

[三]
 
  有人来给唐诗诗提亲了,提亲的人非同一般的人物,而对方亦是不一般,驻法国的一个理事,年轻而帅气,早就暗恋唐诗诗好久,如果唐诗诗答应,她马上就可以去法国,母亲说,从你很小的时候,我们一直希望你去法国的,那是个让人沉醉的浪漫之都。

  她却把蓝宇约了出来,两个人在一个人并不多的小酒巴里喝着那种法国产的红葡萄酒,蓝宇说好啊,以后我就能喝到妹妹从法国寄来的纯正的红葡萄酒了,祝贺你啊,我知道象你这样美丽而才情的女子一定会有许多男人喜欢的,放心吧,我也会再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她于他而言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梦,于是他笑着说,等我也找好了对象,不如我们一起结婚好了。

  唐诗诗的眼泪落下来时,他想伸出手去,但还是呆在了原地,笑话她说,女孩子就是这样,一说结婚好象就和家里人再也不能见面了一样。

  他知道不是这个原因,就象她哭了半天还是笑着说,我是怕自己想家的。

[四]

  是一件意外改变了所有,蓝宇突然不停地恶心、晕倒,医院检查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尿毒症,如果找不到相匹配的肾源的话,三个月之后蓝宇就会死亡。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南方的第一场雪下飘下来,好多年好多年南方不再下雪了,唐诗诗伸出手去,接着那片片雪化,没等落到手上就全化了,多象蓝宇啊,盛年刚开始就要离开了,法国男友再来求婚的时候她拒绝了,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中国,所有人不理解她,而她知道,她要陪着蓝宇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她开始和父亲一起给蓝宇找匹配的肾源,结果总无功而返,后来的一天她突发奇想,不知自己是不是正与蓝宇合适呢?检查的结果让她大喜过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和蓝宇时,他们几乎全投了反对票,父母不理解她为了一个男人何至于此,而蓝宇说,妹妹,我怎么值得让你如此?

  而她笑笑说,医生说了,我捐出一个肾还和正常人一样,没想到我们之间这么有缘,相匹配的肾源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一,我能救你,也算我们一家人和你认识一场吧。

  母亲流着泪说,诗诗,你从小身体就不好,你不能这么做,否则妈妈会担心死的,你不去法国就算了,何苦还要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而父亲把她叫到小书房里轻轻地问她,诗诗,告诉爸爸,你是不是喜欢他?

  她低着头,眼泪刹那间溢满眼,但还是撒了一个谎,她不想让人看穿了自己,她解释说,爸爸,就是一般人都要帮忙的,别说他是您的得意弟子了,您说呢?

  父亲点头,但含泪说,亲爱的女儿,这个手术充满了危险啊,你确定你能行?

  她想,为了让蓝宇能活下去,她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因为如果蓝宇死了,她就死了。

[五]

  手术异常的成功,当她和蓝宇一起推进手术室时,她想,自己是和这个男人血脉相连的,蓝宇几乎是含着眼泪问唐诗诗,妹妹,我拿什么报答你呢?她想,等他们都好了,她要撒娇要他用一生来还她。
 
  由于蓝宇的身体素质好,他几乎没有出现什么排异反应,但唐诗诗的情况却一天坏似一天,本来就瘦弱的唐诗诗,经历了这次大手术,又摘除了一个肾,脸色越来越白,半年后,她几乎不能起床的,蓝宇和父母每天守着她,而她最后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弥留的最后几天,蓝宇跪在她床前流着泪说,妹妹,你还有什么要求,我会尽力的,是我害了你啊。
 
  唐诗诗指了指书柜里的书,把那本安徒生童话拿来,然后念给我听。

  蓝宇是从《卖火柴的小女孩》念起的,这个妹妹,从小就喜欢看童话,他静静地读着,唐诗诗静静地听着,窗外的春天来,蔷薇花了,樱花也开了,但不知妹妹是否能和他一起过这个春天呢?

  他读到《海的女儿》时并不知道床上的人已经快没了呼吸,当他读完时,唐诗诗已经去了,他觉得自己握住的那只苍白的手在渐渐地变凉,而让他奇怪的是,唐诗诗的眼角,有一滴泪,慢慢地滑了下来。

  他的书落在地上,唐诗诗变成了泡沫了吗?她也是那个美人鱼吗?
 
  没有人知道过她的心思,就象王子从来不知美人鱼爱过他。

  一年之后,他再娶,同样一个美貌如花的妻,谁见了谁说,这个女子,长得好象唐诗诗啊。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21

盘点历年春节晚会经典语录(1983年-2008年)

  春节联欢晚会到今年是第26年。在过去的26年中,面对褒贬不一的评价,春节晚会却总能闪出一些语汇的光芒,流行一时。不得不承认,春晚在引领话语时尚方面占尽先机。
  
  1983年:"你的声音,你的歌声,永远印在我的心中。"央视第一届春节晚会亮相,李谷一成为春晚正式登台的第一位歌手,一曲《乡恋》给无数人留下深刻印象。
  
  1984年:"宇宙牌香烟誉满全球!"马季的单口相声讽刺的是虚假广告,然而此后黑龙江敏感的企业家从中获得了灵感,真的推出了"宇宙"牌香烟,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兴趣。
  
  1985年:"十五的月亮,照在家乡,照在边关。"由于这年节目的水平质量普遍不佳,中央电视台不得不在此后的《新闻联播》中向全国观众道歉。这一年只红了一首歌,那就是《十五的月亮》,当然也就捧红了主唱董文华。
  
  1986年:"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有我可爱的故乡。"蒋大为的歌声曾经感动不止一代人。
  
  1987年:"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焰温暖了我。"有着一半中国血统的歌手费翔立即成为歌星。
  
  1988年:"领导,冒号。"相声《巧立名目》内容并不特别出色,牛群也不出名,但这一句台词逗坏了观众,在春晚后仍流行了很久。
  
  1989年:"司马缸砸光。"唱了一辈子评剧、演了一辈子配角的赵丽蓉,从小品《英雄母亲的一天》中成功转型,此后成为小品当红明星。这句台词单拎出来并没有多好笑,但一想到是赵丽蓉装傻充愣把侯耀文弄得晕头转向,总是忍俊不禁。
  
  1990年:"傻样儿!"小品《相亲》奠定了赵本山中国第一笑星的地位,且十几年不倒。
  
  1991年:"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一首听了想哭的《我想有个家》让观众熟悉了一身黑装像男孩子的台湾歌手潘美辰。
  
  1992年:"探戈就是趟啊趟着走,三步一回头,五步一招手,然后接着趟啊趟着走。"小品《妈妈的今天》里,赵丽蓉发明的探戈让观众学了足足一年,也乐呵了一年。
  
  1993年:"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毛宁因为一首《涛声依旧》红遍大江南北,这条出名之路还引发了广东歌手北上的潮流,这句经典歌词后来也被篡改成"我这张旧船票还能否登上你的破船……"
  
  1994年:"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宋祖英以委婉的歌声,用教室、黑板、粉笔、讲台等意象深情赞颂了人民教师无私奉献的情怀。
  
  1995年:"六月六,六月六,六月六啊六月六!"巩汉林给赵丽蓉进行包装,要求新潮式的表演,动作要有爆发力,因此评剧唱词也改成了RAP(说唱)。虽然小品《如此包装》对演艺圈流行的包装热进行了讽刺,然而传统戏曲的现代化改造仍然是摆在艺术家面前的难题。
  
  1996年:"它为什么这么脆?就是一盘大萝卜。"这次想打工的赵丽蓉碰上了黑心老板巩汉林,她风趣的唐山口音和精湛的演技,不知给多少人带去了欢乐。
  
  1997年:"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董文华唱响了《春天的故事》,老人画圈的故事成为特区的一个符号。
  
  1998年:"来吧来吧相约九八。"《相约一九九八》的成功,除了旋律动听、歌词清新外,还要归功于王菲、那英两位"大姐"级歌手的支撑。这首连续10 周荣登全国各省区市电台排行榜冠军的歌曲不仅使王菲以一种相对主动和主流的方式接近了她的歌迷,而且两个人的合唱对彼此在歌坛的地位、人气都有相当的提升。
  
  1999年:"常回家看看。"这首歌最早在电台打榜的是男歌手耿宁,但由于缺乏版权意识让陈红与原著作权人签署了买断协议,而他只成为《常回家看看》的原唱。
  
  2000年:"小样儿,你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这个本来湮没在笑话堆里的平平之作,有了舞台上赵本山和宋丹丹的身体力行,一下子成了很多人的口头禅。
  
  2001年:"走两步,没病走两步。"赵本山把卖拐的骗子刻画得入木三分,被人们津津乐道。
  
  2002年:"忽悠,接着忽悠。"人说吃一堑长一智,范伟显然吸取了上一年的教训,但最终还是招架不住赵本山的忽悠。
  
  2003年:"我爱我的家,弟弟爸爸妈妈,爱是不吵架,常常陪我玩耍。"当赵明和妻子麦玮婷拥着女儿赵丝弦、抱着更小的儿子上场时,当小姑娘调子都不太准地稚气地唱着《让爱住我家》开头这句歌词时,惯于煽情的春晚,突然端上这样一道清粥小菜,有种难得的温馨。
  
  2004年:空缺。周杰伦的《龙拳》像杂耍,齐秦和莫文蔚合唱的《外面的世界》怀旧有余、突破不足,赵本山在《送水工》里煽他不擅长的悲情……
  
  2005年:"爱是我们共同的语言。"和上一年对比鲜明,2005年精彩台词特别多,但这句无声的语言却当之无愧。邰丽华和她的20位聋哑姐妹在4位手语老师的指挥下,舞出了完美结合和谐之美与人性之美的《千手观音》,时长6分钟的舞蹈,掌声达到10次。这是历届春晚观众最一致的自发行动场面。
  
  2006年:"阿瓦,(哎,)那撒日阿登咕噜有喂,(噢趁类里古)……"别急,这不是乱码,这是蒙古语,翻译成汉语是"爸爸,(哎!)太阳出来月亮回家了吗?(对啦!)……"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持人布仁巴雅尔创作,并由他和妻子乌日娜以及7岁的小侄女英格玛上台演唱的《吉祥三宝》,清新自然,颇受欢迎。而《吉祥三宝》又因为与法国电影《蝴蝶》主题歌相似闹得不可开交,可谓新闻不断。
  
  2007年:"你太有才了。"宋丹丹的这一句,可谓是"太有才了","下自己的蛋,让别人说去吧。""下蛋的公鸡,公鸡中的战斗鸡。"

  2008年:刚刚结束的春晚,网上整理出来的语录非常多,引用一句:"为什么呢?"

本文部分资料来自:天涯,作者:我用茅台来洗澡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19

2008年2月16日星期六

蝴蝶蝴蝶,你爱过吗?

文/雪小禅
我对倪晓薇说,好好地爱吧,惟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蝴蝶。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我知道,所有男孩都喜欢倪晓薇。

  倪晓薇真的很美丽,她的美丽超乎了人的想象,那种美仿佛是带毒的,美得有些邪性,甚至让我们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

  但倪晓薇是我的好友,从小到大,我们形同手足,一直,我是她的陪衬。有些女孩天生会是一些漂亮女孩子的陪衬,我就是她的陪衬,我的平凡与普通更衬托出了她的不俗——她高高的洁白的额头,修长的腿,如瀑长发,美丽眼睛似一潭秋水,不,这些还不够,她还有足够的聪明,我们班的第一名总是她拿,尽管我很努力,可是我只拿第二名。

  有很多男生接近我,我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在他们眼中,我是个中性的女孩子,他们可以和我说心事,他们问我,倪晓薇喜欢什么颜色?倪晓薇喜欢吃什么?他们问我的时候装作无所谓,可我知道他们喜欢倪晓薇。


  我没想到顾卫北也会喜欢倪晓薇。

  这太出乎我的意外,真的,他怎么能喜欢倪晓薇呢?他多么狂野啊,而且,他是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他打架、吸烟、喝酒,跳学校的墙头去看电影,他不屑于和任何人说话,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桌。
 
  他的眼神阴郁,喜欢捧一本卡夫卡看,文科班的学生,如他一样有灵气的人不多,我看过他写的文章,他不是不聪明,他只是不屑于学习。

  如同无法想象他迷恋倪晓薇一样,我也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他。

  当我语气里流露出对顾卫北的好感时,倪晓薇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小莫,你不会喜欢他吧?他那种小子怎么可能让你喜欢呢?你看那副流氓样子,让人瞧了就想开除他!

  这就是倪晓薇对顾卫北的感觉。但有一天顾卫北在路上拦住了我,我心里怦怦地跳着,我以为,他要对我说什么。

  他的确给了一封信,他鬼魅地笑着,充满了野性的美,他穿着飞着边子的牛仔裤,张扬的脸在黄昏里更加英俊动人,真的,他的身材怎么会那么好呢?一米八的身高,加上一张类似三浦友和的脸,那时三浦友和已经成了过气明星,可他的确很像他,我深深地迷醉着,在夕阳中看着他,发着呆。
 
  是给倪晓薇的情书。他说,请你,请你帮我这个忙。

  我无法拒绝他,我竟然舍不得拒绝他,但我心里,微微地酸,微微地凉,我是一只不好看的毛虫,倪晓薇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我们之间,隔着好长的银河。

  好。我说,我试试。其实我知道倪晓薇不喜欢他,可是,我怎么忍心伤害他,怎么忍心告诉他?
 
  那时我们还有四个月高考,我知道这样心猿意马是不对的,可是,可是我怎么管得了自己呢?
 
  顾卫北等待来的判决很残忍,倪晓薇居然把顾卫北的情书贴到了教室的墙上,当顾卫北路过倪晓薇身边时,倪晓薇冷笑着说:什么时候能轮到你给我写情书呢?你想想,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吗?我的心缩成了一团,我看着顾卫北,他的眼睛里全是冰凉,那么凉那么凉,如一口井一样深,我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顾卫北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我趴在桌子上好久好久,顾卫北,对不起。顾卫北的受辱好像是我的受辱一样,我心里的难过并不比他少。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
  
  当北师大的录取通知书交到我和倪晓薇手里时,倪晓薇高兴地说,小莫,我们又能在一起四年了。
  是倪晓薇让我报的北师大,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你呢。她没有再提顾卫北半个字,也许那样的男生在她眼中只是过眼云烟吧,可是我,我如何能轻易,轻易就忘掉呢?

  顾卫北传来的消息越来越不好,他落了榜,成了社会闲散人员,他常常喝醉酒,还常常打架,据说,有一次公安局把他还抓了起来,也许那次情书张贴把他的自尊全抹杀了吧,或者,他根本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这样下去他会毁了自己的!

  我给他写了第一封信,我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激励他!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我说,顾卫北,原谅我,那时我年少气盛,所以,做了一件错事,请你一定要努力啊,明年,我等待你的好消息。

  我相信他会回信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很爱倪晓薇啊。

  果然,一周之后,我收到了顾卫北的回信,他写道:谢谢你啊倪晓薇,因为你那封信,我已经决定回去复读了,请相信我的聪明和我的努力,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好,我说,以后,每周我都会写信给你。  
  
  从那以后,每周我以倪晓薇的名义给顾卫北写信,给他寄复习资料,半年之后,顾卫北给我寄来了他的成绩单,他以不可思议的成绩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期中考试,他的成绩全年级第一名!

  这一切,倪晓薇不知道,她上大学以后又成了校花,照样那样忙,文学社、学跳国标……她的时间总是那么挤,当然,她也开始谈恋爱,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她总是挑三拣四,环肥燕瘦,好像总是不如意。那时,我正忙着鼓励一个男生努力地考上大学,我想,只要顾卫北考上大学,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

  一年之后,顾卫北以我们难以想象的成绩考上了复旦大学,倪晓薇听到这个消息时吃了一惊,她说,不会吧?但转眼,她就又忙着和男友去约会了。

  但顾卫北给我的信却说,倪晓薇,我爱你。从你给我的第一封信开始,所以,不要离开我,你如果离开了我,我所做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我将会退学,继续自己的流浪生涯。

  为了顾卫北,我继续扮演倪晓薇,我也为顾卫北订了三条规则:一、不许和我通电话,因为我喜欢写信这种古典方式;二、不许见面,除非四年之后我们考上北大的研究生,因为我想先读书;三、把我们的秘密维持下去,这是两个人的爱啊。

  那是我怕暴露自己而提出来的三条原则,没想到顾卫北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说,四年之后,北大见!

  此时的倪晓薇,正忙着谈第N次恋爱,没有办法,她总是这样惹得男人为她赴汤蹈火,男人们在她面前,全然没了自尊。

  我没有告诉她顾卫北的事情,我怕她会用一种极残酷的现实刺伤顾卫北,那样的话,顾卫北会活不下去了,我太知道他了,这样狂野的男孩如果爱上就是一辈子啊。
  
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不会再写了。
  
  三年,三年内我和顾卫北写了多少封情书呢?我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写,而顾卫北,全然把我当做了倪晓薇,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肯定是不会再写了。

  自始至终,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战争,一个人的独角戏,唱到曲终人散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谢幕。

  第四年,顾卫北果然如他所言上了北大研究生,而我去了北京一家外企公司,倪晓薇,去了天津一个小公司里做广告,一切,与五年前有了那样的不同。

  寒假时倪晓薇来电话,她说,班主任于老师请大家回去,我们一起回去吧。

  不,我说,我要加班,你回吧。

  我没有想到倪晓薇和顾卫北会在那次聚会中相见,当倪晓薇看到顾卫北的一刹那她呆住了,顾卫北与五年前比似脱胎换骨一般,那样逼迫得让人无法呼吸的英俊和帅气,复旦和北大带给他的气息让他卓尔不群,倪晓薇几乎一个刹那就后了悔,是的,她后悔错过了他!

  可是顾卫北却把倪晓薇看成了信中的倪晓薇,他在酒后冲动地拉起了她的手,然后把她拖进舞池中,所有人都说,他们几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顾卫北说,倪晓薇,你答应过和我一起跳舞的。

  倪晓薇茫然地听着,但心中却是喜悦的,她没想到,千帆过尽之后,自己的爱原来在这里。

  他们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个月之后,倪晓薇打电话说,小莫,知道我和谁恋爱了吗?

  谁?

  顾卫北啊。他吻我了,他来天津好多次了,他说,明年,明年我们就结婚吧。

  我呆立在窗前,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是这个结果的,美人鱼会变成蔷薇泡沫,而毛毛虫变成蝴蝶的刹那,蝴蝶已经老了!

  祝福你,我噙着眼泪说,亲爱的倪晓薇,好好珍惜顾卫北吧,他值得你一辈子去珍惜。

  还是你说得对啊,倪晓薇说,当时,你就觉得顾卫北一定特别出色对吧?看来,还是你慧眼识君啊!

  我擦了擦眼泪说,不,倪晓薇,我没有喜欢过他,我只是怀念过去那些岁月。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一年之后,我亦考上了北大研究生,常常我会和顾卫北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来,这个在他眼中那么平凡的女生,怎么会让他驻足呢?

  我不知倪晓薇怎么解释那些信的。但她在一次电话中叫着,小莫!小莫!她不停地叫着我,我明白倪晓薇什么都晓得了,不晓得的只有顾卫北,他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叫倪晓薇的女子,我想,这就够了。

  我对倪晓薇说,好好地爱吧,惟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蝴蝶。

  说完,我轻轻扣了电话,而窗外,已经是一片秋凉。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18

2008年2月14日星期四

爱已凉

文/雪小禅
亲爱的,我记得,那过去的华年,我们曾深深吸引,彼此缠绕心间,这就够了,那最美的光阴里,曾与你同行,这,已是心中最心醉的感激了吧。


[一]

  我叫小薇,王小薇,在那首黄品源的《小薇》唱红大江南北以前,我就叫小薇了。

  十六岁的王小薇,在遇到朴逸宁之前,一直是一朵紧紧闭着的含羞草。

  一个人,背着长长的书包,常常去跑到法国人留下来的那个教堂去听圣经,破旧的单车,很长的牛仔裤,没有人知道我在想什么,常常在夜幕四合时,跑上高高的旧城墙,独上高楼,望尽天涯。

  我疯狂地迷恋着三毛,除去白衬衣和牛仔裤,我不穿任何别的衣服,我有十双白球鞋,轮换着穿。我知道自己是个偏执狂,所以,阿落说,如果王小薇喜欢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死定了。

  阿落是我的闺中密友,这家伙刚过完十七岁生日,但她对男人喜新厌旧朝三暮四,她说,因为,我有吸引他们的资本。
 
  不可否认,阿落很媚,我说你这种媚是浮光掠影,一个女人要媚到骨子里才有味道。在十六岁的时候,我总说女人女人的,其实我们充其量是一个个小女生,当我们真正成为女人时,我盼望有人叫我女生,尽管我永远不可能再是女生。

  十六岁的夏天,我上高一。

  在高大的梧桐树下,我遇到朴逸宁。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他走过来,说,嗨,你好。

  我的面前,是一个翩翩的美少年。

  多年后,我用《惊艳》为题目写过谢霆锋,而其实,朴逸宁给我的惊艳远远超过了他。

  我以为他不是在叫我,他应该是叫美女阿落,阿落是所有男生喜欢的女孩子,聪明漂亮美丽大方,我的一切,和她恰恰相反,我内向自卑,有单薄的身材和细高的个子,我的眼神寂寞孤单,不善于与同学们和平共处,我的朋友极少,少到只有阿落一个。

  阿落,她是让我当她的陪衬。

  她当年光彩照人光芒四射。我得承认,这个校花的美丽超出了人们的想像,她弹性饱满的身体成为许多男生的想像,这是事后多年有男生告诉我的,而我在他们心中,印像颇浅。

  我宁可当绿叶,因为阿落可以喋喋不休地告诉我哪个男生和哪个女生如何如何了,她总有办法知道,她总是"一中"情事的汇总中心,这一点人,无可比拟。

  大多数时候我选择沉默,那时我是一只孤单的羔羊,不具备任何竞争力,在别人眼中我不懂风情,木讷沉默,我戴深度的近视眼镜,留着男生一样的短发,我穿旧了的白球鞋和牛仔裤,这与阿落的高跟鞋、口红、香水格格不入,但我们成了朋友,无所不谈,包括她的爱情。

  她的爱情,在上了高中以后就此起彼伏连绵不绝,一夜之间千树万树梨花开。而我空城独守,不为任何人开放,阿落说不会有男生喜欢我,我是个中性人,一个不穿裙子的女生是不会让男人有任何兴趣的。

  我依然不穿裙子,依然独来独往,去教堂颂诗,看夕阳下沉。

  直到那天遇到朴逸宁,他说,嗨,同学。

  是叫我吗?阿落说。

  不,朴逸宁指着我,我叫她。

  我看着眼前阳光中的美男子,黑亮的散发,细细高高的个子,蓝色的球衣,蓝色的长裤,我几乎是迷恋地看着这个美少年,这是第一次有男生主动和我说话,我说,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的声音有些变形,我的声音颤抖了。

  他笑了,没事,昨天看你的自行车上掉下一本书,我追了你好半天,你骑得好快,我没想到,你骑车比男生还快,给,这是你丢的书。

  是的,那是我丢失的一本《约翰·克里斯朵夫》,昨天我找遍了去过的所有地方,我没有想到在他手里。

  谢谢。我说。

  不用,再见。

  他转身离去,在深夏的粉红阳光下,一片灿烂,而我花痴一样看着他消失,听到阿落喃喃自语:他真美。

  阿落继续说,我要认识他。

  我扭过头,看到阿落那张如桃花一样的脸,生动,鲜嫩。而我多么嫉妒她,她有花一样的容,月一样的貌,这一切,我都没有。

  我黯然神伤。

[二]

  阿落终于认识了朴逸宁。

  她总有一千种方法让男生落网,朴逸宁不是个例外。他带着阿落穿过那条樱花大道,阿落狂放地笑着,似一朵夜晚的菊花。

  那时,我正路过他们,依然是旧的牛仔裤和球鞋,依然是背着长书包,那是十七岁的春天,我们在樱花路上相逢,落英缤纷,一片妩媚。

  嗨,他说,王小薇,你好。

  你好。我的心那么疼那么疼,背后的阿落说,朴逸宁,我们快走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他们要去看王菲的演唱会。

  在他们骑车走的一刹那,我回过头去,而在那一瞬间,我发现朴逸宁也回了头,我们的目光对在一起,我逃开了,与他背道而驰,越走越远。

  因为朴逸宁,我和阿落疏远了。

  这是第一次因为一个男生我们疏远,以往我曾经开她的玩笑,说她太花心,但这次,她很认真地告诉我,她真的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俊朗的男生。

  朴逸宁打排球,她必在站在一边呐喊,虽然不是一个班,可她会为对方加油。

  朴逸宁踢足球,她会是最妖艳的啦啦队,穿了迷你裙站在边上,场面颇让男生激动。

  朴逸宁去为五四青年节练习歌,她会一直跟着他。

  ……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他们那么招摇放肆,甚至惹得老师在大会上点他们的名。

  绯闻的最后结果是他们真的走到了一起。

  阿落说,朴逸宁吻我了。

  那是十八岁的春天,离高考还有三个月,美丽的阿落在一个晚自习时忽然叫出我去,我们在操场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在转了有十圈之后陈落告诉我,王小薇,朴逸宁吻了我。

  我呆住了。

  脸一下子红到耳根,好像朴逸宁吻的是我,心,却又凉到彻底,我暗恋喜欢的男子已然与我错过,他吻了阿落。

  他居然吻了阿落。

  我哭了,哭得那样绝望伤心,阿落问,王小薇,你怎么哭了?

  我怎么哭了?我失去了什么?我为什么这样绝望难过悲愤?我为什么好像要痛不欲生,我撒了谎,我说,快毕业了,我舍不得。

  我舍不得的,是朴逸宁。

  那个晚上,月亮好美,我好孤单。阿落回了宿舍,我一个人跑到教堂外面,独坐到天亮,天亮后我发起了烧,在床上躺了三天,只喝了一些水,妈说,我不停叫着一个人的名字,那个人叫朴逸宁。

  我红了脸,妈没问别的,嘱咐我好好学习,妈说,野百合也会有春天。

  也许每个少年都有秘密,也许妈在年轻时也曾经这样深深爱过一个人吧。

  三个月后,我考取石家庄财经学院,阿落如期落榜,而朴逸宁,去了北京的一个工程公司,那个公司,每年可以向国外劳务输出好多人,朴逸宁,不是学习那么好,这,应该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为自己可以开始新的爱情,但是,一切恰恰相反,我更加狂恋着那个眼神浩的男子,把他毕业照上的照片从五十六个人中摘了下来,然后去冲洗放大,手机链钥匙链,钱包里,所有的地方全有他塑封的照片,有人问起时,我总是说,男友。

  自始至终,我把他当成男友。

  我惟一的、永远的、不能替换的男友。

  阿落说的对,我是个偏执狂,这样的女人下场不会好到哪里去,一是孤单一生,二是寂寞一辈子。

  我不甘心,决定去北京一趟,那年,我大二。

  那年,阿落找了一个台湾人结婚,那个台湾人有钱多金,除了年龄高点,他的年龄,足以做阿落的父亲,阿落更妖艳,说,没钱,我怎么如花似玉?

  自此,我断然和她失去联系,从心里,我鄙视这样的女人。

  去北京之前,我换掉了眼镜,戴上博士伦,我换上了裙子,头发已经成了流行的离子乱发,镜子前,我不再是那个木讷的少女。

  我准备给自己一次机会,给爱一个机会。

  北京站下车时,我测了测心跳, 120下,咚咚咚的跳。我蹲在站前,假装系鞋带,那是北京初春,还有寒意,我穿了粉红洋装,涂了淡淡胭脂,我要给朴逸宁看,我,也可以倾国倾城。

[三]

  但我晚来一步,就在前一天,他们去了科威特。

  劳务输出,两年。

  我一个人在北京,失望之极,在东四,我随便找了一家小店,要了十瓶啤酒,狂喝,最后,醉倒在北京街头。

  老板多收我钱,我大骂,如泼妇,结果我羸了。

  回到石家庄,我发烧,三天三夜。同宿舍的人照顾我,擦我的眼泪,我还是叫一个人的名字,她们以为他负了心,骂他,我阻止,不,不能骂他,那是我最爱的人。

  我骂自己,王小薇,你为什么这样痴这样傻?也许,他根本就不喜欢你这种类型的女生?!

  两年后我大学毕业去了廊坊,那样一个清凉的小城,在天津与北京之间,遥望相思,遍地寂寞,我的暗恋,由盛开到衰败的开始,亦是在这个小城。

  他所有的消息,哪怕能打听到片言纸语,我也会去问。

  阿落说,他回来了,去了兰州,说是在一个沙漠里。

  那年公务员休假,我飞到兰州,穿过茫茫千里戈壁滩去找他,只要能亲自问一问他,到底喜欢不喜欢,我终于可以放弃。

  我又迟到。

  他的同事说,五天前,他再度出国,这次,是战火纷飞的伊拉克。

  回来的飞机上,我一直沉默,用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朴逸宁,朴逸宁,朴逸宁。

  衣带渐宽终不悔,我不再年轻,二十五岁了,阿落的孩子已经两岁半,她介绍给我一个台湾的英俊帅气多金的男人,不,我不喜欢。

  阿落问我喜欢谁?

  我轻轻笑着,没有答她。如果没有她,也许我可以义无反顾地说出自己的爱,而因了她,我是一只自卑的丑小鸭,没有给展示自己的机会。

  阿落告诉我,男人嘛,就是那么一回事,爱情是一碟黄花菜,凉了烂了也就完了,谁喜欢谁还真的一辈子吗,那是犯傻犯贱。

  我宁愿犯傻犯贱。

  二十六岁这年春天,我知道朴逸宁回国了,我知道他回到了我们曾经的小城。

  打通了他家的电话,是他的父亲接的。

  伯父,我找朴逸宁。

  是他的老同学吧?这两天打来电话的可多了,你明天来吗?他九点钟举行婚礼,今天去试婚纱了……

  轻轻地,我扣了电话,后边的话,我没有再听,我和朴逸宁之间,总是迟了一步,再迟一步。

  那时,我并不知道,朴逸宁的妻子叫什么。

  我自此再也没有问过他的消息,一个人选择沉默,二十七岁之年,我遇到美貌似朴逸宁的男子,他来我的单位办税务登记,他给我他的名片,他偷偷记下我的电话,晚上,他约我喝咖啡。

  这次,我没有拒绝。

  有的时候,尝试放弃是一种拯救,我已经快不能呼吸。

  此时的朴逸宁,在家乡做了一名警察,我在电视上看过他,穿着警服,英俊逼人,近乎完美无瑕。他的事迹,常常会在电视上播放,我喜欢看那个法治频道,虽然那时的他,已经和我隔了千重山万重水。

  可我,还是喜欢。

  我接受送我玫瑰与戒指的男子,婚期定在九月。此时,离我十六岁已经十年过去,我不再是那年内向自卑的女子,我穿着迪奥女装,黑色蕾丝吊带,桔黄明艳的长发,我的牛仔裤和白球鞋放在了箱子里,我不是遗弃它们,而是装在青春的记忆里,做永远的绝版。

  二十八岁,我嫁于人妇,从此,相夫教子,我与过去握手言和,两两相忘。

  我以为这就是结果,不不,一切没有结束,在毕业十年的同学聚会上,我突然见到故人来。

  我们不是一个班,是阿落带他来的,阿落说,他那阵和咱们男生混得熟,他想来看看老同学。

  等闲识得故人面,却道故人心易变。

  不不,我没有变,我骨子里还是那个站在教堂外孤单的女生,《约翰克里斯朵夫》依然是我的最爱。

  见到朴逸宁的第一眼,我以为自己会嫣然一笑百媚生,恰恰相反,我一如十二年前,自卑颤抖内向羞涩张口结舌,脸,突然红了。

  而此时,我是一个已婚的小妇人,他亦是一个三岁男孩儿的父亲,他穿黑色的警服,英雄姿发,我想笑一笑,却感觉到心头哽咽,差点流泪。

  王小薇,你好。

  他居然还记得我叫王小薇。

  那天大家全疯了,说当时谁和谁有意思一定要喝一杯,阿落喝的酒最多,很多男生说阿落是他们的梦中情人,很少有人和我喝酒,女生们围着朴逸宁,说曾经多么暗恋过他。

  他渐渐地喝多了,阿落说,我和朴逸宁,差点成了夫妻,但那时,我死拉活拽,他也没有看上我。

  我偷偷看他,他脸上依然是那样不动声色,你知道的,我喜欢不动声色的男人。

  我去露台上看月亮,我喝多了,有些许的心跳加速。

  王小薇。他在背后叫我。

  是的,是他叫我,事隔多年,我依然能从千万人中别出他的声音,那样的磁性质感,不是别的男人能有的唯一的声音。

  我转过脸去,他手里有两杯红酒。是那种叫做宁夏红的酒,鲜艳、诱惑、纯粹的宁夏红。

  我能和你喝一杯吗?

  我怔住。

  可以吗?

  他又问,我还是发着呆,我想,我都二十八岁了,怎么会还会如十六岁一张张慌呢,这一切,多么的不合情理!我笑了,说,难道你暗恋我吗?我真的是开玩笑。

  是的。他很坚定地说,他的眼神泄露着他的秘密,来,我们喝一杯,为了我曾经暗恋的岁月。

  上帝!我几乎有晕眩的感觉,多少缱绻之夜,是我一个人暗自相思,我的暗恋,与这个人这么息息相关,我以为,他是天上的星星,我的手够不到,我以为,他是对岸的风景,我只能远远地看着。

  我哭了,抽泣得厉害,多少委屈,多少相思泪,多少往事!

  他过来,抱住我的肩,我一下子缠上他,如一只青藤,我甚至有些斯底里地嚷着:朴逸宁,我是那么那么那么地爱过你!

  是他吻我?还是我吻他?全然忘记了,我们深情而绝望地吻着,语无伦次地诉说着相思,我疯狂而放肆地攀上他的肩头,用双手缠绕着他,仿佛抓住一根爱情的稻草,但我知道,这稻草是那么脆弱,它会马上就断的,因为彼时,他已为人父我已为人妻。

  有人进来起我们的哄,说我们私自开了小差,有人拿来麻将牌提议打麻将,朴逸宁被拉了进去,他一直在狂输,心不在焉,偶尔看我一眼,我就那样坐在角落里,心如死灰,注定,我会与他擦肩而过吧。

  天亮了,他输光了,我坐在角落里睡着了。

  我不知他什么时候走的,他是悄悄离开的。

  当我早晨进卫生间时,我打开包,发现他写的一张纸条,是用宾馆的那种信纸,只有一句话:小薇,我曾经爱过你。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一片憔悴之色,我对自己说:王小薇,你已然错过。

  我趴在台前,放声大哭。

  此后,我与朴逸宁,再无任何联系,我想,那是忘记和怀念的最好方式,把彼此放进最深的心的角落,留待慢慢情路上,一个人慢慢咀嚼。

  后来,我常常会在街上听到《小薇》,——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小薇,她有一双温柔的眼睛,她悄悄偷走我的心。

  那天在露台上,我曾问他,是不是悄悄偷走了你的心?

  朴逸宁给我的答案只有一个字:是。

  虽然醉了,我依稀记得他说,如果你再听到《小薇》这首歌,那一定是我在远方唱给你听。

  那时,我常常会驻足长听,然后扭转身,大步往前走。

  亲爱的,我记得,那过去的华年,我们曾深深吸引,彼此缠绕心间,这就够了,那最美的光阴里,曾与你同行,这,已是心中最心醉的感激了吧。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16

2008年2月13日星期三

夏天的味道里全是你

文/雪小禅
这次段小苏哭出了声,十年来,她第一次如此淋漓尽致地哭着,所有的压抑想念和相思,全化成绵绵泪水……


[一]

  十八岁的段小苏坐在夏天的合欢树下看一本三毛的书,《哭泣的骆驼》,彦端骑着脚踏车经过时嚷了一句,嗨,段小苏,我带你去看一个小型的演唱会吧。

  坐在彦端的脚踏车上,段小苏的长发飞起来,白裙子在空气中张扬得像一只鸽子,彦端是喜欢这个女生的,所以,他几乎是故意路过了段小苏的门前,在黄昏前,段小苏是会抱着一本书在这里读的。

  那时他们刚刚高考结束,段小苏把所有志愿全报了上海,彦端也跟着报了上海,段小苏说,为什么你要跟我一样的?我是迷恋张爱玲的,所以,要去探寻旧上海,而彦端的答案是:我是迷恋你的,所以,我要跟着你。


  红云飞上了段小苏的脸,心里还是喜欢的,毕竟,彦端是很出色的男生,出色到让所有女生暗恋着。

  坐在他的脚踏车上,段小苏问,去看谁的演唱会啊?

  彦端答,我哥的同学,北外读书的一个哥们,大四了,会弹吉他和贝斯,还会作曲,歌很棒的。

  被他拉着手去了一个开满了凌霄花的小院,一个很寂静也很诗意的院子,彦端说,他自己的院子,他父母在楼房住,他要搞音乐,于是租下这个院子,旧虽然旧点,但总是很多人来啊。段小苏几乎是一下子喜欢上的那个小院子,因为很像琼瑶小说中描写的样子啊。推开门的刹那,看到屋里好多人了,段小苏就看到了那个男生,一定是他了——个子高高的,穿着牛仔裤黑色的衫子,人很瘦,头发长长的,梳着马尾,对面的男生也看到了她,只看了她一眼,就把头转到别处去了。

  演唱开始了,全是他自己写的歌,一些校园民谣,听起来非常忧伤,人们鼓着掌,后来要求一个人唱一支歌,彦端唱了一首《大约在冬季》,调子很不准,段小苏看到他笑着,并不看她,但是,她的心突然在这个夏天里开始有了一种异样,那绝不是彦端带给她的那种感觉。

  一直到走,他们没有说一句话,甚至眼神也在逃避着,但是段小苏知道,一定有什么不同了,从她一进门,就意味着这个夏天注定是不同的了。

[二]

  再去,就是一个人了。那是段小苏的秘密,在夏天的正午,她敲开了康烨的门,来开门的康烨,依旧是牛仔裤,但恤衫换成了红色,他几乎没有奇怪她为什么一个人来,而是伸出手去,把段小苏领进门来。

  那个夏天,段小苏一直呆在康烨的房间里来,有时候,他弹吉他给她听,有时候会和段小苏一起去看那些院子里的紫藤,很多的紫藤缠缠绕绕的,康烨写了新歌就唱给段小苏听,段小苏安静地坐在地毯上,像个小女生,长发散散地落下来,那时候,康烨会不再看她,再看下去,他会发疯的。

  第一次吻是在康烨的小房间里,开了空调的屋子太凉,段小苏把小小的身体缩成一团,康烨说,跟我来。

  到了卧室,康烨打开透明的衣柜,然后取出一件散发着清香的白衬衣让段小苏换上,段小苏说,你转过头去。

  康烨就转过头去,大大的白衬衣几乎罩住了段小苏的整个身体,人更显得可怜,在要出去的一个刹那,康烨抱住了段小苏,然后,他们冰凉的唇碰在一起,很自然的,像是吻过很多次,段小苏把手缠上去,然后低语着,康烨,从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知道,在劫难逃。

  外面的合欢树开着一树一树的花,屋里的两个少年尽情缠绵着,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刹那,在那个充满了花香的老院子里,段小苏把自己一层层打开,像花一样吐着芬芳,康烨给他的话是:段小苏,你给了我整个夏天的味道。

  那是他二十二岁说过的话,段小苏一直记得,就像记得,他后背上那颗痣,他颈上那因为激动而起的青筋。

[三]

  一个月之后,康烨与北外女友一起去法国留学。

  他一直没有告诉段小苏他是有女友的,而女友的父亲是北京的政界要员,他们一毕业就是要出国的,不是他不想告诉,而是他难以克制自己的爱情,那小小的娇柔的像花一样的段小苏让他迷恋到不能自拔,但是,爱情终归只是爱情,它的发生,只与那个小院子和那个夏天有关,夏天过后,一切就结束了。 
 
  段小苏是带着破碎的气息来到上海读书的,尽管彦端一直在她身边,但是她知道,一切不同了,从那个她穿上康烨白衬衣的那个下午起就不同了。

  四年间,一直是彦端陪着她,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恋人,何况他们青梅竹马,何况彦端对段小苏体贴入微,只有彦端知道不是的,他们之间有着十二万分的疏离,隔着十万八千里,段小苏的心,始终在一口枯井中没有上来。

  她的心死了。

  毕业后段小苏留到上海,彦端回到家乡,临走时段小苏送彦端到车站,只说了一句:忘记我,找个好女孩子结婚,然后生个孩子把生活过下去。

  上了车的彦端涕泪滂沱,他惟一悔恨的事情是在那个夏天把段小苏带到了那个只有康烨一个人住的小院子里,从开始他就隐约知道,也许,这是一个错误。

[四]

  五年以后,段小苏成为法国一个化妆品品牌的代理商,举手投足间全是白领丽人的干练,她穿ONLY时装,用兰蔻的口红,更多的时间花在和客户打交道上,彼时,彦端已经娶了一个中学老师做妻子,有了一个三岁的女孩子,常常打电话给她,叫她姑姑。

  她偶尔回家,见过一两次那个女子,中人之姿,很委婉秀丽,很幸福地把手放在彦端的手里,那样的幸福,于段小苏是一种奢侈,她仅有的爱情,在那个夏天挥霍得一干二净。

  春天的一个黄昏,她接到一个电话,很陌生的电话号码。

  你好吗?

  她心里打着冷颤,那个声音,隔了十年听她依旧熟稔得如同昨日。

  希望你过得好。

  她还是沉默,但已经有泪在下来。

  我在你公司门口。

  她打开窗户,看到一个套着黑色阿玛尼西服的男人,虽然换了衣服,虽然已经隔了十年,但段小苏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那是从法国回来的康烨,她的公司正是与他有业务联系的,这是天意,她想。

  坐在日本餐馆里吃饭时,段小苏一直以为在做梦,十年过去了,当年小院里缠绵着的男人又在她身边了,但是,她却再也没有当年的心跳。

  那些三纹鱼片,放多了芥茉吧,呛得眼泪一大片一大片,康烨递过纸巾来,然后说,是芥茉多些了吧?

  段小苏知道,不仅仅是芥茉的问题。

  一顿饭吃得极其尴尬,两个人竟然成了生意上人伙伴,这是谁也没有想过的,段小苏没有问及他在法国的情况,如果问了,就让自己更没有退路,倒显得有多在意他。

  但不在意,又怎么会浪掷了十年光阴?

  倒是康烨自己,忽然说起来,到了法国以后,一年以后就结婚了,婚姻在开始就呈现了碎裂的姿势,三年后,他离婚,因为妻子说,你始终给的是一个游离的灵魂。

  说着,康烨把手伸过来,靠近段小苏的手,段小苏躲闪着,终于被抓住了,挣脱着,却是越挣脱越被抓得紧——我想我要告诉你,因为我忘不了那年夏天你身体里的味道,每到夏天,我的嗅觉只剩下一种味道,那就你的味道。

  尽管我知道我已经不配。很多次想买一张飞机票飞回来,但我没有勇气,直到在公司的名单上看到你,我才下决心回来,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来这前,我打听了又打听,知道你和彦端的分手,知道你一个人在上海,知道你喜欢去淮海路和外滩,知道你喜欢上海那些老房子,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可以重新牵你的手?因为到了法国之后,我才知道,我把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丢了。那就是你,穿着白衬衣在夏天里散发的味道,有一种淡淡的清香淡淡的甜。

  段小苏慢慢地抬起一张脸来,那脸上是一些泪痕,她拿纸巾擦了去,然后说,芥茉真的多了。

  之后,她提起包来,一个人往外走,眼泪横飞,从康烨走的那一天起,她就不爱了心死了,但他却又回来了,他以为爱是什么?摔碎的镜子再重圆还是泼出去的水再收起?

  他追着,段小苏,段小苏,不管路人看着,而她打开了自己的车子,却伏在方向盘上不能起来,长发遮住了脸,他上了车,轻轻地拂开她的长发,段小苏,你知道,那些夏天里的味道让我心痛到不能呼吸,我想,那样的心痛你也有过,所以,你会逃开我,但,你逃得开你自己吗?

  这次段小苏哭出了声,十年来,她第一次如此淋漓尽致地哭着,所有的压抑想念和相思,全化成绵绵泪水,康烨递过自己的肩膀,声音颤抖着说,虽然这个肩膀来得晚一些,但它还是来了,对吗?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14

2008年2月9日星期六

流年似水水如年

文/雪小禅
男孩儿说,我也爱你。女孩问,你怎么证明你爱我?男孩儿说,如果有一碗粥,我让给你喝。


  认识他的时候,都还很年轻。夏初的荷一样,都还是含苞欲放的年纪,少年不知愁滋味,只叹每天时光总是如此地慢,仿佛总也没有尽头。   

  只是他英俊得让人眼晕,又是学生会的主席,真诚、热情,才华横溢,不知道有多少女生暗恋他?当然包括她。虽然她丑。不但丑,个子也低,和一米八零的他比起来,她象只丑小鸭,唯一的优点是白,白得有些虚弱,看了让人怜爱,还有,她文笔好,是学生会的宣传部长,长期和他合作,爱上他更是情理之中。   

  上帝其实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似乎要挽救她平庸的外貌,于是把他和她按排在一起工作,象所有陷入了爱情的女子一样,每当看到他,她把头低下,羞红了脸,并且第一次拿起毛针,小心地织起今生第一件毛衣。


  当她把那件手工极差的毛衣交给他时,她看得出他内心的感动,就从那个刹那开始,她得到了他的心。  

  当她依在高大英俊的他身边时,周围的人都对他们侧目而视,她的内心是骄傲的、美丽的,甚至是得意的。可是他,却做不到心无芥蒂,毕竟,现实的粗砺和想象中的女孩子相差太远。他身边的女孩子应该是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发,美丽的容貌让所有人心动。因为他心动的女人是张曼玉那种的,象狐狸一样妩媚动人。虽然知道爱情不应该附加上任何条件,但是,看到别人惊诧的眼光还是觉得沮丧。于是就无缘无故地发些小脾气,她也总是不往心里去,原谅着他的任性和蛮不讲理。但仿佛越是这样,他心里越是不平,他要的,是漂亮女孩子的蛮不讲理,是女孩子的任性和撒娇。   

  分手的原因太简单。他的好友来看他,带着自己的女朋友,那个女孩白衣白裙,长的发,修长的腿,一又眼睛水汪汪,象湖水一样透明清澈,仙女一样的站在他面前。他的心忽然暗下来,他做不了简爱中的罗切斯特,那种尴尬让他的心理难以承受,因为他可以有更好的漂亮的女孩在身边,纵然她们都只是平庸的,或者根本不会写文章。她看出了他的尴尬,心疼着,恨不得自己美貌如花。   

  好友的到来,成了他们爱情的结束,那个冬天,他们没有在一起过圣诞节。而他早已不穿他织的那件手工拙劣的毛衣,因为有漂亮的女孩子给他买了那年的新款式,而他也终于如愿,找了会撒娇的女孩子在身边,但却总是在某一个时刻,茫然若失。   

  直到大学毕业,他再没看她谈过恋爱,她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扎到图书馆里苦读,他不知道,她把自己所有的爱凝固成了琥珀,放在书里,一个人,慢慢地读。 
  
  毕业后她出了国,因为毕业考她是全校第一名。他留了下来,和那个漂亮女孩很快结了婚,结了婚的女孩变成了不可理喻的女人,那时认为是撒娇的变成了刁蛮,有了孩子更是状如黄脸婆,衣服上永远有污渍,他甚至不愿意回那个家,因为永远是无休无止的争吵,心灵永远无法沟通。于是他总想起在大洋彼岸的她来,那个才情横益的她,不会不懂他的。   

  韶华如水。光阴似箭,总是红了樱桃绿芭蕉,有一天他看镜中的自己,竟然有了白发,十年这么快就过去了么?   

  她回来探亲,约他吃饭,他惊诧地发现,时光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却让她比从前看起来更年轻,也漂亮了,相比较而言,他成了满目沧桑的老男人。   

  她嫣然一笑,告诉他她做了整容手术。当时是为了他,好回国后再来找他,可做完了发现爱已经去了,她不再是她,换了不只是脸,还有心。   

  她看得出他的悔。一切来不及了,她给时他不要,他要了,可是,她已经不爱了。   

  有一天他坐在电视机前看无聊的电视剧,电视里,一个男孩儿问一个女孩子,你爱我吗?那个女孩子说,我不爱你,我会费尽心力为你织成唯一的一件毛衣吗?很普通的几句对话,却让他刹那泪如泉涌。   

  男孩儿说,我也爱你。女孩问,你怎么证明你爱我?男孩儿说,如果有一碗粥,我让给你喝。   

  妻子在一旁讥讽地笑着,什么狗屁爱情,全是假的。他茫然地坐着,谁也不知道那件毛衣和那碗粥里的爱情,如果还有来生,他一定会对她说:如果有一碗粥,我让给你喝。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12

2008年2月8日星期五

2008,鼠年,您好……

  一路走来,转眼又是一个生肖轮回的起点,"幸福花儿绽放"恭祝大家新年新气象,顺心顺意,一切顺顺利利。相信我们自己,新的一年,我们会越走越好,道路越走越平坦。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10

蓝色水晶莲

文/雪小禅
事隔多年,我对自己那一缕浓墨重彩的痴狂仍然心存感动。当你少年时,你爱上的那个人,会是你一生的痛和痴,他会变成心头的朱砂痣,会成为你烙在记忆里的一朵枯萎的花,虽然枯了,依然灼灼夺目。收拾出那张他当年寄给我的照片,我会突然泪流满面:他在棉质衬衣里高高瘦瘦的飘摇,他的眼睛依旧那样忧郁、清澈,让人难以忘怀,注定,这几分绵里藏针一样的疼痛会让我终生怀念。


[一]

  我曾这样疯狂地喜欢过他。

  沈家白,一个在我从青涩到绽放阶段突然闯入我生活的男人。

  十九岁的最后一天,我去学校外的礼品店给自己买一件纪念品,我把手伸向一朵蓝色的水晶莲花时,我看到了一双细长的手也伸向了它。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我们的手同时伸向那朵蓝莲花,一朵小小的水晶的莲花。

  我们都试图拿到它,但都迟疑了一下,那朵蓝莲花,刹那间被碰到地上碎裂了。

  这是个事故还是个巧合呢?

  在抬起眼看他的刹那,我呆住了。

  面前的男子,高瘦单薄,眼睛深陷进去,那样清澈而忧伤,他和我以往接触的所有男生不同,他的眼神里,有无法复制的落寞。

  店主让我们每人出一半钱赔他。而我刚刚发现,我带的钱不够这半朵蓝莲花,他看出了我的尴尬,没有犹豫地说,我全赔。

  我很感动于这样的男生,他那天穿亚麻色衬衣和白裤子,更显得人的飘逸,他付了钱,转身就走。

  甚至,没有看发呆的我一眼。

  我追出去,他已经上了公共汽车。惊鸿一瞥之后,他看到我。

  我呆呆地看着他,在那样晴朗的一个春天午后,我犯了花痴,站在花树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车启动了,他突然对我展颜一笑,就像阳光被白墙散开了一样,那样缓和宁静温柔似水,我一下子被那个微笑击中了,我从来不喜欢北京,觉得它太厚重,但那个午后开始,我开始迷恋北京的春天了。

  他纯净的眼神,他害羞的神情,他微笑时露出的小小虎牙,一下子让我沉迷进去,无力自拔。

  我告诉店主,无论如何,请你再进两朵水晶的蓝莲花,我要买两朵,那朵,我要送给他。

  那是谁也理解不了的痴狂。我在一瞬间迷上这个有着亚麻色头发的少年,他的眼神让我想堕落,和他一起飞,我有感觉,他和所有男生都那样不同,羞涩中的腼腆和狂野,我决定喜欢他,无论他在哪里,做什么,无论有没有女朋友,我不管。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是这样绝决痴情,带着奋不顾身的精神。带着十九岁少女初次的恋和爱飞向他,不管结果如何,不管他喜欢不喜欢。

  因为我梦想中的男子就应该这样,忧郁、羞涩,高高瘦瘦,他的手必须细长,他的指甲必须干净,他要穿着米色衣服,在阳光下,对我展颜一笑。

  我并不知道我是喜欢男色的,只觉得那一刻内心颤栗,无法遏制,我只知道我要找到他,无论用什么办法。

[二]

  第二天,我去那家店,店主果然进了两朵水晶莲花,一朵150块。三百块,恰恰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这就意味着,这一个月,我将节衣缩食。

  但他没有来。

  第三天,我仍然去,他依旧没有来。

  第四天,我还去,他还是没有来。

  ……

  风雨无阻,只要有时间,我一定会出现在那个礼品店里。整个春天,为了找他等待他,我天天会问那个小店主人,那个男孩儿来了吗?如果来,请你留下他的电话,麻烦你告诉他我找他,我还他那一半的钱,因为那天,是他赔的全款。这是我道貌岸然的理由,连再笨的人都明白怎么回事吧?

  开店的人说,放心吧,姑娘,你这样认真,他来了我会告诉他的。

  但他一直没有来。

  或许,他只是偶然路过这,他不是这个城市的人,或许,他以后再也不会来这里了?

  所有的疑问让我百转柔肠,我居然常常梦到他,只惊鸿一瞥见过的人,却是刻骨铭心,却是让我拿得起放不下。

  那个春天下午的微笑是那么美,我对那个微笑魂牵梦绕不能释怀,那段时间,我天天在海淀区遛达,以期能遇到他。

  但我没有遇到他。

  夏天来的时候,我都失望了,小店盘了出去,换成一个小餐馆了。我仍然没有找到他,我知道,也许,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世吧。

  放假了,我坐火车回沈阳老家。

  我是二号站台,在即将上火车的一刹那,我看到三号站台站着一个人!

  天,是他!

  依然高高瘦瘦,米色的衬衣和裤子,拖着一个行李箱,他正在接电话,神情平淡,风吹起他额前的散发,我都快哭了。

  嗨,我嚷着。

  是的,我居然不知他叫什么,我怎么喊他呢。

  所有人都看着我,因为我的声音那么大。

  嗨——我继续冲对面喊着,他还打着电话根本听不到,我转过身就跑,顾不得火车还有一分钟就要开了,我要冲向三站台。

  在我到达三站台时,他刚刚进车,火车刚刚启动。我追赶着火车,和一个傻瓜一样,没有人知道我在送谁,我的行李箱都散了,我的头发也乱了,火车远去的刹那,我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这是第二次,我与他擦肩而过。

  那是到达南京的一列火车,至少,我知道了,他是南京人。

  一个秦淮河边长大的男子,有着那样动人的温存和迷离,让我半年时间如同中了蛊,欲罢不能。

[三]

  秋天来了时,我期待再与他相逢。

  我已经大三,宿舍里唯一还没有恋爱的女生。不是没有男生追,而是始终没有那个让我心动的男子。

  他是唯一的标准,我愿意为他等待,除非我离开北京。

  每天每天,我跑到楼顶上,穿过那些白被子去吹埙,那是一种十分寂寞的乐嚣,我吹的那些忧伤调子让自己都分外感伤,很多男生说我不食人间烟火,是的,我愿意为一个人独上高楼。

  那两朵蓝莲花,一直在我的箱子里,我相信有一天我可以送给他。

  我也相信他也在北京读大学,因为我们是放暑假一起离京的。

  我甚至觉得,他如我一样,在等待那个心中的女子。

  那是多么寂寞的一年,我在怀念一个人的同时,绝望与甜蜜同在,希望与幻想同生,这世界上,有谁知道我这么这么地单恋着一个人?

  转眼就大四,所有人在急着找工作,只有我,每日去楼顶上吹埙,我离人世间的烟花越来越远,甚至想去边远的西北做一名小学教师。

  夏天到来的时候,我们毕业了。

  空气中充满了啤酒的味道,楼道里有人在为分手哭泣,花坛边上有人在烧情书,只有我,还是跑到楼顶上吹埙,二十一岁的我,白衣飘飘,芳心紧闭,为曾经一面展颜给我的男子。

  后来我看《霸王别姬》和《春光乍泄》,终于在一瞬间找到答案,那个笑容,多么像张国荣。

  那种迷离的放纵和疯狂的找寻,我都曾经历。

  他如鬼魅一样的影子虽然无迹可寻,却让我不心甘不情愿放弃,我在楼顶上一次次悲戚万分,难过到哽咽。

  直到毕业前那次聚会,大家纷纷喝醉,女生被拉到男生楼去跳舞唱歌,所有人全疯了一样。

  我独自坐在角落里,看706宿舍的男生照片,那个相册里,全是临毕业时照的照片,我翻着,很无聊,直到翻到那一页。

  我呆住了,如被雷惊住,一刹时只觉得天昏地暗,那个我想了两年找了两年的人就在我男同学的相册里。

  他站在雨花台前,玉树临风,倾国倾城。眼神浩如烟海,亚麻色头发轻轻吹起。我忽然泪如雨下,这个梦里千回百转的他,在我最绝望的时候出现了。

  我跑过去,拉着那个正在钓金花的同学,他已经输掉三百多了,我问,这是谁?请问这是谁?!

  他看了一眼,不经意地说,我北外的同学,你认识?他继续回过头去打牌,我要了他的电话,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沈家白,沈家白。

  原来他叫沈家白。

  我几乎是颤抖着跑出屋子,然后一直往楼顶跑,此时,万家灯火,有谁可以知道我的心醉心碎?

  电话通了。

  喂。他问。

  你好。他又说。

  我……我几乎张口结舌,我……

  请问你是谁?

  我是谁呢?我怎么解释我是谁?!我只知道,我再也不能错过他,不管他有没有女友,不管他对我是怎样的,我要告诉他,我曾经,曾经这样一厢情愿地爱过他。

  我是陈小可。当我说出自己名字的刹那,我有一种释然的感觉,我说两年前的春天,在那家叫做可心的礼品店,我们曾一同打碎过一只水晶莲花,你赔了全部的钱……不不,我不是要表达这个,我一直,一直忘不掉你!

  我终于冲口而出,他一直静静听着。

  陈小可,我想见你。他说。

  好,我流着眼泪说,我马上就来。

  我借了一辆半新不旧的自行车,直奔北外,晚了就来不及了,他和我一样,明天离校。

  他在校门外等我,他说,你什么样?我说,不要管我什么样,无论天多黑,无论你离我多远,我能一眼就认出你,你只需要站在那里就行了。

  当我站在他面前时,他笑了,如两年前一年的微笑,他说,那年夏天,有个跟着火车跑的女孩儿,我想,这个女孩子真美,没想到是你啊。

  我声音有点发着抖说,沈家白,那是我在追你啊。

[四]

  我们并肩穿行在北外的校园里,毕业的气氛那里都一样,谁也没有说话,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你是个好奇怪的女孩子。沈家白对我说。

  我掏出那两朵水晶的蓝莲花,然后告诉他,我等待了两年了,终于找到你了,呶,这一只给你。

  他收下,说,谢谢。然后他问,陈小可,你只为送这一朵水晶莲给我吗?夜色中,我的脸红了,他那样不动声色地问,倒让我突然之间窘迫起来。

  不不,当然不是——我试图解释,却发现自己张口结舌,根本不知要从何说起,他站在一棵开满了合欢的树下说,还是要谢谢你,不过,我明天要去日本了,我的女友在那里,她先我一年毕业,你——

  我迟到了?是的,我迟到了,如果那天他买水晶蓝莲花我叫住他,我们也许会有一个开始,因为那时他来海淀找一个同学,他偶尔逛那个礼品店,然后遇到我,他想买那朵蓝莲花给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

  那时,他们还没有开始,我们都是两张白纸,可以画最美最好的图画。

  是的,沈家白是这样说的,如果那天我喊住他,一切会不同。

  我笑了,眼里是笑,心里是泪,注定,我要与他擦肩而过。

  没事的,我说,真没事。我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哽咽。

  我们走到快天亮,他送我回学校,然后站在我们曾经遇到的礼品店前告别,此去经年,我再有千种风情,还能寄托于他呢?

  你能抱抱我吗?

  薄雾的早晨,他伸出手,我被轻轻环住,我的眼泪,湿了他那件亚麻的衬衣,再见,沈家白,再见,我的爱。

[五]

  五年之后,我在东京。

  我是这样固执的女子,因为喜欢他而跑到一家日本公司,我明知自己不喜欢,但我还是到了那家公司,因为它每年都有到日本学习的机会。

  我,还是想遇到他。

  但我一直没有遇到,我再也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四年后的夏天,我在日本遇到微良,他在地铁里看到我,说那张忧郁的眼神让他心动,他是来日本学画画的,为了遇到我,他每天来坐地铁。

  来坐地铁的第十天,他对我说,小姐,我想认识你。

  半年后,我们相爱了。

  再半年,我们商量结婚,那时,我们正办着各种回国手续,微良说,陈小可,我来日本是为了等待你。

  我没有告诉他沈家白的事情,我来日本,是为了遇到沈家白。

  但我没有遇到,我并不知道,我来的那年,他已经回国,后来,他的女友不要他了,嫁了一个日本人。我还不知道,我和微良要回国结婚时,他正办理要来日本的手续,那时,他知道我来了日本,他拿着那朵水晶的蓝莲花,要来日本和我求婚,他说,五年了,他一直没忘记那个半夜给他送蓝莲花的女子,他没有忘记我绝望的眼神,他想,他是爱我的。

  可是我们,已经,两两错过。

  从认识他开始,我们一直在错过,错过昨日,又错过今朝。

  也许当我们共同失手打破那朵水晶莲花时就已经注定了结局,也许上天让我们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它让我们必然要擦肩而过。

  我通过电子邮件索要过他一张照片,是他在日本的樱花路上照的,满街的樱花,开得正灿烂,落英缤纷,一地惊艳。他如七年前一样:素衣麻裤,棉质的衬衣,高高瘦瘦,眼神薄凉,他站在那里,倾国倾城,云影如花花如云,嘴角浮起淡淡的微笑。

  我应该早就知道,我和他之间,是场蓝色的悲伤,浩瀚而无边,却最终如同那朵水晶莲的下场,破碎到不可收拾。

  沈家白,我曾经这样爱过你。

  我轻轻地说。

  我把自己的嘴唇轻轻吻在冰凉的屏幕上,那层薄薄的玻璃,便是我和他千山与万水的距离。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08

2008年2月5日星期二

暗恋是条寂寞的青藤

文/雪小禅
她终于明白,那场暗恋,只是她一个人的寂寞,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像。


[一]

  青慈爱上吴晓轲的时候正是青涩的年纪,青涩得犹如一只刚刚生长的木瓜。
 
  十六岁的青慈喜欢站在校园里的一棵梧桐树下,看着迎面走来的吴晓轲越来越清晰,每当这时,她的心就开始微微疼了,那疼,便是喜欢吧?

  高一时他们一个班,132班。在甬路边的那间平房里,那时,吴晓轲是班长,高高帅帅的样子。而她,不过是一只丑小鸭吧,还没有长开的身体,如豆芽菜一般孱弱,比起丰满的同桌陈妍妍来,那时的青慈,简直是还没有开花的一朵小苞蕾。

  但谁能阻挠她的喜欢呢?喜欢是一条越缠越紧的青藤,紧紧地纠缠着她,她开始写日记,日记里全是吴晓轲。她开始写诗,诗里也全是他。

  没有人知道她偷偷喜欢着一个男孩儿,那个男孩儿跑到操场上去踢球时,她会偷偷去看,他走过她身边回自己的座位时她会心跳。一共是十五步,是的,十五步,他就可以从门口走到自己的座位。

   有时他和她也会在校园里遇到,每次她都会紧张得手心冒汗,然后两人擦肩而过。也许,在他心里,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子这样喜欢自己吧?

  高二分文理班,青慈选择了文,吴晓轲选择了理,青慈想去改,因为她看到吴晓轲选择文她才去学文的,但没想到他居然又变了。到了老师那里,老师说,你还是学文合适,你作文写得不错,我看是有希望的。她学了文,离他的教室有两分钟的距离。

  课间十分钟的时候,她会借上厕所的机会绕到130班的门口,那里,有她喜欢的吴晓轲。
 
  临毕业前,他忽然退学,去了新疆的一个油田。听同学们说,他是去当石油工人了。青慈听说这个消息时,学校里满树合欢花开得正灿烂,她呆呆站在花树下,好半天,才蹲下身去,放声大哭。

  高考结束之后,青慈买了一张去新疆的火车票,一站一站坐到新疆,她要去找他,告诉他她的爱,不管他要不要。她想,自己暗恋了三年,不能轻易就这样结束了,她要把自己那厚厚的三大本日记全带着给他看,让他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痴情的女子爱过他。
 
  倒了几次火车,她坐上很颠簸的汽车在壁滩上行走,当她终于来到他所在的油田时,人家却告诉她,他刚刚走,去了科威特。

  科威特,那是多远的一个国家呢?青慈站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边上,再次泪如泉涌。
 
[二]

  几年之后的青慈,已经出落得美丽动人。她曾是上海一所大学的校花,在电视台组织的大学生风采展示中夺得冠军。但她一直没有谈恋爱,虽然很多男生对她发起过无数次的攻势,还都是些很优秀的男生,可青慈无法让自己动心。

  她的心里,一直装着一个人。她曾经四处打听他的消息,得知他一直在国外。她的钱夹子里,一直有一张吴晓轲的照片,他十八岁时的照片。一寸的黑白照片,是从他的图书证上撕下来的。记得有一次去图书馆借书,她看到了吴晓轲,吴晓轲在低头看一本体育画报,而他的图书证就在那边桌子上的一堆图书证里,她借机找自己的证,然后翻到了他的。
 
  那照片上的男子,英俊清秀,有着冷漠而深邃的眼神。趁别人不注意,她把那照片撕了下来。从此,这成为她最珍贵的东西,随身携带着。后来从英国留学回来后,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张一寸的黑白照片放大,然后挂在了自己的卧室里。

  下班之后,她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回到自己的小屋,然后与吴晓轲相对,她会对他说好多话,亲爱的,你好吗?有时,她买了新衣服,也会穿上走到吴晓轲的照片面前,然后问,吴晓轲,好看吗?好像对面是一个正在看她的男子。

  她也知道自己的暗恋已成病态,可她无法阻止。她爱了他那么多年,后来,她把钥匙链、手机挂链上全坠上了他的照片,用塑胶塑了,吴晓轲在她那里,永远是十八岁的样子,那么年轻,那么玉树临风。

[三]

  记得大学毕业那年,她去英国留学,在去英国之前,她四处打听吴晓轲家的号码,终于打听到了,而且恰恰吴晓轲在家,他回国休假了。一霎时她欣喜若狂,拨打他家的号码时,她好像回到了十六岁,其实,她已经二十四岁了。

  你好,她说,是吴晓轲家吗?

  接电话的是吴晓轲的母亲,她问,请问你是谁?

  我是青慈,他的老同学。
 
  哦,她的母亲说,是这样啊,这两天他的老同学打电话的特别多,你什么时候过来啊,他明天就要结婚了。

  青慈一下子呆了,好似被雷电击中了。她千辛万苦找到他,他却要结婚了,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她恰恰赶上了。

  听筒那边还有喂喂的声音,她却木然地放下电话,然后从钱夹子里拿出吴晓轲的照片、把它紧紧贴在脸上说,吴晓轲,你怎么会这么狠心?你怎么可以不等我?

  四年后,青慈从英国回来,在上海一家英国公司做,她是干练冷漠的白领,是下属眼中的冷面俏佳人,是上司眼里的得力助手,她的冷,让很多男人忘而却步。
 
  她太冷了,根本看不出一丝女人的柔情似水。从吴晓轲结婚以后,她的心就死了,有时她也问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固执,为什么偏要一棵树上吊死呢?只有回到自己小屋里时她才会感觉放松和快乐。
 
  甚至,在他的照片前她都是羞涩的,如果她洗了澡,一定要穿好睡衣才能到她的房间来的,因为那里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她。

  二十八岁,她已经不年轻了,尽管用最好的化妆品,穿名牌衣服,可什么能抵挡心中的寂寞呢?生日那天,她为自己买了一套红色的内衣,蕾丝,绣着一朵朵的百合花,她洗了澡,然后穿着内衣走进房间,这是第一次,她对吴晓轲说:喜欢吗?就当我们的新婚之夜好吗?她脱去了那套红色的内衣,一下子泪流满面。

[四]

  青慈是回家过春节时遇到的吴晓轲。

  坐了一天的火车,她是黄昏时分到达的家乡小站。走出站口时,就有许多人看,很明显,她的洋气和那种散发出来的迷人气质并不是这个小城里的人具有的。红色的羊绒大衣,棕色小羊皮的高跟鞋,黑色的大披肩,加上手里拉着的路易威登的红皮箱,她站在风中等出租车时,俨然成了一道风景。

  忽然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回过头去,一下子呆住了。
 
  是吴晓轲。虽然过了十二年,虽然他变得那么厉害,胖了,眼袋垂下来了。他穿着工商局的制服,站在一辆破吉普车前,然后,冲她微笑着。
 
  那一刻,她的心里似铁马冰河,忽拉拉全碎裂开来,冲撞得她心疼,到处都是冰碴子,还没有解冻,但已经有春流暗涌。
 
  是你吧?吴晓轲过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还这么瘦?怎么这么动人了?听说你去英国了?来,上车,我拉你回去。

  她不知道怎么上的车,呆呆地跟着他走,坐在车上,他问,回家过年?

  她忽然紧张局促到要崩溃一样,不敢看他,怕眼睛泄露了自己的秘密,她还脸红了,是的,她多少年没有脸红了?紧紧挨着她坐着的,是她苦恋了十二年的男人啊。

  是,回家过年。她说。

  那我找几个同学,咱聚聚,好吗?对了,结婚了吗?
 
  青慈突然特别想哭。吉普车没有空调,很冷,她穿着裙子,把大衣裹紧了还是冷,她知道不仅仅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她哆嗦着说,还没结。

  太晚了,他说,我早结婚了,孩子都五岁了,去年老婆还下岗了。对了,上海有什么好买卖?有空介绍给我。

  这完全不是她想像中的见面样子,完全不是。
 
  吴晓轲和她拉着家常,说着一些世俗的话,她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应着。到家的时候,他说,等我电话吧,我们这些老同学真得聚聚。
 
  过了几天,他们果真聚了一次,她从来不喝酒,但那天喝得特别多,大家都开着玩笑,说高中时谁暗恋过谁一定要说,然后与暗恋者喝交杯酒。居然有人说暗恋她,是一个不起眼的男生,现在成了老板,开着一辆宝马来的,那个男生说,知道吗,我偷过你一张照片,至今还在我的包里放着呢。她笑了,原来偷照片的不仅仅是她啊。

  吴晓轲是在人们都喝多了的时候坐在她身边的,她又浑身颤抖起来,吴晓轲看着她说,青慈,你暗恋过谁?这一句话就让她崩溃了,她跑到外面阳台上,趴在阳台上就哭了。

  吴晓轲从后面抱住她,是我吗?
 
  她转身扑到他怀里,绝望地哭着,哭得差点上不来气,是的,她爱过他那么多年!错过多少光阴也全是为了他,她青春里最美丽的花一朵朵凋谢也是为了他,她说着,从梧桐树下说到一寸的照片,从那进教室的十五步到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她一边哭一边说,说到最后,她几乎是哽咽了。惊呆了的是吴晓轲,他把她抱得很紧,对不起,对不起,他一直说的是这三个字。

  很晚了她才回到家,忘记了是谁把她送回来了,早晨刚醒,她的手机就响了。是吴晓轲。她有点不好意思,昨天太失态了,但接到他的电话还是觉得那么兴奋那么心跳。喂,她柔声地说,她发现自己的声音居然有小女孩子的媚态。

  起来了?吴晓轲说,想和你说个事。

  说啊,她继续温柔地说。
 
  你能借我点钱吗,我要买一幢新开发的楼,已经贷了一部分款,你又没结婚,还在那么好的公司里做,年薪听说有二十多万呢,应该没问题吧。
 
  青慈一下子尴尬在那里,她没有想到,吴晓轲大早晨打电话来,就是为了跟她借钱,她看过一句话,说让爱情崩溃的最快方式,就是借钱。

  可以吗?他问,毕竟,你那么爱过我,这点面子还是会给我的吧?

  他居然把她的暗恋看成了条件和要挟,一瞬间她忽然解脱了,十二年的情结因为这个早晨的电话一下子解开了。

  当然可以,她说,我会把钱打到你的卡上,要多少?

  十万,吴晓轲说,五年之内还你。

  好,她说,还有别的事吗?我请你吃饭啊,吴晓轲说,今天晚上,就我们俩。

  不必了,青慈看着窗外的雪花说,我订了今天下午的车票,还要赶回上海,公司有点急事。她说了谎,她要回去了,她不能在这个地方再呆下去,如果再和他吃一次饭,听他说着家和钱,她真的要崩溃了。

  那天她急匆匆回到了上海,就跟逃命一样。到了家里,她都不敢进自己的卧室,仿佛那里埋藏着一颗定时炸弹一样,随时会把她炸得粉身碎骨。

  她终于明白,那场暗恋,只是她一个人的寂寞,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像。是的,那场暗恋的对象只是她设计好了的一个人,其实,与吴晓轲无关。

  那天她睡在沙发里,第二天,她找来搬家公司搬家,有人问她,这张照片怎么办?她笑了笑说,扔了吧。

  在去新家的路上,她打开钱夹子,拿出那张珍藏了十二年的黑白照片,三下两下撕了,然后扔到了风中。她想,从明天起,要开始好好谈场恋爱了。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06

2008年2月4日星期一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文/雪小禅
那一刻,心里的花倏地开了。从此,马苏然不再是我心里的痼瘤。因为,我知道,他的成长里也曾有我的存在。


长大之前
  
  我梳着短发、齐耳的童花头,旧的白裙子和鞋,很瘦的女孩子,有时会在头上别一个发夹。更多时候,背着书包站在二楼的拐角处,看着对面三楼的拐角处。有一个男生,课间的时候,他常常一个人趴在那里,望着远方的天空。

  他叫马苏然。细长的个子,眼睛眯起来有细细的眼风,头发是棕黄色的,有一点点自然卷,脸上是淡淡的忧郁,如传说中的王子。

  第一次看到他趴在拐角处的栏杆上时,我已经不能自拔。

  很多时候,有人说喜欢上一个人是因为他的一句话或一个微笑,但我是因为一个眼神。马苏然路过我身边时,有一种散淡的眼神飘散过来,他不是在看我,是看云。
 
  我就那样迷恋上马苏然。十五岁的女孩子,常常一个人望着对面的栏杆发着呆。

  心中默念着的名字是马苏然,马苏然,马苏然。

  马苏然不知道我在暗恋。

  我的暗恋是一朵野莲花,偌大的池塘,兀自招摇,散发着幽幽的芬芳。可惜,只有我懂得、我看得见。
 
情动以后
  
  马苏然喜欢晚自习后去吃夜宵,每次都是一碗兰州拉面,放很多的辣椒。我亦如此,坐在离他很远的角落里。很多人来吃拉面,他们是喜欢吃,我是为看到马苏然。
 
  有时,坐在足球场上看他和男生踢足球,很潇洒的姿势。在夕阳里,我呆呆地想:这样的男孩子,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终于有一天有了他的电话号码,是他家的。
 
  把那个电话号码攥在手心里,来来回回,终于被汗水湿了。我打开来看,八位数字的号码早就烂熟于心,可是还是攥着那个小小的白色的有些脏的纸条。我怕,一旦拨出号码,自己会大脑中一片空白,总是在拨到第七位时停了下来。

  没有办法不停下来,我的心,像一片花凋零着,几乎不能呼吸,手脚是冰凉的。甚至在拨了十几次之后,还是不能把最后一个号码拨完。

  终于,在那个下午反复了几百次之后,我听到了马苏然的声音:

  请问是谁?

  我是谁?我怎能说得清我是谁?电话里是我急促的喘息声,没有几秒钟,我放下电话,终于如释重负。我很庆幸没有说话,如果说了,怕是会死掉了。
 
  第二天,与他在图书馆擦肩而过,我定定地看着他,马苏然,马苏然,我在心里狂喊着,但他听不到。他手里的书,是一本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流年》。那本书的书名一下子让我泪流满面,我跑了出去,院子里正是春天,大朵大朵的玉兰花开了,一片又一片。

  我是个内向羞涩而腼腆的女孩子,从来不和男生说话,亦没有女友,最喜欢的事情是把自己的心事写成日记。我的日记很厚了,上面只有一个名字:马苏然,马苏然,马苏然。
  
终不能永远
  
  高二的最后一个学期,当我的名字和马苏然的名字排在一起时,很多人站在一起看。

  是一次作文比赛,除了作文,一切皆是我的弱项。当我得知他会参加作文比赛时我对班主任说,我也要去。那是我惟一的一次勇敢,他的优秀让老师都侧目,一个奥林匹克竞赛得过奖的少年,没想到作文也会写得那样光彩夺目。

  我看的是我们的名字:阮小青,马苏然。很近地排在一起,像两朵花。很多人在谈着他,这次,说的是他的绯闻,他的早恋,和一个早熟的女生。
 
  我知道那个女生,留着海藻一样的头发,还有,那个女生学习并不好,但她会唱歌。我不会唱歌,但我总是会去点歌。每天下午五点半,学校的广播室就会有人在那里主持,我写了信,点了一首歌,是为马苏然,但是,下面没有署上我的名字。
 
  我点的歌十分伤感,是齐秦的《花祭》:你是不是不愿意留下来陪我,你是不是春天一过就要走开?除了我,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点过一首歌,为马苏然,为我相思又相思的少年。

  坐在开满合欢花的树下,我流着泪听完那首歌,那是我唱给他听的歌——尽管他听不见。

  我再打电话给他,他说,喂,哪位?声音依旧是磁性的。那时他十八岁了,个子是年级中最高的,苍白的脸上有散漫的微笑。

  不可遏止地,我哭了。

  一直哭,一直哭。

  哭了又哭。因为我爱他,爱到忘记自己,他却和那个会唱歌的叫米莉的女孩子去郊游了,这已经是很多人嘴里的话题。

  是你吗?他说。
 
  你打过电话来?我记得上次的喘息声。还有,你的声音里有一种哽咽,为什么会这么难过?我们认识吗?你是谁?

  他一直问着,我一直哭着。我怎么能说得清我是谁?我是那个穿着旧的棉布裙子梳着童花头的阮小青,那个内向到不敢看你一眼的女孩子啊!

  那是我第二次打电话给他,也是高中毕业之前的最后一次。之后,我去了大连,而他去了上海,都是海边城市,却从此天各一方。他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为了离开他,曾经那样地绝望过。
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之后,开始了大学的生活。眼中看到的男孩子,全是有着细细眼风、高高个子、苍白皮肤的人,终于明白,我所有的心悸、心动、心跳,只为那一个人。很多个夜里,我会想起那个叫马苏然的男孩子,他在上海还好吗?

  暑假的时候,我回到故乡的城市,参加来来往往的同学会,只为了,遇到他。

  果然遇到。

  只不过不是他一个人。他带着另一个女孩来过暑假,比米莉还开朗,也会唱很好听的歌,大家开着他们的玩笑。他一直喜欢的是那种明艳张扬的女孩,我不是,我穿着天蓝色牛仔裤白衬衣,梳着马尾。

  我们只说了一句话,我说,马苏然,你好。
 
  他点了头,亦说,你好。

  然后,擦肩而过。他始终是与我擦肩而过的人,我站在阳台上,对着外面的万家灯火,扑簌簌地落泪。

  通过各种渠道,我要了他的QQ和E-mail。晚上的时候,我会一直开着,等着他来。
 
  在我的好友列表里,只有他一个人,在那里他叫自己孤独的猫。他诉说着现在的生活,诉说着从前的成长。他还说,曾经有一个女孩,把电话打到他家里,一直不说话,只是哽咽着。他问:"你有过吗?"

  我在电脑前,平静异常,我打上三个字:没有过。那一刻,心里的花倏地开了。从此,马苏然不再是我心里的痼瘤。因为,我知道,他的成长里也曾有我的存在。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04

2008年2月3日星期日

抓住偶然 抓住人生的机遇

文/雪小禅
人生有很多偶然,有很多重新开始的机会,不要轻易放弃上帝给你的任何一个机会,那一次偶然的机会,也许可以改写你的人生。
  人生是有许多偶然的,所以,也就多了很多的机会。

  十六岁的时候,她只是个很平常的女生,学习下等,和一些已经在社会上打工的女孩子混在一起玩,那时她上初二,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里。

  一次期中考试前,她的好友悄悄把她拉过来说,"告诉你个好消息,我有了这次考试的卷子了。"

  原来,另一个学校已经考过,而有人告诉她,她们这次考试就是这张卷子。

  那是张数学卷子,她几乎把它背了下来,如果按她的真实水平,她只能考30多分吧,但她那次考了一个全班第一,她的朋友只背过其中一部分,考了70多分,让她没想到的事还在后边,所有人都怀疑她作弊了,但就是作弊也不可能考98分啊,只有老师表扬了她并鼓励了她,说她进步很快,以后肯定还会考出好成绩,那一刻,她差点流了泪,她没想到老师相信她,况且同学们对她的羡慕让她体会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喜悦和兴奋,原来,学习好了如此可以如此自豪?


  从今以后,为了证明自己没有作弊,为了对得起老师那句话,她象发了疯一样开始学习,并从中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不久,她的学习成绩果然跃到全班第一,一年后,她考上重点高中,三年以后,她考上了北大。

  而那次偶然偷来的试卷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她本来也是和那些农村的女孩子一样毕业以后去外地打工的,因为那个考了70多分的女生终于去了一个饭店端盘子了,而几年之后,她去美国留学了。

  是那次偶然改变了一切,她抓住了那个机会,而那个女孩子,却没有抓住,于是一切变得如此不同,十几年后她回母校做报告,说了自己的故事,而已经白发苍苍的数学老师对她说了真相:孩子,当时我就知道你是作弊了,因为以你的能力不可能考98分,但我想,也许你从此能发奋,所以,我给了你鼓励和相信。

  那一刻,她泪水流了下来,在人生的最关键的时候,那个最明白她的人,没有把她当贼一样纠出来,而是给了她鼓励,让她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

  还有一件让人感动的偶然。

  一个德性不好的人,好吃懒做不算,还有偷偷摸摸的习惯,所有人都很讨厌他,因为他借了人钱总是不还不算,还总是拿去赌博,所以,周围的人几乎没人再借给他钱,即使想做个小买卖他都没有钱,于是他跑到一家远房亲戚家借钱,那是他第一次和她张口,况且,他以为她不知道他的底细。

  很顺利地他拿到了钱,在转过身要走的一刹那,她叫住了他,"他们曾有人打电话告诉我说你不会还钱,让我不要借给你,但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人,也许他们对你有误解。"

  在听到这句话之前,他是准备拿这1000块钱去赌博的,赢了就吃喝玩乐,输了再找人借,但这句话给了他很大的震动,他没有说话,关上门走了,然后他离开了家乡,去了深圳。

  半年以后,他的亲戚收到了他从深圳寄来的1000块钱,三年以后,他开着自己的私家车从深圳回来,把从前欠的钱全部还清了。

  是从那次借钱开始,他知道自己应该有另一场人生,他要让人家对他信任,他再也不能做骗子了,因为是那个亲戚的信任让他从此翻开了人生的另一页。

  其实人生有很多偶然,有很多重新开始的机会,不要轻易放弃上帝给你的任何一个机会,那一次偶然的机会,也许可以改写你的人生。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02

2008年2月1日星期五

冰与火的缠绵

文/雪小禅
看到她脸上的泪水象珍珠一样滚下来,我的心在疼,这个我爱的女子,我怎么会舍得让她为我掉眼泪?我多想伸出手去为她擦去泪水,但我的胳膊已抬不起来,我多想告诉她我今生唯一的爱和永远的爱就是她,但我已张不开口,我身上唯一自由的东西只有一样。


  我和小妖爱的如火如荼的时候,另一个女孩子也爱上了我,她和小妖在一个公司上班,长得象章子怡,但比章子怡要胖,她私下里找过我,问我有可能爱上她吗?我坏笑了一下说,如果你能考虑做二房的话,我想能的。然后她气得转过身就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哈哈大笑,其实我想说的是,除了小妖,我谁也不爱。

  但我从来没有和小妖说过这样的话,我总是嘻皮笑脸没有正经,说要是有美人计什么的我就先中了再说,还有,要是有那富家女看上我我就献了身,然后把骗来的钱供她挥金如土,我总爱开这种没边的玩笑,总之最后是两种结果,不是把她逗哭了就是逗笑了,她问我和别人也这么贫嘴吗?我说当然。


  其实哪里。平时我是个很寡味的人,自从遇到小妖以来我才变得巧如舌簧,因为我第一次看到小妖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她是我们班里新来的学生,高高的个子、白净的皮肤,最重要的是有一双潭水一样的眼睛,我一下就掉下去了,再也没上来。

  她有一次问我爱过别的女人吗?我说当然。

  她呆呆地看着我,然后眼里全是眼泪了,为什么我不是你的第一个女人,为什么你的初恋是别人?

  我说我的初恋就是你啊,你捣什么乱啊。

  那你爱的第一个女人是谁?

  我妈。我干脆地说。

  她扑过来,又哭又笑的说,你这张破嘴,我早晚让你下地狱。

  我没告诉她林青烟找过我,林青烟就是"章子怡"。其实从前大学时候也有很多女孩子找过我,我不明白我何以招致那么多女子喜欢我?一不是帅哥,二不是钻石王老五,三不是才子,我只是一个平常的男人,身高一米七五,有点稍微近视,平头,但从不戴眼镜,还有,我总是个人卫生搞不好,不象他们白领总是CK内裤宜家家具,臭袜子被我扔得到处都是,小妖每次来都说到了猪圈,我说那你就是猪八戒媳妇,但打扫卫生是我们做爱之后的事,小妖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扑到我身上来让我抱,她的动作完全象个饿狼,我说你这样的女子真他妈可怕,真跟你结婚了我得肾虚腰寒,这时候她总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然后神秘地说,我会房中术,我给你煲烫喝。

  我们那阵爱得特别狂,虽然我的工作纯粹是倒买倒卖,有时碰上顺能赚上几万,有时几个月就呆在家里上网,我上网的时候总是躲着小妖,他总怕我被美媚迷倒,我说我遇上的都是恐龙。那也不行,小妖总是把脚踏在我身上,一副永远不让我翻身的样子。

  结婚很快被提到了日程上。我们都二十五了,再说,我妈还说有生之年想看到她孙子媳妇。

  那段时间我们疯狂地购物,装修房子,甚至累得连亲吻的力气也没有了,更别说做爱,有时我们就跟死猪似地躺在地上,呼呼地睡到第二天天亮,天亮后又去买东西,我和小妖,被结婚这件事弄得热情高涨,我对她说,八年抗战我才熬到和你结婚,我容易吗?

  我真爱了小妖八年。这是一个奇迹,林格飞说,小子,你不是喜新厌旧的很快吗?怎么一棵树上吊八年也不嫌累啊?

  嘿嘿,我说,恐怕我得吊一辈子了。

  林格飞说我太没出息了,这么早就被套上马嚼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我愿意。因为我爱小妖,虽然我总是和她没有正经,并且极少跟她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可是天知道我多么爱她。

  "章子怡"听说我要结婚就请我吃了个饭,她说,你太让我绝望了,下一辈子我一定先遇到你,让小妖靠边站。

  我安慰着她说好好好,其实下一辈子我都不想当男人了,老是当男人多烦啊,也许做一次女人或者做一株植物也是不错的啊。

  房子装修好的那天我和小妖躺在那张五千块买来的超级豪华大床上发了好长时间的呆,然后小妖象一条鱼一样粘上来,她挑逗着我,一直在吻着,从上到下,我回应着她,却怎么也不行,一直不行。那一夜,小妖安慰着我,而我颓丧地倒在床上,大睁着眼睛到天亮。

  接下去的几天还是不行,甚至我觉得恶心和全身无力,我自己偷着去医院检查,化验结果出来时我知道自己下了地狱。

  真让小妖说对了。

  那天我喝得烂醉如泥,医生说我活不过一年去了,我得的是比血癌还严重的病,无药可治,我在酒巴里呆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走出来,看见了太阳,太阳还是那么亮那么刺眼,但却不是我的了。

  我蹲在路边的梧桐树下,大哭起来。

  怎么了,臭小子,遭小妖抛弃了,怎么哭得这么伤心?不是拍电影吧?没想到"章子怡"上班看到我。

  她那天没去上班,一直陪着我,直到天黑,她在我的房间里,和我面对面坐着,已经哭成泪人。

  我还没死。我点了一棵烟,然后轻轻地吐出来,烟雾很快散去,我知道自己的生命就象这烟雾,也会很快地散去,不留痕迹。

  能帮我个忙吗林青烟?

  你说,就是和你一起去死我也愿意。她哭泣着说。

  我没想到林青烟这么爱我,但我仍然嘻皮笑脸地说,我可不想和你一起化成《梁祝》里的大蝴蝶,因为我下一辈子真不想当人了,太累了,我就想让你和我演一下戏,做我几个月的恋人,然后让小妖绝望了恨我了,我不能让她一生都背上我这个包袱。

  林青烟说,想不到你这么爱她,真让我嫉妒她,为了你们的爱情,我帮你。

  小妖再来的时候我冷冷的,甚至连拥抱都不曾给她,望着她光滑的皮肤,柔亮的长发,我想,生命和爱情是多么美好 ,但是于我来说却远在天涯了。

  你怎么了?她问。那天我们是要去领结婚证的,但是我笑着说,小妖,我不想结婚了。

  她惊愕的表情好象看到了外星人,你再说一遍!她的声调高了八度。

  我不想结婚了,我不爱你了,我爱上别人了!我大喊着,而心里的血,一滴又一滴地落下来,小妖却看不到,因为我脸上是得意的笑容,我真他妈的是个天才的演员啊。

  她挥起手,一个大耳光抽过来,然后又是一个,她疯了似地抓我挠我,我身上全是血印了,她骂着,王八蛋,我咒你不得好死。

  其实她说对了。第二次她再回来拿她的东西时,看到了我和林青烟在一起,那是我故意导演的一幕,那时我正把林青烟搂在怀里,而林青烟的心跳,透过她的衣服传过来,我知道她是爱我的,不爱一个人,是不能有这样的心跳的。

  一对狗男女,小妖冲过来,一把揪住林青烟的头发,婊子。她骂。

  我说小妖你有点修养好不好?我们分手了还可以是朋友,小妖惨然一笑,陈加路,我永远不可能是你的朋友。

  然后她转身离去,我的眼泪象断了线一样,流着流着,我发现自己如此爱她,这一发现让我心碎。

  我对身边的林青烟说,林青烟,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而林青烟,这次真的是贴在我的胸上说,一切是我情愿的,哪怕只和你爱一天,我都幸福,何况,我们还有好几个月能在一起。

  林青烟为我辞职了,因为我几乎不能再行走了,我太需要一个人的照顾了,我说请个保姆吧,或者我回老家,而林青烟执意要陪我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有一天我深情地对林青烟说,如果我们早一点认识,比如我十七岁时你到我们班,我可能就爱上你了,那就没有小妖什么事了。

  但世界上那有那么多如果,如果有,我知道自己还会选择和小妖的相遇,这一辈子,谁爱上谁全是命中注定的,谁欠谁的也是命中注定的,林青烟就欠了我的,她给我换内裤时红了脸,而我想到的只是小妖,她曾用那双纤细的手抚摸我的全身。

  半年之后我收到了小妖的请柬,她去了深圳,嫁了一个香港人,从我抛弃她的那天起她就走了,这里成了她的伤心之地,只是我没想到她这么快就结婚了。

  而林青烟告诉我,女人心死后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然后她笑着说,等你真上了天堂,我就出家当尼姑。

  我流了泪,为了林青烟这句话,这是第一次我为第二个女人流泪,我说,林青烟,你要是当了尼姑,我哪里还能上什么天堂,我一定会下了地狱。

  当小妖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以为是来世了,因为我几乎全身都不能动了,是林青烟叫她回来的。

  她哭着喊着扑到我身上,好象我已经死掉了,其实从生理意义上来说我还没死,但是心已经死了,她的眼泪肆意地流着,这个有钱人的太太,珠光宝气的,但眉目之间还是那个野蛮的小女子。

  我不许你离去,小妖不停地重复着。

  看到她脸上的泪水象珍珠一样滚下来,我的心在疼,这个我爱的女子,我怎么会舍得让她为我掉眼泪?我多想伸出手去为她擦去泪水,但我的胳膊已抬不起来,我多想告诉她我今生唯一的爱和永远的爱就是她,但我已张不开口,我身上唯一自由的东西只有一样。

  它正顺着我的眼睛慢慢地流出来,永不停息。

View this post on my blog: http://www.vven.net/blog/?p=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