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0日星期日

程小薰爱了你这么多年

文/榛生
有一种爱情,是激烈的,刻骨铭心的,同时也是孤独的,不服输的。我没有忘记你,因为,这种爱情真的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1995年的夏天]

  程小薰注意林以聪其实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你可能还不知道谁是林以聪,但是你不应该忽略林以聪。这不,他向你走来了,他长得绝对算不上一级帅,但是他有一头卷卷的头发,像巴蒂,细发如海藻,风一吹便四处飘扬。 
 
  然后你会发现他真高,高得几乎有点驼背了。和人说话的时候,特别是和女生,就需要他把头低下来,所以背就更驼了。

  他不弹琴,也不抽烟,但是他有一双手指细长的手;他不写作,也不搞艺术,但是他有非常颓废的气质;他不逃课,也从来不请假,但是你会觉得他很忙很忙,是的,他忙得难得让谁有机会接近他。


  可是他还是被程小薰遇上了,就在后者来学校报到的第一天。

  程小薰抱着自己的行李站在食堂门口等着领饭卡,她忽然发现忘记拿寝室的钥匙了。而这时林以聪正巧经过,程小薰一把抓住了他:"老师,我还没拿寝室的钥匙。"

  "老师"回头说了一句:"我不是老师。"然后就走了。真牛。程小薰急了,又抓住一个人问:"我没拿到钥匙,我怎么办啊。""你住哪个寝室?""我忘了。""那你认不认识和你一起报到的同班同学?""我还没来得及认识。"……

  程小薰和那人啰里八嗦地讲话的时候,那个"老师"又返身回来,他没说什么,只是一把拉住她的胳膊,然后把她带到了学生处。这个人把程小薰的录取通知书拿给学生处的人,一分钟后,程小薰拿到了钥匙。

  "哈哈,太好了,有钥匙了。"程小薰高兴地把钥匙在空中颠了颠。这时候她发现那个"老师"已经走了。

  "喂,谢谢你。"为了让他听到,她只能拼命地大喊。林以聪没有回头,足足有五分钟,程小薰立在路上看着他渐渐走远的身影,她在想他到底会不会回过头来呢?他没有,当然没有,一直没有。

  [两个月以后]

  上了两个月的课,古代文学的老师要出差,找来他的研究生代课。

  这天下午,很多人都逃了。程小薰心情好,乐意坐在第一排吹着走廊的过堂风,那天她同别人一样也没什么心思上课,不过不上课她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不如来吹吹风,睡个午觉。

  研究生来上课了,程小薰一抬头,她就知道这个下午将成为她生命里不同凡响的下午,因为,她又遇见了那天帮她领钥匙的那个人。

  下课后,程小薰走到林以聪的身边。"老师,谢谢你那天帮我拿钥匙。"

  他看了看她,仍旧是那句:"我不是老师。"

  不过和以前略微不同的是,他笑了一下。

  那笑容让人心里一凉一热,从那天起程小薰的心就患上了感冒,虚弱,低烧,有点疼痛。

  [又过了一个月]

  程小薰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她竟然想要做这样一件事!

  走廊最左边是研究生的教室,那时是中午,她早早吃过饭就守在这里。按照练习好的台词,她决定用看起来很轻松的口气告诉林以聪一件很重要的事。

  黄昏已经到来,走廊尽头的阳光一点点褪尽,程小薰深深吸一口气,等待是令人烦恼的。在这烦人的心情底下,我们的程小薰同学却睡着了,等到有人碰碰她的头,她才发现星星都亮了,那时已是北京时间晚上十点整,还有十分钟寝室的大门就要关闭,抬头她看到林以聪。

  "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

  "我,我是来找你的。"

  "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

  "到底有什么事?"

  "我来找你,就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程小薰知道,凭她当时那副样子:睡眼朦胧,头发凌乱,衣服和裙子因为坐的时候没太注意而布满讨厌的皱纹,还有因为睡得太久而变得惺松的声音。她知道,她这次努力已经变成了泡沫。

  林以聪还是很有耐心的,他护送程小薰回寝室。当然,为了在那仅有的十分钟里赶回去,他们不得不一路狂奔着。

  [1995年的冬天]

  转眼,寒假来了。

  在临回家的前一天,下了一场雪,程小薰就在林以聪的教室前面堆了一个雪人,在雪人的手上,系着她写的一张字条,"我喜欢你,寒假时雪人会代替我来陪着你。"

  她知道,寒假里他不一定会呆在学校,他也不一定会看那个雪人,不过她还是固执地把雪人做得很漂亮。雪人的眼睛是夏天吃的荔枝核,黑黑的,亮亮的。

  而她不知道的是,林以聪站在窗前的时候确实看到了那个雪人,他走到教室外面,把雪人手上的字条收了起来。那个寒假他真的没有回家,因为要转博,他不得不辛苦地读书。
 
  雪人陪伴了他一整个寂寞的寒假。

  [来年春天]

  程小薰向妈妈要了一些钱,买了一件苔绿色小大衣,配着大摆裙子和橙色毛围巾,看上去就是一个很出众的女孩子了。

  她穿着这套衣服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多么想那一刻林以聪会出现在她面前,她真想让他看到最美丽的自己。

  可是,穿大衣的季节已经过去,他也没有再出现。等到程小薰把大衣收进柜子里的时候,电话却响了。"出来一起走走吧。"林以聪的声音在电话那边响起。

  那天和林以聪并肩走的时候,程小薰一路上都心不在焉,她一直在想着她那件苔绿色的大衣。

  "我有一件漂亮的大衣,我想穿给你看看。"她终于忍不住了,在走出大约一百米的时候,她这样说。

  他看了看他:"不必了吧。"

  "不,一定要!"她冲回楼上去,穿戴好后又奔下楼来。

  因为心急又因为跑了步,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那件不合时宜的大衣,程小薰都出汗了。

  他笑了,说:"你真傻。"

  她也觉得自己真傻,但是傻得很愉快。

  在外面的冷饮店,林以聪请程小薰喝了一杯冰咖啡。"我要去北京了。"他这样说,"今年夏天。"

  她把一口冰咖啡含在嘴里,咖啡都热了,她才想起要咽下去。"好啊,去读博吗?"

  他点点头,忽然有点结巴:"你,你会,跟……跟我一起吗?我是说,你想考研吗,北京的学校都很好。"

  程小薰被他问懵了:"我啊,我学习不好的,你知道,我不擅长学习。"

  说完这句话她就后悔了,不过她暗暗给自己加油,她一定要赶上林以聪的加速度。

  [三年以后]

  出了地铁,坐上去学院路的巴士,北京已经下起雨,程小薰的心事忽然拥挤起来。

  不过还好,她没有冲动到放下行李就去找林以聪的份儿上。她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寝室里,静静地看着外面落下的雨,心里在想:林以聪,我终于又和你在一起了。

  她把带来的所有衣服都试穿了一遍,终于挑到了满意的衣服,穿上这件衣服的时候她想起三年前在春天的小路上,那少女一路飞奔要回去穿上棉大衣给她心爱的人看,那时候,真是,好傻。

  而现在她已经长大,镜子中的她有点像时装画里的女孩,慵懒的,漫不经心的,但是,却是美丽的。

  站在林以聪的楼下,她有点紧张,手不停地掖着头发,这时有人在背后拍了她一下:"你好!"回头,是林以聪。

  那一刻,她几乎要拥抱他了,可是,怎么他身边还站着个女孩。这女孩个子很高,腿修长,眼睛大大,头发烫成一线线的。"我叫橙子。"回头看了看林以聪,林以聪马上介绍:"是我女朋友。"

  这时,林以聪的手臂很自然地搂着橙子。

  [1999年的冬天]

  又是冬天了,这个冬天程小薰有点呆。有心事的时候她是呆的,不起劲的。

  偶尔她也与别人出去玩,有几次搭公车的时候,她遇见林以聪。林以聪看都没看到她,只是一边抽烟一边搂着橙子。橙子永远美丽懂事,林以聪除了她不可能再喜欢上别人了吧。想到这里程小薰就变得寂寞,还有绝望。

  寂寞的时候她去堆一个雪人,她搂着雪人,轻轻地,轻轻地哭了。她的眼泪滴落下来就把雪人洞穿,她又捧起细雪,将那些洞抹平。"你疼吗,雪人?"雪人不说话,但是女孩知道那种疼的滋味,像感冒,低低的疼,持久不化,无法言说又烦闷至极。

  程小薰成了图书馆的常驻学生,图书馆的暖气总是烧得咕咕直响,她把手放在热热的暖气片上,手就变得好暖,这时她就好想叫外面小操场上踢球的那群男生中的一个,对,就是他,林,你到图书馆来吧,把你的手伸过来吧,我可以温暖你!我的手很暖啊。

  [有个晚上]

  有个晚上,程小薰去图书馆上自习,回来时走到二楼拐弯处,突然被黑暗里的身影吓了一跳。是林以聪。

  他坐在楼梯上,头也没抬:"她们说你在这里,我就在这里等你。"
 
  "你怎么了?"

  "橙子,她不要我了,"林以聪看着程小薰,慢慢站了起来,"程小薰,你不会这样对我的,是吗?"

  那一刻,程小薰看着失魂落魄的林以聪,她咬咬嘴唇,什么也没有说。

  林以聪抓住程小薰的肩膀,俯下身去。可是就在他的嘴唇将要吻到她时,他松开了手,他说:"对不起。"

  程小薰盯着他,忽然用力攀住了他的脖子,然后,她开始吻他。那吻只有几秒种,可是对于她,就是整个世纪。她闭上眼睛,她要好好体会这个吻的深意。虽然,它也许并没有太多深意。

  之后她送他回去,然后一个人慢慢走回自己的寝室,风怎么变得那么冷啊,程小薰用双臂抱着自己。在这暗夜里,她要将自己牢牢保护。

  就在第二天的下午,程小薰接到林以聪的电话。"我要出国了。"那时,她好想说一些祝福的话,或者说一句挽留的话,可是她还是什么也没说,她只是撕掉了自己的那张留校资格表。

  "我会再去找你的,我会找到你!"她在心里这样狂喊。于是,又过了三个夏天,她也去了温哥华,那是他所在的城市。

  [Joan和林]

  同事们走过她身边会礼貌地向她问好:"hi,Joan。"他们这样叫她。

  不过林以聪不会这样叫她,他喊她的大名:"程小薰。"林以聪的办公室在程小薰的楼上。

  是的,她清楚自己的选择,为了最近距离地靠近他,她放弃了留校的工作,放弃了北京,离乡别井来到这个寒冷的雪国。她心甘情愿。她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到底,她是个有种的女孩。

  有天下班的时候,林以聪走过来,对她说:"程小薰,我们去公园里坐坐好吗?"

  "哦。好的。"

  他们在公园里安静地坐着。他忽然郑重地看着她,郑重地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对我的心意。"

  "是这样啊。"程小薰笑了,把眼睛眨一眨,露出顽皮的样子。

  "可是,你为什么一直都不问问我,是否我也喜欢你呢?"林以聪的声音有些急了。

  程小薰安静下来,她看着林以聪,一字一字地说:"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让他知道。你明白吗,有一种爱情,它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可是,程小薰,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也喜欢上你了!从这一刻起,我要正式追求你。"

  "是吗?"程小薰轻轻地说,"谢谢你林以聪,不过,我要和你说再见了。"

  说完这句话,程小薰就走了,而且她决定不再回头。

  从十七岁到现在,她爱了他这么多年,可是在他终于也爱上她的时候,她却发现,她的爱情其实已经完成——她完成了。

  [后来]

  程小薰回了北京,在北京重新找了份工作。两年以后,她结婚了。

  婚礼之前,她接到林以聪来自温哥华的长途电话:

  "程小薰,你走后,我以为,我可以从此将你忘记。可是现在,我终于明白,有一种爱情,是激烈的,刻骨铭心的,同时也是孤独的,不服输的。我没有忘记你,因为,这种爱情真的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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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像在等公交车

  生活中,总有等待,总有选择,也总会错过,爱情也是同样。在网上看到这篇《爱情像在等公交车》,读完,你是不是这篇文章说得有那么些道理呢?

  爱情有时像在等公交车,不想坐的公交车接二连三频频为你停留,而真正想坐的,却怎么也等不到,像是一场存心的恶作剧。

  等到公交车终于姗姗来迟时,却像约好似地结伙成行连来两三辆,让人不知如何是好,无论坐上哪辆,都抹不去心头淡淡的怅惘,总担心错过的是否才是最好的选择。直到两车交会时从窗外看进车内的景象,才豁然开朗,或是懊悔不已,但毕竟不是置身其中,无从断言真相。
 
  公交车的路线繁杂交错,任君选择。有的迅速便捷,偏偏班次极少,要靠运气及毅力才可能等到;有的班次频繁,却必须中途换车,才能抵达目的地;有的路线曲折迂,抵达之日漫漫无期;有的总是过站不停;有时偏偏等待的,站牌和时机却不对,让人总是上不了车;有的车轻松舒适,随招随停,却无法开往你心中想去的地方。


  于是,有人勉强挤上车,在车门开闭的夹缝中狼狈惶恐地走完全程;有人错看站牌,慌忙上车又下车;有人改变初衷,却在不停的转换间迷失方向;有人错过了目的地,却意外欣赏到一路的美好风光;有人耐不住等待的煎熬,只好修正方向,选择多数人乘坐的班次多的安全班车。

  因为年轻的缘故,有不少人曾义无反顾地等待着班次间隔时间极长、可遇不可求,但座椅舒适、服务贴心、直直驶向梦想目的地的公交车。但更多的人纷纷失去耐性,胡乱拣了辆公交车匆匆离去。

  那样的离去,所耗去的心力,放弃的青春,岂不是牺牲得一点价值也没有?等待是因为对完美的渴望,还是纯粹由于不甘心的缘故?

  还有人苦苦守候的,是一辆早已停驶的公交车。愿赌服输,这是当初选择这班公交车就该预想到的结果,其实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也有奇迹发生。就在这个人黯然穿越马路,走向开往另一个目的地的公交车时,却蓦地回头望见,他曾引颈期盼的稀有公交车竟然来了。它稳稳地停在站牌前,车灯一明一灭地眨着眼,似乎在嘲弄三心二意的人,而恰好路过的行人,大大咧咧地跨上车子,浑然不觉自己的幸运。但奇迹并没有发生在他身上。他奋力追赶,却被红灯阻挡去向,只能呆望着车扬长而去,无可奈何。

  最后,还有极少数幸运的人自己开上了车,从等待或是妥协的两难困境中脱身,却开始面临寻找停车位的课题。问题总在产生,问题永远不会结束。

  我等的车还没来,或许我已错过了,或许只是晚点而已,或许我根本是站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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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

多爱你半小时

文/雪小禅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牵了你的手,漫步在人生路上。我为了等你,为了多爱你半小时,宁愿多走一段路。


  那时,他和她都在大学里读书,热恋中的男女,往往是刚刚分手就想见面。

  他每隔三天就去东区找她,然后两个人散步吃饭,无话不谈。也许所有的恋人都一样,在一起都有无数的话可以说,所以,他总是拖到最迟才回西区。

  坐14路可以直接到西区的校门口,可是,他每次都要坐16路。

  最晚一班车,16路比14路晚半个小时。

  一个十点半收工,一个十一点收工。


  但是,16路离学校还有两公里,就是说,他还要步行两公里才能到学校,就是说,每次到学校就已经午夜。他记得那些冬天的夜色,星光下,雪地里,一个人往学校走,分外美。

  后来她知道后感动了好久,她说,太苦太累了吧?何况,冬天真的很冷。

  可他说,心中有爱,不觉得累。

  也许恋爱中的人总是盲目多于理智,他还是坚持,这个习惯,坚持了四年。四年,他说,我多爱了你好多天。你想想,每隔几天,多爱了半个小时,这四年,得多少天?

  她是城市女子,为了这句话,跟着他回了家乡小城。

  本来,她的父母是不同意的。

  但是,一个肯多爱她半小时而自己走回去的男子,是可以让人托付终生的。

  后来,他们在小城市结婚生子,后来,他们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

  后来,他突然病倒了。

  是很厉害的病,她要照顾他,还要上班,为了早晨去医院看他,她要提前早早起来,煮好他喜欢喝的汤,再带着他喜欢吃的小点心,匆匆上路。

  其实她可以晚一点儿去的。

  可是,为了能和他多待一会儿,她坐最早的班车,五点钟的车,去下一站坐。

  和他当年一样,为了那半个小时,她要四点就起来,然后做饭煲汤,然后坐最早的班车去看他。

  他知道那辆车最早,心疼地看着她说:别这样早起了,你看你都瘦了。

  她就打趣他:我想把你多爱的半小时,全部还给你。

  说出这句话时,两个人怔住,她看着他,不再年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脸上有了皱纹。他亦看着她,从前玉面朱颜变成了一个沧桑的女人,如果她不嫁给他,她可以嫁得更好的。留在大城市,过着幸福的生活。

  病好了以后他问她,后悔过吗?

  她摇头,爱情从来不后悔。

  为了那多爱的半小时,她觉得值得。

  后来,他们上了电视台的一个节目,有很多对夫妻参与的互动节目,就是通过摸对方的手找到对方,当然,前提是把眼睛蒙上。

  结果,只有他们找到了彼此。

  主持人问,为什么你们能找到彼此?

  她微微地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因为,他每天都要牵我的手,他说,不牵我的手,睡不着觉。

  他也不好意思了,说,我就这习惯,一睡觉就要握她的手。握了她的手,我觉得,心安,幸福。

  他们之间,已经没了当年的缠绵悱恻,可是,在牵手的刹那,他们的眼中,都闪着泪光。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牵了你的手,漫步在人生路上。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我为了等你,为了多爱你半小时,宁愿多走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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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如此享受的慢性毒药

文/王月冰
转变似乎是因为那台电视机的彻底罢工,可我明白,真正的质变是因为我们的醒悟。


  大学一毕业,我就到南京找男友云了。

  云的表舅在南京有家公司,他毕业后一直在那儿工作,每个月拿1000出头的工资打发日子。我本来也奢望他的表舅主动请我进他的公司,可这位老板连面都不愿见我。无可奈何,我只好自己找了家小小的文化公司,每个月1000元的微薄收入,也算是高高兴兴上班了。

  从此,我和云便开始了看似快活的生活。每天下班后便相拥着坐在租来的小屋里看电视,从下午6点的新闻到晚上10点多结束的黄金剧场再到深夜的午夜剧场。每天持续六七个小时,我们斜靠在廉价的充气塑胶沙发上,随着荧屏嘻笑哀乐,全身心地感受着荧屏上他人人生的丰富多彩。周末的时候就牵手去逛大卖场,拎回二三十元一件的衣服或其他便宜的物品。虽然关掉电视的瞬间我们也会突感空虚,眼见别人买房买车也会有一时的失落,遭遇权贵人士的冷眼也会一时激动感伤,可我们终究是似乎要满足于现状平庸度此生了。

  日子就这么无声地流逝了两年。


  那天晚上,我们的小屋里一切依旧。正当我们深深沉醉于电视剧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时,那台来自于跳蚤市场的17英寸老式彩电突然"嗤"地喘息一声,然后是一圈白光挣扎着晃了晃便寿终正寝了。我和云四目相觑,屋里难得的沉寂。我突然觉得虚飘飘空落落的,对面的老式三门柜镜中是两张麻木、呆滞的面孔。

  我逃避似的捡起了沙发下的一本旧杂志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读了两篇小说,两篇散文;云则总结了我们两年来的存款—— 168.6元。我们第一次彼此苦笑。

  第二天下班后,我读了卡夫卡的两个短篇和张爱玲的三篇散文,写了一篇500字的读书笔记;云看了两份报纸后跟我说:从这个月开始我们存一个人的工资到银行吧。

  第五天晚上,我写了一篇小小说投稿到了本市的晚报;云去图书馆听了一个关于市场营销的讲座。

  第六天是周末,我们没去大卖场,也没去同事家玩牌,而是去了图书馆和书城,办了两张借书卡,买了几本经济和文学方面的书。

  第七天是周日,我在家看书、写稿;云则在精读《做一个成功的业务员》。

  两个月后,我们的存折上有了3000元,我们没去买电视机,而是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这是我们在一起后新买的第一件价值上2000元的物品。

  接下来,我报考了英语补习班;云找了一份做业务员的兼职工作。

  我在报纸上发表了二十多篇文章;云跑成了第一笔业务,拿到了1600元的提成。

  一年后,我发表了文章100多篇,跳槽到了一家规模不小的广告公司做了杂志编辑和策划,工资是原先的三倍;云又跑成了六笔业务。

  两年后,我做了杂志的主编,有多家报刊的编辑约我写稿;云注册了一家广告公司并开始良好运转。

  今天上午,我们拿到了位于城中理想地带的新房钥匙;下午,我开始构思一个长篇,云计划年底把公司的注册资金由50万元升为500万元。

  今天,恰好是我毕业第四年的最后一天。写下这篇文章,感触挺多。四年,对人生来说不算太长。我们的这四年,被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两年。转变似乎是因为那台电视机的彻底罢工,可我明白,真正的质变是因为我们的醒悟。生活中有太多的暂时诱惑,也许是没完没了的电视节目,也许是刺激过瘾的电脑游戏,又或者是输赢无常的麻将……它们一点点侵蚀我们的时间,以看上去如此享受的方式,让我们沉迷其中乐不思蜀。它们让蓬勃朝气的生命一点点走向颓废,如同慢性毒药,渗透麻痹我们的思想。这就需要我们有足够的免疫力来抵抗,而强大免疫力的获得,来源于清醒的头脑描绘出的美好人生蓝图,并为之扎实而行,从而演绎起充实多彩的生活。

  暗藏毒素的诱惑无处不在,请记得随时强化自己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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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3日星期日

Longines

  在网上给自己买了块高仿的Longines手表,喜欢它的原因很简单,就是简单。黑色表盘,时针和分针,罗马刻度,冷金属光泽,仅仅如此。

  事后去钟表店改表链,才发现我这块表买贵了许多。拍了几张PP,留个纪念吧,如果你也想买这款手表,百元下可以考虑,嘿嘿,不然会和我一样,有那么点点后悔。

Longines(浪琴)

  1832年瑞士人奥古斯特·阿加西在Saint-Imier开始经营钟表生意,后来他的侄子埃内斯特·弗朗西永继续拓展业务,并于1866年在瑞士LesLongines开了家制表工场。1867年弗朗西永注册"Longines"公司,浪琴品牌正式诞生,同年第一只浪琴表机芯L20A面世。从1867年起,每只浪琴表都雕刻有飞翼沙漏标志。1880年,浪琴表在瑞士正式成为注册商标,它也是瑞士制表业中历史最悠久的商标之一。1885年,浪琴表在安特卫普国际展览中赢得第一个大奖。此后浪琴表获得一连串国际性殊荣,包括创下先后10次得到格林尼治大奖的纪录。

  进入20世纪,腕表逐渐取代怀表。1905年浪琴制造出第一只机械腕表,1912年又推出极赋创新精神的方型腕表,将优雅的几何学设计引入制表业。1912年在巴塞尔举行的瑞士联邦运动会上,浪琴表成为全球第一个推出全自动计时器的制表商。

  1920年代,浪琴对钟表产品的设计及制造已经得心应手,其全新的装饰派艺术风格大获市场好评,拥有几何学设计理念的浪琴表成为优雅的代称。1927年,飞行家查尔斯·林白首创纽约至巴黎的横跨大西洋不间断飞行纪录,他选用的计时器就是浪琴。后来,林白特别为浪琴表设计了一款计时器,它是浪琴导航腕表的雏形。到1930年代,浪琴表已成为一些著名探险家的必备装置。

  浪琴第3000万只腕表于2001年2月19日诞生。1994年,浪琴经过近半个世纪后重新进入中国市场,到2003年,中国市场的浪琴表销量已经是全球第一,超过了浪琴表在意大利和日本的销量。

官方网站:http://www.longin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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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2日星期六

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

文/雪小禅 
爱情是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每一瓣都有它的苦涩和清香。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我的女友名媚儿,十分动听的名字,人如其名。都以为是她追求我,因为我是她所有男友中最平庸的一个,甚至有些俗气,花一分钱也要跟她计较。 
 
  住在一起时我们就说好AA制,免得以后分了手汤汤水水说不清,反正我是她第n个男友,她的爱情快餐到了我这能完结?我不信。有了媚儿,我再出去好有面子,因为媚儿美貌动人,穿最素的衣服,也盖得住所有女人的娇艳如花。

  总有人问我用了什么计策套住了媚儿。我说她追我了,听得人一脸打死也不信的表情。媚儿总是在旁边笑着说,当然是真的,我爱他能写能算能劳动,像刘巧儿爱上赵柱儿。她还知道《刘巧儿》。

  是在一次时装发布会上认识媚儿的。我去采访,模特们争相在我面前雀跃,大大小小的娱乐版中,我也算名记,此时被一群美女包围,自然是心花怒放。只有媚儿,远远地坐在角落里,仿佛与她无关,我一时动了兴趣,越是被拒绝,越是被诱惑,大概媚儿是深谙此道的。我放弃采访冠军和亚军,来到媚儿面前,她只是十佳之外一名普通模特,却自有一分妖娆的气质,也说不清是哪里好,反正就是看了忘不掉,有点像张曼玉,细细的眼睛,小小的唇,笑起来都是狐狸一样的媚样。


  我问她为什么不热衷于媒体?这可是出名的好机会。她淡淡的,出了名的女人岂不是更苦?就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暗叹她小小年纪悟性这么强,便一下认同了她。

  她先约我喝下午茶,闲闲淡淡地聊,并不说男欢女爱,只说眼下最喜欢的事情,我们竟然都喜欢这种寂静稍显落寞的茶馆,并不喜欢酒吧和蹦迪,这倒有点让我意外。因为她穿得实在前卫,看来表里如一不是很对。

  然后开始了交往。我略谈过两次恋爱,如蜻蜓点水,有感觉的不多,而媚儿早已是恋爱专家,认识她的人告诉我,小心啊,她可已是高手,不要人财两空。

  我岂会那么傻。财我没有,挣了就全花掉,甚至还有贷款,我怕自己的孙子都要还账。她又是自动跟我,我怎会有损失?

  于是两个人各付一半房租,菜每天她买,剩下的杂七杂八东西我去一次采购,日子过得还算清楚。我也问她为什么会找上我,据说她前任男友不是大款就是政界要员,或者有型有款的广告男人?她淡淡一笑,看你好喽,想和你结婚。我一惊,什么?想和我结婚?她又笑,看你吃惊的样子,我怎么会想和你结婚?傻瓜。

  被她骂过傻瓜后才踏下心来。我才二十五岁,结婚?太可笑了吧?纵然她是美貌如花的媚儿?

  于是不去上班的时候,我坐在地毯上整理我的片子,媚儿就往脸上涂了鸡蛋清之类的东西,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们总是把窗帘拉上,白天也如黑夜,灯总是亮着,电视总是开着,无聊的电视剧一个接着一个,不然,怎么打发无聊的时光?

  做饭多是我。我家传了一手好厨艺,川、鲁、粤各大门派我都会,媚儿总是叹为观止。她总是边吃边说,要真嫁给你也还行,至少可以吃一辈子美食。我说,你可以嫁一个厨师,比我更好,何苦找我这种没钱没势的人?

  她不语。一个人去沙发上看时尚类的杂志,看着看着就忘了从前的事,没心没肺地说,我能不能把头发染白了,然后再做一个板寸?我吓得要死,惊慌地说,你要是上午做了,下午你就搬东西走人吧。她骂我老土。老土就老土,至少她现在是我女友。

  我和媚儿不但钱财分得清楚,感情也是清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是不会和她结婚的。她结婚的对像是大款或者明星,都与我无关,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喜欢一个人是莫名其妙的,她瘦瘦的骨头讨人喜欢,尽管她情史太长。媚儿说她十五岁开始谈恋爱,最早的初恋是十岁,爱上邻居家的男孩儿,男孩儿十二岁,居然海誓山盟过,真让我笑得冒泡。她逼问我爱过谁,我想了想,真的没有,如果有,对她还有一点。也说不上是爱,喜欢吧。我又加了一句。她听我第一句还雀跃,听第二句就黯然,然后自言自语,为什么总找不到一个真心爱我的?

  渐渐就有点老夫老妻。有时两个人懒懒地在床上,仿佛结婚多年。其实就这样下去,也许没什么不好?

  媚儿旧日男友打电话给她,我略有醋意。是她在美国的男友。我揶揄她,怎么,男友给你办护照出国么?还不收拾行李?她也不恼,也不解释,只说"哪里"便完结。我不要再问,好像多在意她一样,那就落了俗套。媚儿转身进厨房,为我做苏州小吃青团子。一种又甜又粘的东西,好像爱情,总是黏黏糊糊的,吃多了上火,不好消化,所以我不想轻易和谁水深火热地爱。爱太难。

  媚儿是苏州人。难得她长这么美,而且真是媚儿多姿,像苏州的小桥流水,她说有一天带我去苏州,苏州会让人产生一种另类的想法。

  就真的去了苏州。媚儿带我去的园子全不是旅行社会去的,都在苏州的角落里,又安静又美丽,又是春天,我看媚儿穿了旗袍在园子里轻移莲步,竟以为自己是江南才子一样的。那个时刻,有些许的伤感,说不出为什么。

  从苏州回来后我变了许多。第一次,我给媚儿买了丝绸的睡衣,她的身体在光滑而柔软的丝绸里飘荡时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早就认识她一样。那一夜,我和她燃烧好久,她第一次流了眼泪,湿嗒嗒的在我胸前,弄得我手足无措,我差点就说嫁给我吧,忍了忍还是咽了下去,我自由的时光还没够,怎么可以上了婚姻这个牢笼?

  有一天媚儿跑到卫生间狂吐,然后脸色蜡黄地出来。我问你怎么啦?她笑笑,可能晚上吃的鸡腿不干净。晚上我也吃鸡腿,可我一切都好。

  第二天正在外面拍片,被她打电话呼回来,说是病了。我提了水果进屋,看她脸色纸一样苍白。我急忙抱她,要不去医院?她在我怀里,婴儿一样安静,惨然一笑,已经从医院回来了。我急问什么病?她刮了我的鼻子,你的孩子,没了。

  我脑袋顿时变大。媚儿怀孕?然后去做了流产?天啊,我的孩子?我竟然怒吼她,为何不告诉我?我有权决定一切,我是孩子的父亲。媚儿流了眼泪,不告诉你是因为不想增加你的压力,免得你因为孩子而迫不得已和我结婚。这话让我心疼,这样的女子,还不值得我爱么?我想等我有了房子就娶了她吧。

  那些天我整日煲汤,把媚儿伺候得白白胖胖,每当我围上围裙去厨房就有一种家庭妇男之感,这感觉让我非常沮丧,尽管媚儿说我这样很酷,她还说她最爱的就是我这种居家男人的样子,然后说,不知道谁将来有福气可以嫁给你?

  我没有答她。其实想答她。但和她的那些男友相比,我实在自卑,最起码,连个小窝都没有。

  可是我已动了结婚的念头。我觉得自己离恶俗越来越近,无聊的人才想结婚。

  我们又和以前一样,只是觉得更亲近,毕竟,媚儿的腹中,有过我的骨肉。

  终于有一天,媚儿说要走。是要出国上学,我才知她竟然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而且是理工科,这让我对她刮目相看,我甚至以为她只是高中毕业,然后趁着花样年华出来做模特的。她说要趁年轻学点东西,她选修服装设计,不晓得谁给她拿的钱让她去那个浪漫之都。分别的时候我想伤感一下,但居然没有,只是和她每次出差一样到机场送她,她说,女人要趁年轻赶紧折腾,女人还不如衣服呢,衣服过了时,再过二三十年还有再卷土重来的时候,女人过了时,就是烂菜一堆,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怀念的。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的眼泪才下来。我已经开始怀念了,可惜媚儿看不到了,我为什么要哭呢,这时候应该哭的是媚儿,我知道她真的爱我,有一次她说梦话,说让我娶了她。回到小屋我一个人发呆,屋里到处是媚儿的气息,她的长筒丝袜,她没用完的沐浴液,还有浴池里的长发。我小心地拾起来,一点点卷好,放到抽屉里,这个动作像琼瑶阿姨小说中的情节,但我做起来充满伤感,我知道当媚儿离开时,我已经爱上了她。

  后来看一本书,说到爱。书里说,只有一个人真正爱上另一个人才会想到结婚。媚儿真的和我求过婚,可惜我错过了。晚上,给媚儿发邮件,你在巴黎还好吗?法国男人很浪漫吧?要不就考虑做个法国媳妇?我仍然是满嘴的不正经。

  只一会,就收到媚儿邮件,里面只一句话:爱情是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每一瓣都有它的苦涩和清香。
 
  我呆呆地盯住屏幕,然后把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我想根本不用保存了,因为它已在我心里生了根,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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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爱在隔壁

文/雪小禅 
她大概一周出去买一次东西,大包小包的提上来,瘦瘦的人,细细的胳膊,再提上大大的袋子,总让人心疼。每次看到,我都会替她提着,而她总是两个简单的字,谢谢。


  米丽说,达民,昨天我们隔壁新搬来一个女子,样子妖娆得很,别是做那种生意的吧。

  你别胡说。女人就是这样,见到比她漂亮的就嫉妒。我困意正浓,明天公司还有会,不想和她太纠缠,她蛇一样缠上来。我说,不要。困。然后推开她,米丽什么都好,就是太缠人,刚认识三个月,她在我面前脱了衣服,让我看她新买的文胸,黑色的,有蕾丝,我明知这是一个陷阱,还是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男人,都是禁不住诱惑的,除非我不是男人。然后米丽隔三差五来我这里过夜,在一个公司里,传出恋情总是不好的,因为公司里是不允许员工谈恋爱的,而我们刚稳定下来,所以,结婚是太遥远的事。


  早晨起来,看到米丽已经化好了妆,淡蓝色的职业装穿上了身,她跑来过吻了我一下,我先走了,快起啊,早饭你自己路上吃。

  我多想,有一个体贴的女子,早晨起来,可以让我吃煲好的汤,那样的温暖,在我心里几乎是奢侈的,但很显然,米丽不是这样的女子。

  刚出门,看到隔壁的女子,素衣素裙,把防盗门打开,手里是一支剪下来的花枝。我抬眼望去,她的眼睛桃花一样,半开着,看得出来,她好像刚起来,脸还没有洗,长发是乱的,但乱得性感,有点像舒琪。我收回眼睛,然后说,好。

  她点了一下头,我刚来,以后,请多关照。

  我下楼去,头脑里全是她那支被剪下去的花,那是支什么花呢?这么妖气?

  以后,常常会碰到她,常常是素衣素面,后来才发现,她不上班,一个人在家,因为有时我休假可以听到她屋里的音乐,很安静的音乐,还有,炒菜的声音,总让我想起家来。大部分时候我都是用微波炉的,米丽来了我们就出去吃,米丽说,我是不做饭的,那么多油烟,还有,这么细嫩的手,怎么可以去做饭?

  我无话可说。只有由着她去了,但从阳台上总飘过香香的味道,好像她的日子过得很精致,她大概一周出去买一次东西,大包小包的提上来,瘦瘦的人,细细的胳膊,再提上大大的袋子,总让人心疼。每次看到,我都会替她提着,而她总是两个简单的字,谢谢。

  电梯里,我总感觉她在看我,而我,装看报纸,低下头,其实一个字也没有看,这个女子,出现在我面前,如影随形,好像是有什么玄机。

  我告诉米丽,米丽说,你对她有兴趣了?她准是别人包的二奶,要不就是做那个生意的,你看她那妖劲。

  我止住她,你别胡说,她,人很安静。

  一天,忽然听到她半夜里抽泣,一段一段的,如《胭脂扣》中的女鬼如烟来了,我惊得一身冷汗,想去敲门终觉得不妥,然后我用手指轻轻地叩了叩墙壁,终于那边没了声音。

  第二天我看到她在阳台上修理花,我对她点了一下头,然后问,没事吧?

  她笑笑,没有,只是,做了一个噩梦。

  晚上,有人摁门铃,我透过防盗门看过去,是她。因为米丽是有钥匙的,她不用摁门铃。

  方便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我给她菊花茶,然后看她整个人陷在沙发里,一时,我竟然有些许紧张。

  我煲了银耳莲子汤,不知你有兴趣没有?

  好啊。我说。第一次,我把脚踏进她的屋子里,同样的格局,同样的两室一厅,却是天上人间一般,屋里的东西极少,宜家家具,红色沙发上面是黑色靠垫,有牡丹绣在上面,墙上是云南的腊染布,没有床,只有地上一个大大的垫子,一床深蓝色的大被子,上面是红色的荷花,真惊艳啊。我收回目光时,一杯香浓可口的汤在我面前了。

  这是我最爱喝的汤。我看着上面的莲子,多像这面前的女子,清淡,简单,却韵味无穷。只是,这样的女子,会爱什么样的男人?

  我们一起去阳台上看月亮,她轻唱梅艳芳的老歌《似是故人来》,听得我汗毛竖起来,却十分性感,欲近欲退,在劫难逃。她身上有一种奇异的香,原来,有的女人真的有体香的。而米丽,是用了法国香水,叫做紫毒药的,总是用的太多,我说过多次,她总是愿意把什么事情都做到极致,这样的女子,总是太贪婪的。

  常常,是她来敲门,然后说,过来喝汤吧。或者亲手做几个小菜,说是家乡的小菜,上不了台面的,而我看到,那绝非是一般厨艺的人能做出来的,全是苏州名菜,这才知,她是苏州女子。我一直没有问,为什么,她一个人住?为什么,她不去工作?

  而她,一直缄默。

  终于有一天,米丽看到我们在一起煲汤,她打翻桌子说,怪不得你最近脸色这样好,怪不得对我不冷不热,原来有小狐狸精在伺候你,不知道她床上功夫是不是比我好?

  我伸出手去,米丽脸上有五个指印,我早知道这个女人不适合我,却一拖再拖,不像个爽快的男人。

  对不起。她过来收拾东西,细碎的瓷扎了手,血,一滴滴落下,米丽冷笑一声,我早知你们有了苟且之事,说完,提起包走了,头也不回,半个解释的机会不给我。

  我吓住了,是为了那几乎止不住的血,一点点的破最后却导致崩溃之事,你,没有血小板吗?

  她惨白着脸,鬼魅地一笑,可能吧。然后整个身子倒在我怀中,容不得我去细想,这个冰冰的身体,让我暗夜的心,像着了火的东西,扑扑跳了起来。

  终于停了血。才知我们不知何时拥在一起。她忽然一笑,我这个样子,是不是难看?

  女人真是痴啊,什么时候不忘了自己美丽与否,我摇头,于我而言,怀中的女子,是一尾盛开的菊,散淡而清怜,有种说不出的爱怜,她忽然落下泪来,一粒粒在我胸前,我说,失恋了么,为什么哭?

  那一夜,她在我屋里,说,一个人回去害怕。我知道米丽说对了,爱情,不知不觉来了,只是,跳动在彼此眼里,她没有说,我也没有说。

  第二天我去上班,公司里没有了米丽,她辞职去了南方,给我留了信,上面说:你爱的是隔壁的女子,要的只是我的身体,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明白了,只是不肯相信,如今爱情真的凉了,伸出手去,我什么也没有,所以,只有走了。

  而我连隔壁的名字都不知。甚至她为什么一个人住,甚至,她爱过谁没爱过谁?如果她现在走,我就是《聊斋》里被狐迷过的书生,睁了眼,什么都是空,只有一座空坟而已,这样想着,冷汗出来,我急急地从公司回来,她好好的,穿了丝绸的衣服,在煲汤给我,宛如我的妻。

  我一把拉住她,往我怀里,紧紧地不肯放开,屋里,全是红枣的味道,她切切地低下头,问,你记起我了吗?

  这句话更是愕然,我仔细看怀中的人,想了又想,还是摇头,这样美貌而细致的脸,在我印象中,没有过。

  她嘻嘻笑着,我们是一个学校呢,那时有一个女生受伤,需要献血,那个女生,是RHAB型,而找遍整个学校,只有你是。我在床上,看你伸出胳膊,然后血流到我的身体里,从那天起,就知道,终有一天,我要遇到你。

  终于想起,原来,那年抢救的女生是面前素衣的人,只是这点小事,何以让她挂齿这么多年?

  她不答,只是笑,然后递上煲的汤,脸色,因为红,而像一只苹果,突然变得饱满起来。

  我俯下身去,轻吻了她,这样的人,如最薄的瓷一般,去碰,也是轻轻的,一不小心,怕它碎掉。

  只是,幸福来得太快,我还没想要怎么样开始未来,再回家,却看到铁门紧锁,而我的桌子上放着她的信,还未看完,却已是满脸的泪。

  达民:

  不曾想让你真的爱上,因为,爱,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奢侈的,但为了爱你,我放弃与家人最后一起的机会,放弃生命中最后几个月与你隔壁。

  几年前,一次偶然的失血,是你把血输给我,从此,知道自己得了白血病,在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也暗恋上那个阳光俊朗的男人,打听他所有行踪,不敢轻易说出自己的爱,而最后的日子里,我宁肯舍了一切危险来和你爱一场,为你煲最爱的汤,为你做最喜欢的菜,还为你,在暗夜里浅吟低唱。这场自恋,根本没想到你会回应我,只是到最后,爱到不能,所以,把米丽逼走,实在是情不得已。

  已经十分满足了,因为,曾经爱过,曾经,和最爱的人住在隔壁,你再见不到我,天上人间,从此永隔,但我知道,我是幸福的。

  终于我看到她的名字,在最后,小小的两个字,婴宁。

  我叫着她的名字,婴宁,婴宁。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每一个字,像一把刀,割着我的眼睛,割着我的心。

  而手里的信纸,终于湿湿地耷拉下来,若一只雨天受伤的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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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星期五

融化精灵的雪花爱情

文/夏果果 

嘉的目光滞留在那片雪花上,其实她看到的永远只会是雪融化的样子,可是她依然固执的说,雪花是最美丽的花朵。

  当嘉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对这个忧伤的女人发生了兴趣,她看起来有点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不是很美丽,可是很精致。当白色的烟雾从她身上缭绕开时,我听到了一段很浪漫也很柏拉图的爱情。我笑了,很不可思议的笑。
 
  我知道那根白色香烟的烟头有颗小红心,细腻的女人喜欢它亲吻着自己的唇,好象爱情围绕的感觉。因为它有个很耐人寻味的名字520。

  其实关于人类的爱情我什么都不懂。不过这并不能妨碍我对嘉的感觉,因为她是出现在我面前的第一个女人。而且她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我想也许她会告诉我关于爱情。


  窗外,小雪在调皮的朝我笑,我想出去给她一脚。可是身边坐着一个如此妖娆的女人,我竟然有些在乎她,我摸着自己的胸口,跳得很快。我恨恨地瞪着小雪,她吐了下舌头飞快地消失了。回头去看嘉时,才发现她一直静静看着小雪的杰作,根本没有在乎我脸上的羞涩。我想,我也许是个失败的男人。

  她告诉我,她很爱雪花,一直极至地美。

  我想她可能在说她自己吧,说实话,和她说话很累。不知道人类是不是都这么麻烦,我开始后悔和小雪打赌,跑到人间找爱情。天知道,我是不是疯了,爱情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个精灵。体验人类,都是小雪搞的鬼,怎么体验呢?

  小雪居然又冒出来,而且可恶的,她竟然在窗外跳起了舞,嘉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不,应该是望着那片雪花,她的眼睛开始流水,人类把那涩涩的,咸咸的水叫泪水。我摸了下自己的眼睛,流不出来。嘉回过头,看着我笑了,她笑起来真的很美,比小雪还美。原来人类真的很美,我觉得自己的心扑通扑通的。

  嘉告诉我,男人是不轻易流泪的,她说女人是水做的,所以女人很容易就化了。我问她女人和雪花一样吗?她笑着说,我是个幽默的男人。我找不到话题了,看着她起身离去,小雪落在我肩上,冰冰的。嘉走过时告诉我,你的肩上在滴水,可能是雪融化了。我知道她看不到雪形状,她看到的只是雪融化的泪水,尽管她爱雪

  小雪问我:你会爱上她吗?

  我很奇怪:我们有爱情吗?

  小雪忧郁的看着我,晨,你的身上有了温度,你知道,精灵是没有温度的。小雪黯然消失,看着她洋洋洒洒留下的杰作。我看到了,雪花在我的周围慢慢融化。

一个美得胜过精灵的男人牵着一个俗得发霉的女人,一个笨的出奇得精灵牵挂一个傻得可怜的女人。故事是现在进行时,心情是过去未来时。

  如果说走近人类是小雪的恶作剧,那么走近嘉却是我的决定。

  我每天会准时到达"黑色森林",嘉最喜欢来的地方。她给我讲她曾经的缠绵和现在的厌倦,我看着她轻飘飘的来又轻飘飘的走。

  酒吧里的人很多,不时间会有无聊的男人找嘉搭讪,嘉会很轻佻地和他们周旋。那时我有丝心痛,不过我几乎感觉不到。

  嘉喜欢喝酒,疯狂地喜欢,她可能喜欢的是喝醉的感觉。她告诉我喝醉了就什么都忘记了,不过我没看见她喝醉过。所以她也什么都没有忘记,我看着她的泪水从眼里流下,可是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能做的就是静静地坐在她身边,听她讲述那个叫岩的男人与她的爱情。

  岩是嘉爱的那个男人,有的时候她会笑着摸着我的脸告诉我,岩是个绝对的男人。我不知道绝对的男人是个什么概念,不过我知道岩肯定是个大混蛋,如果抛弃一个这么爱自己的女人也能叫男人的话,我不知道人类对男人的诠释是什么?可是嘉总是苦笑着说,岩是个好男人。也许我真的不能理解人类的爱情吧,这个时候我会想起小雪说过的话:人类的爱情是摸不透的。

  看见岩是在一个阴雨连绵的下午,没有告诉小雪,我一个人跑出了森林。尽管我知道私自跑出精灵森林是很危险的事情,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的眼皮会砰砰的跳,趁着同伴们都午休的时候,我又回到了嘉的身边。

  嘉无助地坐在那张靠窗的座位上,对面坐着岩和一个时髦的妖娆女子岩介绍,凝脂。除了那个狐媚的女人不时地扭来扭去,左顾右盼地四面飞电,嘉和岩的脸上都没有表情,像两尊塑像冰冷的墩在那里。

  岩确实很有男人味,单看他那性感的唇,唇线清晰又圆又弯,唇肉饱满,象两瓣结的特别结实的大红柿子。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精灵中的天才,连这么抽象的比喻也能想出来。得意忘形的时候,我瞥见嘉眼里的悲伤,我才反应过来我到底是来做什么的。于是带着感情色彩我又重新审视眼前这个男人。

  不过一个男人长得太性感也不好,岩有些太有味道了,一看就是那种让女人犯罪的男人。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嘉会死心塌地爱着他了,岩的举手投足之间都流露着致命的迷人。我有些觉得上帝的不公平了,人类怎么可以如此漂亮,我又暗自庆幸自己不是个女人,要不然也逃不过岩的魔眼。

  一次不愉快的见面,这是我最后的结论,看他们分手时彼此的神情就可以知道。当然有个人是高兴的,那个叫凝脂的女人。毫无疑问,也是从分手时她的表情得到了结论,还用最关键的就是临走时,我看见她抛给服务生的媚眼,真是不虚此行啊。

  那一夜,我守在嘉的身旁看着她入睡,她告诉我很孤独,我说还有我在。她微笑着睡了,我看见她受伤的眼睛安然了,梦里她喊着岩的名字。尽管瞳孔里有个影子,是我。

我在发烧,眼看体温升高,雪一片片消失在我眼前。小雪说精灵是不会生病的,因为我让人类同化了自己。我的心在抽搐,雪花在我眼里融化,流出来后是人类的泪水。

  小雪找到我的时候,我搂着熟睡的嘉,小雪看了一眼微笑如花的嘉,想说话。

  我把手指放在嘴边,做嘘的动作,她睡着了。

  小雪迷茫的看着嘉,嘉的眼里闪着泪花,脸上很安详,她睡觉的习惯是睁眼。她总害怕失去,她说这样就可以永远看着抱她入眠的那张脸。

  我知道那张脸不是我的,可是我现在却抱着她。

  小雪没有表情,她冷冷地告诉我,长者限你三天之内回森林。

  森林的一天是人类的一个月,我扳手指算,我还有100天的时间。

  小雪生气,你中邪了。真后悔让你接触人类,你知道爱情是多么危险的东西吗?你的法力是不够克制丘比特的金箭的。

  我是中邪了,可是我不后悔触碰爱情。

  小雪走了,她告诉我去找丘比特了。

  嘉依然是那样泡在男人与酒中间,我突然发现原来爱情就是这么简单而复杂的综合体,因为牵挂所以牵挂,因为纯洁所以堕落。

  雪花漫天飞的时候,小雪却没有出现,那天,嘉醉了。

  酒真是个好东西,我越来越觉得人类真了不起,

  人类说,酒精能把一个人的欲望刺激到最高点,不过好像没说对精灵也适合。不过,我怎么觉得我晕忽忽的,满世界怎么都是嘉的眼泪啊,冰冰的,凉凉的。我伸出舌头添了一下,好苦涩的雪花啊。

  我和嘉疯狂地接吻,吻点雪花一样地落在嘉雪白的肌肤,嘉呻吟着,痴迷的是岩的名字。而我疯狂的原因是身体里有一团火在疯狂的燃烧,燃烧的终点是嘉。

  混乱中,我看到岩美艳绝伦的脸和深邃莫测的眼睛,看到嘉清逸脱俗的影和纠窒难息的眼神,甚至看到凝脂那青紫分明的浓妆和弹指可破的紧身衣。清醒后,迎面而来的是小雪焦急的神情和满天的欲化的菱形花。

  我告诉小雪,我很冷,我生病了。

  小雪复杂的表情变的阴霾冷硬,她轻飘飘地游弋在窗棂上,我在她无言的游离状态下看到了迷乱的自己。生病,这只是对于人类而言的温度,精灵是空中飞舞的雪花,没有知觉,没有感情。

  小雪的身形渐渐模糊,我触摸到眼角冰凉的水麒麟,像雪哭泣的泪。

  嘉幽灵一样地走到我身后,舔着我脸颊落的晶莹,她说男人的泪是甜的。我尝了一口,还是苦的,甚至比嘉的泪更涩。

  嘉会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蹦出来一句,萧黎,你不是女人真可惜,不过,你做了男人,女人会幸福。

  天那,到底是夸我做男人的失败,还是夸我做男人的成功啊。我迷茫了,我是谁?一个清纯的男人?一个潇洒的女人?一个失败的精灵?或者我只是空气中的一抹胭脂风。

我悲哀的望着嘉痛苦的睡姿,丘比特邪邪的笑容浮现在我的脑海,凝脂的选择是大家期待的选择,我看着凝脂走向机场,而丘比特湮灭了我。

  已经开始了故事,当然就会顺着情节延续下去,我在最后的100天里努力地做好一个男人所应该做的。嘉并没有因为我的缠绵而放弃她的低调,相反的,她常常在我面前放肆的和别人接吻。暧昧的眼神穿过我的身体会落在我身后,只有岩出现的时候嘉会短暂的沉默,然后是更疯狂的骚动。

  岩的出现往往是甜蜜而残酷的,因为嘉还来不及品尝相见的奢侈,就会看见凝脂跋扈的红唇蠕动的闪烁。

  萧黎,我好累。嘉又醉了,午夜的路灯总是把人的影子拖的老长老长,我扶着嘉,沿途只有嘉的影子,我没有。

  他爱你吗?也许我一直就在想这个问题,或者我从第一眼时就在想。

  那一夜,嘉说了很多话,第一次她在我怀里没有喊岩的名字,只是她也没有看我。嘉拥抱着自己睡着了。

  我其实看出来了,岩确实是个绝对的男人,尽管他不能面对自己的爱情。

  小雪像旋风般在窗外呼唤我,我把脸贴在玻璃上,那种冰凉,熟悉的冰凉。

  我的法力在渐渐减退,我知道当精灵的身体里流动着人类的情感时,精灵会急遽衰老,死去。

  我回不去了,即使还没有到100天的期限,我也不想回去,因为我爱上了嘉。

  凝脂是岩师兄的妹妹。

  岩那双深邃的眼睛,原本应该是空洞的。

  当无情的火苗窜向岩时,凝脂的哥哥用力把岩背出宿舍。当一切平静下来时,岩的眼前没有了色彩,而凝脂的哥哥失去了生命,他在垂危之时把光明送给了岩,也把凝脂留给了岩。

  岩没有选择,尽管嘉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女人,尽管凝脂有一万个不好的理由。可是选择只有一个理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师兄给他的不止滴水。

  人类就是这么麻烦,岩痛苦的选择其实也造成了选择的痛苦。

  没有人问过凝脂的选择,也许她并不想和岩在一起。我始终在凝脂的眼里找不到对岩的爱,看到的只是一种不甘心的占有。

  小雪把丘比特带来了,她要求丘比特把铅箭射向我的心口,小雪的冰凉突然让我感觉好冷。我不敢告诉她,我已经拥有了一颗人类的心,那种会流血的心。

  我用我的精灵之珠换取了丘比特的铅箭,不是射向我的心口,而是穿过与岩挽手的凝脂的心口。

  小雪来不及阻止我,她黯然地消失在夜空。

  天空飘着雪,我知道小雪的法力又上了一层,她可能已经是个中级精灵了。

  我,萧黎,曾是精灵界的骄傲,魔法棍的主人。现在搂着一个沉睡的女人,眼里滑出冰凉的眼泪,那种苦涩的水液。

  没有了精灵之珠的我注定没有轮回了,而过了今夜,嘉的记忆不再有我,我看到自己的影子在嘉的瞳孔里慢慢变淡。

  清晨,我看见素面朝天穿了白色衣裙的凝脂独自走向了机场,看到岩与嘉相拥的画面,而我,在空中随着朝阳的升起,渐渐化成云烟,坠落在大海的最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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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0日星期四

舍不得

文/雪小禅
婚姻的真正滋味是两个人的相互惦记,是彼此的心疼和舍不得,那舍不得里,是爱,那是隐藏在心里最深的关怀,那最深的关怀,是爱的另一种面目。


  他觉得其实并不爱自己的妻子。

  是的,不爱。他想象中的妻应该是举案齐眉的女子,与他红袖添香夜读书,与他缠绵到前世今生。

  但妻子是一个现实的女人,过日子,只晓得柴米油盐,没有风花雪月,说话声音很粗,而且,她是个粗心的女人,不晓得关心他,两个人谈不上爱情,有的只是生活中的相依相伴。

  他终于找了一个情人。是他想要的那种,一个美丽多情的女子,女子很爱他,在缠绵之后说,请你娶了我吧。

  他何尝不想要这个女子?但是他不能。

  女子问他,为什么不能?

  他说,全世界的人都能离婚,唯有我不能。

  女子问他,为什么?


  他说,因为我的妻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因为她是下岗女工,她没有任何经济能力。我不能让她一个人独自承担,我怕她会崩溃,离了她,我活得了,离了我,她活不成。

  女子说,那你一定是爱她的。

  他解释,不,这和爱情无关,我给你的是爱情,给她的是亲情。

  女子黯然离去,离去时说,你是爱她的,只是你不觉得。你应该懂得,爱情最后总是会化成亲情,你不能否认你还在爱着她,因为那份惦记还在。

  不久以后,他到底离婚了。这次是妻子发现了他的隐情,看到了他以前的情书,纵然他已经和自己的情人分手,可她不能容忍,她说,你的心不在我身上了,我要的是一个完全属于我的你。

  他没想到自己的妻这样爱他,他以为她是不在乎他的。分手了,但他的惦记还在,何况,还有孩子,妻子是带着孩子走的。

  离了她,他以为自己可以过得很好,至少,他认为自己可以自由地爱一个人了。

  但他发现,回了家,没有了她的嚷嚷,她会喊着,来吃饭,她叫他,总是连名带姓,从来没有温柔地叫过他一声。或者她会支使他,去买什么什么!全是家长里短。他懒,不习惯做饭,分手后发现,他居然连着吃了一个月方便面,他知道她坚强,不会打电话给他的,即使她找

不到工作。

  后来,他听同事说,她开了一家水果店,地点很偏僻,他担心她的水果卖不出去,于是和同事朋友们说,去那个店买水果吧。单位里过年发东西,他也去找人,去买点儿水果发吧,他怕她过不下去,因为离了他,她就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

  他一直以为自己不爱她,但却为什么这么惦记她?

  后来,他在报纸上看到了一条征婚,是她写的,却是为他征的,那条件是:征三十岁以下的女子,温柔善良,身高一米六五以上,有固定职业,最好会下围棋。留下的是她的电话,他心里一颤,在曾经吵架时他抱怨过,你为什么没有一个工作?如果我有一个有工作的妻子,我

就不用这么自卑活得这样累了!他只说过一次,她却记住了。

  他还说过她不够温柔,说过她不会下围棋,他说,再找妻子,一定找个温柔的个子高高的会下围棋的,是的,那都是他说过的。

  他举着那张报纸,手颤抖着,泪水流下来。

  拨了电话,他说,我征婚。

  一个月后他们复婚了,复婚后,依然如以前一样生活,她还是不会下围棋,她还是连名带姓叫他的名字,可他知道,婚姻的真正滋味是什么,是两个人的相互惦记,是彼此的心疼和舍不得,那舍不得里,是爱,那是隐藏在心里最深的关怀,那最深的关怀,是爱的另一种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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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8日星期二

母亲的京剧

文/雪小禅
《锁麟囊》,成为她的最爱,她已经不仅仅是爱京剧,她爱的,还有京剧里面那份深情,那是一个母亲对女儿最深的爱和呵护。


  那年她得了很严重的抑郁症。也许是工作压力太大了吧?读完了博士,又到国外镀了金,她却没有很好的前程,在公司里遭受排挤。于是她整夜失眠,或者干脆想自杀,与这个世界说再见一直是她心里的念头。她知道,许多大师都是严重的抑郁症患者,海明威、川端康成,他们都自杀了。前些天,她还听说了一个中央电视台的著名主持人也是这种病,治了好几年了。

  其实是一种精神世界的折磨和挣扎,如果不是念着母亲,她真的就去了。

  母亲抚养她实在是不容易——父亲有了外遇,母亲那时又没有工作,一个人糊火柴盒供她上学,她上到博士,是母亲一分钱一分钱供出来的,她想给母亲一个最好的回报,但是却越来越抑郁,她给了母亲经济上的回报,精神上却还依赖着母亲。母亲文化不高,喜欢听单田芳的评书,可那却是她不喜欢的,她不喜欢单田芳,挺粗的嗓子说:话说什么什么……她觉得那是下里巴人爱听的东西,她宁愿一个人选择沉默地呆着。


  有一天黄昏,她还是一个人发着呆,看着外面的天空,暮色沉沉,天好像要下雨了吧?她突然又听到了单田芳的评书,在这寂静的黄昏里,那评书更显得吵哑吵闹,她歇斯底里地嚷了一句,你能不能不听这种东西?声音马上就没有了,以后几天的黄昏也是沉静的,死了一样的沉静。她反而又觉得太安静了。

  反正是烦闷,永远的烦闷,好像这个世界是那样的无聊与寂寞,她想,真的太没有意思了。

  第七天的黄昏,她听到外面有人唱京剧。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婉转婀娜的调子,倒是那戏词更吸引了她。她呆住,这么有禅意的戏词,真是美丽得不像样子,她随便对母亲说了一句,这京剧唱得可真好。

  第二天,那个女人的声音又响起来,她伸出头去,看到一个快四十岁的女人,微胖,在那里认真地唱着,而且还穿着戏衣,甩着水袖,还是那段。她站在楼上,看呆了。母亲过来说,是程砚秋先生的《锁麟囊》,传统的程派戏,程派,是知识分子的流派,周总理也喜欢呢。她惊讶地回过头去,因为没想到母亲知道这么多。程派的调子,倒蛮符合她的心境。她说,不知她还会唱什么呢?那天晚上,她睡得很好,是因为听了那个女人唱的缘故?还是因为想着第二天黄昏再听那个女人唱程派?

  后来的每一天,她几乎都能听到这个女人在楼下唱戏,总是程派,幽咽婉转调子婀娜,非常让人喜欢。喜欢,是那种禅意的喜欢,她觉得,自己心里的什么东西好像放下了,用心似菩提来形容是不过分的。

  她活得多好啊,她对母亲说。母亲说,你以为她很快乐吧,其实,她下了岗,丈夫前年出车祸死了,儿子还有痴呆症,你看,人家都活得这么快乐。母亲没有指责她的意思,但她觉得真是让母亲跟着自己受了很多苦。此后,她不仅仅是心里放下了,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她居然也喜欢上了京剧和程派。她出去买了好多光盘,都是京剧的——程砚秋、张火丁、李世济……家里,终于又有了动静,而且有一天她说,妈,您接着听单田芳吧,我觉得他说得蛮好的。

  日子就这样慢慢过来了。她休息了半年之后换了公司,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她想,她得感谢楼下那个女人,是那个女人让她重新脱胎换骨的。

  那时,她谈了新恋爱,有了新职位,开着自己的本田车,车里放着京剧,她看花倾城,看叶美美,觉得所有的日子都甜美芬芳。她还准备做五月的新娘,她的冬天终于过去了。

  那个女人不是常常来楼下唱戏了,有一天她休息,突然发现那个女人不来了。她出去买了一大束香水百合,然后来到楼下找那个女人。

  大姐,她说,谢谢您的京剧。

  她告诉了半年来她的经历,然后说,是您那段《锁麟囊》救了我。好个女人笑着说,别谢我,谢你的母亲吧。

  母亲?她疑惑地说,与我母亲有什么关系?

  那个女人回答她:半年前,我儿子又犯了病,我心情烦闷,于是我一个人跑到这里来唱京剧,那几乎是我所有的寄托了。我本来只是偶尔来,但第二天,你的母亲找到了我家里,她请我再去唱。她说,我女儿得了抑郁症,她喜欢听你唱的京剧,你能再来唱吗?如果你再来唱,我可以付你钱的。你的母亲,还问了我唱的京剧叫什么,并且问了程派是怎么回事,最后,我被感动了,我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再去唱……

  听到这里,她已经泪流满面。那个女人接着说,其实我也应该谢谢你的母亲,正是因为唱了这半年的京剧,把我的心又唱活了。本来,我的心里早就一片灰暗了,甚至,我都想带着傻儿子自杀,但最后我想,我们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这世界上,还是有爱的,至少,我为儿子活着,他离开我活不了。而你也应该活得更出色,因为,你有一个那么爱你的母亲。

 《锁麟囊》,成为她的最爱,她已经不仅仅是爱京剧,她爱的,还有京剧里面那份深情,那是一个母亲对女儿最深的爱和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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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的秘密

[audio:http://mosquitohappy.cn/uploads/200801/31_235035_1187075828_342787.mp3]

  一部旧钢琴,一份神奇的琴谱,两个人,穿越时空的邂逅,一个不能说秘密,这些元素构成了这样一部充满了奇幻色彩的爱情电影。

  很久没有看过这么令人舒服的电影,唯美的画面,动听的配乐,耐人寻味的故事情节,让我有看第二遍的冲动。

  电影上映很久了,身边的朋友却没有看它,而我也一直觉得没意思,忽略它。直到那晚电影频道在回顾07年电影的时候,大概的介绍了这部电影,画面和配乐吸引了我,晚上看完整部电影后,感觉非常好,值得一提是配乐,钢琴在影片中被凸显出来,完美的融入到故事情节中去。所以,电影原声带,还是值得一听的。


《不能说的秘密》
又名: 不能說的·祕密
导演: 周杰伦
编剧: 周杰伦 杜致朗
主演: 周杰伦 桂纶镁 黄秋生
上映年度: 2007

电影介绍
叶湘伦是淡江艺术高中的一名插班生,父亲是该校的一名教师。这天同学晴依带他参观学校,接着他独自来到了学校的旧琴房,本身弹得一首好曲的他被某处传来的一首钢琴曲吸引住了。他来到其中一间旧琴房,遇到了路小雨,纯纯的爱情故事由此发生了。一直以来,叶湘伦都觉得小雨充满了神秘,却无法进一步了解她。叶湘伦约小雨到琴房见面,叶湘伦以为晴依是小雨,跟晴依接吻时被小雨看到,自此之后叶湘伦就没有再看到小雨。叶湘伦到处寻找小雨,发现了那个小雨所说"不能说的秘密"的全部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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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6日星期日

招财猫

 

  一直想买一只摇摇晃晃的不倒翁,总是没发现特别喜欢的。直到在"稀饭的幸福造句"的Amuu商城里面看到这只招财猫,胖嘟嘟的身体,放在电脑桌上,有点摇动,就轻轻摆动着身体,特别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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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4日星期五

你说爱情的模样

文/所谓双鱼

[一]

  春天来了。我开始想念小白,想念与小白一起看过的美丽的鱼们。我想像着小白的样子,想像着鱼们在感知春天时尾巴弯曲的美丽角度,我的嘴角也不自觉地翘起来了。

  小白,你看,我仍在想你,仍在等你。
 
  可是,你在哪里呢,亲爱的小白,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二]

  买了一大堆药。我既缺维生素,又失眠,胃还时不时地痛。

  今天早上起床发现咖啡没了,心情郁闷。一个人对着镜子发脾气。

  我需要镇定。

  很早以前,那时我尚是个清纯的小姑娘,我预言自己将来一定会是个烟鬼,且沉溺于酒精。

  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长出了这样一副模样。别人也许看不出来,只有我。

  只有我自己知道。

  不,小白应该也是知道的。他了解我胜于了解他自己。他知我会纵身沉溺,因此时刻记着带我看我这世界明亮清朗的一面。他牵着我的手坐草地上晒太阳,他蒙着我的眼睛教我怎样看刺眼的日光变得温和,他施舍每一个乞丐,尤其是年长的老太太,他说她们像奶奶一样。他带

我到海洋馆看鱼,美丽无比的鲜艳的鱼们,他指着它们说,青鱼,它们多像你呀。

  他是那么好的人。不得不让我倾了全部心力去爱。

  小白说,我们的爱,脆弱,敏感,完美,奢侈。

  当时我怎么也不相信,完美奢侈也就罢,为什么你还要说它是脆弱的呢?

[三]

  第五周,我开始拼命地见网友。我买了摄像头,他们看见我头像后面的那只蜗牛纷纷请求与我视频,因为我在个人说明里写道:"我是一个美女。"我来者不拒,让他们看我美丽的容颜,然后约同城的见面,然后在他们的眉目间寻找小白的影子,然后我越加地绝望。

  这世间,那么多形色相似的男子,可是没有一个可以与小白相比。

  小绿陪我见了几个网友,在咖啡馆,她在我绝望地伏在桌子上哭泣时镇定地对对面的男人说,你可以走了。谢谢你,再见。

  谢谢你,再见。

  我记得这五个字我也曾经对小白说过。那时候我们都还在上中学,小白在一个月光倾城的晚上跑到我家楼下,喊我下来,跟我说:"青鱼,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么?"

  我面不改色,居然一点也不慌乱,要知道那时候的我还是只骄傲的孔雀,我笑了,温和地对小白说:"我知道了,谢谢你。"

  小白开始脸红,他不大懂得我的意思。我因此有点看不起他,真是个笨男生。我喜欢的人怎么可以是这样的呢。他恍惚了半天,还是很坚定地又说了一遍:"我是真诚的。我希望我们能在一起。你现在不乐意也好,等你愿意了就来告诉我一声。"

  我还是微微地冲他笑,我知道我的笑容很美。我再次温和地说:"小白,谢谢你,再见。

"

  所以,当我的好朋友小绿第五次冷冰冰地对对面的男人说这五个字的时候,我失控地尖叫起来:"不,不要,小白请你不要走,请你不要跟我说再见!"我想起我十五岁的骄傲和那一晚小白伤心但坚定的表情。

  我的悲伤他们怎能看得见。

  对面的男人面无表情,他于是依然坐在对面的位置,坚如磐石。一直到我缓过悲伤抬起头来,他才轻轻点了一下头,说:"你好了?"

  我觉得很丢人。

  小绿过来解围:"青鱼的男友上个月车祸身亡,她是想念他想得太难过了。"

  男人问:"他叫小白?"

  "不,他叫林子竺。只有青鱼叫他小白。"

  我有些生气,小绿这个多嘴婆,这么快就抖出了我的伤疤,她明明知道我在刻意躲避小白已经死去的事实。

  我问男人:"你叫什么名字?"

  "李博森。"

  "今天是几号?"

  "1月5号。怎么了?"他不明白。

  "现在是几点?"我又问,我知道他还是不明白,哼,我看不起与我没有一点默契的男人。

  "下午5点55分。"他抬起押在腕上的表答道。

  "唔,好的。"我很满意,你看这天时地利,"以后,我会把你叫做小五,一二三四五的五。以后你就叫做小五了。明白?"

  他愣了一秒,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他笑着说:"恩,我知道了,以后我就是你的小五。"

  我接过他给我的名片,然后拉着小绿离开。我不能再多逗留一分钟。这个男人,他一愣一笑的表情,多么像中学时候的小白。当初我告诉我以后要叫他小白的时候,他也是回答"恩,我知道了",像个老实的小学生。
 
  我知道我太武断了。可是我不愿意像其他人一样叫我喜欢的人。他应该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专属于我一个人的名字。

  其实,说到底,我就是这么一个太自私的女人。

[四]

  晚上做连绵不断的噩梦。我骑着自行车从高山上飞奔而下,一路上都在撞死人,血一直一直地流,非常明艳的色彩,我的眼睛几乎要被刺激得瞎掉。我不愿意撞死他,我不能够撞死他,我怎么能撞死他呢。

  因为到后来我就发现,我连续撞到的其实是一个人,他有着我最熟悉最亲爱的面孔,他伸开双臂阻止我向前冲,他大喊着说再往前面就是深渊,可是我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住,于是只有眼睁睁地残酷无比地撞得他鲜血横流。

  没有人能体会得到我的悲伤和绝望。

  男人是小白,我最爱的小白。我怎么忍心将他撞死呢。

  醒来我缩在被窝里颤抖不已。我紧紧抱着厚厚的柔软的被子,双腿都缩到胸前了,还是觉得这空荡荡的房子四处都隐藏杀机。我战栗。

  一伸手就摸到扔在床头柜子上的一张名片,是李博森。我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一刻,然后拿起手机照着拨过去,电话那边的声音非常模糊,显然是刚从昏睡中被吵醒。

  小五,我是程青鱼。我抽泣着说。

  啊呀,他的声音渐渐清亮起来,我一直在等你电话。你怎么了?你是在哭么?

[五]

  像许多恶俗不堪的故事一样,我开始与小五出双入对。

  他很听话很善良,很会讲笑话,很会做饭,他懂得一个忧郁的女人所需要的温暖。有几次我大声喊他小五的时候他抗议道:小五这名字好奶油啊,我叫李博森我不叫小五!

  小五小五,我就是要叫你小五。我扑过去掐他的脖子,我喜欢你的时候是1月5号5点55分,你说你该不该叫小五?

  五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带个小字?他还是很无辜。

  我喜欢这个小字,亲爱的,我单单喜欢这个小字。你看我的朋友小绿,她也不叫小绿,可是我单单叫她小绿。我渐渐说不下去了,我扑在小五怀里再不能言语。小白,我又不要命地想起了小白,小白,是我第一次赋予一个人只属于我的称呼,小白,我仍然不能相信你已经离我

而去。

  小五这个好男人,他一定也看出来了,我又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悲伤里。可是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他只是更紧地再紧地抱紧了我。

[六]

  小绿有几次流着口水跟我说,青鱼你个幸福的女人,你看李博森对你多好啊。

  我则像个追忆过去时光的老人给她讲已经讲了几千遍的故事,我与小白的故事。

  "我的十七岁生日。小白从七百八十一公里外的学校赶来,他千山万水地赶来,为我过生日。我逃课,一整天。在酒店里,一起庆祝我的十七岁。后来,我们就坐着聊天,电视机开着,我一边与小白聊天一边换频道,不停地换,一直地换。后来,我起身,去洗手间补一点唇彩

,出来,还未坐稳,我打算继续换频道。

  小绿,我告诉你,那时候小白忽然站了起来,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枚戒指来,那样的单膝跪地。呵呵,小绿,我的十七岁的生日啊。第一次有人求婚。

  小白望着我,说,程青鱼小姐,我,林子竺以一颗诚心恳请你下嫁于我。

  我心跳加速,居然很傻地问,我……我……我该怎么回答你呢……

  他这样地望着我,我不知该怎样回答他。还没点头,戒指就戴在指上了。一枚银戒,三个环环相扣的造型,小白说是缘定三生的意思。"

  我扬起左手小指上的戒指:"小绿,就是这个,我戴不到无名指上去,只好戴到小指上。

"

  小绿已经听得眼睛湿润,她没有嘲笑我,她又一次真诚地告诉我说:"这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戒指。"

  小白,亲爱的,你看我依然在想念你,依然在等你回来。小白,你看我往往这样不由自主地叫起你的名字跟人说起你。小白,你看我还戴着你的求婚戒指,我从十七岁便嫁给了你。小白,你在哪里呢?你告诉我,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七]
 
  2月14日,白天拉着小五到处晃,他买了玫瑰花给我,我高兴地抱在怀里走了很多路。可是,可是到了晚上,我变得歇斯底里,我把小五赶回家去,然后我自己一个人跑到墓园,抱着小五送的玫瑰花哭倒在小白的墓前。

  昏天暗地,伤心欲绝。

  我不知道我哭了多久。后来我就开始跟小白说话,一直一直地说,直到漆黑的天空都有了眉目,我终于像是跳进死亡深渊般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我与小五的家里。只是,只是我寻了半天也没有寻到他的影子,而且我还发现这屋子里已经没有了小五的东西。愣了几秒,爬起来,看到墙上的钟,时间是下午5点55分。2月15日了。我恍惚地想起来。

  桌子上有小五留下的一封信。我从未见过他的字,他写得这么好看,可是我看着看着就放声大哭起来:"青鱼,亲爱的,最后一次这么叫你。如你看到,我已经离开了,我去哪里不重要,只是你再也寻不到我了。你早就知道是吗,我再怎么努力也不过是徒劳,在你眼里,我只

是一片阿司匹林,一片小小的白色药片,它能有多大的力量呢?

  我们何必再欺骗自己。何必。你的小白,你知,是任何人也不能代替的。当你在夜里叫他的名字,当你当着我一次次地讲起他的好,甚至是情人节,你还是不愿意同我过,你扑在他的墓前哭得肝肠寸断,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就站在你身后。我比你更悲痛。"

  "无论我在哪里,都会送给你我所有的祝福,希望你比谁都要幸福。青鱼,你不要哭。再见。"

  署名是"李博森"。

  博森,李博森。我一遍一遍念着这个名字,第一次发现它这么动听,比我强加给他的小五要好听千万倍。博森,博森,你不是我的阿司匹林,我打算自昨夜跟小白告别之后就开始全心全意爱你,我期待你哪天跟我求婚我便把小指上的戒指收起来。我的无名指寂寞了很久。

  博森,博森。我疯了一样叫着这个名字。感觉全身上下湿漉漉的,空荡荡的。

  博森,可是你先离开了。我发现的时候,时间是2月15日下午,5点55分。上天捉弄。

  从此,谁还叫小五,我还能将谁唤作小五。

[八]

  我又回到了当初小白刚刚离开我时的疯癫状态里。小绿搬来陪伴。

  闲时我重复着给她讲故事。是小五从未听过的故事。

  "那天很冷。小白带我去海洋馆看鱼,很多很多的美丽的鱼们,眼睛很鼓很无辜,有几只不知名的鱼,它们游来游去,我盯着认真看了很久,我问小白,为什么它们的尾巴在游动的时候是弯曲的呢?小白说那是它们感知到了春天的味道,它们很高兴呢。"

  "出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外面已经铺了厚厚的雪,整个世界看起来都是一副圣洁的模样,雪花还在大朵大朵地落。我们还发现,海洋馆门口居然还有个老爷爷在卖鱼,只剩几小缸,其中有一缸是两只接吻鱼,挤在小小的缸里,一边摆动尾巴一边亲吻。我坚持要买,小白也很

高兴,我们买了下来,他抱着鱼缸,我走在他右边,蹦蹦跳跳。"

  "后来我把鱼们抢了过来,把它们抱在怀里,还不时地举起来看,还一边不停止地轻轻蹦跳。再一次过马路的时候,我亲爱的接吻鱼就蹦出来了,它们在雪地里挣扎着,它们被车轮碾过的雪弄得很脏。我跌跌撞撞地去捡它们回来,雪太滑,我一下子就摔倒了,然后绿灯拼命地

闪烁起来,然后我惊恐地看见一辆载着重物的卡车向我驶来,然后小白扑过来将我推到一边,然后我就看见他血肉横飞地被撞得老远,原本还在苦苦挣扎的接吻鱼们也不知被碾到哪里去,我只看到大片的血,在新鲜的雪地里那么鲜艳。"

  小绿过来抱我,我回抱她,我恳请她:"小绿,你多抱我一会儿,你别离开我。"

  小绿哭了。我没有哭。我的泪都流干了,或者,它们都后退着流进了我腐烂的内心。

[九]

  再做那个噩梦醒来的凌晨,我依然战栗着缩成一团,一伸手就触到一张名片,上面印的名字是李博森。心里一阵剧痛。拿出手机拨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里面有个冰冷的女声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是空号,请您稍后再拨。
 
  我给李博森发短信,给我的小五发短信,尽管他看不到收不到,就像这几个月来,我总是常常给小白发短信一样,虽然他的号码早已不存在了,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总之不会有那样一个冰冷的我讨厌的声音提示我,没有人告诉我真相。我写了五句话,发送,然后再从发件箱里找出来,给亲爱的小白转发了一遍。

  那五句话是这样的:

  我们仍未衰老。

  我们一直相爱。

  我们彼此盛开,互相毁灭。

  我们缠绵,不休不止。

  于是我多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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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

心理测试:忍耐与机灵无法兼得

你的忍耐力、机灵度可以到什么程度?请耐心作完这个测验立刻就能知道答案。

1、你觉得自己蛮能忍耐的?
是 → 4
否 → 5

2、你很容易相信别人说的话?
是 → 10
否 → 5

3、做的不满意的事一定会重做?
是 → 8
否 → 7

4、觉得自己蛮能沉的住气的?
是 → 9
否 → 6


5、觉得时间是很宝贵的?
是 → 3
否 → 9

6、第一次到某地却觉得曾来过?
是 → 5
否 → 1

7、喜欢到从来没去过的地方?
是 → 6
否 → 10

8、喜欢吃的东西永远吃不腻?
是 → 7
否 → 4

9、常常迷路?
是 → 10
否 → 7

10、遇到不懂的事马上就会问人?
是 → 3
否 → 7

 

-----------忍 耐 力 分 隔 线-----------

 

 

(坚持就是胜利)我不放弃,继续答题,请往上;
(放弃也是一种美)不行了,我放弃,请往下;

 

 

-----------机 灵 度 分 隔 线-----------
解析:

哈!你总算肯看解析了,不然你再绕下去,可是会没完没了呢!

请你大约估计一下,从起点开始到你看了诊断,你一共大约花多久的时间?

15秒以内-------你挺机灵的,不过忍耐力实在是太差了,应该罚你再多绕个十圈!

16-30秒-------你的忍耐力和机灵度都是普通,请继续加油!

31秒以上-------你很迟钝哦!酱子是不行的喔!可喜的是你蛮有忍耐力的,请继续保持!

10分钟以上-------忍耐力超强!脑筋超迟钝!佩服佩服!

1小时以上-------你根本是个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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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0日星期一

蝴蝶也曾落眼泪

文/雪小禅
雨中有蝴蝶飞来飞去,那雨中的蝴蝶可曾有一只是我,你为什么掉眼泪?我想,亲爱的蝴蝶,你也和我一样,因为爱过而心疼,对吗?

 
[我是幸福而心酸的毛虫]
  18岁时,我是一只丑陋的毛毛虫,跟在蝴蝶端木小柔的后边,看着她美丽地飞来飞去。
  她聪明漂亮优秀,一直是。
  小学五年级,她收到第一封情书,然后向我炫耀:"小棉,你有吗?"我当然没有。
  初二,她被男生拦截,并不惊慌,那时,她穿着红格子裙子、泡泡袖带花边的白衬衣,是学校里四小天鹅的领舞。倒是我看到男生,脸就红得似苹果,她说我:"小棉,你没有见过世面。"
  到高三,端木小柔已经是明星级人物,男生都很喜欢她。
 
  她把情书给我看,有炫耀的成分,而我并不嫉妒。
  只是我发现了一封情书,是这样的特别。

  那么漂亮的柳体,飘逸的字那样动人,而且,他引用的是席慕容的诗,而我是那么地迷恋席。
  端木小柔把一堆信扔到垃圾箱里,然后说,谁理他们!她永远是骄傲的公主,而我是灰尘里的花,那样低地开着。
  端木小柔不知道,我把垃圾箱里那封信捡了起来。那么漂亮的字,我实在是喜欢,有那么好的文笔的人,即使跟他做个笔友也好。
  那封信,来自二中,与我的学校相隔两千米。
 
  我回了信,以端木小柔的名义。然后,我把自己家的地址给了他,说:"寄这里吧,免得别人闲言闲语。"
  我们成了笔友,一周一封信。他的信,准时出现在我家信箱里。端木小柔并不知道,我借她的名义和那个写字漂亮文笔隽永的男生有了联系。
  这是我一个幸福的秘密。
  端木小柔仍然骄傲,我依然沉默。
  在一中的后操场上,她的情书总是会及时展示给我,她说:"他们是什么?全是垃圾,倒是二中的一个少年让我心动,他作文比赛是第一名,奥林匹克数理化竞赛也全是第一,那才是我的竞争对手!还有,你知道吗?他长得好帅,特别像明星呢,不过,我是不会主动联系他的!"
  忽然,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问:"他叫什么?"
  "陈楚桥。"她在月亮下抬起头,"他说,要上北大的,而我,也是,非北大不上!"
  陈楚桥!陈楚桥!那正是周周与我青鸟往来的男生。贴上粉红的邮票,在宣纸上写下我迷恋的诗寄给他,内向羞涩的我,只有在纸上才是风情曼妙的女子。
  那封从垃圾箱里捡回来的信,正是陈楚桥写给端木小柔的啊。
  可惜,她轻易错过了,而我拾了起来,却不敢以自己的名义。
 
  三月的黄昏,我跑到二中门口,让门卫指给我谁是陈楚桥。
  当白衬衣牛仔裤的翩翩少年走出来时,我呆了。
[自始至终,我是一个道具而已]
  我不可遏制地喜欢他了。
  每天,我穿过柏树林去二中。走在林子里的时候,我总是会偷偷地笑,有了秘密的女子,原来可以这样心酸这样幸福。
  为了看他一眼,我晚自习要迟到5分钟,而他每天6点半准时从学校里出来,穿藏蓝色球衣,双腿修长地支着自行车,头发那么黑那么密。他在风中一甩头的时候,我的心就跳个不停。
  而他并不知道,那个在他面前走过的女孩子就是我。
  那个四月的周末,他来信约我去公园的橄榄树下见面,我说,不,不要。
  不要。虽然,我那么渴望与他单独见面,可是,我也明白,见了之后,就是我的天塌与地陷。
  我拒绝了他,他却说:"你知道吗,我见过你了。我去一中偷偷看过你,你穿红格裙子真好看。"
 
  他看的是端木小柔,与我无关。我的心很疼很疼。
  我怕秘密泄露,我怕失去他。
  于是我在信里说:"为了理想我们一起努力吧。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了,所以,不要来看我了。"
  三个月后,他如愿以偿进了北大。我比端木小柔分数高很多,但在她报了南京一所普通专科学校后,我没有犹豫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因为,她在哪里,我就只能在哪里,我必须以她的身份继续和陈楚桥联系。
  有谁知道,我是这样地喜欢陈楚桥。
  我织了一条红围巾,特快专递给陈楚桥,他收到后说:"北方的冬天好冷,但有了你的红围巾,我感到很温暖。"
  他寄来了一枚银戒指,上面刻着端木小柔的名字。
  我戴上它,把头埋在胸前,泪一滴滴地滑落,自始至终,我是一个道具而已。
  太阳一出来,美人鱼就会变成蔷薇泡。
  端木小柔还是那样耀眼,很多男生围绕在她身边。
 
  她和男生出去喝酒,夜游秦淮河时,掉到河里差点淹死。
  她发烧了,我去照顾她,她叫一个人的名字。
  陈楚桥,陈楚桥。
  她叫他。
  我才知道,那才是她心中的朱砂痣,才是她的疼和欢喜。
  我看着手上的戒指,那上面有她的名字。
 
  又是春天了,陈楚桥准备到南京来看我,他说:"我们鸿雁传书这么长时间,不要总是传书了,端木小柔,让我牵你的手吧!"
 
  我突然想起《海的女儿》里,美人鱼为了自己喜欢的王子在太阳出来后心甘情愿地变成了蔷薇泡沫。我知道自己就要变成泡沫了。
  那天,约了端木小柔出来,我问她:"你真的喜欢陈楚桥吗?"她看着我,说:"我发烧说的话,你不要当真。"可她绯红的脸却暴露了一切。这个被男孩子宠爱惯了的女子,是不会对任何一个男孩儿说爱的,我知道,她又骄傲又矜持。
  我们在春天的秦淮河边散步,四月的杨花飞着,我却这样忧伤,我知道,属于我的爱情只是那些纸上的爱情,与现实无关,与这春天无关。
  我把所有的事说给她听,关于那封扔到垃圾里的信,关于那条红围巾,关于那枚刻了她名字的戒指。
  后来,我摘下戒指,笑着递给她:"端木小柔,是你的,"我说,"还给你。"
  她忽然抱住我,叫着:"小棉,小棉。"
  段小棉,我叫段小棉,曾经爱过一个叫陈楚桥的男孩儿,在纸上,我们曾经海誓山盟过。
  如今,我变成了蔷薇泡沫,在阳光下,没了颜色。
[蝴蝶是爱过的]
  去火车站接陈楚桥时,端木小柔穿了那条红格裙子。
  我看到陈楚桥飞快地跑过来,经过我的身边,一下拉住端木小柔的手,然后问她:"不说感冒了吗,好点没?"
  身后的我,还流着鼻涕。
 
  端木小柔说:"好多了,走,我们去看杨花吧。"
  我一直跟着后面,不停地打着喷嚏,眼泪和涕涕一起流下来。
 
  "这是小棉。"端木小柔介绍我。
  "哦。"陈楚桥淡淡地应了一句。他戴着那条红围巾,虽然南京的天气渐渐热了,可他依然戴着。
  去吃咸水鸭时,他摘了下来,然后去洗手间。
  我拿起红围巾,发现自己织的时候丢了一针,现在,有点脱线了,于是我用手小心地编织着。
  忽然,陈楚桥冲到我面前:"别动,"他说,"你怎么随便动别人的东西?"
  我的脸色大变,端木小柔的脸色也变了,我跑了出去,她追着我说:"对不起,对不起。"
  "你回去吧。"我说,"没事的,只是这里风太大,我不舒服,早点回去了,你玩吧。"
  一个人往回走的时候,天开始下雨,我没有躲雨,一直往前走着。
  雨中有蝴蝶飞来飞去,那雨中的蝴蝶可曾有一只是我,你为什么掉眼泪?我想,亲爱的蝴蝶,你也和我一样,因为爱过而心疼,对吗?
  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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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9日星期日

那一年,我遇到了妖女云苏

文/雪小禅
一个人的爱情有两种,一是用心,一是用情,用心太累太苦,用情就可以风花雪月。


  她搬家的那天我没有下楼,我关在屋子里哭,云苏最后告诉我的话是:亲爱,你快长大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和男人做爱与睡觉是两回事,与你做爱的男人不一定是你的爱人;而与你在一起相拥睡去的男人,也许才是你的爱人。

  我15岁的时候遇到一个女人,一个30岁的女子,她独身,卖画为生,她是我家的邻居,叫云苏。我觉得云苏这个名字充满了妖气,她一边在纸上画画一边用妖娆的声音告诉我,这是一个男人给我起的名字,她说,风情的女子应该叫这样的名字。以前,她的名字叫素莲。素莲,我觉得那个名字很土气,我喜欢云苏。

  是云苏让我知道了女人应该是有"态"的,一个女孩子有了态才能叫女子的,她说的时候,手里总夹着一支细细的烟。我的父母不让我和云苏在一起,他们说她是坏女人。


  坏女人总有一个脸色修长面色苍白的男人在她家里过夜。

  但我迷恋她的女人香。是的,她有女人那种媚态和香,在我情窦初开的15岁,是她让我从一个少女变成一个情态缠绵的女子。

  暧昧的午后,她穿了黑色蕾丝的棉褛,洒了让我迷惑的香水,懒懒的和我谈起她的爱情。而我是一个旧衣旧裙穿平底鞋脸上长满小痘痘的女孩子,一个怀揣着哀梦与愁的女孩子。她抚摸着我的脸说,多么年轻,多么美好,但是,有一天也会如我一样凋零。

  15年前,是的,15年前云苏是这样告诉我的,她说,一个女子,也必然会有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她不会只爱上一个男人,一个是她永远致命的伤痛,而另一个,是她在凡俗日子中必然要遇到的男人。

  两年后她和一个男人走了,那个男子不是来这过夜的男子,是一个有钱的男人。她搬家的那天我没有下楼,我关在屋子里哭,云苏最后告诉我的话是:亲爱,你快长大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和男人做爱与睡觉是两回事,与你做爱的男人不一定是你的爱人;而与你在一起相拥睡去的男人,也许才是你的爱人。

  那时我才只有17岁,我花蕾一般的乳房才刚刚初露端倪,我修长的腿正在疼痛地生长,我的长发如瀑布,我软软的腰如细柳。当云苏告诉我这些话时,有什么东西在我的体内膨胀着蠕动着,我知道,我要找自己爱情的春天了,我要自己如云苏一样,一树一树地花开,盛开的每一朵,全是我的爱情。

  我遇到的男人几乎如上天所赐,当朗泽和诒然来到我身边时,我知道云苏说得对,每个女人,不会只遇到一朵爱情玫瑰。

  两年后,我遇到朗泽。

  云苏说,一个人的爱情有两种,一是用心,一是用情,用心太累太苦,用情就可以风花雪月。

  朗泽喜欢的是我的身体,他的爱,是在用情。

  朗泽对我用的是情,这个身材修长眉宇间全是风情的诗人才子,第一次见我就用了惊艳两字。那是我第一个遇到的男人,常常,我与他,是身体与身体的纠缠,他是个懂得风情的男子,亦懂得风月,在我身体上倒上滴滴红酒,然后一滴滴地吃干,那尺寸光阴间,我由一个少女到女人,享受欢爱如水,我似一尾鱼,自由来去于他的身体里。

  不曾说到爱,我一次次逼问他,朗泽,你可爱我?你爱不爱?

  他眯起桃花眼看我,一次次说我是他的天人,如胡兰成惊呼张爱玲是天人,我不是天人,我是个要爱的女子。

  就这样做了他水中的鱼,他念诗给我——你是我波光中的艳影,一次次将我淹没。

  淹没的男子,只晓得与我纠缠,少了的,偏偏是爱情。我后来的逃离,与他只用情不用心有关,因为问了又问,他只答我,人世间欢爱如烟云,问得太多,要的太多,是会痛苦的。

  我却宁愿自己苦,也愿意要一份可以生生死死的爱情,女人遇到爱情,都愿意做疯子,宁愿为他生为他死为他做傻子,如果他没落,我甚至想,我可以出卖自己的身体救赎他。

  但他是游戏人间的男子,只是一朵买来的玫瑰,我插入瓶中后,渐渐枯萎。

  所以,我挥别他在的城市,一个人南下,他说,你会想念我的,至少,想念我身体里的味道。

  我笑笑,不,朗泽,如果想念,我想念的是自己的爱情。

  突然之间想去找云苏,这个终于嫁于人妇的女子,这个曾让我懂得了风情的女子,她可还好?

  再次见到云苏,她穿了月白色旗袍,坐在自家亭院中与3个女人打麻将,哗啦啦哗啦啦,我看着她眼中的镇定与不动声色,看着她依然美艳的容颜,忽然想到一夕忽老这四个字。

  没了爱情的女子是容易衰老的。那时云苏40岁,有着曼妙的身段,眼神空荡荡,她夹着一支烟看着我,叫着我的名字,那时,我看着天空发呆,好想落泪。

  我怀念10年前的云苏。那时,她偷偷把我拉到她家里,给我喷妖气重重的香水,给我涂上美丽的指甲油,但现在,她细长的手指每天在麻将里穿梭,她说,一个女人选择堕落是快乐的。

  为什么不堕落呢?她抬起手臂时我看到一个曾经风情万种的女人突然选择了宁静和寂寞,其实,那哗啦啦的声音不过是寂寞的出口吧?

  女人年轻时,遇到的无非是男人,到了四十岁,就应该想想自己的欢乐了。

  云苏是这样告诉我的。

  在遇到诒然以后,我终于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云苏说的那样的男人,他把爱情当作自己的命,为它活为它死。

  诒然是那种干净而雅致的男子,去他公司的电梯里,我与他不期而遇。

  走出电梯的刹那,他叫住了我,然后说,你不能再到处走了,在这等着我。

  我诧异,为何这陌生的男子要留住我?

  他贴进我的耳朵,小声说,你的身体出了点状况,你的白裙子上有很多鲜艳的花朵。

  他是用的鲜艳的花朵这个词。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明白我真的出了状况。

  于是贴着墙站着,他用包替我挡着进了卫生间,在卫生间我等待他,他去给我买裙子和卫生棉。

  30分钟后,一条黑色的蕾丝长裙穿在我身上,我给他钱,他拒绝,然后微笑说,请我吃饭吧,你太像一个人。

  我不知自己像谁,但他总是用一种深情的眼睛看着我,每次与他目光纠缠,逃掉的必然是我,因为,他眼神仿佛是给我下的蛊,我无法逃遁。

  终有一次,他醉酒如泥,捧起我的脸叫一个女子名字,我才知,那个女子必是他爱过的纠缠过的,我泪水涟涟,甚至不忍心说出自己并不是那个女子。

  与他一起回到他干净的不染尘埃的家。四壁皆白,他衣柜里的衣服也尽是白衬衣,他疯吐,吐到我一身,我换了他的宽大的丝绸的白衬衣,如猫一样侧卧在他的身边,他轻轻地搂着我的细腰,一夜,就那样如两个安详的婴儿。

  云苏说,爱情和情欲是不同的,爱情是可以两个人拥抱着睡去,但情欲不是。

  从那天后,我每天与诒然到超市去,买新鲜蔬菜,我如新妇,学着做各种小吃给他,他每次都说好,即使我做得并不好,我做饭时,他一次次唤我名字,我扭头说"啊",他便说,我只想喊一声你的名字,唤出来时,心里是甜蜜。

  那样的日子总是短如烟花,当一个长相如我一样的女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并且还领着一个9岁的小女孩时,我知道,我的爱情走向了结局。

  诒然并不知道莲子走的时候已经怀孕了,莲子去美国的时候是不想再回来的,可是,到了美国以后她发现自己怀了诒然的孩子,她想打掉这个孩子,但是,最后她却把她留了下来,而过尽千帆之后,她发现自己爱着的男子依然是故人。

  所以,她回来,安静地站在门边,然后看也不看我,轻轻地说,诒然,我要和你结婚。

  再一次,我挥别了爱情,那个与我相拥着一起入睡的男子在送我走的时候一直追着火车跑,他的眼泪在飞,我知道他爱上了我,但是他却别无选择。

  他一边跑一边拿出一东西,我伸出手接住,是一粒心型的糖。

  以后的日子,我希望你是甜的。诒然是这样祝福我的。

  但我怎么会忘记呢?他唇边淡如水仙花一样的笑,他坐在那里读书的样子,他叫着我名字,然后说,只因为叫出来会有甜蜜。

  再次见到云苏,她在医院的病床上化疗,一年前她离了婚,又一个人了,她的骨头上长癌了,可她笑着说,你知道的,一个人什么时候遇到什么样的劫数那是定数的。

  她是个宿命论者,我总是感觉这个巫女一样的女子,在阳光安好的下午,给我念佛经里的故事,她念的是有缘人的钟声,说两个有缘人,即使隔着时间,隔着空间,但只要能听到钟声,便是有缘。 我知道她说的是我们。

  女人间的灵性相通,可以照耀我很多年,云苏,原来已经在我骨子里,她与我,如影随形。我不过是那个年轻的云苏,站在30岁这年的门槛上,突然间觉得自己面似桃花,我知道,我还会遇到很多男人,但云苏说得对,你最难忘记的,只会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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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的幸福-锦绣二重唱

  阔别了几年后回味"锦绣二重唱"的歌曲,仿佛又回到了读书那段时光,记得初初听这两个小女生的歌曲,是在电台打榜的歌曲里,那个时候他们的歌曲时常会登陆到推荐的榜单,青涩的年纪听着小女生清新的演绎他们的故事,感觉如此美好。

  "锦绣二重唱"在沉寂了数年后,推出了《20年后的幸福》,增加了"爱到夏天"、"20年后的幸福"、"学会离开"、"一开始相恋"四首新歌,专辑还收录了其他专辑中经典的歌曲。

 

[audio:http://static.bbs.lstv.net.cn/7db963bf371409138433b3ac10d8de15/Mon_0705/85_3833_150ec2753fe208d.mp3]


专辑介绍

青春无敌,友达万岁!28首(4首新歌+24首经典)最幸福新歌+精选
高校女生的友情代言人,属於我们的青春点唱机。  

20年后的幸福&学会离开,给女生的勇敢练习曲。   
学会离开不愿爱你的人,才能得到一辈子的幸福。
让锦绣陪妳一起勇敢去爱!  

冬天闪边,春天让位!锦绣要跟你爱到夏天!  
混完春天吶喊,脱掉厚重外套,换上崭新心情,锦绣陪你一起快乐起舞!

学会离开
学会哭,学会笑,学会痛,学会勇敢去爱,然  后学会离开;这是锦绣给女生的勇练习曲。
要学会离开不愿爱你的人,幸福才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  
让锦绣带著我们告别过去,迈开步伐去寻找下一个幸福。  

20年后的幸福
20年后的我们会是怎样的呢?应该还是像现在一样放声大笑著吧!  
锦绣用温暖的歌声为我们描绘了无数种幸福的面貌,不要迟疑,一起大步向前走吧!  
记得紧紧握住的手千万不要放开,10年、20年后,我们还是要这麼幸福喔!  

爱到夏天
冬天要过不过,夏天要来不来,快点跟著充满活力的锦绣一起用恋爱的力量把冬天赶走,带著微笑的他,就会出现在海岸线的那一边呦。  

一开始相恋
仅雯在右边,琇琴在左边,当你恋爱的时候,全世界都要为你洒花转圈圈!  
甜蜜轻情歌,带你回忆初嚐恋爱好滋味!
专辑曲目

[CD1]

爱到夏天
20年后的幸福
学会离开
一开始相恋
明天也要作伴
单飞
情比姊妹深
讲真话
幸福
河堤
一同去郊游
飞向你飞向我
还是一个人
未了

[CD2]

我的Super Life
星期天不要见面
姐妹淘
才爱到一半
月光
交换日记
Hello五彩汽球
外婆的澎湖湾
大峡谷
天凉好个秋
一串心
海里来的沙
不确定
我们的幸福(明天也要作伴+单飞+才爱到一半+情比姊妹深+学会离开)

"锦绣二重唱"推出的专辑列表
《夏之旅》
《罗曼史》
《三温暖》
《我的super life》
《锦绣罗曼史美丽与哀愁》
《锦绣三温暖》
《锦绣3温暖》
《情比姊妹深》
《20年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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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8日星期六

陈坤 余文乐 演绎花花型警

 

  看过陈坤主演的《云水谣》,抱着看看的态度继续看他的《花花型警》,原本以为是一部类似于纯粹搞笑和动作的电影,看了20多分钟想切掉,还好,剧情还是吸引我继续坚持看完。片中除了两个帅哥的动作和语言搞笑外,武打动作并不算出彩,还好剧情有些许悬念在里面,足够吸引观众继续看。

  整部电影围绕林亨的哥哥被人谋杀,林亨查明元凶的剧情展开,富家子弟的警察麦克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与不打不相识的林亨联手追凶,最后以悲剧色彩完结。故事虽然并不复杂,但也围绕着人性作铺垫,我觉得除了欣赏影片外,片子里还透着引导人的气息。

《花花型警》
别名:花花刑警
英文名:Playboy Cops
导演:马楚成
主演:余文乐 钟嘉欣 陈坤
上映:2008年2月28日
类型:喜剧片 动作片 爱情片

剧情介绍:
  警察麦可是个极爱出风头、喜欢自家花大钱办案子的富家子,同事们厌烦地称他为"花花型警"。一日,麦可因前女友丽莎与来自大陆的警员林亨发生冲突被停职。   

  原来,林亨是不久前被杀的大富豪林永的弟弟,林亨要曾是哥哥助理的丽莎继续负责生意,他对会所经理黎子鸿也很满意。。麦可盼望林亨快些破案返回大陆,于是花大钱帮助林亨调查。
   
  此时,麦可父亲破产了,麦可也终于成了一名真真正正的警察。二人在线人老鼠的帮助下寻找杀死林永的疑凶黑帮头目蝎子勇。这时他们被告知老鼠被杀,才发现先前见的老鼠是假的,他们被人误导了。此时,丽莎已和黎子鸿陪众富豪乘游艇出海游玩,公海上游艇被匪徒劫持,黎子鸿中枪落海。水警赶到时,船上丽莎和众富豪都不见了,原来他们被囚禁到了一所浮木排的木屋里,机智的丽莎偷机会给麦可打了求救电话。麦可与林亨来到,眼看解救成功,一蒙面人驾快艇赶来把人质劫走。为了解救丽莎,二人成了生死与共的战友,与蒙面人展开殊死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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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7日星期五

520路末班车·有声版

作者:宋煜
录音:宁萌

[audio:http://a174482.s52.gzonet.com/mo_ban_che.mp3]

原文链接,请点击>
特别感谢朋友宁萌,一直关心支持我和博客的发展,在冬天里面带着冰冷的耳麦坚持录音,整篇文章耗时21分27秒,配乐、后期编辑,都是由她一个人独立完成。在这里,小B深深的同宁萌道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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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6日星期四

Lars and the Real Girl

 

  影片的类型虽然定位于:喜剧和剧情,但我觉得它属于那种令人思考的剧情多些,片子中并不包含喜剧的成分。

  我喜欢影片循序渐进,一步步诉说剧情发展的拍摄手法,从拉斯把充气娃娃比安卡带介绍给家人、朋友,他们脸上出现的那种惊讶,怀疑,难以接受的表情,继而假装把比安卡当成一个"人"来对待,让其参与到工作中去,到最后比安卡"离去",门口出现众人送来的花和礼物,为比安卡举行葬礼,整个故事在唤醒人们心中那隐匿着的爱,如何宽容的去接受一个心理有障碍人士的爱。

  不得不说拉斯是幸运的,如果影片里的拉斯来到现实中,剧情就不可能如此发展,毕竟电影就是电影,它反应出来的东西,来源于生活,至于如何演变,导演已经把人性好的一面呈现给观众,观众如何去看和想,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和处理的方法。

《Lars and the Real Girl》
中文名:充气娃娃之恋
别名: 拉尔斯和真实女孩
导演: Craig Gillespie
主演:
瑞恩·高斯林
派翠西娅·克拉克森
艾米莉·莫迪默
凯丽·加纳
保罗·施耐德
博伊德·班克斯
上映: 2007年11月
类型: 喜剧片 剧情片
时长: 106分钟

剧情介绍:
拉斯(瑞恩·高斯林饰)是一个性格憨厚,寡言少语的人。过于内向的性格让拉斯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平时他也只和家人来往,几年来都没有人上门拜访过他。其实在内心中拉斯也渴望着与别人沟通,只是常年的孤单生活已经让他忘了怎么样去与人交流,周围的人也慢慢习惯了他的沉默。不过突然有一天拉斯跑到哥哥格斯家说有个在网上认识的叫比安卡的女孩来家里拜访他了。又惊又喜的格斯夫妇俩随拉斯去家里一起派对,可一进门的看到的东西让格斯二人呆了半晌——原来所谓的来访网友是拉斯从网上订购的一个真人大小的充气娃娃。但拉斯却跟她说话、讲笑话,好像这个充气娃娃真的是真人比安卡一样。格斯离开拉斯家后马上就弟弟的状况去咨询了家庭医生达格玛。达格玛听过之后认为这是拉斯主观上创造的一种错觉,错觉产生的原因!
还有待调查,但是为避免情况恶化所有人都得先顺着弟弟的意来,假戏真做。于是,为了拯救拉斯,身边的人开始积极配合着医生的嘱咐,与拉斯和比安卡一起踏上了一段另类的心灵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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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日星期日

我把什么给丢了

  计划好今天把那个改了无数次的方案重新作一遍,可我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一天,脑袋里面一片空荡荡的,似乎我把我原来拥有的想法,都丢弃了,剩下的,就是一个躯壳。

  我就像一团被打乱了的线球,努力着寻找能解脱的线头,我开始体会到所谓中层的苦,理解墙头草,会两边倒的难。有时候会觉得问题来得突然,让你无法招架,甚至躲避不及,事情是死的,可操纵的人却是无法左右的,越想朝好的方向努力,结果,偶尔会背道而驰。

  简单的问题,我不自觉的会想太多,演变成复杂的问题,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简单,难的是从复杂到简单的处理,堆积在心头的压力,原因可能就是我自己有太多这样那样的顾虑,如果能抛却顾虑,事情或许就会迎刃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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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百合不一定有春天

文/雪小禅
只是一场春梦而已,春来春去,一场空而已。

[一]
  她是16岁那年认识他的。那年,他已经28岁了,是最年轻的教授,出了名的作家。他是她的校友,来学校作报告,带着他的新书。
  之前,她看过他的书,那么细腻而生动,感动得让她落泪,她觉得,自己已经暗暗喜欢了那个男人,虽然她还没有见过他。
  正是初夏,她站在夹道欢迎他的队伍里,没什么特色,不是一眼让人记住的女子。他演讲,带着激情,很多女孩子崇拜地看着他,她更是。
  她去找他签名时,他抬起头,粲然一笑,露出极白的牙。她的脸红了,之后,她哆嗦着手,拿着那本淡蓝色的书,那书的名字叫《我的清清茉莉花》,封面上,是一朵两朵三朵茉莉花,好美丽。像她,淡淡的,散发着幽香。16岁的花季,为了他,初次绽放了。

  雷南,多好听的名字。
  那天晚上,她失眠了,醒着睡着全是他。他知道自己在想他吗?她慌乱地笑了,觉得自己被一层淡淡的雾笼罩着,那雾里的影子,全是那个优秀的男子。
  本来,她是很一般的学生,那年,她才高一。可为了上那所名校,她拼命地学习,而且在高二和高三两年,她给他写过信,她写道:您好,您记得我吗?我是那个穿白裙子短发的高个女孩子,我叫米拉,非常喜欢您的文章……写完后她看了又看,读了又读,犹豫再三,鼓足勇气寄了出去。
  她没有收到他的回信。
  高三的圣诞节,她又寄了一张贺卡给他,祝他快乐。这次,他回了一张,问她,你是那个眼睛大大的女孩子吗?
  她有些失望,因为她的眼睛细细的,并不大,她想,他一定是记错人了。
  但能收到他的贺卡她高兴坏了,她想,明年,明年我去找他了。
  尽管她知道,他早就结婚了,而且有孩子了,她不管,只要她喜欢,她想。
[二]
  18岁,她去了他所在的大学。
  但他走了,因为离了婚,他出国了。
  她想,真是没缘分,她来了,他走了。
  她通过他朋友要了他的邮箱,她发信发贺卡。他问,你是谁?她说,崇拜你的一个女孩子。别灰心,总会好起来的。她发了很多邮件给他,让他一个人在冰凉的温哥华感觉不到寂寞,但他有一天问,你是不是那个眼睛大大的女孩子?给我写过信寄过贺年片?
  她说,你记错了,我不是。
  很明显,他有些失望,她更失望,没想到他一点记不得她,只把她当成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子。
  到现在,她还是很普通,甚至放到人群里可以被淹没,她没有和别的女孩子一样谈男朋友,她的心思,全在他身上,因为他离了婚。
  他在学校的名气还是很大的,她看到过他的前妻,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典雅华贵,绝对不是她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也奇怪自己怎么会喜欢上他?他看起来那么浮躁,只喜欢那些美丽的女孩子,但她就是忘不掉。
  她再发邮件去的时候,他没有回。这让她有点心冷,因为她发了自己的照片给他,是她在西湖照的,很一般的人,很一般的照片,身边的景物好像比她还美。她不想把那些化了妆的艺术照发给他,没有意义,如果他喜欢自然是喜欢,不喜欢也就算了。
  他放弃了他们之间的联络,这一断,就是4年。
  4年之后,她做了一家报社的记者,跟着一个名记跑新闻。她刚刚毕业,和颜丽一组,颜丽,是美得让人惊艳的女孩子。
  她和颜丽去深圳采访一个老总,刚从美国回来,开发一个新项目,据说在国际上都领先,她没有想到的是,居然是他。
  是他。少了几年前的锋芒毕露,多了男人的沧海桑田,但看起来更性感了。她的手有些颤抖。落落大方的是颜丽,她见多了这样的人,于她而言,面前的男人不过是沧海一粟。
  她一直低着头,想起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可惜,自始至终,他不曾懂得她,可她的头一直低着,是因为,她喜欢他。
  晚上,他们三个一起吃饭,他频频举杯,却不是和她,而是和颜丽。看得出来,他喜欢颜丽。颜丽风情而浪漫,男人,都是喜欢风情女人的。
  她看着他们喝酒,想起那些在网上遇到他的日子,觉得恍如一梦。
  颜丽却根本不在意他,上卫生间的时候,颜丽说,一看就是个想吃腥的猫,这样的男人我见得多了,无聊。
  回去后他继续献着殷勤,根本不曾看她,很快,他就喝多了,这么多杯酒,没有一杯是跟她喝的,他只当她是个点缀。
  当然,她没有提起旧事,她觉得,那是件比献殷勤更无聊的事情。
  后来,颜丽接了一个电话出去了,只剩他和她。
  他这才好像发现了她,他喝多了,问她,你说,在单身的男人中,我是不是很有魅力的男人?
  她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这个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男人,这个让她断了肠的男子,从来不曾对她动过心。
  他喝多了酒,跑到卫生间去吐。她照顾着他,一直把他送回家。到了家门口,他忽然搂住她,这个动作让她感觉那么突然,走,跟我去家里喝杯咖啡。
  她想象过很多次去他家的情况,却没有想到是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想拒绝,却是身不由己。
  打开门,他又去吐了,吐得很厉害。她给他倒水擦地,终于不再吐了,却昏昏沉沉地睡去。她看他的屋子,好像来过很多次一样。
  很单纯的颜色,正是他在邮件中描述过的样子,黑与白。她翻看他的书,看到她的贺卡被当成书签,几年前的贺卡旧了,上面的字褪了颜色,她呆了好久,在黑暗中合上书,然后走了。
  第二天,没有人找她,倒是颜丽继续接着他的电话,他明显地表示出暧昧的情绪,颜丽说,这男人真好色,没劲。
  她有点难过,说不出的难过,好像很珍贵的一件东西被别人玷污了,那个别人,正是她最心疼的人。
  她看了看存在手机里号码,删了。
[三]
  两年之后,她去做了一些美容小手术,和报社那些女孩子一样,割了个双眼皮,垫高了鼻子,穿了七厘米高跟鞋,加上本身皮肤就白,她看起来像是一只白天鹅了。
  当然,她早就不是那个小记者了,她成了报社的主力,颜丽嫁了一个有钱男人去美国了,她成了报社的名记。
  也有了男朋友,男朋友是新一代的知本家。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做了美容,男友说,这么美丽的女孩子,为什么一直没有谈恋爱?她很谦虚地说,我不是美丽的女孩子,只是在脸上做了一些小手术。
  他们的关系不温不火,她说不上多爱他,也说不上离开有多难过。她想,是她自己的那场单恋毁了她的激情,她爱过,但那只是她一个人的恋爱。
  他们定了结婚的日子,在五一。去拍婚纱照时,她忽然想起他说过的话,你穿上婚纱会是什么样子?那是在邮件联系时他问她的,她回答他说,不知道,因为我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镜子里,是一张美丽的脸,她没有想到他会这么在意自己的长相,是她的长相毁掉了他对她的想象吧。
[四]
  再一次见面,是在一家公司的酒会上。
  北京,早春,他和她。那是家世界性的大公司开的冷餐会,他来签约,她来采访,在电梯上,他下,她上,正好遇到。
  他又转过来,追上她,是你吗?他问,怎么变得这样美丽?你记得吗?前年,我喝醉了,是你送我回家的。
  这次,他努力地说着他们之间的联系,她站在那里,看着他说她却笑着,觉得一切只是一场戏,是的,只是一场戏而已。
  对不起,她说,你认错人了。
  此时,她26岁了,与10年前相比,她不是那个单纯的小女孩子了,虽然她还留着那本《我的清清茉莉花》,可一切已经结束,从深圳回来后,一切就结束了。
  甚至,她都没有告诉他邮件的事,还有她考他的大学,这一切,只是她一个人的事。
  他追着她,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她笑笑,我真的不认识你,对不起。
  她匆匆走了,没有留下来和他一起吃饭,她看得出,他有点失望。她明白,他和她想象的人不一样,他好色,多情,和无数女人有过交往,年少时的爱恋其实都是这样吧,爱上想象中的一个男子,把他划到自己的圈子里,认为他就是那个要等的人,她很后悔和他联系上了,与其如此,还不如一个人就那么默默喜欢呢?是她打碎了那个梦。
[五]
  结婚那天,她收到一件特快专递。
  她打开来,惊住,是她当年寄给他的信和贺卡。当然,还有他打印出来的那些邮箱里的通信。
  原来,他居然什么都知道,他知道是她,一直都知道。他只是不喜欢,因为她太普通,所以,他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现在,她变美丽了,成了报社主管,他又跳了出来,结果,她不要他了。
  太有意思了,她想,有什么意思呢?不过是场春梦而已。
  是的,只是一场春梦而已,春来春去,一场空而已。
  她把那些东西撕了,扔到了垃圾箱,一声哗啦之后掉了下去,很空洞的声音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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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星期六

左手写情右手写爱

文/雪小禅
我们真的曾经风起云涌、沧海桑田过,滚滚红尘里,3个少年曾经在开满了合欢的树下唱着轻愁,而这些曾经,就是现在的刻骨铭心。


  我爱上了这两个男人。如果我想在左手上写一个情字,就要在右手上写一个爱字,但我的难题是:我怎么能同时在两个手上写字?

  我几乎是在同一天遇到的骆禾扬和林怀谨,那是18岁的一个秋天,我从火车站背着大包小包出来,找着我们那个大学的牌子,因为通知书上说是有接站的。然后骆禾扬和林怀谨就迎了上来,他们笑意盈盈地接过我的东西,然后问,是财院的吧?我点点头,因为北京这个城市比我想象中要差很多,一点也没有想象中的神秘和气派,火车站的脏乱差与外地民工让我头晕,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后我早就疲惫不堪了,如果不是靠着想象大学的美好生活我真想跑回昆明去,因为早我一年来的梅子告诉我,北京的风沙大得惊人,春天的时候会刮沙尘暴,然后打在脸上疼得人喘不过气来,像失恋了一样。梅子用失恋比喻沙尘暴,这是我听到过的对沙尘暴最好的比喻。

  但面前的两个男生让我眼前一亮,他们像一个乐队组合那样默契,事实上他们真的是一对校园歌手,经常在女生楼前浅唱低吟,两个人像老狼一样,瘦瘦高高的,一个爱笑,一个总是安静地看着我。我把行李放到他们手上时说,嗨,我终于找到组织了。 他们就笑了。


  后来他们回忆在见到我的一刹那时说,我好像一道阳光刺伤了他们的眼睛,因为我那么年轻,像是一束百合一样出现了,看到我的时候他们争着要来接我,但最后的结果是谁也没有争过谁,于是只好一起来了。

  骆禾扬说我那天穿了黑的长裙,脚上是一双绣花的高跟凉鞋,而林怀谨说我穿了白裙子有些发旧,脚踝上有一串脚链,西藏风味极浓,他们的记忆正好是相反的,那是10年之后我们见面时说的,然后他们问我,你那天到底穿了什么?

  这很重要。因为涉及到两个男人的爱情,在见到我的那个瞬间,他们同时爱上了我。

  但他们都没有记住我到底穿了什么——那天我穿了白衬衣牛仔裤,长发飘飘,我怀疑,他们只是爱上了他们想象中的女子,一个穿白裙子,一个穿黑裙子,他们不知道,我不是爱穿裙子的女子,我一年四季都只爱穿这种充满了流浪气息的牛仔裤。

  对于骆禾扬和林怀谨来说,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但他们到最后也没发现,所以,失去我,是他们别无选择的一件事情。

  我们很快熟悉了起来,他们这个组合加入了我,我唱女声部,因为在高中我就是校合唱队的领唱,高考时如果不是母亲拦着我就上了音乐学院,她说,小婴,那条路太难了,我情愿你平稳地过完一生。而母亲并不知道,对于女人来说,事业也许不会影响她的一生,爱情才是,因为爱情才是女人终生的事业,只有会经营的女子才会把它做好,这和智商无关,和运气有关,我一直以为我是个运气好的人,但在爱情上,是个例外。

  那时我们仨下了课就凑在一起.骆禾扬和林怀谨总是跑到我的宿舍门口嚷着我的名字,小婴小婴。我飞速地从三楼上飞下来,像一只蝴蝶一样飘着,在楼道里跑的时候总是唱着我们最近写的歌,看到他们的时候我会灿烂地展颜一笑:走吧,哥们。大多时候我们去学校里的小公园里,那里有很多情侣,春天的时候桃花梅花开得妖艳得很,在那样的春天里我们怎么可能没有灵感呢?当骆禾扬把新写的歌词,林怀谨把新谱的曲子交到我手上时,我轻轻地哼着,太阳渐渐地落下去了,这个镜头一直在我心中好多年。然后我们就去师院的小餐厅里吃小炒,那里的小炒既便宜又好吃,他们两个轮番做庄,总是专点我爱吃的菜,比如麻辣水煮鱼,比如蚂蚁上树。吃饭的时候骆禾扬去卫生间,林怀谨就过来献殷勤,他说骆禾扬说我的虎牙可真不好看,像�!
��妞一样,但是他喜欢。林怀谨去卫生间的时候骆禾扬就说,你可千万别听林怀谨的话,他从幼儿园大班就开始追求女生,而且经常给我讲怎么追求女生的秘笈,他还说你留长发不好看,你的皮肤太白,而这些恰恰是我最喜欢的。他们总是趁对方不在的时候拼命向我表白着,逗得我哈哈大笑,等他们都在的时候我把手里的青岛啤酒举起来说:"骆禾扬,林怀谨,我们三个只是哥们,谁要破坏了这个游戏规则谁就被淘汰!"

  那时我们约定,我们仨要特别纯洁,像没有性别的男女一样,而且骆禾扬和林怀谨不能单独和我在一起,如果我出现,那么他们要一起出现,这是游戏规则,否则就会出现一种失衡状态,比如我和骆禾扬相爱了,或者林怀谨和我在一起了,这样只能淘汰一个人,如果是这样,我们都会感到难过。

  我对骆禾扬和林怀谨说,你们去追求女孩子吧,我负责替你们把把关就行了。

  先去追求的是骆禾扬,他追求的是他们那一届的校花,妖艳美丽,经常在电视上露上一脸,骆禾扬和她站在一起很般配,我说还行还行,然后我转过头问林怀谨,你说呢?林怀谨说,只是不知骆禾扬是不是真心的?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们进行了3个月就结束了,因为我和林怀谨总是背着吉他去找骆禾扬,然后笑眯眯地对校花说,跟我们一起去排练吧?我们快出磁带了,准比老狼还火。我至今不明白他们分手的原因,问起骆禾扬他总是笑着说,傻瓜,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

  而林怀谨,是有一个学妹来追的,那个学妹每天在林怀谨出现的地方等他,像追星族一样,替他买饭织毛衣,给他写万言情书,我和骆禾扬念着念着都快哭了,我说林怀谨你快爱她吧,就是铁石心肠的人也快被打动了。但林怀谨没有被打动,他说了一句话,让我和骆禾扬尴尬起来,小婴,在你没有结婚以前,我不会考虑这件事的。

  我知道我陷入了一个不能逃脱的怪圈。大三时,我们还是经常在一起,但开的玩笑越来越少,在一起时只是唱唱歌什么的,什么也不说,因为几乎谁也不敢再说什么,仿佛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当我的眼神游走在他们脸上时,我发现了自己的秘密——我爱上了这两个男生,而且对他们的爱几乎是一样的,这一发现让我感到极度恐慌,因为骆禾扬如果是我的左手,林怀谨就是我的右手,如果我想在左手上写一个情字,就要在右手上写一个爱字,但我的难题是:我怎么能同时在两个手上写字?

  那时他们快毕业了,校园里的合欢花全开了,一树一树地充满了妖气,我们在树下唱着离别的歌——乌溜溜的黑眼睛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此时唱罗大佑只能让我们更加伤感,除了伤感,似乎别无选择。

  先来找我的是骆禾扬,他说要去美国了,然后他问我,如果你想让我留下来,我会考虑的。 我开着玩笑说,去吧去吧,那里的花花世界多好啊。但我的心里疼起来,像有什么在割着我,怎么这么快他们就要毕业了,仿佛还在昨天,他们从我手中接走了我的行李。在他走出我宿舍的一刹那他忽然转过头来,那一刻,我发现骆禾扬的眼里含满泪水,小婴,我能吻你一下吗?

  我闭上了眼睛,很久很久,但是听到的却是关门的声音和走廊里传来的脚步声。那遥远的一吻,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我的想象。

  送走骆禾扬之后,我是在站台上和林怀谨分别的。他笑着说,小婴,我们走了你会想我们的。不,我说,想念从现在就开始了,因为你们在我心中生了根发了芽,谁也替代不了你们。 林怀谨放下了行李,然后走过来,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记得祝福我吧。我泪如雨下。

  10年之后,骆禾扬从美国飞回来,带着一个美国女人和他们的儿子,林怀谨从上海赶到北京,同时来的,还有他太太和他女儿。

  只有我,还是一个人,在机场接他们的时候他们几乎是飞奔着跑过来,然后紧紧地抱住了我,他们对他们的太太是这样介绍我的:小婴,我们的妹妹。

  那晚上我们都喝多了,林太太陪着美国女人去逛街,孩子们都跟了去,我拍着他们的肩膀说,哥们,我们唱歌吧,于是唱了最老的歌——青春不解红尘,胭脂沾满了泪。还有好多好多的老歌,像风飞过了千山而来,我才知,我这么多年已经不再唱歌了,而骆禾扬和林怀谨手指上的吉他茧子早就掉没了。

  此时才知,我们真的曾经风起云涌、沧海桑田过,滚滚红尘里,3个少年曾经在开满了合欢的树下唱着轻愁,而这些曾经,就是现在的刻骨铭心。

  我一直以为我会哭,但我没有,我只是在骆禾扬和林怀谨沉沉地睡去后,去夜空的阳台上吸了无数支烟,然后数着天上的星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星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也如我一样孤单、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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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母亲的眼泪

文/雪小禅
卑微的母亲,给他上了人生最好的一课,以最仁慈的心来对待人和事,而母亲的眼泪告诉他,一切都可以过去,苦难或者仇恨。


  他有一个卑微的母亲。

  母亲穷,所以,供他上学费了劲。那时,他是家中的老三,两个哥哥已经成了家,可因为媳妇的关系,与母亲的关系很紧张。

  像所有农村的家庭一样,母亲在万般无奈之下,向两个哥哥张了口,她说,你们供弟弟上大学吧。

  他那时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为了学费,他整个暑假都在煤矿上当小工,整个人累得脱了形,可是有什么用呢?昂贵的学费让他的大学梦就要破灭了。

  他听到过母亲哭,呜呜咽咽的压抑着,父亲则在旁边抽着烟。

  两个哥哥为他的学费吵了起来,他们只上到小学毕业,他们说,凭什么让小弟去上大学?凭什么要我们供他?


  他听得心如刀割,都说是亲情如水,在他这里,却感觉到刺骨的冰冷,他的两个嫂子也是跳出来嚷着,自己没有能耐就不要供孩子上学了,凭什么和我们要?我们也有孩子!

  母亲忽然做出了一个举动,她踉跄着扑过来,然后跪在了两个哥哥和嫂子的面前,所有人吓了一跳。他冲上去:妈,我不上学了,不上了!他哭着,声嘶力竭地嚷着,这一幕让他一辈子忘不了!

  他终于去上学了,算是两个哥哥供他吧。

  母亲认识几个字,写信来说,家里都好。

  他明白那好里是什么,短短几个字,足以泪沾襟。他在大学里是最艰苦的学生,吃咸菜做义工,别人休闲娱乐过生日的时候,他去拼命挣钱。

  甚至,他拾过同学们丢掉的馒头吃,这算丢人吗?不,想起母亲下跪的一幕,这又算什么?

  大四的时候,他听到同乡告诉他,他的两个哥哥又去找母亲闹事了,母亲气得一病不起,在床上躺了好多天了。

  他的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又转,大学几年,他没有回过一次家,不是不想念母亲,是怕来回费钱,更是怕回去看到母亲的眼泪。他忘记不了母亲的眼泪,那是一个卑微母亲的眼泪,为了自己的儿子而流,所以,他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让母亲过上好日子,不让母亲再流眼泪。

  那次,他果断地把哥哥们寄来的钱退了回去,当然,他没有告诉母亲。大学的最后一年,他是如何过的呢——自己打工,靠同学和老师的周济,吃了一年咸菜,穿了一年别人的旧衣服,甚至在夏天,他还穿着冬天的那件外罩!

  终于大学毕业了,他分到了一个不错的单位,第一个月的工资,他一分不剩地寄给了母亲。

  母亲是含着眼泪收到的钱,写信给他说,儿子,妈是不要回报的,只要你好就行。

  后来的几年,他挣来的钱全寄给了两个哥哥,他要还他们,以求母亲的心理平衡,以偿还母亲当年那一跪!

  他把母亲从乡下接了出来,两个哥哥见了他讪讪的,母亲劝他说,算了吧,到底是亲哥哥。他买了大米和牛羊肉,给母亲带回家,却看到两个哥哥家摆着他买的东西。他的心头一阵哽咽,他一直对两个哥哥耿耿于怀,倒是母亲,咬哪个指头都疼,她早已经忘记从前的不快,把小儿子的东西全给了两个大儿子。

  就是从那时开始他和两个哥哥关系缓和的。卑微的母亲,给他上了人生最好的一课,以最仁慈的心来对待人和事,而母亲的眼泪告诉他,一切都可以过去,苦难或者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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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诀窍成就我的2008年

从踏入2008年,我就一直在想,这一年,我应该怎么自我实现,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我能完成到什么程度?没有写下来的东西,总是模糊的。我想,我应该把想到的,通通都写在纸上,然后再去逐一完善。在此之前,我先借用Angelived的这篇文章,警示一下偶尔懈怠的自己!
1、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
  对每个人来说,心中都有很多美好的愿望,不过往往却会为其所累,很多理想和目标最终只能无疾而终。与其这样,不如集中所有的关注力和精力在一件事情上,倾全力为这件事去奋斗,这样不仅能让注意力集中,同时也能保证整个目标会有较高的几率成功。想清楚到底2008年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然后把它写下来,放在墙上,电脑屏幕上,所有能看到的地方,然后为了它,不惜一切去努力。

2、养成一个新的好习惯
  有个人想要在2007年完整地参加一次马拉松,于是他每天都会定时跑步,并且逐渐地加大运动量,在年底的时候终于得偿所愿。这个道理很简单,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坚持一个新的好习惯,对于第一条中的成就你的愿望是有帮助的,它会让你时刻将愿望放在心中。


3、心动不如行动
  制定愿望是简单的,但是实际操作会很困难。今天的行动就是决定明天成就的关键,有些人不理解这个道理,所以愿望既多且无法实现。每天早晨提醒自己今天是否有要打的电话,或者要探访的人,起床之后就立刻去办,总比晚上休息的时候懊悔要好的多。

4、放松心态
  现代人的生活既快节奏又高强度,似乎每个人都有做不完的事,这会让我们很疲倦,同时也慢慢地丧失激情。面对生活中的琐事,放松心态,在动手开始做之前分清楚主次,一件一件处理,总比在忙乱中同时处理4、5件事要有效率。

5、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
  无论发生什么,尝试多看看积极的一面,找到挫折中的闪光点,既会让你迅速从沮丧中恢复,同时也能让你时刻保有奋斗的信心。

6、为爱的人找点时间
  无论你是为什么而忙,生活中总有你爱的人,和他/她一起花一些时间看看电影,逛逛街,不仅会让对方感受到你的真心,而且会让你无论何时都会有个依赖的港湾。

7,学会找到节奏
  除了雄心壮志之外,生活中的琐事还是每一天都要碰到的,而我们的精力是有限的,在扑面而来的电话和电邮中迅速地分清楚轻重缓急,不仅会让工作更有成效,同时也有助于放松你的心态,轻松面对生活。
原文标题《成就2008的7个诀窍》
本文来源于Angelived http://angelived.org/
原文地址:http://angelived.org/2008/01/03/%e6%88%90%e5%b0%b12008%e7%9a%847%e4%b8%aa%e8%af%80%e7%aa%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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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就是吃饭与睡觉

文/雪小禅
有谁说,饭在锅里我在床上是最俗,错了错了,那才是我们凡俗的爱情,有滋有味,有情有调呢。


  二十岁的时候,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风花雪月,就是琼瑶阿姨小说里那样的百转柔肠,所以那时我没少折磨男生,情书超不过十页不要让我看,不手持红玫瑰不要来见我,爱情形而上的东西真是害死了我,当然,最后找到真爱情机会的那么少,因为我们只注重了形式上的交流而忽略了最本质的东西。

  其实,说到底,爱情就是吃饭与睡觉。

  非常物质化却也非常真实生动。

  没有饭吃,不能一起做饭吃饭,怎么可能把甜蜜的爱情一起炒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怎么可能把爱情煲成一锅靓汤喝?不能和你一起摘菜做饭的男人不能嫁他,因为他没有耐心和你过柴米夫妻的生活,不能为你洗手做羹汤的女人亦不要娶她,因为她没有一颗踏实的心让你的胃温暖而舒服。聪明的女人是先拴住一个男人的胃,聪明的男人是围着一个碎花围裙在厨房里转转看给太太一粒蒜还是一棵葱。


  能在一起做一辈子饭吃是天大的缘分,有缘人才会每顿饭都在一起吃,吃出来的爱情比说出来的爱情更坚贞,这是最纯粹的真理!没有比吃饭更能检验两个人的爱情了,做爱还可以中止,七老八十谁会天天把性挂在嘴上,但吃饭是要吃的,能每天笑盈盈在一起吃饭,那是人生的乐趣,那是爱的境界,甚至离了你他吃得不香睡得不好,再好的美味佳肴也是良辰美景虚设,想想就有了爱情的味道。何况我们以吃文化而著名,有了芥蒂,吃个饭喝个酒就好了,喜庆了结婚了生子了当然更要吃,即使死了人也是要吃的。

  两口子吃到地老天长的并不多,能把自己的口味融合到对方的口味里,然后逐渐走向统一,那是吃的最高境界,日久天长,爱情就在那一口饭里了。

  床上的事情是最饮食男女的事情了,一旦不能找到同床共枕的人,再好的爱情又能如何?能枕着一个人的胳膊入眠,能听他细细的鼾声,能在半夜睡梦中看他的丑态,那是夫妻们必须一起做的事情。

  床下不能解决的事情,放到床上往往势如破竹迎刃而解,有一句俗语,夫妻吵架不过夜,说的还是床上的恩爱。留住一个男人的心何需要太多,把饭做好在锅里,然后在床上等他,呵呵,再想去采野花的男人也是有贼心没贼胆,这样的老婆,打着灯笼也不好找的。

  而如果男人把饭留在锅里把自己留在床上,做他的妻子真也是幸福,想想他就有一种撒娇的感觉,虽然他的手艺不好,虽然他一直马马虎虎忘记你的生日,但又有什么要紧,那个急急的人在床上喊着:好了没有?洗完了没有?快了没有?我真急了。

  那一刻,才是你最幸福的时候呢,小跑着,微红着脸笑嗔着:急什么急呀,心里却是欢喜着,满脸的幸福和爱情,有谁说,饭在锅里我在床上是最俗,错了错了,那才是我们凡俗的爱情,有滋有味,有情有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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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 Mad Detective

 

  这是一部没有华丽特技、没有火爆枪战的电影,简单的故事情节,却复杂的演绎了长长的电影。人物心理的刻画非常深刻,当有个人拥有超越常人的感知能力时,周围的人会把他当异类,或许天才注定拥有其他常人所没有的特质,在常人眼里,他就是神经病,恰恰是这个神经病,能洞悉人性的另外一面,或者更多面。人在混乱的时候,许多夹杂着恐惧、自私、暴力等等想法会出来干扰"自我"的判断,当任何一方强大占领之后,处理事情就有所偏颇,甚至于极端。片中在陈桂彬眼里看见的七个高志伟,完全与他本人相貌不同,故事发展下去,原来高志伟在案发的时候,就已经把自我丢失在树林子里面,案发后掩饰自己生活下去的高志伟,完全失去了本性。"查案用右脑,不要用左脑",为什么呢?想象!陈桂彬为什么查案的时候,都�!
�模仿行凶者的作案过程,亲身体验一回,原因他懂得人性,他懂得换位思考,懂得利用事后的一切,还原案件原貌,当然,还需要揣摩作案者的心思和动机,当陈桂彬在作这一切的时候,常人眼里就会变得不可理喻。

  影片留下了悬念让观众去思考,片头,陈桂彬血腥的切下自己的耳朵给退休的长官祝贺,片尾,换枪的循环还在继续,为什么要自残?换枪如何才能完美结束?相信各自都有各自的答案。

《神探》
导演: 杜琪峰 韦家辉
编剧: 韦家辉 欧健儿
主演: 刘青云 安子杰 林家栋 林熙蕾

剧情介绍
  两名警员到树林查案,结果一名警员王国柱(李国麟)连人带枪失踪,另一名警员高志伟(林家栋)平安而回,失枪却接连牵涉不同的抢劫谋杀案。

  重案组督察何家安(安子杰)受命调查此案多月毫无进展,何家安决定找旧上司,已退职的陈桂彬(刘青云)请教。陈桂彬是破案天才,手上从没破不到的案,多年前因自切一只耳仔给退休的警司,被认定患上精神病而被退职。

  陈桂彬跟妻子张美华(林熙蕾)本已过着隐世生活,何家安出现让陈桂彬才能得以发挥,沉睡的心热炽起来,妻子却明了世俗只会当丈夫是疯子。

  陈桂彬初次接触高志伟,即认定王国柱已遇害,高志伟就是凶手,但杀人动机则有待调查。何家安奇怪陈桂彬的判断,陈桂彬说出自己有"看"到人内心阴暗面的能力,还有看到人因犯错而"遗失了的人格"。

  陈桂彬的办案方法奇特,例如,会重返案发现场扮演凶手和受害者去感受两者的心态,意图找出动机,过程不断的违规犯戒,为何家安带来不少麻烦,最后更不发一言夺走了何家安的配枪。

  调查下,陈桂彬终找到当日树林内的真相,就是高志伟因执行任务时失掉了枪,他的"无知"(林雪)在惊慌下盲目地抢王国柱的枪,冲突间他的"凶残"(张兆辉)把王国柱杀掉,他不同层次的"贪婪"便拿着王国柱的配枪抢劫杀人。

  正当陈桂彬雀跃地把结果告知何家安时,竟看到了何家安的"软弱",何家安对陈桂彬的信心已动摇,并转而投高志伟,相信了他的"伪善"。陈桂彬知道高志伟的"凶残"一定会杀何家安,选择冒性命之危险救高志伟,印证谁是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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